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養成筆記》重點整理及讀後感part1
我有個習慣,我對於我喜歡、我覺得有意義、重要的書,我會一邊看,一邊打字,把重點做整理,同時附上我個人的心得感想,這是一個「加深印象」以及同時進行「與自己對話」的一個過程。
一個多月以前,總裁送給了我這本書,我越看越起勁,因為工作忙,只能利用零碎的時間分階段看,如今,總算被我看完了。前後加上找錯字整理、補充個人心得,一來一回等於被我看了三次。
這本書真的很棒,希望大家看完之後,也能跟我一樣,覺得收獲滿溢!
閱讀進度:《序》......↓
《第一節-經營者的意義》
作者定義所謂的經營者,指的是「創造成果的人」,而創造成果必須許下「發展方向、實施方針、具體方法」,而成果指的也不只是業績上的成果,還包含其他。一旦許下承諾,就要兌現,設法實現,這是經營者的責任。
另外,提醒讀者,要思考自己的使命是什麼?也就是自己於社會中存在的意義。因此要好好思考當初成立公司的目的是什麼?「使命感」這個意義沒有終點,也永遠無法達到終點,但必須向終點不斷前進,這就是正確的企業態度與行動。
因此,我們應該要設定5年目標,明年的目標和今年的目標,下個月、下周、今天要做什麼事?要做出承諾,並努力兌現。
使命和成果必須互相連結,畢竟不是慈善事業,做不出業績就不是位合格的經營者,但作者強調,千萬不要誤解「只要能獲利就行!「獲利很重要」與「只要能獲利就好」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只要能獲利就好」會衍生出「什麼手段都行」的想法。而這樣觀念的人,不能說他是經營者,只能說他是「黑心商人」。
所以「正確的獲利方法」是在「兌現承諾、創造成果」的基礎上獲利,作為一個經營者,如果只有賺到錢,就必須意識到自己並沒有把工作做好。一個只求業績、只求結果的公司,絕對無法長久維持。
【心得】
我的使命感是什麼?我存在於社會中的意義是什麼?
回想起當初為何想做房仲?不外乎就是只想賺錢,早日把債還清,根本沒想過這份工作的使命感是什麼?正因為如此,自己也曾迷失、自大、走偏過,甚至惹上消費糾紛,我想,關鍵就在於我缺少了我對房仲這份工作的使命感。
我試著去描繪、詮釋我對房仲的使命感:讓屋主開心賣掉房子,讓買家買到心目中理想、不會買了後悔的房子,我要讓每一位跟我買賣、透過我招租、承租房子的客戶們,都感到安心、開心,被我成交的案子,客戶們都對我「零負評」,甚至還能感到「驚喜」。→這就是我的使命感。
我的發展方向:我想成為真正的「房仲王」,我要我的個人業績,足以大過別人整個店頭創下的業績。
我的實施方針:
1.讓自己在專營的區域─大直,委賣物件最多。
2.提升指名度,讓客戶有需求時,都會主動想找我服務。
3.提升知名度,讓客戶們想到大直就想到我。
4.培養自己的組織,做起事來能夠事半功倍。
我的具體方法:開發、銷售、行銷個人品牌/曝光、招募。
我自認為是一個嚴以律己的人,向來每天都把自己的行程安排很滿,每天都有規定自己一定要做完的功課,例如:
1.每天上各大主要房仲網站,掃瞄一輪,觀察是否有新物件釋出?是否有物件下架?原銷售物件是否有調整價格?
