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癡漢、偷拍要告什麼罪?
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指出,利用大數據分析近5年偷拍或性騷擾案件,顯示事件最多的站體依序
為忠孝復興站、臺北車站、忠孝新生站,均為旅運量較高捷運站,性騷染案以車廂、電扶梯發生率
最高,妨害秘密案則以電扶梯、站體進出口最多;依時段分析,性騷擾案以早上6至10時最多、妨
礙秘密案以晚間6至10時最多。
捷警表示,依照大數據分析資料,規畫16個重點站體守望及車廂巡邏勤務、加強累犯建檔辨識、建
立捷運站務人員緊急影像調閱窗口等,有效即時保全證據順利偵破。
像是今年3月大直站發生女學生遭襲胸案,站務人員提供影像及辨識犯罪通報,讓警方得以將犯嫌攔
查到案;另捷運警察隊也與北捷、婦幼警察隊等單位合作,共同辦理反偷拍拒絕性騷擾宣導,提醒
民眾防範,保護自身安全。
捷警提醒,民眾在尖峰時刻或上下車廂宇電扶梯時,應隨時保持警覺並適度以隨身物品與他人隔絕
,既可自保也能免於爭議,倘若感覺遭到侵犯,最好即刻出聲制止,並尋求周遭旅客協助,或是直
按壓車廂門邊緊急按鈕通報站務人員,捷警將即刻到場協助,確保旅客人身安全。(聯合報報導)
妨害秘密罪:刑法第315-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
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若行為人使用強制力,則亦可能成立強制猥褻罪。
長風律師事務所
http://taipei.forever-wind.com.tw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警察局(10/29)】 #警察體能測試項目 警政改革在近年出現不少呼聲,今年警政署除了推出新式制服之外,體能的檢測項目也在陸續有員警身體出現狀況後,將跑三千公尺改為不是必備的選項,今天也聽警察局長說,可視身體狀況選擇健行或是重量訓練。 而聽聞兩年前,其實大溪分局的三元派出所有...
不成立累犯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本文以下有更新最新狀況:
這位假帳號,剛屬名叫「林相」的,
從去年韓先生被罷免就一直崩潰到現在!
尤其高雄大雨,淹水時,
就會飄浮到我這邊⋯🤣🤣🤣
不斷用假帳號在這裡發表「類似」,
「大同小異」的不當言論對我人身攻擊!
有人一截圖,就會尿遁刪文!不用我封!
我先告訴你喔,你!本人絕對不和解,
有羞恥心就來私訊我請求我原諒,
民事求償看我要不要讓你賠少一點!
不然⋯⋯
因為你一而再,再而三的犯行!
除了刑事難逃!妨害名譽絕對成立!
我也額外要求對你訴處加重誹謗之判決!
而且本人會在民事上傾向高額求償!
不高啦!目前看來,沒有六位數以上,
本人是絕對不會釋懷的!
反正你錢多口袋夠深,
就再改個假帳號來喔!歡迎光臨!!
你來一次,我就截圖一次,都是證據,
你就自求多福吧!😜😜😜
我們就來看看像你這種累犯,
到最後,法院會怎麼判!😬😬😬
#這個人只要高雄淹水就會來😂😂😂
#弱勢團體很需要幫助的❤️❤️❤️
#也謝謝大家幫忙注意截圖給我🤗🤗🤗
~~~~~~~~~~~~~~~~~~~
⚠️ 更新:
這邊所有的留言你們私訊的鼓勵我都有看到喔!
跟大家報告一下近況,因為受害者不只是我,昨天不約而同也有同樣受害者跟我取得聯絡!我們也知道了這個人真實的身分,在這裡就先不公開說明!
今天中午左右我的私訊接到一位號稱這個人的友人(一樣是假帳號「張X」,先問跟主題無關的,後來才表明是他朋友做的!也就是非常想透過張姓朋友說出道歉二字就想了事⋯⋯我的助理也已予以回應!對於這麼低俗下流攻訐誹謗我的字眼,一而再再而三,敢做又不敢當,不敢本人出來面對,沒有誠意的透過這個虛擬的友人,丟個「道歉」兩個字,我是絕對不會有和解這回事的!
另外,明天我已和刑事偵查組警員約好遞交所有最新的證據!其他受害的網友,應該也會一併提告這個人,以上⋯⋯
不成立累犯 在 郭莉芳 X 理財講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職場毒雞湯
有沒有覺得:跟同事互動的時間,幾乎比跟家人來得長、來的更頻繁?
既然,職場如後宮(?是嗎?
江湖宮鬥劇碼就很難避免,
大家罩子放亮,小心為上!
