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施行,吉屋出租有保障(上)】
自服務地方以來,本著法律專業,常有機會為市民朋友們解答法律上的疑惑,也不時舉辦法律小教室,宣導一些生活常見法律問題(歡迎大家多邀請喲><)。
其中生活在外的租屋或房東的出租問題是常見的狀況。例如:碰到惡質房東/房客要如何應對處理?要怎麼爭取自己權益?
大部分的問題,將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後獲得改善!守達將以兩集介紹這部專法,本集將告訴各位,如果你是房東/房客,可以從專法得到怎樣的保障!
在內政部所提供資料中,現狀 #房東 面臨問題是:管不了、管不到、管不好,受限於各種因素,使管理能力無法照應到出租物件;而 #房客 面臨問題是:租不起、租不到、租不好,在出租市場上呈現弱勢、常發生契約糾紛。
租賃專法內容,有以下保障:
1️⃣️加強租賃契約規範
非企業經營者的房東/房客間租約,除了增訂「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並且專法內明確規範了「押金不得逾2個月租金」、「有修繕必要,出租人不於期限內履行,得提前終止契約」等事項以保障房客;另外,於房東方面也有「房客遲繳租金超過兩個月」、「擅自轉租他人」、「房客毀損住宅不予修繕」等契約終止條件,以保護權益。
2️⃣️刊登租賃住宅廣告真實透明
3️⃣️輔導成立房東房客協會提供專業諮詢
提供租賃事務專業諮詢,像貸款、保險、法律諮詢等等,並且協助房東/房客專業協商,發生糾紛時也能即時給予協助。
4️⃣️提供免費糾紛調處管道
當住宅租賃案件發生糾紛,送由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時,免收調處費用。
以上是租賃專法的四個重點,但還不是全部喔!下集將介紹引入房東委託「包租代管」的相關租稅優惠;以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措施,它的施行將會為房東及弱勢住民帶來各種的便益,請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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