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很妒忌 Mirror 和 Error | 盧斯達 on Patreon】
寇比力克《2001 太空漫遊》開首,講述洪荒時代一班猩猩的原始生活。那時大地荒蕪,四處有猛獸威脅,猩猩們朝不保夕。一塊神秘石碑出現,一隻猩猩觸摸了石碑,便學懂了使用工具:與敵對幫派爭吵時,牠用一塊骨頭打死了對方,開始吃肉,掌握了猩猩甚至整個星球的最高權力,生物開始加速進化。然後鏡頭一轉,猩猩的後代建立了文明,已進入太空時代,足跡散播到地球以外。
當初接受「天啟」的猩猩,會為猩猩社群吹來改變的風。牠甚至不用刻意作為,其他猩猩都會改變。因為牠們都目擊「猩猩中的摩西」得到「上天祝福」,而自己沒有。在那頭猩猩面前,大家都變得次等,因而世上第一種情緒是對未知的恐懼,第二種情緒就是認識了之後的妒忌:對世界上第一個權力秩序的妒忌。因為有了妒忌,所以其他猩猩都有了「希望像他一樣」的意志。其他猩猩都會學著牠,要不觸摸那塊魔法的石頭,要不就學習先知使用工具。於是人們的意志和智慧飛速發展,進化成人類,壓倒所有生物,在星球上建立非凡霸權。
viu 旗下男子組合 Mirror 和 Error 爆紅,也帶來了文明因妒忌而擴散的類似效應。例如有網絡記者表示,萬人空巷的追星場面,等於麻痺意志,也向外國宣示了香港市面已經恢復的畫面,又談及認為追星者很多都是性生活不協調或者沒有男友。例如 (主要服務黃絲的) 網絡專頁抓到明星的小辮子,見對方在網上談及某名牌波鞋,即送上「暗示女粉絲代為購買」,高呼「公平咩」。或者黃津珏在本周日《明報》撰文,強烈批判大眾甚至文化界都吹捧「黃色 pop song」的現象。雖然最後的例子值得談得更深入和複雜,但三者都是源於妒忌,繼而心理防衛機制啟動。文化程度不同的人,會以不同的方式流露出妒忌。文化程度低的會「失言」,文化程度高的妒忌則是理論化起來而顯得較為複雜。
網絡記者是看到娛樂流行文化重新興起,社會注意力因而貌似分薄,威脅到其生存或者存在感。這感受不必然經得起事實考證,但個人感受的確是很個人化,沒有對錯而言。網絡專頁高呼「公平咩」當然是想像出一個淫亂的濕滑世界,那個世界裡面郭嘉駿會利用其性魅力獲得好多好處,食哂D女,因此亦對心理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想像者亦可能持續受到人生中的 sexual frustration 所困擾,所以對潛意識的假想敵一言一行特別敏感。
黃津珏在《明報》的文章〈7.21兩周年反思異見中的異見〉,流露了對於「邊緣」、「地下 Band 仔」——甚至是「批判者」——的身份認同,會以「我們這班有進步意識的文化工作者」定位自己。非主流認識上的對立面自然是「主流」。對於主流、娛樂、明星甚至電視台的重新復辟,這自然可以是一種威脅。甚至說,「文化界朋友」和進步媒體都在熱捧,威脅就更大。追星行為背後,是否輾壓獨立音樂界的生存空間?黃亦在文中提及自己「當大家在追 TVB 的什麼《衝上雲霄》時,我正跟着朋友拿發電機到街上搞音樂會鬧警察、因工廈文化空間問題與政府周旋」,單獨來看,這當然是值得尊敬的先知先覺,但很明顯這裡的回憶流露一種不 (夠) 被理解的苦悶。雖然黃圈裡面 (其實是香港人本身) 的反智風氣、界別之中不講老實說話的情況,也好像是真。黃至少很在乎甚麼,雖然那「甚麼」對我們來說不一定是合理。相比起來,上述的網絡專頁並不執拗,大多數人喜歡甚麼,就順著他們的意思說。大多數人想被欺騙和安慰,就提供欺騙和安慰。
黃津珏談及的「異見中的異見」其實很何式凝和黎明 (中國籍,女)。19 年示威到肺炎爆發,香港的存在感擂台大為改變,「反送中運動」作為無權力者的集結,令她們更加苦大仇深。因此就有人去外國學術期刊批判反送中運動好父權,「前線勇武」搶走了其他人的權力,也有人去外國學術期刊批判香港疫情初期,某黃店因為香港不作為不封關而不服務「普通話食客」即為疑似種族歧視,相當不進步等等。斷章取義地看,人們去反駁這類歧視帽子,也可理解為黃色暴政以及黃店不能接受批判。其實跟黃不黃沒關,只是何式凝和黎明 (中國籍,女)首先太妒忌別人的存在感,太耐不住寂寞,一頭都是個人想像。
