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霖:昨晚在台南發生的事讓台灣人都很難睡好
「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權」
這句在1996年紀念彭婉如火照夜路大遊行的口號依舊言猶在耳。極度諷刺的是,時至今日的女性仍然無法全然安心地獨自走在路上;而明天恰也是台灣同志大遊行的18歲,搭上近期基督教國家祈禱早餐會的事件,一再顯示了反同勢力仍未曾停歇。
最近某些人從「雄性智人說」開始檢討女性穿著,到現在更演變成進一步檢討女性不結伴成行。
檢討女性被害者不知何時已經變成雄性智人的膝跳反射,事件發生後竟然還有人在講「檢討被害者是天經地義,是義務責任」。但你所不知的是,你以為自己是在幫助女性降低被犯風險,其實是在更深的二度傷害她。
除此之外,現在更多的聲音是「檢討廢死團體」
這些人的論點是「因為有廢死倡議者的存在,所以導致殺人犯、性侵犯的增加」。現在除了被害者要被檢討之外,竟然連無辜的社會倡議團體也要被一同檢討了。但是這些人無論再怎麼檢、怎麼討就是很難回到「男性犯罪者」這個問題上,為何總是男性?又為何犯罪?
這位梁嫌只有竊盜前科,本來就跟死刑無關。而上月9/30日同地點發生的長榮大學生差點受害的事件,當事人根本還沒被抓到,難道這也是廢死團體的錯?
「一個月的時間,我們曾經有足足有一個月的時間」
上月的事件其實已經給了社會至少一個月的時間去避免今天的憾事,無論是積極調查犯人也好、嚴格增強巡邏、學校加強宣導、路燈照明改善、監視器安裝,有太多面向值得我們改善和檢討了。
學校和檢警是否還存在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陳舊觀念、女性夜行權該如何有效被保障、男性是如何與社會抽離等等問題,如果社會對檢討女性和廢死的力度在這些事情上面,或許社會各界對於這類女性獨自被害的事件就會更積極的來實施預防和對策。
這次事件更牽涉到被害學生的馬來西亞國籍,對國際社會而言,台灣治安彷彿回到1990年井口真理子案當年。當時此案對台灣觀光業造成的嚴重影響與國際輿論壓力,是台灣社會至今仍無法抹滅的深刻共同教訓。
最近,台灣,好不容易才要從國際上脫穎而出,成為一個人民能夠幸福、安心生活的國度。
但歷史總是不斷的上演,我們一定要從中學到些什麼,才能讓未來更美好。
如果你也像我一樣想過讓台灣社會變得更好,那麼我們就不應再向那些檢討女性被害者與廢死團體的人隨之起舞。我們必須從自己做起,多一點尊重多一份同理,使「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權」這段話不再是口號。
相信台灣可以的,我們要一起堅強、一起加油,好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29415747198496&id=584986081641475
【另】
➡「有沒有同志遊行妹子的卦?」
➡韓國瑜雲林造勢活動。#這個時候就不會有人嫌棄裸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14465715360172&id=584986081641475
一「微博—大家來分享一下作為女孩為了活下去不得不學會的「求生技能」」
Yun Zon Zen:女性們,如果晚上九點以後所有男性都實行宵禁,妳會做什麼?
社會頭條一寶 2.0:底下有人說男性的死亡率比女性高,還有男性時常被攻擊,所以男性才是受害者。
說個笑話:女人不能上工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94757957330948&id=584986081641475
【回顧】
一「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 嫌犯坦承:上次拉不走這回改麻繩」
➡【在台灣平均每天就約有兩個台男殺人】#還是想想如何在路上不要忽然被台男桶比較實際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29376387202432&id=584986081641475
【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權】
「1996年12月3日,婦女運動者彭婉如證實遇害,引起台灣婦女團體震撼,決定策劃一個紀念活動。後來即發展為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訴求是爭取婦女夜行權…此活動同時也有近300名同志參加,喊出『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權』口號。是台灣同志大遊行之前的小型同志遊行活動。」-維基百科。
『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權』,
這句話是當時火照夜路大遊行的口號。
時至今日,打開新聞版面,又是令人痛心的一天,
許多地方仍充斥著檢討女性的聲量。
但,只是想要走在街上這件事情,
對許多女性來說就是有生命危險的,
這件事情難道該被檢討的是女性嗎?
