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次以 $200 租借行山鞋予朋友(舊事重溫:https://www.facebook.com/100063841894652/posts/136338111837585/?d=n)後,我又發現他在課室裡以 $10 放租自己的小白板予同學,本身小白板是學校的訂購文具,每人都有的,供上課時使用。當天考試天,同學沒有帶但希望借用來練習抄寫生字,便爽快付費租用,而正仔寧願要錢也不要在考試前趕緊再多練習字詞。
在我跟他解釋這有甚麼問題的時候,他辯護道:1 同學的零用錢是屬於他個人財產,他的媽媽不會干涉,而他也有怎樣使用的自由。2 他沒有欺騙過任何人,明買明賣,你情我願,對方同意兼爽快付款的。3 這個社會就是如此運作,有買有賣,公平交易,這不過是其中一個賺錢的途徑,而他確實想賺一些錢。
我想起,多年前我分享過,有一位學生自製漫畫書,然後影印多份再以不記得一元還是五毛錢賣給同學,生意也不錯,當然最後我介入並以學生之間不可以涉及金錢交易終止了這場賣買活動。這位小朋友起碼有以勞力去生產東西賣錢,而正仔明顯乘人之危,或抓緊別人需要的時機「自肥」,如果他是的士司機,大概在節日時雙倍收費吧。
我現在可以以學校禁止學生金錢交易為由去阻止,但離開了學校這個場景呢?而說實話,他辯解的理由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其實這個孩子自小都相當聰明(還是古惑?),而且能言善辯,幼稚園時期已經會拿地上撿到的石頭,哄到別人跟他交換卡通遊戲卡。平常經常哄騙兩位弟弟,就拿剛剛昨天發生的來說,桌上剩下一件正仔最喜歡的芥末章魚飯團,弦仔也想吃,因為正仔一直看書而不過來吃午餐,弦仔便捷足先登取了飯團,當正仔知道後,便藉辭幫忙弟弟打開包裝紙然後打開後就立即咬一大口,弦仔當下只有暴跳如雷。他就靠住頭腦以及一張厲害的嘴巴,經常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而最棘手的是,我本身都相當 gullible,又不夠聰明,應付他真是傷腦筋,求上天賜我多些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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