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綠電之戰】買家搶著要,還是買不到——「台灣第一度綠電」之爭白熱化!(01/16/2020 TEIA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至今已發出7.6萬張再生能源憑證,卻還沒「賣出任何一度綠電」!
(記者 陳文姿報導)台灣從2017年發出第一張綠電憑證,至今已發出7.6萬張再生能源憑證(每張1000度綠電)。Google、台積電等企業要買綠電,不過,至今卻還沒「賣出任何一度綠電」。
「第一筆綠電交易」之爭從去年開始白熱化。綠電業者表示,找上門的買家「從大企業到中小企業都有」;甚至有買家表明「不管哪個案場都可以」,就是要搶第一。
市面綠電這麼多,為何還要搶「第一」?原因在大部分的綠電都被政府收購,並未在市面流通。少數流通的再生能源憑證都是自用型的憑證,綠電由設置者自發自用,只有憑證拿出來賣。真正的綠電交易要「綠電跟憑證」一起賣出,必須先將綠電送上電網,再透過台電的「轉供」送達買家,至今還沒有綠電真正走到這一步,問題卡在哪?
解約費未定 綠電跟台電分手仍觀望
2017年《電業法》修正,台電開啟綠電自由市場。不過,長年以來,綠電大多由政府的躉購制度保證收購,這些綠電已經跟台電簽20年的PPA(購售電合約)。2019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後,允許被收購的綠電恢復自由身,到自由市場上出售,對於綠電市場的供應端是一大利多。
不過,哪些綠電可以解約,解約費怎麼算?雖然有媒體報導,台電高層擬以「躉購價減平均售電價」解決,但台電至今都未正面回應。台電13日受訪時表示,解約將是一對一來談,至於什麼時候可以開始談,也要等用電大戶條款明確後。
一環扣一環,用電大戶條款也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規定,要求用電大戶必須使用綠電,預計近日才會預告。分手一事就拖延至今。
沒有銀行融資,誰敢做大?
但卡關的關鍵真的是分手費嗎?天泰能源董事長陳坤宏表示,他們之前也在等著跟台電分手,最後卻認清這條路難行。
陳坤宏解釋,綠電從台電分手轉賣企業,代表要跟台電解除PPA,改跟私人企業簽定PPA。一個案場約有七成的建置資金來自銀行,以一個建置成本2億元的太陽光電案場為例,銀行融資約占1.5億元。只要跟台電一解約,融資銀行馬上抽銀根,業者就必須清償1.5億元。
舊綠電難行 新案場一樣卡卡
評估過後,想衝第一度綠電的天泰能源決定不走「舊綠電跟台電分手」路線,改從新案場著手,但仍然卡在銀行融資這一關。
「我們找了過去曾經參與綠電融資的銀行,但『所有的』銀行都不敢當第一隻白老鼠。」陳坤宏補充,「即便售電的對象是台積電也一樣。」
除了信用評等要重新計算外,陳坤宏說,銀行過去只要審查台電的定型化契約就可以,現在除了重新審查各家的信用評等、還要檢視各家跟綠電業者的PPA合約,據此給出不同的融資條件,程序變得非常複雜。「銀行要有心理準備,未來的PPA可能千奇百怪」。
綠電市場不缺買家、也不缺賣家,但至今第一度綠電還沒賣出。「取得銀行融資,這是很重要的第一步」,陳坤宏說。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e-info.org.tw/node/2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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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再生能源憑證代表1000度綠電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再生能源發電是迫切且不可逆的硬趨勢!(10/30/2019 風傳媒)
推展再生能源發電是不可逆的趨勢。環保團體綠色和平公布民調,指9成民眾認為氣候變遷造成極端氣候、已影響日常生活,也有8成以上民眾認為能源政見會影響投票意願,希望看到總統候選人提出更積極可行的再生能源政見。
文:連興隆/國立高雄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教授/創新學院院長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是國際關注的議題,但在台灣的總統大選中,是否有候選人有足夠的高度,看到這件事情的重要性並提出對應的政見,雖然是令人有所期待,但卻也不敢奢求。不過,就SDG 7「可負擔的潔淨能源」這目標而言,台灣的能源政策倒是有一個明確的對應標的,也就是於2025年實現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
為此,新修訂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求一定契約容量之電力用戶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再生能源設備或儲能裝置,或購買再生能源憑證(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 REC)或繳納代金。其中,REC是做為用電者使用綠電的證明,由於多數綠電(如風力、水力、太陽能)不會排放溫室氣體,因此,再生能源憑證往往也成為企業減碳的工具選項之一。
再生能源憑證最初的創設並非直接做為一般企業減碳的工具,其存在於美國與歐陸電力市場時間由來已久。REC最初設立之目的是因應歐美對發電業者的規範,要求發電業需提供使用一定再生能源發電配比標準(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 (RPS))的義務,因此,發電業者除非有自己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能滿足其RPS,否則必須透過再生能源電力市場購買REC來滿足其義務。