人類有一千種面對神——超過自己的東西——的方法,也有一千種面對妒忌的心態。有些猩猩敢於觸摸石碑,其他猩猩會認為牠們背叛了祖宗和更有道德的方法,然後碎碎念地進入 evolution dead end。現代人類也是這樣的,現在西方都學了中國文革講出身成份那一套。你是女人,成份好點;有色人種,成份好點;性小眾,成份更好;無法界定性別 (non-binary) 更是宇宙頂點。跟他們本身為人處事和成就漸漸沒有關係,他們的身份成份才是一切。至於男人自然有天生原罪,皈依女性主義,可以減你少少刑。至於很多人都認為批評要私下講,亦是真的,因為我每次批評完何式凝都會有學界中人私底下跟我說,終於有人講喇,但我身份唔方便講,只好默默轉發——雖然我不認為這有甚麼特別。
面對妒忌,可以昇華出競爭和自強意識,結果可以是建設性的。然而這個「主流——地下」、「強——弱」、「高——下」的結構也很迷惑人,如果一個人一群人的批判意識鎖定在結構本身,就會慢慢以支流本身為榮,而不是支流本身裡面確確實實的文化或藝術品。在更大的意識汪洋裡面,以弱為美、以強為醜的文化,發展成一種很隱密的弱民手段,使人慢慢變得消極而又苦大仇深,十分痛苦,看到 Mirror 和 Error 就更痛苦——但同時,與 Mirror 和 Error 帶來的痛苦搏鬥,又奇異地成為他們之所以為自己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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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https://tinyurl.com/eyd9258v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82的網紅Fernando Chiu-hung Che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同志平權》議案 張超雄議員贊成何秀蘭議員動議《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 日期: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agenda/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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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比力克《2001 太空漫遊》開首,講述洪荒時代一班猩猩的原始生活。那時大地荒蕪,四處有猛獸威脅,猩猩們朝不保夕。一塊神秘石碑出現,一隻猩猩觸摸了石碑,便學懂了使用工具:與敵對幫派爭吵時,牠用一塊骨頭打死了對方,開始吃肉,掌握了猩猩甚至整個星球的最高權力,生物開始加速進化。然後鏡頭一轉,猩猩的後代建立了文明,已進入太空時代,足跡散播到地球以外。
