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誰比誰高貴](六之五)
反修例運動此前多場審訊,不論是襲警、藏武器、暴動案,在法庭裡的檢視方法,採取視覺較微觀。示威者在這條街被捕,隔一條街發生的事,不會視為相關。時間上檢視也收得狹窄,例如7.21元朗襲擊,或831太子站事件,示威者受事件影響之後上街,法庭不會視為有參考價值(relevant).
然而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開電單車涉衝向警察防線,車上插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案件搬到法庭,被提升到「恐怖活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層次。
法庭對刑事案件審訊,多檢視可觸摸之物,如翻看閉路電視、檢視直播片段、化驗被告背包或手袋的物件。
但驗視一句話的意義,用甚麼方法,拉闊到歷史何年何月,翻查幾多本字典,還是要揭開人腦看看人的思想?
早幾天,辯方專家證人,港大學者李詠怡當被控方逼問舉殖民旗的人心裡想甚麼,梁天琦設計口號的心底意思。Eliza一度在庭上表示:「我沒法子有讀心術 (I am not a mindreader).」
如何去讀一場社會運動的集體心理?社會學家,明顯和法律專家有不同看法。
這天,彭寶琴法官問及Francis,他如何理解「反修例運動的時間線(timeline)」。作為專研社運的學者,Francis認為運動由2019年6月9日開始,延續至大約2020年中,但難說某一日正式結束。彭官反問:「逃犯條例不是撤回了嗎?在2019年9月條例撤回後,李教授你仍然覺得運動繼續下去?」Francis說是。
彭官亦問Francis,「你在問卷中問示威者,那一個口號有代表性,但每一個集會不是有主辦單位嗎?大會不是有他們的主題?」(亦即民間所謂的大台)
Francis回應道,每次遊行雖有個別主題,但整場大型反修例運動不只是個別遊行。「例如人們最初對『齊上齊落』口號感到有共鳴,因為此口號表達了整場運動裡,示威者感到的團結精神和聯繫感(togetherness)。很多時候,口號不是直接與政策訴求有關,而是表達示威者的情感和感受。」
這天,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Francis進入第二天作供。高個子的他,頭髮長及頸,穿了淺灰色西裝外套,外套布料質地有反光效果,西裝上的縐紋特別顯眼。他出現在證人枱時,拿着橙色的布袋,把厚厚的文件塞在布袋內,擱在證人枱。
Francis喜歡把手踭擱在枱上,竪起前臂,長長的手指揮舞着,談起他熱愛的社科方法論,語速越說越快,微微地左右搖動帶輪辦公室椅子。法官不只一次請他說慢一點。
有些時候,三位法官們發問的問題,比雙方大狀們更多。
Francis說,曾向全香港市民抽樣撥打電話作民意調查。為了要有隨機性,撥打住戶家居電話時,會向聽電話的人問,若家居住戶多於一人,那一位同住者的生日日期較接近,則邀請該人來回答民調。
唯一的男法官陳嘉信,手指之間常夾着筆,雙眉上下舞動,立即發問:「為何打電話去家居要這樣問,而手機則不用問?」
Francis解答道:「在外國,曾有研究發現,在家庭中負責接電話的人,永遠都是家庭主婦。」法官杜麗冰聽到後,臉上綻放出會心微笑,更向陳官互相交換笑容。Francis續說:「又或者是年輕人搶着電話聽,這樣,民調做出來就會有偏差。」
另一個社會學方法論的提問,也是由陳嘉信法官追問出來的。Francis團隊亦曾於廿多場遊行或集會活動中做現場調查。調查員會被分派在集會或遊行現場,邀請參加者填問卷。
但隨着運動變得更流水式,出現更多變數,甚至出現衝突。為了保護調查員安全,例如7.27元朗遊行,他們會派出少量資深調查員到現場,派發含有QR Code的單張,示威者可以事後上網填寫。
無論是代表控方的周天行檢控專員,抑或法官都問Francis,讓人拿單張回去跟QR Code填問卷,怎樣肯定填的人真是去過現場?
