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網友轉發的新北警督察室回覆訊息如圖:「本大隊(新北保大)發言人對法律用語欠當」。
神扯!難道他們是隨便指派沒有學過法律、不具執法專業的阿貓阿狗當發言人嗎?難道他們對媒體發言之前,都沒有「精心設計並且經主管看過」的新聞稿嗎?
雖然我國好騙的三盲不少,但他們還真的把所有人民都當成腦殘在耍?
前情提要:
【建議警政署趕快檢查新北保大的法典有沒有瑕疵】:https://bit.ly/2AFkhHA
新北保大盤查過程遭到民眾發文質疑,該大隊發言人竟對著媒體曲解法律、抹黑持有壯陽藥民眾為「嫌犯」(刑事被告)。
利用這種話術,引發媒體大作文章以及帶風向讓三盲民眾集體批評「刁民」、幫新北保大的「愛與鐵血」按讚。
事實上,「初篩」三級毒品卡西酮陽性,但只要稍有經驗的員警都知道卡西酮有多難驗,更遑論加上外包裝整個秤重根本沒超過20公克、就算複驗陽性最多也只是行政罰,在法律上,依照行政罰法明文規定的用語,叫做「行為人」,當然不能隨便叫人家「犯罪嫌疑人」。
有網友將我們的上開貼文(【建議警政署趕快檢查新北保大的法典有沒有瑕疵】:https://bit.ly/2AFkhHA )
擷取發送至新北保大,要求他們更正錯誤的發言,
得到新北警督察室的答覆如圖,
網友分享給我們,表示憤怒「官官相護」,我們也分享給大家欣賞。
理論上能夠被選為保大發言人的,應該不是阿貓阿狗之輩;警大教育,也不可能沒教過法律(至於所謂的「龜山法系」那是醬缸氛圍下的另一個問題),對外發言前,也不可能沒有事先擬稿。
先是以精心設計的發言稿,公開對媒體發言抹黑當事人「嫌犯」,#用謊言來圓謊,用「愛與鐵血」的包裝形象來掩蓋執法爭議,
被抓包引起民眾投訴發言的問題後,又用「發言人對法律用語欠當」四兩撥千斤。
請問我國行政機關的發言,是商業廣告嗎?
既然如此,那請問新北保大要不要也發個新聞稿說明自己大隊的「發言人對法律用語欠當」「本大隊飭令改進並加強所屬員警教育」?
沒關係,他們不發,我們幫他們發。
身為法治國家的公民,今天開始,#一起努力監督新北保大接下來的執法是不是真的有「飭令改進並加強所屬員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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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次提醒民眾:
在一個民主自由法治國家,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那些很喜歡喊著「我沒做壞事就不怕警察搜/不怕警察抓/不怕警察踹(?)」的,我們只能祝福你,好人一生平安。
如果遇到警察,不聽律師勸告、不理會法條規定權利,抱持著「我一生三盲永遠支持警察」的心態,那就不要後悔。
這個世界上,有好人,當然也有壞人;
有很多好警察、好公務員,當然也是會有壞警察、爛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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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在網路上的PO文:https://bit.ly/2TPppzg
新北保大記者會發言(前情提要貼文的圖片擷取來源):https://bit.ly/3eAd9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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