當初接受「天啟」的猩猩,會為猩猩社群吹來改變的風。牠甚至不用刻意作為,其他猩猩都會改變。因為牠們都目擊「猩猩中的摩西」得到「上天祝福」,而自己沒有。在那頭猩猩面前,大家都變得次等,因而世上第一種情緒是對未知的恐懼,第二種情緒就是認識了之後的妒忌:對世界上第一個權力秩序的妒忌。因為有了妒忌,所以其他猩猩都有了「希望像他一樣」的意志。其他猩猩都會學著牠,要不觸摸那塊魔法的石頭,要不就學習先知使用工具。於是人們的意志和智慧飛速發展,進化成人類,壓倒所有生物,在星球上建立非凡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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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津珏在《明報》的文章〈7.21兩周年反思異見中的異見〉,流露了對於「邊緣」、「地下 Band 仔」——甚至是「批判者」——的身份認同,會以「我們這班有進步意識的文化工作者」定位自己。非主流認識上的對立面自然是「主流」。對於主流、娛樂、明星甚至電視台的重新復辟,這自然可以是一種威脅。甚至說,「文化界朋友」和進步媒體都在熱捧,威脅就更大。追星行為背後,是否輾壓獨立音樂界的生存空間?黃亦在文中提及自己「當大家在追 TVB 的什麼《衝上雲霄》時,我正跟着朋友拿發電機到街上搞音樂會鬧警察、因工廈文化空間問題與政府周旋」,單獨來看,這當然是值得尊敬的先知先覺,但很明顯這裡的回憶流露一種不 (夠) 被理解的苦悶。雖然黃圈裡面 (其實是香港人本身) 的反智風氣、界別之中不講老實說話的情況,也好像是真。黃至少很在乎甚麼,雖然那「甚麼」對我們來說不一定是合理。相比起來,上述的網絡專頁並不執拗,大多數人喜歡甚麼,就順著他們的意思說。大多數人想被欺騙和安慰,就提供欺騙和安慰。
黃津珏談及的「異見中的異見」其實很何式凝和黎明 (中國籍,女)。19 年示威到肺炎爆發,香港的存在感擂台大為改變,「反送中運動」作為無權力者的集結,令她們更加苦大仇深。因此就有人去外國學術期刊批判反送中運動好父權,「前線勇武」搶走了其他人的權力,也有人去外國學術期刊批判香港疫情初期,某黃店因為香港不作為不封關而不服務「普通話食客」即為疑似種族歧視,相當不進步等等。斷章取義地看,人們去反駁這類歧視帽子,也可理解為黃色暴政以及黃店不能接受批判。其實跟黃不黃沒關,只是何式凝和黎明 (中國籍,女)首先太妒忌別人的存在感,太耐不住寂寞,一頭都是個人想像。
人類有一千種面對神——超過自己的東西——的方法,也有一千種面對妒忌的心態。有些猩猩敢於觸摸石碑,其他猩猩會認為牠們背叛了祖宗和更有道德的方法,然後碎碎念地進入 evolution dead end。現代人類也是這樣的,現在西方都學了中國文革講出身成份那一套。你是女人,成份好點;有色人種,成份好點;性小眾,成份更好;無法界定性別 (non-binary) 更是宇宙頂點。跟他們本身為人處事和成就漸漸沒有關係,他們的身份成份才是一切。至於男人自然有天生原罪,皈依女性主義,可以減你少少刑。至於很多人都認為批評要私下講,亦是真的,因為我每次批評完何式凝都會有學界中人私底下跟我說,終於有人講喇,但我身份唔方便講,只好默默轉發——雖然我不認為這有甚麼特別。
面對妒忌,可以昇華出競爭和自強意識,結果可以是建設性的。然而這個「主流——地下」、「強——弱」、「高——下」的結構也很迷惑人,如果一個人一群人的批判意識鎖定在結構本身,就會慢慢以支流本身為榮,而不是支流本身裡面確確實實的文化或藝術品。在更大的意識汪洋裡面,以弱為美、以強為醜的文化,發展成一種很隱密的弱民手段,使人慢慢變得消極而又苦大仇深,十分痛苦,看到 Mirror 和 Error 就更痛苦——但同時,與 Mirror 和 Error 帶來的痛苦搏鬥,又奇異地成為他們之所以為自己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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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種族在香港生活的情況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避不開的一本書,一些事】
