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將全面性翻修公司法,目前經濟部已就四大議題(公司籌資制度與股本、會計、審計相關規範;公司治理;公司登記及組織;股東權益、股東會及清算相關規範)分組討論,預計年底送進立法院,明年通過,其中,方向較為確定的是原只適用於閉鎖型公司(指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的特別股、無票面金額制度,將研議放寬到所有非公開發行公司。
#公司法 #股票 #創新創業
.
大學校園創業的三角難題(四):政策建議方向
http://portal.stpi.narl.org.tw/index/article/10245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桃園航空城公司、桃園捷運公司(4/21)】 #航空城公司發行股票 今天在議會中,許多市議員針對航空城公司發行股票一事提出質疑,雖然航空城公司堅定立場,事後也貼出新聞稿,說明發行股票是因為去年經發局將中壢區青芝段2筆土地,總金額69億餘元作價給航空城公司,航空城公司便依《公司法》...
非公開發行公司公司法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桃園航空城公司、桃園捷運公司(4/21)】
#航空城公司發行股票
今天在議會中,許多市議員針對航空城公司發行股票一事提出質疑,雖然航空城公司堅定立場,事後也貼出新聞稿,說明發行股票是因為去年經發局將中壢區青芝段2筆土地,總金額69億餘元作價給航空城公司,航空城公司便依《公司法》161-1條以及公司組織章程規定,於發行新股變更後3個月內發行股票。
但智翔對此提出更進一步的質疑,既然董事長在答詢時一再堅稱發行股票非公開,且由桃園市政府100%持股,則在引援法條上,桃園航空城公司應不屬於161-1條中載明「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的規定,再者,若航空城公司屬於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則在《公司法》於2018年8月修正公布後,得免印製實體股票,航空城公司此舉無疑是脫褲子放屁。
一般公司發行股票的用意,在於吸引投資,募集資金,航空城公司連年虧損,目前功能性以招商為主,印製實體股票是否在為往後公司獲利時,將股票出售給他人,這絕對不是單純的想太多,而是合理的質疑,航空城公司無需一再以公司章程為由,需要修正的地方就應修正。
#獨立董事設立
再者,航空城公司目前董事皆由各局處首長擔任,為避免治理上的不足, 應委請外界可昭公信之獨立專家(會計師/律師)擔任獨立董事,並設置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或是其他特別功能委員會,除完善、強化公司的治理,二來也可藉由薪酬委員會的運作,避免董事長薪資報酬與公司績效不對稱,有肥貓之虞。
非公開發行公司公司法 在 於本年度之股東常會變更章程將董事減為2人。下列敘述 的推薦與評價
法第128條之1、第192條之重要修正: (A)公司法§192II,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置董事會, 設置董事1~2人,所以董事人數得少於3人 (B)非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人數均可少 ... ... <看更多>
非公開發行公司公司法 在 【企業法務專題】非公開發行公司召集股東會採取視訊方式 的推薦與評價
不論是 公開發行公司 或 非公開發行公司 ,均可採取視訊方式召集股東會。但不同於 公開發行公司 之股東會有「公開發行股票 公司 股務處理準則」等細部規定可資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