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同時也有5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9的網紅簡舒培,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日有民眾向我們陳情在載小孩上學時被脫落的路面太陽能警示燈彈起而摔車,所幸小孩沒有受傷,但是騎士本人的膝蓋皆破皮擦挫傷。 經過了解發現,路面的太陽能警示燈都是當地里長希望居民能夠注意路口安全向區公所申請經費安裝,結果因為警示器沒有相關裝設規範以及權管單位監督,反而造成民眾安全的隱憂,更導致民眾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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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遠見雜誌的邀請,昨天到台中主持這一場七個中台灣環保局局長的環境論壇。
我注意到這個區域治理平台中,這三年共有81個合作提案,其中15個就是和環保有關的,佔了將近2成,是所有分類中最多的,包含空氣、汙水、河川、垃圾、減煤等,也很罕見的把環保當成第一場開場論壇。
我很仔細聽了七位環保局長的說明,發現這很類似市場機制,一個縣市好的模式,可以複製到其他縣市,擴大影響規模,當其他縣市有環保成功創新案例,也很容易說服長官來實施,就不會原地踏步,會創造競爭合作的機制。幾個案例例如濁水溪的風吹砂,是包含彰化和雲林的縣界,兩個縣市要是不合作,一邊做了也沒有用,垃圾焚化爐的相互支援也是,說得簡單,要打破本位主義不容易,光是兩個縣市交界的三不管地帶如何合作就很重要。
我也聽到有環保局長,開始投入 AI、無人機、物聯網的運用,更聽到碳中和、氣候變遷的議題,如果把前面的案例加上創新來說,裡面有很多小故事。
例如我昨天才知道,為什麼以前我去南投,都覺得奇怪,為何蒼蠅很多,原來是很多彰化的生雞屎運到南投,他們兩個環保局通力合作,稽查非法運送的,獲得很好成效。
過去環保常常是在經濟發展、都市建設、社會福利之後的附帶議題,中台灣反而是環保擺第一,這和大家過去印象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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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園區有火災,還來不及釐清轄區,但我們比較近,可以先出動去救火嗎?」
一場竹科火災,燒出行政管轄問題,新竹市長林智堅說,竹科夾在新竹縣市之間,造成很多「三不管或三管」的畸形現象,林智堅拋出新竹縣市合併議題,竹科大老也相挺⋯
#竹科 #大新竹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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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民眾向我們陳情在載小孩上學時被脫落的路面太陽能警示燈彈起而摔車,所幸小孩沒有受傷,但是騎士本人的膝蓋皆破皮擦挫傷。
經過了解發現,路面的太陽能警示燈都是當地里長希望居民能夠注意路口安全向區公所申請經費安裝,結果因為警示器沒有相關裝設規範以及權管單位監督,反而造成民眾安全的隱憂,更導致民眾找不到負責的單位進行申訴,致始權益受損。
因此在民政部門質詢時,我特別針對路上太陽能警示燈相關權管以及裝設品質安全維護的問題提出檢討。
統計2015年至今總共有118個里裝設了3031個太陽能路面警示燈,相當於台北市12個行政區456個里裝設的比例就佔了四分之一,具有相當比例,其中又以大安區、文山區、士林區的裝設數量為最多。
通常里長在裝設太陽能警示燈前會先向區公所依預算申請經費,但民政局在索資中向我們回覆因為他們不是道路權管機關,因此不必向他們報備,也沒有相關安裝程序。
雖然區公所會發函向交工處告知有里辦要安裝警示器,但因為交工處認為太陽能路面警示燈不是交通設施,因此僅對里辦回覆相關安裝的注意事項,並未將其納管。
又太陽能警示燈是崁在道路裡面的,因此需要挖掘路面來施作,新工處說明若需挖掘道路裝設警示器,必須申請道路挖掘許可的維護證,不過在118個有裝設的里當中竟然只有27個里有申請,太陽能路面警示器儼然成為局處三不管地帶,更有施工安全與品質的疑慮,導致民眾這次摔車事件的發生。
所以我在部門質詢中要求秘書長召開專案會議,針對台北市太陽能路面警示燈的相關權責與督導進一步釐清,保障民眾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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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北市警政風紀連環爆事件(松山分局、北投分局)
涉及刑案的部分檢方已經偵辦中。
但刑案之外,還有許多行政不法需要查辦
目前民眾已經無法信任警方自行調查的結果。
我主張,應該有第三方展開調查,才能接近真相。
而在台北市,政風處就是市長查明真相的最佳利器
我在4月30日質詢政風處,追蹤四大問題:
1⃣️ 市長「一開始就不相信」,卻沒有依職權交辦政風處嚴查。
直到4/27警局自爆刪影像,政風處看到新聞才開始調查。
市長不依職權指示調查,背後有什麼考量?