陳嘉信法官問:「你說,填問卷的人很熱心,你怎知他們會不會『熱心』過頭,上網虛構答案?」他雙手在空中比劃着括號,把「熱心」二字強調。
Francis說,他們巧妙地在網上問卷中加入了一條題目:「這天在那一個示威地點加入隊伍」,亦有一個選項是:「我今天沒有參加遊行」。填表者並不知道,研究員會剔走沒參加遊行的人的意見。
「他們填的時候,不知道這條題目若答了,其實篩走了自己,最終我們便可以只分析參加過示威的人的數據。」三法官聽罷,明白學者一早想到這些漏洞,點頭表示明白。
法庭裡,尋找「光時」意義之旅,控辯雙方均花心力指斥對方研究方法有漏洞。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嘗試從Francis的研究裡,找尋不足之處。Francis和團隊以5種研究方法:全港性電話民意調查、示威現場問卷調查、焦點小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分析、公共討論分析(時評人在傳媒的言論),多管齊下來理解社會運動中口號的意義。
周專員指,調查大部分於2020年初之前進行,而本案發生的日子(2020年7月1日)之前一段時間,即2020年2月至7月,Francis沒有相關研究。周專員問:「沒有任何事阻止你進行更多研究吧。」
Francis指,當他自己知道要做專家證人時,已是2021年4月底,時光追不回了。「我不能坐時光機回到過去(I cannot travel back in time to do it.) 周專員堅持追問,可以做電話民調呀。此時陳嘉信法官插嘴表達其看法:「即係你叫李教授在2021年問番啲人9個月前在想甚麼?」
Francis望着陳官說:「你說的我認同,即使可以問,搜集回來的數據也不會可信。問人今日在想甚麼會較可信,你問人一年前想甚麼,可信性甚低。」
周專員轉以「以子之矛」嘗試再去進攻。「你曾說過口號的意義會隨時間改變,你在案發前一段相關時間,無研究喎。」Francis再解釋,除非遇到重大事件,口號的意思隨時間改變,基本上是以年計,或以十年計,「口號意義改變,並非分分秒秒在變動」。
Francis在庭上首次披露,他團隊進行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研究,份量之浩瀚,他和團隊從連登「時事台」從2019年6月到8月21日的討論帖子及回應留言,涉及2千5百萬個,電腦檔案足有38GB。
周專員從枱底拿出幾疊白紙,原來他的團隊從連登討論區,人手萃取了一些帖文,叫Francis即場示範如何做Coding (編碼)工作。
西裝骨骨的Francis翻閱着文件,開始說:「呢位網民【四葉妹妹】有提及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沒提及「港獨」及「五大訴求」,可算為「1, 1, 0, 0」; 網民【英國男孩】完全沒提,電腦會記為「0, 0, 0, 0」;這位【草尼馬仔】貼了光時旗的照片,不含文字留言,我們技術上沒法認出。但不改變們這個整個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在嚴肅法庭,聽到鬼馬的網名,旁聽者都忍不住笑了出來。
控辯雙方過招,誰的「方法和總結」算是合理,光時究竟意義何在,是否違犯國案法?
Francis今天較完整披露他的看法。他認為,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以歷史及語言學角度去看「光時」這口號的意思,作出一個聲稱,就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只有唯一一個解讀,並為所有人共知」,「但我認為劉教授沒有提供充足證據去證明這個聲稱」。
Francis解釋,劉教授報告中用了「necessarily」一字,即口號詮釋的唯一可能「必然」是這樣,這是Francis自己認為需要用多種社科方法驗證的假設。
口號究竟是由喊的人那端衍生意思,還是從接收者那邊決定意思?
