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人身安全新進度!「跟蹤騷擾防制法」初審通過!
針對恐怖跟蹤糾纏騷擾事件頻傳甚至引發兇殺悲劇,終於迫使行政院在上個月提出了院版的《跟蹤騷擾法》版本,在多達包括孟楷在內多達20多個版本的跟騷防制法,在昨天長達10多個小時的協商後,初審通過送出內政委員會;對於未來跟騷者,最重處3年徒刑併科30萬罰金,如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罪者,最重處5年徒刑併科50萬罰金。
面對過去為數可觀的跟蹤騷擾被害者,多因是孤立的受害個體求助無門,因此在相關的立法與民間倡議推動上,堪稱是一場寧靜革命。但在朝野的共同催促生下,總算踏出了一個關鍵的里程碑!所有提案委員也為了讓跟騷防制法案能夠盡速三讀,不分黨派凝聚共識整合出四個版本進行討論協商,對於法案是否限縮在「與性或性別有關」或是否納入預防性羈押範疇等較具爭議條文,也將保留朝野繼續協商。
跟騷防制法初審通過算是社會防護網保護人身安全的關鍵一步,早一步立法就能更早減少一個重大刑案發生,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最周詳的立法,讓過去無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三法、刑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等進行保護防堵的反覆、持續性跟騷行為,給予即時有效的公權力介入!
跟蹤騷擾防治法爭議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各界期盼的跟蹤騷擾防治法,就在傍晚送出內政委員會了。
我有很多對於行政院版的意見,不過最重要的就三點:
一、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納入:
跟蹤騷擾對被害人的影響非常全面,而起因也和結構性的性別因素相關,因此 #需要健全跨機關分工合作,以通盤處理相關問題,並周全保障被害人。
例如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的被害人身心治療與諮商、教育主管機關之學校跟蹤騷擾防治教育與就學權益維護、法務主管機關關於犯罪偵查、矯正及預防等。
當然,如果不要入法,而由各部會推出相關政策,也是一種處理方式。不過,我還是希望能有穩定的法律上依據。
二、#明定被害人在警察不發出書面告誡時的救濟方式:
行政院版的保護令以「為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者」為要件,如果警察機關不發出書面告誡,被害人就不能聲請保護令。
院版只有在立法理由說「至不服書面告誡者,其救濟循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規定辦理」,可能會被認為被害人欠缺請求警察發出書面告誡的權利而無從救濟。為了避免爭議,應該要明文規定,讓被害人在警察機關不發出書面告誡時的救濟方式。
三、#加入緊急保護令制度:
行政院版本沒有緊急保護令的制度。如前所述,被害人唯一可以聲請的保護令,一定要「為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
但是,不應該強求所有狀況下都要先有書面告誡,才能聲請保護令。被害人有受跟蹤騷擾行為之急迫危險時,至少要和家暴法一樣,讓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聲請緊急保護令。而在經過緊急保護令的審查之後,也要讓被害人可以繼續聲請通常保護令。
今天的會議中,朝野立委還有很多的問題和具體建議,主席也裁示請各機關在會後審慎研議對策。大家共同希望的是,這次不只是一個「先求有,再求好」的法案,而可以在立法後,就給被害人盡量沒有漏洞的保障。
畢竟,一個立法上的小小漏洞,都有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跟蹤騷擾防治法爭議 在 劉南琦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當愛情從跟監與偷拍開始~~
最近有幾部電影似乎有點爭議:《消失的情人節》《當男人戀愛時》,因為裡面的愛情是從跟蹤,堵人,未經對方同意的碰觸(侵犯)開始的。
我承認我沒看,不過我要說說最近工作發生的情況。
最近我的主管深受病患騷擾所苦。當然啦,這裡是精神科,所以被跟蹤,告白,騷擾,謾罵,都要有心理準備。在這行幹10年以上的,鐵定遇過其中的一種。
醫生你好帥,我要你做我男朋友,我要嫁給你~~。然後就是一連串的站崗行為。在門診,在經過的路上。即使我們勸說也無效,甚至威脅要找警衛驅趕,頂多離開一陣子避風頭,然後第二天又出現了。
不管是受到精神症狀影響,或是人格問題,或是其他balabala的問題,我們幾乎都沒有制止的能力。因為我們不是警察,這裡是公眾場所,是誰都可以進來的醫院,你說「強制就醫」?不好意思,對方沒有「自傷傷人之虞」(這是強制就醫的主要精神),我們就,是,沒,輒。
有同事走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騷擾的對象,那時的他簡直嚇壞了,他萬萬沒想到,一個只有醫病關係的陌生人,竟然會出現在自家附近。
我自己呢。
我遇過寫謾罵信給我的人,也遇過聲稱上次晤談時有帶槍進治療室的人(沒有證據,無法證實),那陣子我真的走在路上都會怕,靠近工作地點時得頻頻回頭,擔心會有不知什麼的埋伏,因為我在明,對方在暗,怎樣都是我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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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一般般的醫病關係,都免不了這些問題,那麼以愛慕為名,自以為浪漫的行為,不就更恐怖了?
不管你人有多好,我都不想知道,跟蹤,堵人騷擾,就是他馬的噁心的行為。
你以為長得帥就不會是變態?
我做性侵害防治業務那麼久,會偷拍女人、偷女人內褲的人都長得不賴,人模人樣。
所以我百分之百支持《跟蹤騷擾防治法》立法通過。因為性騷擾防治法懲罰不到這些沒有實質性騷擾行為的跟蹤者;社會秩序維護法,也只是小小罰個3千元有屁用;家暴法,更罰不到陌生人啦!!!
你說電影只是電影,
我當然知道,但電影難道不是現實的縮影?希望大家看完電影,面對這個世界時,頭腦都可以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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