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了廿多年的黨政軍退出媒體並沒有美夢成真,不僅換上了國家隊的糖衣,媒體大亨更堂而皇之入主權力核心。媒改像是一面照妖鏡,掌權者若執意修法,必須付出代價,最後終將被打回原形。>
#民進黨 推動「#黨政軍退出媒體」超過廿年,但新版 #公共電視法 修法,一旦「#公共電視」和「#國家電視」模糊界線,公共電視恐變 #官方電視。
公共電視法於民國八十六年公布施行,其後歷經四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九十八年,至今已超過十年未作修正。公視法當年是在藍綠高度政治角力下的特殊產物,當時主張是基於老三台的舊年代,為了彌補商業運作不足和黨政軍掌控對公共媒體的傷害;如今時空環境早已改變,原本強勢的老三台成為相對弱勢,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更取代當年黨國一體的國民黨,公視法固然該修,但片面修法恐埋下三大隱憂:
一、國家化迷思:哲學巨擘哈伯瑪斯對公共領域定義,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的一個公共空間,公民可以在此空間自由參與公共事務而不受干涉。換句話說,國家化不等於公共化,公共媒體的價值在於獨立性,可以不受商業或政府影響,民進黨打造「媒體國家隊」,甚至創世界先例指定公視董事長,公視與政府不僅無法保持距離,根本是被貼身控制,超然性將蕩然無存。
二、彈性化錯誤:為了提高公視董事會組成和運作的機會,文化部打算彈性下修公視董事席次至十一人,更關鍵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門檻從四分之三的「憲法門檻」降為三分之二「法律門檻」,一舉推翻當年民進黨立委蘇貞昌、謝長廷、柯建銘的高標準主張;問題是文化部有無反求諸己,到底是門檻太高還是人選太綠?如果因為人選問題而去調降門檻,恐是本末倒置。
三、政治化危機:根據民進黨的媒體藍圖,公廣集團將成為全台第一大媒體,不僅可以行政院長欽點公廣集團董事長,還有華視進駐五十二台、每年十億元預算的國際影音平台,還有中央社、央廣如虎添翼,影視音全包,完全執政到完全官派,問題是民進黨能否永保執政,否則朝野輪替將是另一番大洗牌。公廣集團若為執政當權者服務,絕非立法初衷,更非社會之福。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許天來事件翻版? 原能會副主委阻擋委員會停工表決說:麥啦!麥啦!表決下去會出人命的!? 立法委員鄭麗君今天(14日)質詢原能會主委時,揭露去年12月20日核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審議台電,就林宗堯先生對核四建廠的安全質疑所提出的改善方案時,委員會召集人原能會副主委黃慶東護航台電,不顧在場委員異議...
不受干涉 在 法律救生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本案事涉審判核心的問題,值得觀察。
如果高明哲的枉法裁判成功論罪的話,未來國民法官私下接受他人關說,無論有無拿到好處,也可能構成枉法裁判。
長久以來的法律訓練就是這樣,即便我心裡認為是有罪,但是評議後,你要我寫無罪,其實我也寫的出來,而且一般民眾也未必看得出來有罪變無罪的轉折變化,而這個保護傘、遮光罩就叫作審判獨立、自由心證、法律見解不受干涉。
我們常在判決的字句裡面找尋法官的心證的轉換,細微之處非常有趣,有時可以拿來作為上訴理由,或者撤銷原判決的根本原因即源自此處。不過近來很多判決都是由法助代筆,篇幅充數,看不出脈絡,這種樂趣已經消失了。
#國民法官
#枉法裁判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12765
不受干涉 在 鄭正鈐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外宣爭議捲土重來,公視會否變央視?】
台灣需要向國際發聲,但是否適合以犧牲「公共電視獨立性」的方式來進行?
公視今天將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爭取接棒中央社三月底到期的前導計畫,經營國際影音平台。
文化部去年將國際影音平台委託公視執行,卻引發公視獨立性與程序不完備等爭議,三位公視高層也因此案請辭。
公視最初成立的宗旨,在提供民眾免於商業及政治干擾的公共頻道,真正的公共電視,應該落實公共性,而非政府的「宣傳機器」。
公共電視法第十一條更強調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公視去年遭外界批評淪為政府大外宣工具、公視變央視,會引起軒然大波的原因除了違反行政程序,以及預算來源是政院用來緊急紓困的第2預備金的正當性令人質疑之外,亦凸顯了公視究竟能否維持獨立性與落實公共性的問題。
當文化部成為公視的「業主」之時,公視的獨立性還會存在嗎?
不受干涉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許天來事件翻版?
原能會副主委阻擋委員會停工表決說:麥啦!麥啦!表決下去會出人命的!?
立法委員鄭麗君今天(14日)質詢原能會主委時,揭露去年12月20日核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審議台電,就林宗堯先生對核四建廠的安全質疑所提出的改善方案時,委員會召集人原能會副主委黃慶東護航台電,不顧在場委員異議,強制裁示核四工程繼續往前推動,並說:麥啦!麥啦!表決下去會出人命的!有如禽流感許天來事件翻版。
鄭麗君委員表示:核四安全監委會於去年8月11日全票通過決議核四安全疑慮「限期改善,否則暫停施工」之後,包括提出安全質疑的林宗堯委員,提出決議的陳慧慈委員以及主持議事的原能會副主委謝得志會後紛紛請辭,如果不是受到重大壓力,就是以他們的專業看透了核四的問題,不願留下來幫台電背書。
去年12月20日,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台電公司所提出的改善方案時,主持會議的原能會副主委黃慶東,全程主導議事,先暗示本委員會對於核四廠的安全監督沒有責任,不需要負責。他說:將來三長兩短,檢察官要怎麼起訴你的時候,這三個單位都跑不掉(經濟部、原能會、台電),我們委員會為什麼要給他們這麼複雜的顧慮呢?接下來他隨即逕自裁示核四工程繼續往前推動,放水幫台電核四工程護航。
鄭麗君說:這簡直有如最近農委會前防檢局長許天來為了大老闆強壓疫情事件的翻版。我們對照會議錄音發現,在與會委員沒有任何共識下,黃慶東說:我今天的裁示就變成這樣了,這個工程繼續往前推動。面對在場委員質疑他自己的裁示不能代表全體委員時,黃慶東強硬地回說:不不,妳等我講,今天這事情不適合拿來用表決,我必須要非常明確地講。列席的田秋堇委員提議應該進行表決留下紀錄時,黃慶東又脫口而出說:麥啦!麥啦!表決下去會出人命的!
鄭麗君說:表決停工會出人命,是出誰的人命?他的人命嗎?主委的官位嗎?如果核四不安全,出事了,人民的人命不重要嗎?還是他們的官位比較重要?原能會竟然操控會議結論,只看自己的官位,視人民的生命如草芥,我們還要原子能委員會來監督安全做甚麼?
核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的設立宗旨在對於核四建廠工程安全及品質、資訊之公開與透明化進行監督與查核。但,黃慶東卻操控結論幫被監督對象台電護航。
鄭麗君在質詢中嚴正要求原能會主委,就黃慶東在會議中強制裁定會議結論進行詳細調查追究責任,並撤銷原結論。就台電提出的改善方案於下次會議中由委員獨立、不受干涉地行使監督職權進行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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