陳法官指,他理解控方劉專家報告中指的是,「喊口號的人懷有分裂國家意圖和目的」。但Francis卻說,喊口號基本上是一個「傳播行為」,不只是一個人單方面「個人表達」那麼簡單。
一個口號喊出來,是由嗌的人承擔意義發送者責任,還是接收的人也有份貢獻意義?如此哲學性問題,在法庭的空氣裡交鋒。
Francis又像在講課一樣,「作為傳播學者,我認為,喊口號是一個溝通行為,不只是一種自我表達。我嗌一個口號,會考慮接收者如何理解。」
小個子的法官杜麗冰,左手手指戴了綠寶石戒指,她一邊說話一邊以手部語言輔助她的比喻:「好像我跟一百個人說,我喜歡西瓜,有人會覺得我愛吃紅色的生果,另一個人覺得我愛吃綠色皮的水果。我發送一個訊息,但別人接收不同。」
Francis補充:「不止這樣,說話的人會小心用字。例如有一句句子意義明確,另一句句子的意義含糊,如果我要表達自己,減少誤會,我會選較明確的那句。」陳官提出,智力不同的人也會用字不同。
Francis反駁:「不只,也看大家出身甚麼背景,像你們法庭背景的人理解『引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和我們社科人便不同,不只是智力差異的問題。」聽到這句話,杜官和陳官都作深思狀。
控方曾挑戰,指若文字意義多樣,人們便沒辦法溝通。Francis在此反駁:「劉教授說,人們會跟社會慣例(convention)去用字,但問題是,社會有很多慣例。文字使用很複雜,也有修辭學(rhetoric)作為一種慣例。劉教授把語言意義解得太過死板(too rigid),語言意義多樣,修辭令人們變通調適,否則世界便沒有創意寫作了(creative writing)。」
控方周專員指出,劉教授也有其「證據」,就是警方跟據示威錄影片段,數算有多少次出現「光時口號」,而這口號與「顛覆元素」如港獨訴求、暴力行為同時出現。Francis反駁,這數據只在「點算上」可靠,但兩件事同時出現(co-appearance),並不等於有關。
Francis用一個生活化的例子,說明兩種同時出現的東西,無必然關係。「在大學,學生在班房可以自由入座,兩個大學生每次課堂都一起坐,可以解讀為他們是朋友;但在中學,課室座位是被編排的,兩個中學生常並排而坐,只能說他們是一起坐。」
然後,Francis就望着控辯雙方大狀的方向:「就像在這個法庭,李先生和周先生也一起坐,要考慮這是個法庭場景。」眾笑。
至於示威場景,有其特性,Francis解釋:「好像每年香港七一遊行,於同一個示威裡出現的團體,訴求可以不共容。如性小眾、勞工及外傭團體也會各自有訴求。」
即使大型示威有一些共同訴求,各人理解也有差異。Francis指,他有研究2014雨傘運動,其口號為「我要真普選」,「但落實到具體解釋,甚麼是『真』的普選?『真』字既開放又抽象,讓人各自己想象。」
文字容易於不同場景被誤解,Francis特別澄清了一個可能的誤會。焦點小組討論的指引中,研究員需要留意討論覆蓋不同範疇。其中一個範圍呈在法庭文件中,寫道:「社會運動意識形態和激進化(social movement ideology and movement radicalization」。
Francis特別澄清「激進」二字的在的學術意思:「激進化,在研究社運學術世界裡,意思是與社會常態的距離(deviation from social norm ),涉及更重大改變的意思,並沒有『好與壞』的評價。」
「好像反修例運動最初,有人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訴求較溫和,因為過去香港也曾成立過,相比起來,『解散警隊』這口號則較激進」。陳官補充:「即是要求更徹底的社會改變。」
陳官亦引述文件中的資料,好奇地向Francis查問:「為何你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比『五大訴求』更激進呢?」Francis解釋:「修辭學上,『革命』比『訴求』所涉及的改變,幅度更大,這是明顯的。」
在香港的刑事審訊上,「不爭辯事實、客觀存在」是常用術語,去指控一個人做了一件事,作為刑事案的入罪條件。然而一支旗,一句口號,如何建基於事實,使用這種法律語言,又出現了奇特的交雜和火花:
周專員指出,警察報告中點算示威口號出現次數是「客觀、不爭辯的事實」。
Francis反駁道:「你們只是提供了口號在示威現場,曾出現過的這個事實。」
周進逼:「你們只是倚賴別人的意見。」
Francis:「我們紀錄了人們表達意見的這個事實。我們分析的文章、人們論述過這些意見,都是一種『社會現實』(social facts)」