換言之,對於電力自由化的國家,政府透過RPS將使用再生能源電力的義務加諸在發電業者身上,以促進再生能源發電的發展。
在台灣,電業法導入了電力排碳係數的規範,要求「公用售電業銷售電能予其用戶時,其銷售電能之電力排碳係數應符合電力排碳係數基準」。
電力排碳係數是指每度電排放的二氧化碳當量數,例如,107 年度電力排碳係數為每度電產生0.533 公斤二氧化碳當量。可以想見,如果要降低電力排碳係數,就數學上而言,在公用售電業總銷售電量不變的前提下(整體用電量不變),只有讓總二氧化碳當量數下降了,也就是使用不排碳但可以產生電力的再生能源。
換言之,由於公用售電業被賦予了須提供符合電力排碳係數基準的電力,因此,公用售電業必須於再生能源市場購入再生電力,某種程度上,是將使用再生能源電力的義務加諸在公用售電業身上,而台灣的公用售電業就是台電。而所用的購電成本就是躉購費率。
另一方面,「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求一定契約容量之電力用戶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再生能源設備或儲能裝置,或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報載最新訊息是,『「用電大戶」定義將以與台電簽定契約容量五千瓩為門檻,須建置百分之十,亦即五百瓩的綠電』。這是明確將使用再生能源電力的義務加諸在「用電大戶」的企業身上。
做為「用電大戶」的企業與做為台灣公用受電業的台電,看似都成「苦主」。面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定,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達27 GW的目標,用電大戶預計貢獻1.05 GW的裝置容量,而台電則透過躉購電價的誘因,促進再生能源發電業者開發再生電力。不過,這當中真正的「苦主」是誰,倒是值得探究。
就「用電大戶」而言,裝置10%契約容量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非壞事。
以太陽能發電系統為例,第一、太陽能光電板每瓩每年在台灣可以產出約1000度電計算,500瓩相當於是產出500張的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同時,對於夏季尖峰用電,太陽能的成本已具競爭力,對企業是加分項。
第二、再生能源的裝置成本持續下降中,長期趨勢對企業是賺錢的投資項目。
第三、以企業社會責任(CSR)角度來看,也是「用電大戶」的企業實踐其理念價值的機會。
就台電而言,電力排碳係數讓台電必須用躉購電價收購再生電力,以降低排碳係數。降低電力排碳係數當然是代表台灣在減碳上的成效,但是,這成效如果是用全民的納稅錢去補貼躉購費率買來時,我們要問誰會是真正的獲益者?
因為這個係數主要是給企業計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的,每家企業都希望自己的碳排量比去年低,如果所有條件不變,企業的用電量也不變,但是計算出的碳排量減少,只是因台灣的電力排碳係數降低所致,那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了。
換言之,用全民買單創造出的低電力排碳係數,只是讓企業成了免費搭乘者(free rider)。
另一方面,就台灣以外銷為主的多數企業而言,使用再生能源將是可以預期的硬趨勢。
蘋果電腦這個台灣人熟悉的公司,他們對溫室氣體的排放計算是採用非常嚴謹的產品生命週期碳足跡的方法,也就是我們果粉購買了蘋果的手機,即使在我們手上使用,但過程中產生的碳排放仍算在蘋果公司身上。
蘋果表示,它們2019年在全球各地所有的辦公室、銷售據點與資料中心皆已100%使用再生能源電力,而他們也將這項目標擴充到占它們溫室氣體排放總量74%的產品製造供應鏈上。
日前,聯合國宣布有超過60個以上的國家承諾,將在2050年以前達成淨零碳排的目標。可以想見,這些包含歐盟在內的國家,為要達成這項目標,對於進口到這些國家的產品碳足跡必將有所要求。
也就是說,不論台電的電力排碳係數將會如何,對台灣很多外銷為主企業或高科技產業,能否取得足夠的再生能源電力或能證明其使用再生能源的REC,將是企業即將面臨的壓力。
試想,當台灣提供不了足夠量的再生能源給高科技企業滿足業者(如,蘋果電腦)的需求時,只能自力救濟靠境外分公司,否則,很有可能只能眼睜睜看訂單轉到競爭者手裡。
政府推動再生能源,不論從聯合國推動永續發展目標的全球觀,或者是企業面對國際供應鏈減碳要求的壓力,都是方向正確的政策。然而,在現階段再生能源電力或REC皆屬於稀少性產品的情況下,面對一方須以優惠的躉購費率維持電力排碳係數符合規範,一方期待要有足夠REC供應,兩者之間的拿捏,勢必是政府迫切要解決的問題。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storm.mg/article/187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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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再生能源憑證代表1000度綠電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國境之外,台17之西】陳坤宏:有T-REC也沒用 台灣綠電為何如此難買(上)?(07/18/2019 天下雜誌)
文:陳坤宏
幾年前Google想買綠電,卻擔心綠電源頭不清而「不純」。經濟部推出再生能源憑證T-REC,給了綠電身份證,但台灣每年太陽能發電有25億度電,卻只有0.26%取得憑證,企業想買都買不到。到底問題出在哪?
