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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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大致明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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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原本發函要求中華奧會,安排教練及選手搭商務艙,而且發了兩次,但是碰到了疫情,2021年3月9日,中華奧會依據「奧運組團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去程採用全團包機的形式,用意在避免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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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5日,體育署和中華奧會簽訂契約變更議定書,內容為去程包機,非搭乘包機人員搭乘商務艙,回程則安排搭乘一般航班商務艙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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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蔡政府是有想要安排選手搭乘商務艙的,但是包機的方式是不可能每個人都坐上商務艙的,但可以看見,至少沒包機的選手大都搭乘商務艙,說蔡政府違背承諾,實在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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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是包機內的座位安排問題,7月6日防疫協調官張煥禎召開行前防疫會議,此會議為線上會議,沒有會議記錄,參與者包括體育署、國訓中心、中華奧會等人,「考量防疫安全,建議選手安排在空間較大的經濟艙區域,採嚴格區隔分散安排,以避免傳染.嗣於7月7日中華奧會召開『我國參加第32屆2020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組團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討論通過,為確保選手健康安全,以空間較大的區域,分散座位,降低代表團間近距離接觸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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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的會議紀錄內容為「機上座位共計商務艙36個、經濟艙267個,依據防疫協調官建議將採取菁英選手乘坐經濟艙第一排、彼此間隔兩個位置,且後兩排淨空方式辦理.其他代表團員以運動項目別區分座位區,防護員、物理治療師、國訓人員、奧會人員亦皆分區域分開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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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煥禎受訪表示,「他的確是此次東奧代表團的防疫協調官,但只有參加過一場防疫會議,時間是不是7月6日要再確認.他說,自從擔任防疫協調官以來,從頭到尾都沒有提過經濟艙或商務艙的問題,只談過如何避免選手被隔離,後來體育署怎麼決定他也無法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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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若機上有確診者,前後兩排乘客都必須隔離,因此這次讓選手安排坐在經濟艙前艙,且旁邊無人、前後排無人是國際慣例,跟是不是經濟艙或商務艙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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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否和會議記錄上相違背呢?答案可能是不相違背,他可能話說一半,當提出「避免選手被隔離」,避免被隔離就是前後左右要保持沒有人的梅花座,理所當然就會導致「只有經濟艙能達成此需求」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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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煥禎雖然曾涉逃漏稅,但仍是醫師身分,而參與線上會議還有國訓中心、體育署其他專業人才在,至少我們可以知道,體育署長說的「36個商務艙是隔一起坐,因為防疫協調官建議,選手旁邊若坐其他人,一旦染疫會整個受影響,當時才接受協調官的建議,把選手前面後面左右安排全部沒人,不會影響選手,也不會影響別人,當時是以安全為最大考量」並非無稽之談,而且他是認真考慮防疫官的意見產生的共同討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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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道理很簡單,周圍的一名選手確診,其他選手必須被隔離,最好的方式,就是確保選手周圍都沒人,這樣安排還間隔2個位置,分的更開,至少在會議紀錄上是認真討論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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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選手和非選手又要分區,「防護員、物理治療師、國訓人員、奧會人員亦皆分區域分開乘坐.」