Cathy Park Hong《Minor Feelings》
也不是說有意避開,就是知道了很久,沒拿起這書來讀。本書在2020年初出版,作者是一位美國韓裔著名詩人,這是她的第一本非詩集/非小說作品,書的副題是"A reckoning on race and the Asian condition":「種族和亞裔處境的反思」,隨著全球疫情後出現的反華情緒,和特別在美國發生襲擊亞裔人士個案數目大幅上升,令亞裔美國人身分認同成為熱門話題,而這書在今年初推出了 paperback,過去只讀沉悶的政經書籍的我,本來近期集中睇小說,但 Hong 的這書,再也避不開。
本書名列去年多個年終書評十大名單中,只不過是短短二百多頁、七篇文章,有什麼特別?作者以自己第二代韓裔美國人的身分和個人經歷,包括自己和一些認識或不認識的人的故事,探討了種族、結構性種族歧視,和在白人社會主導下成長的影響等題目,也因為她是詩人和藝術家,特別討論了小時學習英文為第二語言,從而讓她對這語言有更敏感了體會和應用,和一些在藝術社群中亞裔面對的問題。
Hong 成長家庭環境中上,住在白人居住地區,甚至家有私家泳池,但不忘提醒讀者小時候住在洛杉磯Koreatown的「基層」地區,不過在1992年當地發生的黑人與韓裔種族衝突前,父親生意有成,已經搬走。與我之前介紹美國越南裔詩人/作家 Ocean Vuong 不同的,是後者以難民身分移居美國,在單親家庭中長大,一直貧苦地工讀,Hong 讀的是私立大學,但二人對英文為第二語言的體會,在他們作品中,可見相似的地方。
尋找一起走過的經歷
兩人相似的經歷,還有是一個刻苦、堅強但對子女十分嚴厲的母親,就像我們在流行文化中阿信再加「虎媽」的印象。Hong 提及,小時到白人孩子朋友家中玩,覺得很和平和安寧,父母慈祥,小狗可愛,但回到自己家中,父母總是吵吵鬧鬧,沒有寵物,但老人家總有些古古怪怪的習慣(像祖母親用咖啡罐裝自己的尿去後花園種蔥),我想如果拍成電視處境喜劇,應該嚇壞白人,但反過來,只會令他們對小數族裔 stereotyping 的印象定型,更根深柢固。
Hong 的文章中,帶出很多重要的問題,例如,她作為藝術家,作品是否被困在白人社會對亞裔的印象的框框內,要遷就他們怎看我們,才能有機會出版?甚至她透過於1982年在紐約姦殺被害的美國韓裔女詩人 Theresa Hak Kyung Cha 的事跡,質問為何媒體甚至她的藝術界同僚和朋友,分別都淡化報導或低調處理,難道亞裔面對的暴力,白人社會都不想提,不想知道太多,亞裔在他們眼中,最好是隱形?這狀況,也與黑人面對的問題和歧視,有所異同。
Hong 所提出的問題,未必有答案,卻能另我們反思自己的經驗。無論在那裡生活,或曾經在那裡生活,在「自己的國家」抑或「別人的國家」,是多數是少數,不要說沒有歧視,要是這樣說,肯定只是視而不見而已,包括在中國和香港。我也想,我曾經在美國留學和打工十多年,回到香港,種族上少數分子變回多數,但身分認同又在種族層面上增加變數,回歸後香港身分在國家全面管治下又不一樣了。但至少回想自己十多年在美國的經驗,究竟當時是怎樣的?
誰是「亞裔美國人」?
近年使用的「亞裔美國人」(Asian American)一詞,原來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在美國反越戰和民權運動示威浪潮最火紅的加州柏克萊(Berkeley)所創作出來的,今天最「建制」的形容詞,當年卻已是最「前衛」的。即使在八十年代我在美國讀大學時,對亞洲人的形容詞,很多人仍然以 "Oriental"(東方人)這個顯然極為殖民主義的詞語稱之。至近年,如果要向一些美國機構有需要填表,在種族一欄往往會以「亞裔美國人及太平洋島民」(Asian American and Pacific Islander)統稱,我都會不禁想,亞裔都夠包羅萬有了,怎麼把太平洋島民都打成一片?