2⃣️ 大家都在追「為何刪影像」,卻無人交代「楊姓教官與黑衣人關係」。
黑衣人果真「背景單純」?雙方真的是「意外口角」?
3⃣️ 媒體爆料有議員關說,政風處敢不敢查到底?
4⃣️ 北投分局與當地黑幫關係如何?抓鬼的是否已經淪為怕鬼的?
針對以上四點,文字摘要報告如下,全部質詢請看影片:
1⃣️ 4月21日晚間事件曝光,4月27日上午警察局長到議會備詢,坦承影像遭所長刪除。
柯市長隨即發表「一開始就不相信停電」的說法。
我質詢政風處長,柯市長是否主動指示查辦?
政風處長證實,柯市長從4/21事件曝光,到4月30日都沒有指示查辦。
政風處是因為4/27看到警察局說法才開始調查。
追蹤問題:既然市長一開始就認為有疑點,4/21~4/27有這麼多天
柯市長為何不指示台北市政風處立刻開始查辦?
是忘了查?還是不敢查?
2⃣️ 松山分局事件開端,在於楊姓教官遭黑衣人追打,逃入分局。
楊姓教官為何遭黑衣人追打?
松山分局一開始的說詞是
「黑衣人吵鬧,楊姓教官酒後隔街叫黑衣人安靜,引發黑衣人不滿。兩方酒後口角,黑衣人背景單純。」
我質詢政風處,周遭路口監視器是否已調取?監視器顯示與松山分局說法是否符合?
政風處表示,監視器調取比對,並未清楚看見楊姓教官隔街叫黑衣人安靜。反而是楊姓教官一下計程車,黑衣人就衝過來。
追蹤問題:楊姓教官與黑衣人,到底是意外口角?還是早就在那邊等著堵人?楊姓教官和是什麼關係?黑衣人的背景為何?
警察局的調查報告,和政風處目前掌握的資訊有出入。我要求政風處務必查到水落石出,給市民一個交代。
3⃣️ 松山分局與黑衣人上演「雙方道歉」的可笑劇碼,媒體指稱有台北市議員介入關說。
然而,目前檢警偵辦的範圍,僅止於警方移送的刑事案件
未必及於調查是否有議員介入楊姓教官與黑衣人之間的和解。
會不會議員關說的黑幕,就落入檢警調三不管地帶,無法真相大白?
對此,我特別支持政風處,一定要全力追查
即使要約詢本會議員也應該勇敢約詢,查個水落石出。
4⃣️ 黑幫份子趙介佑犯案累累,二年前就能在北投分局特權接見,可見北投分局紀律渙散。而近日黑幫大老投案,北投分局還搞得像星光大道,原來特權不是只有一人,而是黑幫人人有特權。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北投分局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我要求台北市政風處務必嚴查並且要廣泛調查,調查範圍不限於趙介佑一人一案,而是該把北投分局不良風氣的原因,做徹底調查。
#苗博雅 #台北市 #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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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回家的路
#左營區 當地里長說,過去眷村的路,常常向國防部爭取多次都無法被回應。
「市長願意解決問題,建設不分黨派,很感動!也看到市府的刨鋪效率。」
眷村內的道路養護,即使眷戶多次反映路不平、坑洞難行,但因眷村屬於國防部,常會因為主管機關權責不清,淪於三不管地帶。
我下令往後眷村道路都先由市府負責養護,經費再由市府與國防部協商,不能因為權責不清,影響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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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平路、#海富路,是海軍眷村明德新村、建業新村、合群新村重要的聯外道路之一。
除了當地居民外,也有眷村觀光人潮經過,因此道路改善對10幾年未曾刨鋪的海富路,更顯得重要及迫切。
本次海富路改善的路段自緯六路至實踐路、海平路自海功路至實踐路總工程經費約394萬元。
市府不斷精進路平,落實施工標準化。
除了施工都依照頒布的「瀝青混凝土刨鋪作業手冊」施工程序及標準外,另外從料廠的出料到現場的施工,採取全程錄影,也將現場監控回傳至道路挖掘管理中心。
透過三方錄影監控,確保瀝青材料從出場到施工皆遵循標準作業程序,也才能確保每一條路品質如一。
今天我特別來看看施工情形,也歡迎當地里長、里民來監工,把路做得更好。顧好公共工程品質,市府一定會為提供市民平坦、安全的道路繼續打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