人少的一方自然分到商務艙,人多的一方又要梅花座,自然分到經濟艙,商務艙緊鄰,沒有梅花座的問題,防疫的角度來看,自然是風險高的坐一起,與風險低的分散坐區隔比較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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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個張煥禎醫師,為了想坐商務艙,或者,想讓6個官員坐商務艙,所以編出了這麼一套把戲,然後防疫只是藉口,故意犧牲運動員,這也太超乎常理,壞人做壞事也要考慮代價,如果只為了一架班次商務艙的利益,動輒召開會議,修改辦法,然後還要背著冒犯一干運動員的風險,又要精心計算,設想一個不一定能成功的梗,迂迴婉轉地達到目的,這若不是太蠢,就是太壞,其他人若要懷疑,應該查查參與決策者是否有其他醫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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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神父覺得最誇張的是,總統居然要因為這件事道歉,只為了選手坐到經濟艙,依此邏輯,敗燈不知道要道歉幾次,不管其他寫手名家怎麼凹,正例變成反例,美國奧委會也是提供一張經濟艙機票,然後要升級就是自己出錢,或者依靠民間或協會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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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articular ERA (Equality in Row Assignment) appears to be a nation-by-nation battle. USOC communications chief Patrick Sandusky said U.S. teams, regardless of sport or gender, are given one economy-class ticket per athlete, coach and official. (U.S. teams fly on official sponsor United Airlines.) Individuals can choose to upgrade on their own dime if they wish, he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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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Es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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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金牌選手會不會坐到經濟艙?答案是會的,美國拿下金牌的男子冰壺隊選手,回程時,想升等,被拒絕,過往,你也會看到一些奧運花絮,例如有許多選手在經濟艙上面載歌載舞,在旅途上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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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人說難道LbJ會去坐經濟艙嗎?這我不知道,不過至少,美國男子籃球隊,在前幾年前往西班牙的班機上,坐的也是一般的座位,你會看到一眉道人把自己塞在一個小位子上,然後Kyrie Irving摸著陽春的把手,還有其他人因為腳太長,位子不夠寬,所以乾脆腳擱著扶手,直接踩在前面的牆壁上,留下大大的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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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會找到更多選手搭商務艙的例子,但是他們就是一般飛機成功升等,這一點,台灣如果不是包機的情況,其他人也可以做到,而且還是政府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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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沒有讓包機以外的選手坐商務艙?有,一開始的規劃也是坐商務艙,包括戴資穎,但是遇到包機的情況,就沒有辦法,我認為包機模式選手坐經濟艙是完全沒有問題可言的,教練和其他人員分區坐商務艙,也沒有問題,唯一有問題的就是6個官員,也許他們不應該上包機,去坐另一班,這樣這個莫比烏斯之環就可以解決了,但我不確定選手和教練下機以後,不用一個官員還是奧會代表去跟當地組織接洽,或者,隊醫們會懂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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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包機本身就是優越的待遇,不只包機,醫生還建議行李箱準備一堆防疫物品,酒精、肥皂、N95口罩、濕紙巾、體溫計,其他還有指紋式的鎖、吹風機、集流器、水壺、帽子、太陽眼鏡、扇子、迷你真空壓縮器、旅行壁櫥,我不認為有多少國家可以做到這個程度,至於你包機又要坐商務艙進行梅花座,這根本強人所難也不切實際,沒包機的商務艙會勝過有梅花座隔絕一般旅客的經濟艙嗎?我可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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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你可以說體育署溝通不足,雖有行前說明會說明,請教練轉達給選手,但仍然有選手不知道,你也可以說中華奧會和體育協會過於惡名昭彰,所以導致這個事情被不當歸因,但是搞到總統得出來道歉,官員要下台,這就有點太過了,而至於群眾開始用有色眼光來檢視所有選手居住地、便當盒,這根本就是大家來找碴的遊戲,心中有定見,看什麼都有問題,連大倉東京酒店的便當,都能貶低的一文不值,說是便利商店的便當,又稱什麼不營養,不符合選手需求,實在莫名其妙,到時候送的是低卡路里的便當,會不會又正中他們下懷,稱這是窮人吃窮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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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或是拿選手的居住地做文章,說住的地方只有三星,價格只有三千塊,更有勝著,拿著PTT搜出來的烏干達、中國隊住海景飯店,多豪華,台灣選手只能住骯髒破爛的飯店,把三星經過東奧防疫認證的房間,貶得一文不值,中國人喜好奢華,認為住房間越大越爽就好,那樣的地方離場館的距離,開車要一小時半,這會比只要8分鐘就能到場館練習的旅館好嗎?