反觀英國,近年在這些回應表格分類,都變得比較仔細了,會分為「中國人」、「華裔英國人」或甚至「香港人」,當然也有些「混血」、「其他」或「不想或選擇不回應」給選擇,始終,說是種族但其實也是身分認同的選擇問題。然而,是否美國人就是比較懶惰,還是白人主導思想下分不開,不想分?他們分不開華人、日本人、韓國人、越南人等等,這都罷了,就是兩個東亞裔人的不同面孔,都總是分不開,我們分辨白人面孔卻沒這問題,是否我們看荷里活電影太多,他們看亞洲片太少?
自去年起,亞裔在美國因種族歧視遭受襲擊個案大增,亞裔美國人團體因而加強聯繫,作出回應,我曾經聽過當中他們舉辦的數個網上論壇,華日韓越還有印度、菲律賓等主要社群的參與都有,他們都會指出,一般美國人社會和白人主導的理解,甚至在不同亞裔之間,其實都未必完全了解「亞裔美國人」所包含的複雜性,不同的種族、文化、背景、語言,分隔了他們的互相了解,還有不同國家之間的政治和歷史的紛爭、新仇舊恨,在美出生的日韓中/港/台人後代,可能感受不深,但如果是新移民或者留學生,不幸地可能根本互相敵視,另一方面,新移民與否、教育程度、社會階層不同,對種族歧視的體會也不一樣。
我比較深刻印象的,是有一位講者曾經提出過,在媒體甚至官方的描述,不宜再簡化地以"China"或"Chinese"形容中國政府或官方的事宜或行為,中國餐說是"Chinese food"沒問題,但如果是政府的行為,就應該在內容和標題說明是"Chinese government",的確,任何政府也不能代表所有人,批評一個政府不應把不滿投射都該國的人民,這個建議,可圈可點!
黑暗的歷史
另外,他們在討論中提出的典型應對,必定包括在美國教育中加強亞裔在美過去面對的歧視歷史,由美國內戰結束後,失去了黑人勞動力後,美國於1860年代輸入數而萬計的中國勞工以參與興建鐵路,可說是美國鐵路尤其是開發大西部的,當初都是以中國人的血汗,甚至用上平均每公里幾條中國人命搭建出來的,但美國政府「打完齋唔要和尚」,之後卻因恐怕大量亞洲移民,通過了「排斥華人法例」(Chinese Exclusion Act 1882),中國人甚至其他亞洲人,甚至包括前美國殖民地的菲律賓人,都難以移民美國,直到1960年代才真正開始改變。
今天亞裔美國人提出應該放進中小學歷史教材的,當然還有二次大戰時的日裔美國人的遭遇,他們無辜地被視為間諜,財產土地被充公,失去自由,年輕男丁卻被徵上戰場,保衛美國這「家園」,其他家人就關押在集中營多年,直到戰後才放出來,這段黑暗歷史。至於韓國和越南人,無論是否同意美國當年應否介入他們國家的內戰,阻止共產主義擴張,大概都會同意,美國接收不少來自兩國的難民或移民,多少都為贖罪。
然而,在今天美國的本土政治環境,種族主義反而更為抬頭,在部分州政府出現共和黨人大力打壓黑人投票權利和鼓吹白人至上主義,要提出亞裔美國人歷史觀,把這些美國帝國主義的黑暗歷史,放進教科書,談何容易!反過來說,政權用作政治宣傳教育的話不算,就是過去在華人社會和教材又有多少談論「賣豬仔」和美國反華移民法案?就是我這一代香港人,對這些事的印象,只有「華英雄」和黃飛鴻電影(但這些故事內容卻反而只較多描述中國人自己人打自己人多於受白人的歧視),難道這歷史連中國人自己都不想再提?