不,我們沒有錯,婦女與同志沒有錯!
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權!
因為我們都是這個社會的一份子,
中央與地方政府都應該重視這樣的事情,
也希望整個社會與其聲討「廢死團體」「女性」,
不如好好提出系統性的方法,
去改善層出不窮的性別暴力問題!
我們要的只是一個日常,
不要讓上街成為回不了家的遠行,
只是因為社會縱容了性別的暴力。
#婦女要夜行權 #同志要日行權
#跟蹤騷擾法 #女性權益
這個時候就不會有人嫌棄裸露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另】
➡「有沒有同志遊行妹子的卦?」
➡韓國瑜雲林造勢活動。#這個時候就不會有人嫌棄裸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14465715360172&id=584986081641475
一「微博—大家來分享一下作為女孩為了活下去不得不學會的「求生技能」」
Yun Zon Zen:女性們,如果晚上九點以後所有男性都實行宵禁,妳會做什麼?
社會頭條一寶 2.0:底下有人說男性的死亡率比女性高,還有男性時常被攻擊,所以男性才是受害者。
說個笑話:女人不能上工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94757957330948&id=584986081641475
【回顧】
一「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 嫌犯坦承:上次拉不走這回改麻繩」
➡【在台灣平均每天就約有兩個台男殺人】#還是想想如何在路上不要忽然被台男桶比較實際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29376387202432&id=584986081641475
昨晚在台南發生的事讓台灣人都很難睡好
「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權」
這句在1996年紀念彭婉如的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口號依舊言猶在耳。極度諷刺的是,時至今日的女性仍然無法全然安心地獨自走在路上;而明天恰也是台灣同志大遊行的18歲,搭上近期基督教國家祈禱早餐會的事件,一再顯示了反同勢力仍未曾停歇。
最近某些人從「雄性智人說」開始檢討女性穿著,到現在更演變成進一步檢討女性不結伴成行。
檢討女性被害者不知何時已經變成雄性智人的膝跳反射,事件發生後竟然還有人在講「檢討被害者是天經地義,是義務責任」。但你所不知的是,你以為自己是在幫助女性降低被犯風險,其實是在更深的二度傷害她。
除此之外,現在更多的聲音是「檢討廢死團體」
這些人的論點是「因為有廢死倡議者的存在,所以導致殺人犯、性侵犯的增加」。現在除了被害者要被檢討之外,竟然連無辜的社會倡議團體也要被一同檢討了。但是這些人無論再怎麼檢、怎麼討就是很難回到「男性犯罪者」這個問題上,為何總是男性?又為何犯罪?
這位梁嫌只有竊盜前科,本來就跟死刑無關。而上月9/30日同地點發生的長榮大學生差點受害的事件,當事人根本還沒被抓到,難道這也是廢死團體的錯?
「一個月的時間,我們曾經有足足有一個月的時間」
上月的事件其實已經給了社會至少一個月的時間去避免今天的憾事,無論是積極調查犯人也好、嚴格增強巡邏、學校加強宣導、路燈照明改善、監視器安裝,有太多面向值得我們改善和檢討了。
學校和檢警是否還存在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陳舊觀念、女性夜行權該如何有效被保障、男性是如何與社會抽離等等問題,如果社會對檢討女性和廢死的力度在這些事情上面,或許社會各界對於這類女性獨自被害的事件就會更積極的來實施預防和對策。
這次事件更牽涉到被害學生的馬來西亞國籍,對國際社會而言,台灣治安彷彿回到1990年井口真理子案當年。當時此案對台灣觀光業造成的嚴重影響與國際輿論壓力,是台灣社會至今仍無法抹滅的深刻共同教訓。
最近,台灣,好不容易才要從國際上脫穎而出,成為一個人民能夠幸福、安心生活的國度。
但歷史總是不斷的上演,我們一定要從中學到些什麼,才能讓未來更美好。
如果你也像我一樣想過讓台灣社會變得更好,那麼我們就不應再向那些檢討女性被害者與廢死團體的人隨之起舞。我們必須從自己做起,多一點尊重多一份同理,使「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權」這段話不再是口號。
相信台灣可以的,我們要一起堅強、一起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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