如果是對於一名立志要奪牌的選手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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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台灣有些人的觀念和中國人挺像的,而這樣捧中貶台的風潮,跟蘇啟誠大阪事件挺像的,一群瘋狂究責大阪辦事處,說中國有派車到關西機場,台灣沒有,然後因為現場民眾自我中心的解讀「聽到辦事處一聲冷笑」,又有PTT上的人傳了一堆中國的假訊息,拿中國派15量巴士對照大阪辦事處的公告相對比,結果,被證實是假的,中國根本沒巴士,害的官員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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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於有名嘴說,難道不能找又近又豪華的飯店嗎?神父必須說,這還真的不簡單,你去搜尋東奧場館附近的旅館,就多是3000元左右的價格,而合格的認證的防疫旅館,並不多,更別提還會有其他國家去搶,拿幾張照片對比估狗來的商業照,中國海景新聞照根本是一種混淆視聽的做法,就跟昔日拿中國辦事處的公告,來比較大阪處的公告一樣,牛頭不對馬嘴,挑起人心的相對剝奪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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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泛本土派或者台派來說,有不少人是義憤填膺的,可以理解他們對於體協的沉痾,與對運動員的憐憫,然而,如果不考量「謠言的沃土」,終究只會讓問題失去焦點,清不到體制內的毒瘤,反而看到本土政權被清算,外頭的人眾口鑠金,是一回事,如果裏頭的人全盤接受,而沒有一點反駁的聲音,那就只剩下單方面的說法而已,事情好像無可挽回,只因為一群人決定了「就是那樣」,曾參殺人,就算三個人說他殺,依舊不會有信度,就算一群中姦選民說他殺,他依舊無法構成真實的一點邊,但若曾母相信了,那曾參大概就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這屬於被命定的真實,是「造真」而非「求真」,而,事實是如此嗎?我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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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台灣政府,顯得如此脆弱而且卑微,如果這就是要改變體制的力量,我只看到這股力量被稀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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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決策,由中華奧會提出,體育署以防疫角度考量處理,高規格的防疫導致包機座位分配的問題,溝通不足造成選手誤解,又,中華奧會和體協過往的事蹟,使人們印象惡劣,這使得一個防疫的安排,被解讀成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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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只要政界和商界的裙帶關係,取代專業任命,這樣的事會層出不窮,因為這些人本身沒有信度,到哪都無法取信於人,又依靠裙帶關係添居大位,平時不正常的事做多了,導致連正常的事都會因他們參與而被視為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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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人的惡名,卻由執政黨來背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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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會協會乃民間團體,政府就算不能直接介入,但就算是協會,仍然必須服膺人民團體法相關法規,日前修出國體法,第二十七條開宗明義就指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華奧會)為法人,係經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國際奧會)承認之我國奧會代表。中華奧會之組織、任務及成立宗旨,應符合奧林匹克憲章,並受中華民國法律之規範。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三個月內,中華奧會應檢具會章、委員名冊及年會會議紀錄,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登記,發給法人登記證書;其解散,應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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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三十九條則針對體協明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特定體育團體之理事長(會長)、秘書長: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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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依靠政商關係擔任的奧委會長、協會理事長,顯然,現行仍不足以切斷政商任命,既然如此,立委諸公不如修得更嚴格些,針對各協會理事長排黑條款,加更高的門檻,例如不用加什麼但書「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也不用「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凡有案底者,一律不得擔任理事長、秘書長,乃至於延伸至奧會會長,畢竟奧會會長,代表國家和國際進行對外聯繫,更應該要有使命感以及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檢驗,而奧會會長只有一位,這樣的改革影響範圍小,對於本次事件的因素之一-社會觀感和主席信度問題,也較為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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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政客和商人與一般人的區別,也就差別在有沒有案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