2018年底,兩位來自Apple北美總部的代表,來到天泰能源拜訪。該次會議的重點是,Apple希望替它們在亞洲的供應商,購買到足夠的綠電。該次的會議給我相當的震撼,在台灣,政府提減碳或能源轉型,通常都會引起許多民怨。但是,Apple的代表卻緩緩道出,低碳或是零碳的產品才能符合當今世界的消費潮流。
Apple不但加入RE100組織,該組織已吸引全球大型企業加入,包括Nike、IKEA、BMW、Google、微軟、臉書等185家具有影響力的公司。這些公司都具體提出在2025或2030年前,達到100%再生能源的電力使用目標。根據RE100 2018年的年報統計,這些加入RE100的企業,到了2020年時,綠電的年總採購量將達到1590億度電。這個電量相當於在地球上第24名的用電國,僅次於埃及的1600億度電/年。(延伸閱讀:用陽光作面膜 和蘋果平起平坐的台灣小巨人)
台灣的經濟非常仰賴製造業出口,上述新聞卻沒有在台灣引起太多注意。根據彭博(Bloomberg)的研究調查指出,加入RE100 的企業年度營收達2.75兆美元。台灣的供應商每年從RE100和CDP碳揭露專案(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 成員企業中,獲得590億美元的營收。
因此可以預期,台灣供應商在未來幾年內將會遭受到來自於品牌客戶對於100%綠電使用的強大壓力。這件攸關台灣製造競爭力的大事,政府,產業與民間,該如何攜手合作,讓台灣在地的廠商能在台灣買到足夠的綠電呢?
綠電不純,Google棄購?
我還記得在5年前,台電曾經推出台電版的綠電認購,連續兩年都獲得半導體大廠如台積電的積極認購。但就在2016年出現了一則新聞:「台電綠電不純,Google棄採購」。究竟台電版的綠電認購出了什麼問題,讓Google放棄採購?
幾年過後,我們可以慢慢釐清,當年Google的需求是,綠電需要有明確的源頭管理。也就是,要求綠電供應者(台電)能夠明確指出販售的綠電,是來自於哪一個地區的再生能源電廠。
這類的源頭管理,在一般的製造業透過企業資源規劃系統(ERP),不會太難處理。但是對於電力系統來說,燃煤、天然氣、核能、與再生能源發的電,一旦進入電網,就全部混合在一起而無法區分。就像水庫的水來自不同河川,自來水公司無法告訴消費者喝的水來自哪條河;台電自然也無法回答Google,究竟這些綠電來自何方。
台灣每年太陽能發電,只有0.26%取得綠電憑證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經濟部標檢局於2017年開始著手制訂相關標準,並且成立了「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對於每1度的綠電,都建立了源頭追蹤的標準認定辦法,每1000度的綠電集合成一張綠電憑證,標檢局也將憑證命名為「國家再生能源憑證」,簡稱為T-REC。更重要的是,T-REC的查核手段與標準,也獲得了RE100與CDP的承認,正式與國際綠電交易的平台接軌。
但是,與國際接軌的T-REC,在台灣的交易狀況如何呢?
台灣的太陽能發電已達2GWp,也就是1年的發電度超過25億度電,但真正流通在市場上的T-REC有多少度呢?只有650萬度!對,你沒聽錯,只有0.26%的太陽能發電取得憑證。大家可能會問,究竟是出了甚麼問題呢?是產業不想盡企業責任,還是再生能源業者都不想賣T-REC嗎?(延伸閱讀:有台灣第一家太陽能銀行的國泰金控 安裝「綠色」防毒軟體防風險)
這幾個月我接觸了許多前來詢問能否購買T-REC的大型產業,充分感受到他們的焦慮與急迫。但重點是,縱然台灣每年有超過25億度的太陽能綠電,但這些綠電超過98%都賣給了台電。這些企業主也會問,難道台電不能再把這些綠電賣給企業嗎?
綠電賣給台電,不能再轉買給企業
答案是不行,為什麼?
無論是綠電、或是憑證,真正的核心價值就是「零排碳」。在台電的電費帳單上,都會看到一行字——CO2的排放量。當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將綠電賣給台電後,綠電的減碳效益就貢獻在台電CO2的總體排放係數上。倘若再將同樣的綠電所產生的憑證拿出來賣,相當於重複宣稱的環境效益。這個概念相當於一屋二賣,自然不被允許。
因此,現階段如果企業要購買T-REC,最簡單的作法就是「要喝牛奶自己養頭牛」,例如在自家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並且選擇自發自用。至於有沒有更聰明的方式,比如說透過電能轉供的模式?讓我之後再向各位說明。
本文作者陳坤宏,天泰能源集團創辦人與執行董事,為國內從事太陽能發電之新創公司,創立於2012年,致力於偏鄉畜禽農舍屋頂建置太陽能電廠,並開創融合農民、太陽能業者、與金融機構三方共贏的創新模式。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csr.cw.com.tw/article/4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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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再生能源憑證代表1000度綠電 在 電價達人讚出來- 根據台電公司106年統計年報 的推薦與評價
憑證 概念:綠電身分證,為綠電驗明正身且與國際市場接軌 - 憑證制度:電證合一,一張憑證代表1000度電,可確保此1000度電是以再生能源的方式來發電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