種族暴力未停止過
這兩年在美國發生多宗亞裔面臨種族暴力事件,特別在三藩市灣區和紐約市等地,以及在今年三月發生的亞特蘭大按摩院槍擊案中的受害者,回想我接觸這些仇恨罪案(hate crime)的報導,始於1982年的陳果仁案。案發於我入讀美國大學前的幾個月,案件和之後數年關於的審判的報導,在我讀大學時訂閱的星島日報(記住當年未有蘋果甚至world-wide web!),應該一直看到這案件的發展。
陳果仁在中國廣東於1955年出生,六歲被被同來自廣東的養父母從孤兒院收養,帶到美國長大,於1982年二十八歲之齡,在美國底特律一家脫衣舞會所與朋友慶祝八日後將舉行的婚禮時,與在場人士起爭執,後來被兩名白種人追打,以棒球棍擊至腦死亡,四日後正式離世。這是否種族仇恨罪案?有證人表示,聽到兇徒曾經說:「都係因為你班XXXX令我哋無工做」(It's because of you little motherfuckers that we're out of work.),兩名被告當然否認說過。
歷史背景,當年美國因日本經濟起飛,尤其美國汽車業面對日本進口車競爭,節節敗退,三大汽車廠大量裁員,而底特律正是美國汽車業傳統重鎮,失業情況嚴重,雖然陳果仁是華人,相信很可能是被錯誤當作為日本人而被害。然而,州政府的審判,竟然輕判兩名兇徒罰款三千美元,守行為三年了事,華人團體說,等同公告天下,三千大元可以買起一條中國人命。
之後,有華人律師和記者介入,根據侵犯死者公民權利把案件推上聯邦法庭,原本把兇徒當中一人成功入罪判監廿五年,另一人就脫罪,但在兩年後上訴判決,兩人獲無罪釋放。最終,家人僅能以民事訴訟控告兇徒,獲判約一百五十萬美元,還要分期每月幾百元地給被告慢慢還,慢慢玩!因此,今年的亞特蘭大槍擊案,社會爭論是否應該以種族仇恨罪行控告兇徒,但歷史告訴我們,在美國,要如此入罪,十分困難,結果,恐怕又是不了了之。
當然,與當年中國人被當作日本人不同,這兩年如果說有人因疫情而仇視華人,但不少在美國街頭被襲擊的,卻是其他族裔的亞裔人士,可謂諷刺,並且,這也不是因為認錯,不少襲擊者顯然沒打算再理會他們是華人或是其他亞洲人,就是發洩要叫他們「滾回家」,即使他們不少根本是土生土長美國人。可幸的是當年陳果仁案只有美國華人稍為關心,今天可能因為所有其他亞裔都一同受害,亦相信因為社會始終有少許進步,不同族裔的亞裔人士總算更大程度地合作起來。
選擇忘記的歧視?