周再問:「你是否同意,劉智鵬教授報告裡,他對光時口號的解釋,是對的(correct)?」
詮譯變成了對和錯,二元對立,二選一,社科學者抗議了。
Francis:「我們的總結是,口號是開放的,抽象的,不只一個解釋,每人有每人的論述。我不會評價一個時評家對口號的解釋,正如我不會評價焦點小組裡一個平凡人的解讀。(I wouldn’t judge)我不會說,這個人的解讀是正確,這只是他自己的說話 (I wouldn’t say if this guy is correct, it is his own articulation)。」
周不放棄:「你不會異議,若我說劉智鵬教授的解讀是對的。」
Francis斬釘截鐵回應:「我會異議,問題並不在對與錯」。
杜麗冰法官嘗試插話,問Francis:「你會否覺得劉教授可以作這樣的解釋,即使你不贊同其解讀?」
Francis說:「我個人不會對口號作這樣的詮釋。劉智鵬教授的詮譯,只是『其中一個詮釋』。其解讀的地位沒有特別高,也沒有特別低。相比起某一個時事評論員,或者我們焦點小組的某一個參與者。」
周天行在盤問到最後,拋出了這個問題:「我說,我方對口號的理解方法(approach)更可靠。」
Francis噗哧笑了,全場亦爆出陣陣笑聲:「哈哈,肯定不是。警察在『點算口號』上或許是可靠,但我挑戰警察報告中『對數據的理解』,當口號與顛覆元素共同於示威場合出現,根本不是支持口號有顛覆意義的證據。我對警察報告是完全不贊同。」
此時,周天行專員彎腰,跟坐在他旁的同事耳語了逾三十秒。
周專員回過頭,橫空拋出這句話:「我向你指出,你的報告不可靠,不相關。」
Francis咬字清晰,語氣肯定回應:「我的報告,既可靠,合乎標準,亦相關。」
誰的解讀更有權威?控方專家認為喊口號的人必然意圖顛覆;辯方則指出,口號是開放和曖昩的,任何人的解讀,都沒有比另一個人的解讀更有權威。
一支旗,八個字,意義之爭,連繫着多位國安法被告的命運。
國安第一被告唐英傑,身型壯碩,年輕的他坐在犯人欄,由幾個懲教署職員押送。
唐的學歷不算高,是一位日本餐廳的厨師,然而穿着深色西服的他,還押了一年後,出席他自己的審訊,連日聽學者解讀他舉過的一支旗,都堅持翻閱着厚厚的法律文件,專心地聽着耳機,坐在他旁邊隔了犯人欄的翻譯先生,即時以廣東話傳譯。
「Rhetoric….修辭學」英語對話,小聲的廣東話,在法庭後方響起了,兩條聲道有些重疊。
幾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 和唐一起坐在寬闊的犯人欄內。懲教職員的身體,慢慢挪移越近唐的方向,他們偶爾也竪起耳朵,跟進學者們的辯論進程。連穿着保安制服的叔叔,都聽得懂英語,都留意到辯論擦出火花,露出驚訝的表情。
八個字,有罪還是無罪,全城關注。誰的解讀更高貴?
時鐘已到下午四時半,明天Francis繼續作供。
***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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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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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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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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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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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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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離開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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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們的經濟自由化「爽到你,艱苦到我」】
0728反對爺們經貿國是會議記者會