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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對於奧會會長以及協會理事長,最基本的沒有犯罪經歷的要求,應該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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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問題,名譽解決,觀感問題,觀感解決,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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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說,「天生萬物是美好的,一經人手就變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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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不只適用在人們怎麼看這個防疫安排下的經濟艙中,也適用隨同上機的官員和會長們給人的觀感,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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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變態小松鼠 #名為變態的紳士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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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狗的使命線上看 在 1 IMAGE ART 一影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一影像》顯社會微型紀錄片影展 徵件播映場
#入選影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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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入場坐滿為止
日期 2020 7/31(五)8/7(五)/ 14:00播映/免費入場/25個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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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譜》導演|陳詩芸
宿譜,意指南管演奏的最後一首。
音樂廳裡,響起南管的樂曲,是南管四大譜之一的《四時景》,張栢仲背負著傳承南管的使命,卻又不得不面對自己逐漸衰老的事實。面對自己的衰老與南管傳承的困境,走過四季更迭,只有南管聲持續陪伴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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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麥雜記》導演|吳宣佑
呼麥(Khoomei)是來自中亞游牧文化的一種喉音歌唱技巧,屬於泛音系統。而黃煜程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在網路上看到相關表演影片震撼不已,於是獨自一人前往內蒙古三次拜師學藝,前後加起來有一年多的時間。他從一開始的好奇到學習其內涵與精神後有了一番體悟,決定回臺推廣呼麥文化讓更多人認識。在推廣教育與分享過程中他受到了不同的挫折與考驗,也令他重新思考呼麥對於他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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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之送行者》導演|唐賢賓
一個音樂表演者的故事。在台灣,國樂圈的未來發展日益減少,可仍然有人繼續堅持音樂表演的路,也有人放棄,不論是什麼樣的選擇,都同樣得為生活而努力。「接場」幾乎是國樂大學生最常做的打工之一,有的人甚至後來轉為職業。影片透過音樂表演者-陳昀廷的經歷,顯示國樂出路的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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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林嫣》導演|島紀
自我探索是一個原本以為的自己和真正的自己對抗的過程。那些發現好像不是這樣的時刻,就是我們感覺到好像真正的自己並不是眼前見的這個自己,這個過程極為細小抽象,不適感很快就帶我們偏移準心,回到事物的表層上,矛盾拉扯、焦慮、憤怒或悲傷,再回到討厭自己的惡性循環。
我們能做的僅有誠實,如果憤怒,就生氣,如果想保留,就忍著,如果無法不做,那就起身而行,如果悲傷,就躲藏療傷,如果快樂,就分享給人。這是我們唯一要做的,跟著更多願意一起的人們,慢慢發生改變。路很長,我們都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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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停出來走走 After the rain》導演|翁佳如、侯秉緯、周子彤
「獻給欲言又止的你。」創作型歌手蘇文劭準備推出他人生第一張專輯,並會以繪本的形式出售,在這冒險的舉動裡,現實跟夢想之間的拉扯,他能否撐過這場大雨,並獲得雨過天晴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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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湯姆生》導演|沈君帆、梁建裕
1871年4月2日,英國攝影家約翰湯姆生(John Thomson)抵達台灣,從打狗港(現今高雄)上岸,北上至台灣府(現今台南),開始往東旅行,深入至甲仙、六龜等內山地區。這一趟16天的旅程,不只有精彩的遊記,更留下53張珍貴的影像。
