【利用警察權打擊的,是「假新聞」,還是「箝制言論自由」?】
「警察作為執法人員,到底該服膺法律,還是服膺政治?」
另一個嚴肅但卻總是被政治化的法律問題--近一兩年來警察機關「突然開始」大量以「社維法」來移送批判政治的言論,癱瘓了司法能量,但換來的是一堆「不罰」的裁定。
這個嚴重的問題,近來在司法圈與警察圈內引起內部普遍質疑與熱議,但卻礙於「政治現況」,沒有太多人願意在公眾場域對此議題提出批判性的檢討意見,難道是因為批判意見似乎不是「主流」意見?
在此我們分享 鳴人堂 另一位專欄作者的文章
〈假新聞關三天?社維法的謠言管制,是維護秩序或寒蟬效應?〉 :https://bit.ly/3o1PKqi
(↑這篇文章「不」是本粉專作者與編輯寫的喔,各位效忠政治的網民要「出征」亂罵的話,不要再罵錯人了喔!)
該文作者分析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的相關裁判,指出 #2019年起因政治類言論而遭移送的案件大幅增加(原文內容:「當年將近150件的此類案件中,將近三分之一的法院裁定與「蔡英文」有關,與「韓國瑜」相關的雖然比較少,但也有將近五分之一」),然而「占總移送案件數量近八成的政治類案件,移送後八成五的比例是不罰」。
接下來的問題是:
1. 在法院不支持這種箝制言論自由的移送下,為何警察機關還是前仆後繼的移送?
2.為什麼會有這麼高的不罰比例?真的都是「中共同路人」、「統戰」言論嗎?
希望警職人員可以告訴我們,這些濫行移送「背後真正的原因」。
也希望讀者們可以思考,是什麼樣的制度,讓這些員警前仆後繼地被法院打臉?真的是基層員警願意的嗎?
(圖片擷取自〈假新聞關三天?社維法的謠言管制,是維護秩序或寒蟬效應?〉 :https://bit.ly/3o1PKqi ,黃色標記為本粉專編輯所繪,也是我們以上兩個提問的問題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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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聞關三天?社維法的謠言管制,是維護秩序或寒蟬效應?〉 :https://bit.ly/3o1PKqi
摘:
「以2019年因政治類謠言遭移送的案件中,批評現執政中央政府的數量是其他的5倍以上,然被指稱是謠言的對象,如前述私菸案者,有行為人似是發文影射總統府高層知情或是包庇私菸。而同婚或性平教育的部分,有些發言者更是陳前總統任內的政務官,要說是「中共同路人」、「五毛網軍」,恐怕可能性不高。」
「 就2012年到目前的統計,所有移送法院的社維法謠言案件,將近 #八成會做成不罰的裁定,只有二成多的案件會論罰,其中沒有一件被論以拘役,頂多就是罰鍰,與網路上所稱的「假新聞,關三天」的印象相距甚遠。若對照刑事案件、行政事件,檢察官或行政機關的高起訴科刑率、高處分維持率,警察機關移送案件,遭法院支持的比例可遠遠不及。
理論上,在法院多數案件不支持警察機關移送書所稱的理由的現實下,警察機關應該不會大量移送民眾,避免自討沒趣。然實際上卻非如此,即使在2019年,警察機關開始爆發性移送此類案件後,仍是將近八成案件遭法院認為不罰的情況下,#2020年移送的案件總數卻是有增無減。如前所述,今年還沒過完,就已經是2019年全年的兩倍了,遑論2019年當年案件總數本來就已經超過2012年到2017年總和了。#警察機關即使面對多數案件遭法院打臉,#仍能前仆後繼,#實在令人不解。
......在2019年開始大量移送政治類謠言案後,非政治類案件遭移送者,有五成多會處罰,高過不罰的比例。占總移送案件數量近八成的政治類案件,移送後八成五的比例是不罰,有處罰的僅一成五。這更是讓人質疑,此類案件究竟還有沒有要移送的必要?執法與其說是在維護秩序,恐怕已經到了會遭法院認為是在箝制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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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調查,警政署至4月9日共依《社維法》移送37件假訊息案,但截至今(21日)目前全台法院審理後,有19案經法院審理完畢,結果僅7案裁罰共6萬9000元,另10案遭駁回,還有2案不受理,而法官裁定不罰的主因,大多認為民眾難以判斷訊息真偽,且發文用意只是提醒民眾小心。對此,有警員批評,查緝假訊息根本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教授江雅綺認為,打擊假訊息與箝制言論自由可能僅在一線之隔,因此在處理假訊息問題也要相當謹慎,現行狀況雖然警調單位一直抓散布假訊息者,將個案交給法官、檢察官決定是否處罰,也許不是最有效率和最好的方式,但在法治國家中,既想制止假訊息、同時維護言論自由,必須相當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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