2.每日掃讀房地產重點新聞。
3.為正在尋找房子的買家,提供「每日一物件介紹」的服務。
4.每日輪流追蹤屋主們的售屋心態,每半個月至少互動一次,最少每個月一次。
5.每周,發佈在地新聞,經營自己商圈的活動,學校園遊會、百貨公司周年慶、鄰里與廟會活動,還是社會新聞事件等等。
6.每月發布一次大直最新實價登錄,讓所有關心大直不動產趨勢的民眾,都能透過我整理過的資訊,更能清楚掌握大直房價漲跌。
我曾經與某位店東吃飯,我問:「為何有些公司可以容忍整日不做業績,來公司就是上網打電動,或者是心術不正,騙客戶、連自己同事的客人也不顧情面、不擇手段去搶客戶?」
這位店東告訴我:「因為你沒有開過公司,等你有天當了店東,發現每個月要繳房租、水電、秘書薪水等等營運開銷後,你就會知道,一旦有了經濟壓力,管他黑貓白貓,能抓老鼠(做出業績)的就是好貓。」
說實話,我能理解他的想法,但我無法認同,規矩與法律,只要有心,永遠有漏洞可鑽,一家公司若少了道德準則,很容易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一個只求業績的公司,如同作者所言,並沒有將經營者的工作做好,也絕對無法長久經營。
《第二節-經營者必備的四種能力》
第一:變革的能力─創新者
市場殘酷無情,顧客需求也瞬息萬變,若不具備客戶所要的附加價值,那它根本就賣不出去,沒有變革能力,就無法「創造顧客」。
第二:獲利的能力─生意人
變革若無法轉化實質的業績(金錢),也無法維持下去。變革後若獲利,等於獲得顧客的支持。
第三:建設團隊的能力─領導者
一個人時間與能力有限,如果不具備建設團隊的能力,也不可能取得大成果。
第四:追求理想的能力─為使命而生的人
變革、獲利、建設團隊,都是為了實現使命而採取的手段。
【心得】
確實,人家為何要找我服務?是因為我能幫屋主賣高價?我能幫買家殺價?還是我能降低消費糾紛?讓交易都是圓滿的?我能幫房東過濾房客?我能幫租客租到好房子?除此之外,我還有什麼「附加價值」?如果我跟一般房仲一樣,如何「創造顧客」?
說句心裡話,我之所以努力爭取媒體曝光、寫不動產文章,就是為了增加我的「附加價值」,至少有顧客會覺得,找「陳泰源」服務,還可以順便「認識這個人、結交這位朋友」,我努力讓客戶覺得「我不只是一位房仲」。
《第三節-為何必須培養經營者》
成為大企業很好,但成為大企業之後,與客戶打交道、和部下相處,以及資金運用等方面,難免會表現出大企業的作風。然後就停止不前、做不出成果、得不到部下支持,因為習慣,而無法改變自己的工作方式。
書中提到,作者年輕剛從父親接手公司時,最慘的窘境是只剩下一名員工,其他人都辭職了,他強調他經歷了多次失敗,交了許多學費才感悟到的思考原理,他希望透過這本書,可以讓大家不要經歷失敗,避開不必要的風險。作者更希望讀者不要滿足於「還算稱職的經營者」,而要成為「對社會做出巨大貢獻,努力讓社會變得更美好的經營者」。
【心得】
房仲通常都是單打獨鬥,很少店頭的文化與制度,可以迫使業務員想去培養自己的組織,如今,美商era不動產的全新合夥人制度,就是一個可以讓業務員自動想去發展自己組織的制度,只要組織越壯大,被動收入就越多。
過去待在大直傳統店頭,因為有同事們幫忙開發找屋主,我基於「在團體裡要扮演互補的角色」這樣的想法,自動轉做純銷售(找買家)的房仲經紀人,雖然因此難以獨泡成交,卻也交出「年度該店第一名、年度該店成交總件數第一名」的雙料冠軍。
到了新公司之後,目前除了我,公司沒有別人在經營大直,我想這是上天給我最好的禮物,什麼也沒有之後,我就不能再倚靠同事幫我開發,因為同事們有各自經營深耕的地區,新環境,將迫使我再度重操開發(賣家)能力,這,就是我該改變、也要持續進步的方向。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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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小弟有幸考上不動產經紀人,且已取得證照,日前經介紹後與某業者簽立證照租借合約,
第一年相安無事,第二年雙方協調直接簽立五年合約,條件為逐年付款之租金降低,
但該業者於日前擅自表示於第二年開始將不續租(第一年即將結束),
告知此行為屬違約後,對方也只是愛理不理。
合約內容如網址
問題:
因為小弟我尚未有法律糾紛經驗,想請問我可以採取哪些法律途徑,
以及這些法律途徑的利弊(ex:打官司會花錢),各位的建議是如何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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