政府召開經貿國是會議的目的很明顯的是要鞏固經貿整合與自由化(去管制化)發展方向,然而我們認為,自由化、經貿整合不只不是未來台灣的發展的解藥,而且恰恰就是導致過去台灣發展失衡、民主倒退的毒藥。我們認為,目前台灣所需的是針對自由化進行全面檢討,並提出另一種可以回歸人民生存的發展想像,而非為自由化不斷舉辦集體背書大會。
自由化不自由 是箝制
薪資停滯、就業不振、分配不均、房價飆升、財政空虛、環境浩劫、能資源濫用、食品危機、糧食主權淪喪,這些現象與台灣過去經濟自由化的歷史呈現亦步亦趨的共生關係。(請見文末附註整理的台灣自由化進程)
不論是勞動市場開放外勞、彈性化雇用、長期派遣的「自由化」,或是減免廠商稅負的「自由化」,還是資本流動、貨品流動的「自由化」,抑或是環境、土地、能資源去管的「自由化」,這十幾年我們得到政府的說詞一直是—『不夠、還不夠,就是因為我們不夠「自由化」,所以我們落後他國、我們沒有競爭力、我們產業沒辦法升級、我們的薪資沒辦法調。』自由化已然變成操作民粹式的威脅,沒有脈絡、去歷史地逼迫我們必須相信自由化是一切問題的解答,過去十幾年來自由化產生的問題在這樣的操作中被完全忽略。這種操作手段,導致政治經濟的權力不斷地向少數政商收攏,人民可主張的權利因此受到限縮。因此,我們認為,從過去台灣十幾年來的發展來看,自由化代表的根本不是人們的自由,而是對於人民政治經濟權利的箝制。
一場集體背書大會
經貿國是會議號稱讓民眾參與的開放形式,事實上是以假民主形式在扼殺民意,這點從分區會議的共同意見就可看出端倪。不論北中南東哪一區,表列的「共同意見」不外乎三項重點「應致力自由化,加速經貿結盟,避免邊緣化」、「鬆綁法規,提高產業競爭力」、「多與產業界和民眾溝通」。這三項先射箭在畫靶的共同意見很清楚表明,政府想透過經貿國是會議,再次強化不自由化就被邊緣化、就沒有競爭力的威脅語言,藉以壓抑人民對自由化的不滿,同時將自由化對於民間經濟、政治權力的根本傷害,與民間的反彈都只歸結到溝通不足的技術問題。
歷經十多年經濟自由化,自由化是好是壞並非無跡可尋,至今政府只能用背書大會來矇騙,拐著大家走一條已經走過無數次的死路,我們認為,這種不斷出現的拙劣背書手段,與對於人民真實生存處境的迴避,才是台灣最嚴重的發展障礙。
爺們的區域經貿整合=圖利特定產業資本
區域經貿整合的重點是讓資本和貨品能夠自由跨越國境。在資本全球化的背景下,貨品的關稅障礙普遍相當低,因此目前貨品自由化的關鍵在於敏感產業如農業、文化產業或是各國的策略產業。舉例而言,精密機械是國內認為較具競爭力而受他國防堵的產業,但要拿台灣農產品生存或是弱勢產業的開放來交換工具機廠商的出口利益,最終是誰得益又是誰受害?當評判標準只有粗糙的GDP總值時,自由貿易其實刻意迴避了犧牲農業後,我們必將面對的糧食主權與安全問題,也迴避了不同產業的分配差異—當以犧牲勞動密集產業來換取資本密集產業的利益時,最終得益的並非勞動者,而是特定資本。
同時,在區域經貿整合裡,更大的目的是要達成資本流動的全面自由。當關稅與非關稅障礙掃除、投資限制放寬,資本更可依據不同國家的條件給予「有效率」的配置。當各國赤裸裸地面對資本選擇是否要投資時,除非各國能共同形成並遵守對於廠商的管控,諸如稅率、勞動環境法規,否則,廠商可以超然之姿對各國予取予求,這邊要求減稅,那邊要求去除管制,形成各國體制的向下競逐,導致原本只是外政的區域經貿整合,在資本自由流動四處競價下,轉而變為對於各國內政的脅迫。而當國家只能不斷討好廠商時,勞方權利、環境保護、土地分配、財政收支終將失守,承擔惡果的還是無法自由流動的人們。
作為一般人的我們,在區域經貿整合中並沒有得到任何好處。我們的薪資可因此提升嗎?工作可以穩定,生計的壓力可以降低嗎?財政支付的公共化服務、給予我們的保障可以充實嗎?環境可以讓我們安穩生活嗎?貧富差距可以因此降低嗎?糧食能夠保有自主權利嗎?從過去的自由化歷史來看,這些需求非但不會被滿足,反而會更加惡化。在為了發展的自由化旗幟底下,這些本來應該做為發展的核心價值,卻徹底地被資本的利益凌駕。
同時,當我們看穿官方「自由化」的本質只是圖利特定資本,進而反對當前自由貿易與自由化政策時,官商爺們卻惡意的污名民間的反對主張為貿易保護主義或是鎖國。我們要強調,反對當前的自由化政策並不是反對跨境貿易或是鎖國,而是反對由國際強權訂定遊戲規則、犧牲基層與環境來圖利少數權貴的不公平貿易模式,這只是找回社會公平與基本權益的正當訴求。