130年後,一位甲仙小書店的老闆,游永福,追尋著湯姆生的足跡,將他所到過的每一個地方,做近乎偵探式的踏查,比對出每張照片的拍攝地點,考據出許多動人的故事。這一份歷時18年的研究,終於在2019年10月集結成冊,出版了《尋找湯姆生:1871台灣文化遺產大發現》,是當今台灣最詳盡的湯姆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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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次牽手》導演|沈君帆、梁建裕
一個自閉兒降臨,家從此雞犬不寧,有些父母選擇逃避,有些父母勇敢承受這個甜蜜的負擔。
蔡昭偉在蔡傑確診為自閉症後,毅然辭去工作,成為全職爸爸。帶著蔡傑從小運動,讓他成為直排輪和獨輪車高手;小六之後讓蔡傑學習網球,苦練了五年,代表台灣在特殊奧運出賽,勇奪金牌。十多年下來,蔡昭偉付出無盡的愛,讓蔡傑的自閉症從重度進步到中度,在學校也有好人緣,就像「從外星人變成地球人」,蔡傑已經能與人和平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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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孩子》導演|徐靖倫
在社會中有一群人,他們和至親相隔最遙遠的距離,一位母親吳媽媽,找尋40年前,因為不得已的苦衷而分別的女兒,另一位主角小敏,偶然知道自己的身世,悵然若失,開始尋找自己是誰。這一個意外的轉彎,讓他們人生重新開機,回朔那段消失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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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不可》導演|廖潔雯、曾錦山
紀錄片《缺一不可》—記錄8.31香港島衝突及中秋節聲援還押示威者活動
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的社會運動已持續超過100天,這一百天內,被捕人數過千,多人輕生,甚至有傳言指有人失蹤。衝突現場,示威者努力避免讓同伴落單。衝突過後,他們更惦記著被捕同伴,於中秋佳節到荔枝角收押所外大聲歌唱,希望讓鐵窗內的同伴知道大家仍然不離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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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收看》導演|李建成
「中森戲院」於1968年開始營業,當年戲院彼此間很競爭,中森戲院仍在眾多戲院中經營出自己的特色,不過2000年後,舊城區沒落,不敵時代的變化而關閉,老戲院呈停業、閒置狀態,隨著舊城區開始復甦,戲院也陸續轉手,不過大部分都不是呈現電影院的風華,而中森戲院在2016年售給建設公司,二台古董的放映機被搶救出來的過程,替他們找到更適合的地方保存延續他們的精神,我沒有能力保留下老戲院,只有透過影像紀錄跟2018年的中森戲院說再見,拆除完畢後,準備作為新住宅建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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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像》顯社會微型紀錄片影展 徵件播映場
日期:2020/7/31(五)、8/7(五),免費入場。
地點: 田園城市生活風格書店(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72巷6號B1)
☆其他場次及線上購票連結:https://bit.ly/2DiSDkD
主辦單位 #一影像 、 #田園城市生活風格書店
合作單位 #滾動力rollor 、#小水牛咖啡店
器材贊助 #SonyTaiwan
一條狗的使命線上看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法治……唔係人人『捍衛』得起嘅。】
黃之鋒深明「法治已死」這種說法在法理上無法論證,但在政治討論上甚為關鍵,能為體制外的抗爭助燃。「對個體制越不信任,理論上就會有越大的 incentive 去推翻現有制度。」
深思一層,他說,「其實(「法治已死」)依句嘢唔係真係衝住法治而來,而係衝住民主派而來。」黃認為,這種呼聲更多是象徵著一種質疑——為甚麼事到如今,民主派還不願言「死」?他們對現有秩序的堅持,似乎和某部分群眾對司法體制的失望,無法對合。
法官天不天真,黃之鋒不知道。他是覺得,司法界各種問題的敗露,重點在於讓群眾不要再天真下去。
自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 2017 年在重奪公民廣場案判詞中所寫的「一股歪風」,到近日郭偉健形容傷人案的「被告經已被這場社會運動弄至為滿身鮮血」,法官在判詞中評論社會運動,已非新鮮事。黃指,法官受個人觀點影響是世界性問題,但在香港,更是「球證落埋場踢波」。
同樣對改革感到悲觀的黃之鋒則覺得,政治團體的責任在別處。「大家一定是支持(法院改革),但......落實到的機會是微乎其微。我覺得反而現在政治組織,或者政治團體(應該考慮)點樣能夠 share 到前線抗爭者,以至很多普羅大眾(對司法制度的失望)。」
自雨傘運動起的「公民抗命,無畏無懼」,到如今爭取《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在美國國會通過、提倡「國際攬炒」,黃之鋒一直是香港民主運動面向國際的臉孔。他看到,現在群眾對國際戰線的「超然期望」,和「法治已死」的底蘊某程度上一脈相承。
「大家咁想國際制裁,都係因為覺得本地制裁唔到,其實本地體制唔 work,先要揾外國體制去懲罰啲警察。」除了國際戰線上的定位,從抗爭者變成政治犯的身分轉化,亦讓黃之鋒體認到,法治的意義和個人經歷密不可分。黃第一次有類似「法治已死」、香港法治只是「糖衣包裝」的體悟,是因為在 2015 至 2018 年間面臨審判與入獄。
又回顧被捕經驗,他覺得「有險可守」和「法治已死」是兩個概念。「『法治已死』就係講緊你 — 覺得仲有無法治啦。『有險可守』更加係講緊你覺得個體制係咪 benefit to 你——唔係你對個體制有無信心,而係你覺得在體制裡面,你係咪被納入為其中一份子。」
他回想起,「黎智英雨傘嗰陣被人拉,入到差館,可以玩電話架,痴線㗎,可以嗌外賣、食雞粥......咁佢哋梗係覺得法治未死架。但係你響差館被啲狗恐嚇話要強姦,咁你梗係覺得法治已死。」到上月,黃之鋒就警暴問題寫過一篇文,其中一句是:「如果你思疑法治仍否存在,你可以試下被狗拉一次」。
黃對於誰在體制內、誰又被體制排斥,感受甚深。「法治唔係人人『捍衛』得起嘅。」
黃之鋒又認為,一般市民雖嚮往法治,卻難以知覺自己在這種理想中的位置。「即係作為一個普通的香港人,我日常生活點樣捍衛法治呢......除咗大律師班友,佢哋真係會覺得,我依家上庭打官司,我放棄我一個鐘的 hour rate,去做一個靜默遊行,咪就係捍衛法治。......你立法會議員梗係可以捍衛法治啦,你去到嗰個高度,平民係唔會有咁多 opportunity 去捍衛法治。」
過去民主派人士不時指出市民亦有責任「捍衛法治」,和法律界聯手打一場硬仗。黃覺得,「捍衛法治就等於專業人士——例如社工話要在未來繼續持守我的社工專業,咁你一般人唔會持守到。」
言下之意,「法治已死」是觀感,「捍衛法治」或「有險可守」則是一小撮人的使命,亦象徵著法政界專業人士和普羅大眾的分層。兩者雖無衝突,但多講「法治已死」又有何用?
