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網友張志平拍攝分享他收藏的1999年博達科技增資股股票(1000股)一張。
以下關於博達科技的資料取自維基百科:
1991年2月25日,34歲的葉素菲拿著到處東拼西湊的資本額新臺幣500萬元成立博達科技。
博達科技初期的員工僅有4人,主要從事電腦週邊產品之進出口貿易與開發SCSI介面控制卡,並以自有品牌「PROCOMP」行銷。
1997年,博達科技獲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證期會)通過股票公開發行,並宣布開發出臺灣第一片砷化鎵微波元件外延片。
1999年12月18日,博達科技股票以每股新臺幣85.5元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並獲頒國家磐石獎。
2000年4月,博達科技的股價飆漲至新臺幣368元,公司市值隨之增長成新臺幣250億元,登上股王寶座;葉素菲也因新臺幣41億元的身價登上《商業周刊》第673期的「百大科技富豪」第40名。
2002年,博達科技宣稱成功開發出雷射二極體磊晶片,獲得日本DVD讀取頭大廠訂單。同年6月3日,44歲的葉素菲與58歲的國票金控董事長林華德,交往不到一年就閃電結婚。
博達科技有著輝煌的經歷,在臺灣的電子業在世界逐漸發光發熱時,有在SCSI零件持續出貨的博達科技絕對是「看起來有在做事的正派公司」,因為:「博達科技擁有獨步全球的砷化鎵生產技術,還是榮獲國家磐石獎的國家級優良企業,手上還有滿到3年都做不完的訂單,而且公司一直都有在出貨,各大企業也一直在入股,怎麼可能是假的?」
但是,這一切的確都是假的。
縱使博達科技的確曾榮獲國家磐石獎,各大企業也的確一直在入股,但是這些全是建立在虛假財報上的假象。
砷化鎵磊晶片要能使用在國防器材上,其生產難度連美國國防部都尚未研發成功,「以博達科技所宣稱的產能,臺灣將會變成世界一等一的軍事零件重鎮」。
因此,葉素菲製造出一個臺灣上市公司史上最大宗、最敢講、最無視監督機制的投資騙局。
葉素菲的話術邏輯如下:
1. 博達科技榮獲國家磐石獎,是世界上生產砷化鎵磊晶片最為頂尖的招牌。
2. 博達科技的訂單,已經接到連做三年都做不完。
3. 光是以博達科技的既有產能,博達科技一直都在賺錢,所以前景當然沒問題。
4. 為了增加產能、賺更多的錢,博達科技需要增資擴廠。
以上四個要素,無論哪一個都能造成博達科技是值得投資的理由,更何況是其環環相扣所造出的邏輯遠景。
然而,博達科技雖然能生產砷化鎵磊晶片,但生產成本過高,其實並沒有市場競爭力。
但平均生產成本根本不屬會計帳目的管轄,而且製程是商業機密;所以當他們自稱擁有世界上最有競爭力的產能與成本,外界根本沒人能提出反證來否定。
葉素菲宣稱訂單已經接到3年不停工都做不完,主要的用意是為了防止如果真有客戶找上門來訂購做越多賠越多的砷化鎵磊晶片,博達科技能夠以「產能已滿」為由退單;既然訂單三年都做不完,那麼擴產與獲利自然不在話下。
因會計帳目裡,並不會列載進些什麼料,出什麼貨給什麼對象;會計帳目只列載花了多少錢在什麼地方,從哪賺了多少錢,結算下來是賺或賠多少而已。
因此從2000年開始,博達科技開始「左手賣給右手」(自家人賣貨給自家人)偽造虛增應收帳款,「對國內銷貨對象為泉盈公司、凌創公司、學鋒公司,海外銷貨對象則全為虛構的紙上公司:EMPEROR 公司、FARSTREAM 公司、FANSSON 公司、KINGDOM 公司、MARSMAN 公司、DVD 公司、DYNAMIC 公司、LANDWORLD 而連續虛增博達公司之應收帳款達16,130,817, 601 元⋯⋯」公司完全沒有營業收益,日常開銷全由公司向市場拋售股票以及不斷募資舉債,來補足龐大的資金缺口。
既然博達科技的日常開銷全由公司向市場拋售股票及不斷地募資來籌措,那麼絕對會有入不敷出的一天。
依葉素菲所言,她是遭到出貨廠商惡意詐欺,因此造成出貨款項無法回收而造成資金問題,而她絕對有誠意解決問題以示對股東們的負責,不然若早是預謀斂財的話,她大可早一步捲款避居海外躲避刑責。
然而一般認為,葉素菲之所以沒有出逃,是因為當時其夫林華德仍在國票金控擔任董事長,她為了避免影響他的職業聲譽而選擇留下。
2004年6月15日,博達科技無預警宣告,因無法償還當月17日到期之公司債新臺幣29.8億元,決定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
2004年6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將博達科技股票列為全額交割股。
2004年6月23日,博達科技股票被停止交易。
2004年6月25日,葉素菲因觸犯《中華民國刑法》之詐欺罪、背信罪,被移送士林地檢署,隔日收押。
2005年5月18日,士林地方法院裁定葉素菲得以新臺幣8000萬元交保;然而因籌措無門,葉素菲直至5月20日才籌足新臺幣8000萬元得以交保;自遭檢方聲押獲准至起訴,歷時4個月;再經士林地方法院接押3個月、延押兩次,葉素菲共被檢審羈押近11個月。
由於《公司法》第30條規定,犯詐欺、侵占、背信罪,被判刑1年以上定讞的公司經理人才須解職;所以葉素菲在2005年8月15日,回到博達科技擔任董事長。
2009年2月25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葉素菲有期徒刑14年,全案仍可上訴。
2009年11月19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葉素菲有期徒刑14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億8000萬元定讞。
2009年12月7日,葉素菲因涉嫌掏空尚達公司新臺幣6億元,到臺灣高等法院受審。