來自民間的「共同意見」
當政府已然成為資本利益的代言人時,我們只能靠我們自己形塑對於發展的想像。我們集結了環境、勞工、都市、農業、青年等各領域的組織,組成了「反經貿國是會議工作小組」,在經貿國是會議的同時,「反經貿國是會議工作小組」舉辦了四場「爺們不告訴你的經貿X事」系列論壇,分別針對「經濟自由化與台灣糧食主權狀況」、「環境、民主與自由化」、「分配正義—區域經貿整合的甜蜜陷阱」、「經貿整合與地緣政治」進行深入討論,招聚相關議題的民間組織與關心的朋友,一同討論自由化對於我們的利弊得失,其間我們也得出幾項迥異於經貿國是會議樣板口號的「共同意見」,試圖凝聚更理想的發展想像:
1.設定水、能源、土地、環境的承載力上限,不該以去管制政策剷平財團障礙,反對追求無止境成長,發展滿足人民生存需求與環境永續價值的「綠色經濟」。
2.反省台灣過去工業優先的發展模式,河川海洋成為工業界免費的排水溝,我們要求扭轉水、土地、能源的分配不正義。
3.台灣為了經貿自由化,放棄糧食自主政策,傷害人民糧食主權。農業自由化,使農牧業發生整併與壟斷,農民產銷過程越無自主性,消費者則更暴露於食物漲價及食品不安全之風險。
4.農業政策必須透過支持在地供應、小農多元耕種,來達成糧食自主,而非強調規模、效率與比較利益。
5.經貿整合僅惠及大規模的核心廠商,發展重點應放在提高整體勞方分配比重,限制資方透過自由化(去管制化)貪圖短利、犧牲長期發展與人民利益。
6.以公共服務事業思維發展醫療,降低獲利導向所引起的醫療商品化、醫事人員遭受剝削的現象。
7.應全面檢討台灣過去以自由放任、去管制化為解藥的政策方向,並反思運動對於中國資本主義的善惡判斷,將資本移動背後的國際戰略考量及階級利益分配,作為檢視區域經貿整合的重要依據。
附註:台灣自由化(去管制化)歷程
90年代初期,政府開放製造業外籍勞工,讓廠商以「缺工」之名透過廉價不受法律保障的外勞,以及當時非典型就業與派遣的大幅出現,壓抑本應逐漸成長的本勞薪資。而在勞動市場為廠商開放後門的同時,政府推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各項免稅措施,將國家財政移轉成私人資本獲利,但資方獲利並未轉化成勞方利益。
90年代下旬,為解決廠商獲利累積的趨緩,政府鼓吹資本南進,許多尚有獲利的中大型企業,一夕之間惡性關廠,埋下關廠勞工至今仍在抗爭的因子。2000年後,「戒急用忍」變成「積極開放、有效管理」,資本西進的限制解除,使得製造業資本更高程度地在兩岸比價:比勞工的廉價、比租稅的優惠、比能資源的補貼、比土地的取得便利性、比環境法規的闕漏。
2002年加入WTO,稻米進口量立刻暴增17倍,其餘國內自產的重要穀類如小麥、玉米、大豆大幅度地改由美國供應,而國內肉品也逐漸被他國肉品替代,導致至2010年的台灣糧食自給率僅剩3成左右。然而,WTO並沒有帶起國內的實體投資的顯著增加,貿易自由化反而更使廠商失去在台灣投資設廠進行研發的誘因,在貨品關稅降低下,生產鏈分散各國更能提升獲利,於是資產投資逐漸取代實質的生產投資,房價開始從低點反轉,受薪階層未蒙其利反受其害。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歐美需求驟降,使高度仰賴先進國市場的的台灣產業受到衝擊,勞工自然受害;
2010年各國雖祭出各種提振內需政策,使當年度台灣GDP成長10.7%,但在勞資分配失衡下,實質平均薪資仍舊不振,而此時政府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後,再施行「產業創新條例」給予廠商補貼,並直接把營利事業所得稅從25%大幅降低到17%,財政又再充當了「重分配」為資方獲利的工具;至2012年在金融風暴期間歐洲各國舉債預支財富的問題浮現,歐債危機再次衝擊台灣外銷產業,共體時艱又再出現,但荒誕的是,2008年以來不論景氣的波盪為何,受薪者皆只能受其害而無法蒙其利。
主辦單位:
反經貿國事會議工作小組、地球公民基金會、民主鬥陣、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桃園縣產業總工會、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全文請見:http://bit.ly/1k3QE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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