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台灣的職業聯賽發展不起來,還有一個很大的盲點,就是企業誤以為投資職業球團花費驚人,且難以回收,所以觀望者眾、參與者少。其實,只要球團能夠好好整頓球員薪資,汰弱留強,就能提升球團表現,吸引觀眾入場,提升票房收益後,我發現每年花不了企業多少錢,就能經營一支球隊。
像當年我成功整頓台啤隊之後,公司每年支出的經費從原本的一千八百多萬,直接減少了一半,每年只須支出九百萬左右。九百萬換取全年曝光,還有一堆熱情粉絲的支持,從廣告效益來看,不是很划算的投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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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親身經驗為例,台啤隊在03~04年兩度面臨解散命運,我和許多人都曾為了台啤而四處奔走,畢竟「這支具有傳統的隊伍一旦被解散,實在太可惜了」。之後我會當上台啤的領隊,亦是基於對籃球的熱愛以及對台灣職業運動的期許,才接下這個挑戰。
「我覺得領隊這工作很像製片。簡單說我當時的任務就是『找來最好的人並放手讓他們去做』。小時候我曾經想當過演員,也想當過球員,但礙於天份跟演技,這兩個志願最後我都沒辦法實現,現在當了領隊後,多少也算實現了以前的願望。」
接下總領隊一職之後,我與閻家驊(擔任總教練)聯手、在黃營杉董事長的支持之下,從裡到外或整頓或建置了台啤隊的各項制度——包括網羅各方好手、重新設定球員薪資計算方式、到成立台啤籃球協會——我為的只是希望讓原名「公賣金龍」的台啤,這個別具意義的傳統勁旅能夠老店新開。
我在上一篇提過當時球員薪資制度有多僵化,我再仔細點說,當時球員薪水原制因為比照菸酒公司一般職員,跟在運動場上的表現無關、反而跟年資比較有關。
比如「野獸」林志傑剛加入台啤的時候,一個月薪水只有一萬五,比便利商店店員還慘。反觀陣中一些待退的老將,每場球打不到幾分鐘,薪水卻是年輕球員的好幾倍,上場久的人反而領得少,這樣子年輕力壯的球員怎麼有辦法盡全力為公司的榮譽打球呢?
但薪資問題只是冰山一角!你能相信嗎?我們一開始因為預算的關係,公司規定球隊只能在球季有比賽的時候買水喝,但沒比賽時球員依然要練球,這時卻沒有經費買水喝。當我詢問會計部門有沒有辦法解決,他們為難地說:「不然要不要一次買一年份的水?」,公家機關體制的僵化可見一斑。
後來,我推動台啤籃球協會的成立,稱得上是一個關鍵,因為它讓電視台的轉播權利金、球隊預算以及球員薪資等關於錢的問題,終於能夠適時調整運用。能打的球員以專職的球員身分打球,不用再去公司打卡,已經不能打的人就歸建專心上班,球隊的人事得以重整,自然整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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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是能夠凝聚粉絲向心力的重要媒介,如果台灣有更多企業願意投入職業運動,成立球團,以球團和球賽培養死忠粉絲,將職業運動的規模經濟衝出來,假以時日,台灣肯定能以運動在國際上揚眉吐氣不說,運動員也不再是只能為國爭光,還能創造驚人經濟產值。
【我將在11/17日晚間以直播形式談論更多運動相關議題,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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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分鐘】費城甜飲稅
作者:黃柏炫律師
美國賓州費城市議會於6月16日通過課徵每盎斯1.5美分的含糖飲料稅,根據該市財政局預估,此舉可帶來每年9,100萬美元的稅收,該收入主要將運用在教育支出及公共建設。但美國飲料協會沒有坐以待斃,除了提起Stay Pending Litigation來凍結該法令施行,並主張該法令違憲,違反賓州憲法對於平等原則的要求,認為如果政府要對飲品課稅,也應對瓶裝水也課稅,否則就是對甜飲的歧視。
事實上,這不是該法令第一次在費城市議會闖關,在美國飲料協會的遊說之下,該法令曾被擋下兩次。而這次會成功,主因為費城市的預算出現缺口,而費城市長又不願對持有及交易不動產行為加稅,故再次將矛頭指向飲料公司,但這次他獲得了議會的支持。美國飲料協會指控此舉有劫貧濟富之嫌,因為根據統計資料,甜飲的消費者大多為收入較低的民眾,如果因加稅而使飲料價格上揚,對低收入民眾的生活將產生不小影響。
此外,加稅應不至於對飲料公司產生毀滅性的影響,因為飲料公司勢必將稅捐轉嫁給消費者,根據預估,價格漲幅將達25%~30%。而就銷量變化來說,以墨西哥為例,於2014年加徵甜飲稅時,汽水銷售量曾短暫下滑,但又旋即回升,如綜合考量漲價的幅度及減少的銷量,則甜飲類的營收未必是衰退的。
就大眾消費商品,台灣目前僅對菸酒課以菸酒稅,香菸同時又課有健康捐,在此沉重的稅捐負擔下,癮君子並無顯著減少的趨勢。而甜飲,尤其是汽水,也被視為足以成癮的商品,如加稅無法期待減少對這類商品的消費,則換個角度想,對其課稅美其名為改善國民健康,實際上是又把這類消費者當成增加財政稅收的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