2009年12月8日,葉素菲進入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服刑。
2015年,葉素菲因為在桃園女監服刑期間表現良好,被轉到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外役分監服勞務折抵罰金,平均服刑一年可抵免新臺幣6千萬元。
2017年7月,葉素菲首度申請假釋,初審通過,複審被駁回。
2021年1月10日,葉素菲因勞務役期滿而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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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追蹤【民事再審逆轉勝,陳敬鎧詐盲案仍待平反】
前國手陳敬鎧詐盲案官司一路纏訟至今,歷經兩審民事案件敗訴,今高等法院宣判,在與明台產險公司的保險金返還再審案中,由陳敬鎧方獲得勝訴,不需返還105萬元的保險金。
對於這場逆轉勝,該案律師強調平冤之路尚未走完,刑事詐欺罪仍待平反,被控詐盲的陳敬鎧則是多次落淚,希望社會能包容視障者不是只有一種樣子。
■前手球國手被烙上「詐盲」之名,試圖活得像個正常人
2009年,前手球國手陳敬鎧因一場車禍導致視力嚴重受創。傷後,他陸續前往多間醫院檢查,因雙眼視力均在0.01以下,取得「重度視殘」診斷書,陸續向南山、國泰和明台產險三家保險公司請領共522萬元的理賠金。
為了儘速復歸正常生活,陳敬鎧透過訓練,試圖讓自己的行為表現與正常人類似,也參與棒球、跑步與重訓等活動,卻被檢舉詐盲。
2018年,高雄地院先是依刑法詐欺罪判陳敬鎧4年10個月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則認為他的部分視力確因車禍而受到影響,判決應執行徒刑1年2個月;民事部分,法院也要求他返還保險金,接連而來的官司從此讓陳敬鎧被烙上「詐盲」之名。
之後的視障者生活,陳敬鎧說,他其實很不願意自己看不到,所以在學校時,他總想辦法不讓人家發現自己是視障。他不拿手杖,用摸索正常人走路的方式來努力,試圖活得像個正常人,可是判決出爐之後,惡意很快就來到他的身旁。
「我曾經走在路上被人家吐口水,有人罵我不要假了。我想去揍他們,但我揍不到,人家躲得遠遠的罵,我根本找不到他們。」陳敬鎧說,他很委屈,但面對委屈的方式,是更努力練習突破社會對於視障者的限制。
■民事再審逆轉勝,敲開第一塊的敲門磚
就在歷經連續數場的法庭失利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終於在今天宣判,明台產物保險公司與陳敬鎧之間的保險金返還民事再審事件勝訴。
對此,該案律師簡凱倫指出,這個案子的勝利,彰顯一個重大的意義,就是告訴我們這些明眼人,究竟視障者在眼盲的世界中,到底能夠做什麼?案子的勝訴,就是試圖在破除社會對視障者的刻板印象和偏見。
他也強調,雖然民事勝訴判決,但最終還是得去面對既有刑事的詐欺判決;畢竟18、19年來,律師團甚至委託了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與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師組成的專業團隊,以功能性核磁共振造影再次確認陳敬鎧大腦視覺系統呈現極顯著的視覺處理功能障礙,和極低的視神經活性反應。並以此就刑事部分提起再審,卻都遭到駁回。
不過簡凱倫也指出,今天這樣的逆轉勝,總算是敲開了第一塊的敲門磚,律師團最終的目的,還是要為陳敬鎧完全的平反,也就是要對判決他有罪的刑事判決,希望能予以撤銷。
■視障者不是只有一種樣子,希望社會多一點包容
面對各界關注,陳敬鎧在面對媒體時數度潸然淚下,他說自己花了6年時間糾結在自己看不到這件事上,但努力是必然的。因此自己還是有一個期許,希望未來有一天,他能夠看到世界上那些協助他的人的樣子,看到他的小孩、他的老婆,他的爸媽現在怎麼樣了。
「最後,我也想說,視障者不是只有一種樣子,不一定看起來跟一般人一樣就不是視障者。希望社會能夠多一點包容,讓世界更美好。」對於下一步的發展,陳敬鎧如此總結到。
#報導回顧
【陳敬鎧案之一】裝瞎還是蒙冤?老經驗的保險調查員評「荒謬」
:https://bit.ly/2YKupqj
【陳敬鎧案之二】他眼盲還是你心盲?視障者這樣撕下刻板標籤
:https://bit.ly/3huKNUJ
#報導者 #陳敬鎧詐盲案 #民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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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全國知名的「熊大庄」觀光工廠,去年因租約到期結束營業,公司負責人王姓、林姓女子涉嫌在公司連續跳票、資金周轉困難下,持空殼公司支票20張,向黃姓男子借款750萬餘元均退票、被控詐欺,檢方日前偵查終結,依詐欺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47歲王女是嘉義縣民雄鄉頭橋工業區蒳夏公司,及熊大庄公司負責人;48歲林女則是新北市熊大庄有限公司負責人,也是熊大庄集團總經理,2公司自民國106年1月27日、3月3日都被通報為拒絕往來戶,熊大庄共退票6741萬餘元,蒳夏公司退票708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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