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時宜法規修正 #推動光合菌肥料計劃
大溪復興是水質水源水量保護區,如果全面禁止,會對當地居民生活有著相當大的直接影響與衝擊,針對水質水源水量保護區相關法令,是否可以研議適當修正相關法規。
為了增加大溪區域未來發展,土地利用及帶動就業機會,希望環保局研議以現在的科技或相關模式來重新檢討,適當解禁水質水源水量保護區相關法規,大漢溪兩側六大系統皆已經接管,周邊的汙水處理規畫也已經相當完善,市府單位應向中央建議,在適度的水質兼顧保護情況下,允許不危害水質的行為或商業活動進行,建議市府參加環保署相關會議時,明確的表示立場,研討適度放寬可行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入冬季節,有「白金」之稱的鰻苗正值大出期間,花蓮溪、吉安溪、美崙溪出海口都是漁民的捕撈熱點。但早期港區劃設考量未盡周全,將出海口也一併劃入。但因浪潮拍打,岸邊無法錨泊船隻,也未影響檢疫錨地使用。卻仍因一併納入劃設範圍,全面禁止漁民進行捕撈行為,嚴重影響漁民生計。因此,今日(5)立委蕭美琴於交通委員會...
不合時宜法規修正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入冬季節,有「白金」之稱的鰻苗正值大出期間,花蓮溪、吉安溪、美崙溪出海口都是漁民的捕撈熱點。但早期港區劃設考量未盡周全,將出海口也一併劃入。但因浪潮拍打,岸邊無法錨泊船隻,也未影響檢疫錨地使用。卻仍因一併納入劃設範圍,全面禁止漁民進行捕撈行為,嚴重影響漁民生計。因此,今日(5)立委蕭美琴於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要求相關單位重新檢討港區範圍,使漁民可合法於潮間水域從事鰻苗捕撈。
正值鰻苗捕撈季節,花蓮漁民倚靠捕鰻苗維生,已成為重要經濟活動。但近日卻頻傳海巡人員以違反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為由,對捕撈漁民開罰,罰金十萬至五十萬不等,對漁民造成極大困擾。
行政院自民國七十一年公告花蓮港港區範圍至今已逾三十年,涵蓋花蓮溪北溪口海岸到外海海面1公里處,因此花蓮溪、吉安溪、美崙溪出海口等區都被劃入港區範圍。但靠近岸際區域不但有水深不足問題,又位於浪潮衝擊區域,停靠船舶困難,無法發揮港區功能。
蕭美琴於質詢中表示,花蓮港港區三十年前規劃顯未能符合時宜,若無實際使用需求應重新檢討,於港區範圍中剔除潮間水域,於鰻苗捕撈期間適度開放供漁民捕撈。因此蕭美琴要求航港局應立即會同相關單位檢討修正港區劃設範圍。
除此之外,花蓮港港區範圍內錨泊區因屬商港法、海岸巡防法、及海岸管理法等三種法規轄管範圍,遇糾紛時常有權責無法釐清問題,每每造成政府與人民之間衝突四起。為此,蕭美琴近期也將召開協調會,邀集相關單位一起將管轄權責釐清。
蕭美琴再指出,「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中,明示花蓮及台東海域未受禁捕期之限制,但花蓮漁民也多能自制,為使鰻苗洄游成長,僅訴求於公告捕撈期間合法進行捕撈,相關單位應考量漁民生計與鰻魚養殖產業發展,盡速確定花蓮港港區潮間水域鰻苗捕撈之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