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老劉載我一起出門買菜,經過我們山下路口的紅綠燈時
我突然聽到老劉叫了一聲哎呦~
『怎麼了?』我坐在駕駛座旁邊抬頭問了老劉
『前面有人滑倒了』老劉趕緊煞車停下來,差點就撞上前面的白車
『怎麼會滑倒的?』我問
這時我看著倒在地上的那對年輕的男女朋友,和我們前面的那台白車有點擦撞,雙方正在釐清了解
『應該是地上那灘油滑倒的,你看地上黑黑的就是油,摩托車經過只要煞車煞得太快就會滑倒』老劉解釋給我聽
他話還沒說完,我已經打開車門準備下車了
『你要幹嘛?』老劉問
『我下去把路邊的樹葉先鋪在油上面,免得等下又有人滑倒』邊說我的右腳已經跨到車門外了
『你不要現在下去弄,他們目前還在釐清你先不要過去』老劉阻止了我
所以我只好關了車門先回到車上
這時我看著那對年輕的男女朋友站了起來,好像沒什麼要緊只是擦傷而已~
『可是我覺得應該要先鋪一下東西,免得等一下又有人滑倒,這樣很危險』我繼續說
『好,等等買完菜,我再回來弄』老劉邊開車邊告訴我
結果我們買菜回來,老劉幫我把菜拿進門,我就開始整理分裝
等到我忽然想到『對了,我要去把那灘油鋪好』
結果我跑下樓剛好看到老劉騎著摩托車回來
『我已經帶著沙子去鋪了,但是沙子不夠我又回來拿』
雖然老劉戴著安全帽和口罩,不過我還是很清楚的聽到他說的每一個字
『那我跟著你去好嗎?』真的是愛哭愛對路的我
在鋪沙子的過程中,老劉一直要我小心靠邊站不要滑倒
其實我看著老劉,我很謝謝他
因為他真的很在意我說的每件事也認同我,所以把我說的話放在心上了⋯⋯
即使⋯回家之後我不小心忘了,但是他還是自己默默去做了~
#謝謝你啦~老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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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只是我們鋪好後準備回家時,我們的老S居然又發不動了,
『剛剛不是還好好的嗎?』我很納悶的問
『你在這裡等我,我回去開車來』老劉說
『可是這段山路走回去最少也要20分鐘,沒關係我跟你一起走』我說
所以沒帶錢的我們走了半段回家的山路,後來還好遇到一輛計程車把我們送回家(我們是回家後拿錢給司機的),然後老劉再回去原來的那灘油那裡,再載回他的老S~😅
#今天下午的運動量真的很足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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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駁二表演是近四個月以來的第一次,戴著口罩唱到一半暴雨,東西擦一擦收一收,等了一個小時雨況變小卻叫不到車,好不容易叫到一台車,全身濕濕的上車後超冷,心想「等下到工作室我不要管什麼186斷食了我要買一個熱熱的東西來吃」,就在7-11買了一個滷味燙下去工作室吃,最後那碗滷味燙剩下一些湯湯,我喝了一口就不小心手滑,整碗倒在我身上,八點來跟我開會的人目睹了這個畫面。
看起來很慘對吧~ 但我今天的心情是這四個月以來最好的一天。
大雨跟滷味湯都澆不熄我熱愛音樂熱愛表演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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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新聞播出車輛在轉彎時不小心撞了人,但行為人根本不知道有撞到人,就逕自開走了;或者當下被撞到的人說沒事,然後之後發現有小擦傷,行為人就被提告肇事逃逸!可想而知,肇事逃逸罪發生過很多問題,造成民眾動不動就違反肇事逃逸罪!
因為肇事逃逸罪的法條規定得太過簡略了:「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所以只要發生車禍,有人受傷或死亡,肇事者卻沒有留在現場,就會構成肇事逃逸。不論車禍的發生是否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只是發生輕微擦傷,都有違法的可能。
但也因為這樣會過於浮濫入罪而形成很多不當問題,所以大法官釋字第777號就對肇事逃逸罪的「肇事行為」限縮了適用範圍。依據大法官釋字第777號解釋,「肇事」限於因行為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為所致。如果行為人本身沒有肇事責任,就不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但是這樣的限縮解釋仍無法解決肇事逃逸罪過於使人入罪的問題,所以,如果真的不小心發生車禍了,該怎麼做才能避免被告肇事逃逸呢?簡單3撇步,報給你知:
(1)留在現場等警察到場。
(2)若有人受傷打119留下報案紀錄。
(3)如果有事要先離開,留下自己的聯絡資訊給對方,並自己錄影存證。
以上的方式,都是要留下自己「並無逃逸」的紀錄及證明,避免自己被反咬的風險。
最後呼籲大家,出門在外難免有意外發生,遇到車禍千萬別慌亂,報警可以保護自己,避免被無理的索求,也可以保障對方的權益,對雙方都好!
至於最近新聞熱播之警察壓到腳事件,到底警察提告有沒有道理呢?相信大家應該都很有興趣吧!今天中午十二點,敬請鎖定瑩真律師頻道,和瑩真律師一起來聊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