回望我在美國生活的那些年,究竟有沒有受到種族歧視?要說出具體例子的話,我說不出來,但說沒有遇上,我可以肯定地說,一定有。小的事情地方,面對過的白眼,服務上當我隱形,言語上的欺凌,必定有,但很奇怪,雖然說已經過了廿多年,是真的完全記不起來,還是我潛意識要忘記這些事、那些人?相反,像 Hong 書中形容,美國人對亞裔有些既定形象、行為模式,作為「乖乖」的「模範少數族裔」,我們只要「fit」進這些模式,自然大體上「相安無事」。當時,不自覺下,受害者也成為了種族歧視的幫凶。
我的大學處於中西部非常保守的印第安納州(Indiana),白人絕對佔最多,黑人也少,不過,可能因為屬於理工科目較强的學校,來自分布大量不同國家的留學生算多,我大學第一年時,宿舍同房被分派了一個美國人,他來自本州的中型城市,從未踏足外國,甚至連美國本土可能只去過少數鄰近的州分,我這個香港仔同房,對他可能已算是個衝擊。我們相處不錯,但我相信他也覺得,他潛意識下覺得自己是主,我是客,他是大,我是細,而我都是用最典型的亞裔方式,用學科成績證明自己的實力,得回多些尊重,尤其因為我們主修科目一樣。不過,不自覺下,這也許又已墮進「模範少數族裔」的stereotype 了。反而我有印象的,是他初時常笑我寫中文信給家人朋友(我1993年在入學第二學期才拿到電腦戶口,學識用互聯網和電郵,減少了手寫信),寫的中文字是"chicken scratch",如果以今天標準來說,算是有點歧視成分了,不過,當年,算了。
與 Hong 描述她的大學生活比較(我比她約早十年入大學),我們都是在中西部的保守州分(她在艾奧瓦州 Iowa),不過她讀藝術,我讀的是工程,也許在亞裔的模範形象中,數學、理科能力較佳,讀這些科目的話白人接受,問題較少,只要是繼續在這些方面發展,可謂各取所需,當年就算是畢業後要在當地找工作,拿工作簽證留在美國,入籍,都不困難。後來我碩士畢業後進入大型電腦公司,先後在東西岸,前後兩家公司工作,回想起來,都是走不出這亞裔模範形象。
我在美國的第一份工作,聘請我的是一位台灣人,從一開始,我真的有想過,他是不是因為我是華人而挑選了我?結果我都沒有問過他,當時組中除了我倆沒有其他華人,而我們也從沒有在工作內外講國語。當年我讀的是電腦工程,但第一份工作卻是在電腦公司生產硬碟的製造工程部門寫相關控制機械的程式,老實說,並不十分「夾」,大學學的都不一樣,要重新學過,而硬件製造可說是比較「悶」,結果兩年後在公司轉職到西岸矽谷的前線部門,才擔上較接近軟件顧問和諮詢的工作。矽谷在科技人才上即使當年已經是個大溶爐,我的同事幾乎來自世界各地,說什麼種族歧視?雖然最終大老闆,基本上全是白種人。
後來我在1994年返回香港工作後,無論是朋友討論或是媒體訪問,問及我為何回流,我的答案都會說,在香港可以更快踏上更高的職位,事業發展更好。當然,也許在一刻是那樣,不過,我也會補充說,如果留在矽谷多一會,等及互聯網 dotcom 泡沫吹起,留在美國也許發展更好也說不定。不過,當時在美國大公司所見的,的確是即使科技行業也有這個玻璃天花(glass ceiling),上面的職位望得到,但不會能上到去。我沒有詳細數據,但即使至今,大家印象中仍會覺得,除非自己創業,在美國大型科技企業的最高層,華人等亞裔的不多,除了印度人。
Minor Feelings
Hong 書中說的 minor feelings,是指當「美國式樂觀主義被置於你的身上,與自己種族實況面對呈現矛盾,導致的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人家告訴你,一切在改善中,自己卻覺得,都是一樣;人家說,亞裔多成功,自己卻感覺失敗。」相反,當我們覺得,「受夠了」,要對自己誠實一些,即使要令其他人覺得「難相處」,卻會被視為「敵意、忘恩負義、妒忌、令人沮喪、好戰」,就像白人社會覺得我們走出模範樣式,出了軌。
想起來,當年離開美國,的確有點兒這些感受。不過,奇怪的是,今天在香港,如果嘗試把種族部分,自己選擇用一樣你感受到的東西代替,這「認知失調」和「被當作出了軌」的感覺,同樣出現。這,又是什麼?