黃認為,這句話的涵義在於點出了民主派和民間某部分反抗聲音之間的斷層。「佢係對於民主派政治人物無同普羅大眾、所謂黃絲,有一個同聲同氣、對於司法體制的理解而不滿時,出現的一個 term。」
而這個 term 背後,是走向體制之外的政治能量。「成日話法治就係香港最後一道屏障,咁依家就係同你講,香港無法治囉,無法治嘅話,你就唔好寄望單靠個體制 — 透過法庭尋找公義依樣嘢,係一個 false hope,而點解啲人會咁踴躍投入街頭抗爭,其實就係對體制絕對失望。」
在黃之鋒的形容中,似乎有兩條戰線。一條是由政治本錢較多的政治人物、法律界人士主導的法治守護工程,另一條則是群眾在體制外,以對司法機關之失望為燃料的公民運動。
黃之鋒則覺得,「法治已死」同「打官司」並沒有互斥性:的確,就算法治已死,都係要打官司,因為「法治已死」是一種「政治性陳述」。
「例如我覺得我哋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啦,咁你(問我)覺得依家係咪『高度自治已死』或者無咗?梗係啦!」
郭黃二人對法治現狀的理解分歧,似乎來自出發點之不同:郭不解,講完「法治已死」是否等於不需繼續在體制內努力?法治未死似乎是在體制內抗爭的依據;黃則覺得,這邊廂說完要街頭抗爭,然後另一邊廂又言「我哋香港法治仲係 okay 㗎」,實在矛盾,其著眼點放在體制外的抗爭力量上,但歸根究柢,無論體制內外的工作,皆可在「法治已死」的框架下運行。
黃表示理解民主派的窘境,大概無人能預料「警察漠視法治的程度可以去到咁」。重點是,現在的討論反映了人們對政治人物的表態有需求。
「點樣理解個司法制度,係每一個政治人物都要答的問題」。
相比之下,黃之鋒對立法會過半的可能則悲觀得多,「就係正如我之前寫文講的問題 — 北京會唔會接受到涂謹申做立法會主席?定係佢會 DQ 晒 70 個議員,將個立法會搬去深圳搞『臨立會 2.0』?」問及既有體制下走向法治的進路,他苦笑,「鬧下警務處處長、或者鬧下李家超,你當唔當係捍衛法治吖?」
而若要講司法改革的想像,他亦覺得已不合時宜。「老實講,你要講政策、藍圖式嘅嘢,四年前選舉好多人都講咗啦,但問題係做唔到吖嘛。而......當香港都經歷咗上年的狀態... 就算有學者寫一份《香港司法改革》的報告,寫完出嚟都唔會有人理囉。」
對黃來說,法治論述對於政治人物來說,重點始終在於回應普羅大眾的無力感,以之結連。
「點解大家香港人都竟然會開始接受到有義士用汽油彈去反擊警方?好簡單的邏輯就係,你對司法體制、既有的體制越有信心,體制外抗爭的意慾就會減少;司法就係依個體制的一部分。所以基本上,你對法治的信心越少,咁你咪自然越接受到體制外,一啲好唔符合規範嘅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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