所以,我說這書避不開,是因為有些事,有些感覺,是避不開的。《Minor Feelings》最成功之處,最另我覺得是所讀最佳的書之一的原因,是因為它出奇地令讀者反思。不只是共鳴,更加是反思。
#CathyParkHong #MinorFee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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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種族在香港生活的情況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同志平權》議案
張超雄議員贊成何秀蘭議員動議《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
日期: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agenda/cm20121107.htm
張超雄議員:主席,究竟我們應否立法或最低限度考慮立法保障性小眾?這當然須視乎社會上究竟有沒有歧視性小眾的現象或行為。在這方面,我相信其實已毋庸置疑。
從剛才多位同事的發言可以發現,反對現在考慮立法的論調,基本上是這些性小眾現象,無論是同性戀或一般異性戀以外的其他性傾向,所衍生的行為均會破壞傳統,破壞倫理。有些宗教界人士甚至認為,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單從這一點,其實已可很清楚看到社會上有一種言論壓力,對這類性小眾造成一種不平等的對待。單是"出櫃"這兩個字,已可清楚看到他們面對的壓力和社會的歧視,是多麼的沉重。所以,若說香港社會對性小眾並無歧視,那根本就是睜眼說瞎話。歧視情況之嚴重,是當有關情況發生在我們的親人、家人或朋友之間時,也沒有膽量面對,也不願意表達出來,由此可以想像那情況是多麼的嚴重。
主席,我過去曾在美國的三藩市灣區生活了十多年,當地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接納程度,比美國任何地方都要高得多。事實上,當地甚至每年有慶祝性小眾的節日,也有很多對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基本保障的法例或政策。在這方面,聯合國其實也在不斷催促我們這樣做。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清楚訂明,"人人得享受人權法案所確認之權利,無分種族、膚色、性別......或其他身分等",而國際人權組織也把性傾向包括在性別這個身份之上。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亦在2001年促請香港特區政府禁止有關性傾向歧視的行為,所以,國際社會及先進地區早已就禁止性傾向歧視的立法工作,下了不少工夫。
主席,在今天的香港,這個話題仍然極具爭議性。香港小童群益會的性向無限計劃曾組織了很多因本身的性傾向而受到種種歧視的年青人,並出版了一本書籍,由蘇美智走訪9個有同性戀孩子的家庭。我鼓勵各位同事看看這本名為《我們的同志孩子》的書籍,當中勾劃出即使親如父子、母子、母女,當家庭成員中出現一個有同性戀傾向的孩子時,家庭成員之間的緊張和矛盾,也未必能在家庭的層面處理得到,何況是要面對社會上的欺凌、歧視和遏抑?立法保障任何人不因其性傾向而受到歧視,實際上已討論多年,我們沒有理由繼續蹉跎歲月。
很多宗教界人士認為,同性戀是道德問題。我曾透過某些報道得悉林以諾牧師曾經表示,他認為並無理據證明同性戀是百分百天生,即使如此,也不代表這是"大晒"。因為天生的殺人狂亦是因為其DNA中先天性缺乏了某些東西,才導致他們與其他人有所不同,但這並不等於他們沒有罪。所以,即使同性戀屬天生,也不等於是合法,同性戀本身是一個道德問題。主席,這種把同性戀和殺人狂相提並論的說法,本身已是一種歧視。可能有些宗教界人士認為,同性戀本身已是不道德,但同性戀有何不道德之處?他們如何妨礙了其他人?如何傷害了其他人?我們卻完全看不出。
我們身邊可能也有些朋友屬同性戀者,但這又對我們造成了甚麼負面影響?這些人其實在社會上作出了很多貢獻。我無從得知身邊的哪一位是同性戀者,當然也會假設大部分人屬異性戀者,但即使他們是同性戀者,那又如何?我太太的博士論文導師是一位同性戀者,是一位偉大的統計學家,他是否因此便犯了罪?所犯的究竟又是何罪?在擁有宗教自由的情況下,我們也要在人權的基礎上討論宗教。即使在宗教上認為某種行為、某種性傾向不道德,也不能夠在法例容許的情況下歧視這些人,因為人權是基本的要求,人人得生而平等,這也是人人得享有的東西。所以,我發言支持何秀蘭議員的議案。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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