#不要變成自己討厭的那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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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惡人三種類型
1.●渣男型:不給你承諾,卻始終給你希望。
崴爺的好朋友黃益中出了新書《我的不正經人生觀》,書裡有段神級金句:「渣男,就是從來不會給你承諾,但又會給你希望。」當我看到這句話點頭如搗蒜。我心想,將這句話換作「慣老闆/主管,就是從來不會給你承諾,但又會給你希望。」也非常成立。如果你在職場上遇到只會畫大餅,卻端不出真正「餅」的主管或老闆,一定要特別警覺。尤其是常將「共體時艱」掛在口中,卻不知道要「艱到何時」的老闆;或把你升職加薪當紅蘿蔔釣你,但等了一年還沒動靜的主管。他若真愛你,就要用行動來證明。
職場上的這款惡人,就像情感裡的渣男,只出一張嘴卻沒有作為,耽誤了你的職場青春。可能是他沒能力,也可能是他壓根不想給。簡單兩個字,就是「賴皮」!遇到渣男型的主管或老闆,第一次可以給他機會,但如果成了累犯,請不要心軟地離開。要相信,下一個人一定會更好。你的職場人生,可別毀在這種人的手上。
2.●笑面虎型:笑裡藏刀不言義,下馬看花施暗計
這種人,是我心中的痛,在每個職場我都遇過幾隻「笑面虎」。我整個人就是容易掏心掏肺的傻B,不知道是怎樣的賤人體質,人家對我三分好,我非要還以十分。這樣的個性在生活中很容易結交好友,但在職場上卻超容易「踩到雷」。
這種人有個特徵,你很難看透他的真實內心,因為他不會真的和你交心!在互動的過程中,你會發現大多是你在說,他附和;他不會說出真實的心意,因為他不想留下任何蛛絲馬跡。所以當你遇到這種看起來和善,實際上摸不透心思的人,還是乖乖地閉上你的嘴、小心你對話紀錄上的用詞遣字。保持距離、相近如賓,就是最好的方法。而職場上的閒話,別和同事說,去和你的私下好友說吧。
3.●戲精型:被職場耽誤的影帝、影后。
我的公司在一棟十五層樓的辦公大樓,每天我最期待的休閒活動就是「搭電梯」。在電梯裡,總能聽到辦公大樓各宮各殿嬪妃的精采對話。「某某某和老闆講話時候,笑得花枝亂竄的,是花癡一樣,想嚇死人啊!」「對啊,都一把年紀了,還以為是少女喔,我看了都反胃了….」「那個誰誰誰,她今天穿的套裝也太俗了吧,這樣還敢出門。」「對啊,那個配色、那個款式讓我想到我阿嬤,哈哈哈……」說話時,他們還不忘配上宮鬥劇裡的語調、眼神和姿態,完全無視旁邊閒雜人等存在,浸沉在自己的「Drama天地」中,簡直是被職場耽誤的影后啊。
我發現,這些職場戲精都有相似的特質,他們胸無大志向、日子平淡,他們會把小事化大,把雞毛蒜皮的小事,當成本日頭條來演。我想,這應該是他們生活樂趣的來源吧。碰上這樣影后級的惡人,你要用淡定、淡然、冷淡以對,讓他覺得你很無趣;千萬不要跳下和他鬥、陪他演。
不成立累犯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智翔的議會質詢-警察局(10/29)】
#警察體能測試項目
警政改革在近年出現不少呼聲,今年警政署除了推出新式制服之外,體能的檢測項目也在陸續有員警身體出現狀況後,將跑三千公尺改為不是必備的選項,今天也聽警察局長說,可視身體狀況選擇健行或是重量訓練。
而聽聞兩年前,其實大溪分局的三元派出所有獲贈健身器材,讓所內同仁養成良好的健身習慣,警察局今年也表示,年輕一代的員警都有健身的風潮,會做自主訓練,讓我興起的了一項建議,那就是能否讓全桃園的單位,都能設置健身器材,並以健力三項(臥推、硬舉、深蹲)作為體能檢測的選項之一。
因為健力三項的訓練其實只需槓鈴與槓片,並不需要昂貴的設備,若能有幸推動,甚至可以制定後續的及格與獎勵標準,例如:操作重量達體重的一半為及格;操作重量達自身體重標準,可放假一天。釋放出健身的誘因給基層員警,那麼可以想見,桃園警力在執勤時的形象與實際成果,能夠更加雄壯威武!
#交通稽查與宣導
根據報案系統的資料顯示,報案件數有六成為交通案件,警察局是否針對易發生交通事件的路段,加強稽查或是宣導,有效降低案件發生次數? 警察局長則回答,將加派警力與成立事故專責小組,利用大數據分析交通事故熱點的方式來處理。
#檜溪派出所與轄區劃分
另外,據聞新設的檜溪派出所預定地,位於小檜溪重劃區的公二公園內,想請教規劃進度如何? 今天局長說,由於今年八月才取得用地,來不及趕上明年的預算編列,所以規劃與預算會延後到明年籌編。 同時,由於目前青溪派出所有轄區過大的問題,造成勤務負擔,例如智翔家距離青溪派出所有三、四公里遠,竟也是青溪派出所的轄區,對此,局長也表示未來會對同安、青溪、檜溪派出所來做轄區重劃分。
#酒駕生命教育
#黑道直播主
今天質詢,智翔也針對酒駕累犯前往殯儀館進行生命教育,以及黑道直播主的清查列管,是否造成基層負擔的問題,請警察局研議做法並提出會後報告。
最後想說,近日服務處增加了許多巡邏勤務,想對辛苦的員警們說聲辛苦了!
不成立累犯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 酒駕防制法案2017年4月就在委員會審查完畢,歷經兩年、四次協商還未完成立法。
今年2月26日第四次協商會議上,交通部當日出席代表黃玉霖次長皆支持當天協商通過的條文。交通部動搖,立場有所改變了嗎?
2. 關於防制酒駕「拒絕酒測累犯」、「同車共責」的條文,某些執政黨的委員表示反對。然而,該條文正是在2017年11月30日第二次協商上,交通部當日代表陳文瑞司長所提供的建議條文,並達成共識。沒想到竟然又拖了兩年。
3. 林部長今天竟然還反過來詢問我對同車共責條文的意見。我早已公開正式提出修正草案。事實上,我所提出的條文獲得司法院代表的認同,但正是因為行政部門希望方便執法而提修正建議。為了儘速完成立法,我也支持交通部所提出的條文,最後也依行政部門建議的條文達成共識。交通部難道現在是在玩髮夾彎嗎?
4. 警政署已草擬《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完成,但遲遲未公告,導致若干人用著似是而非的理由拖延修法。行政部門應整合一致的立場,而不是各行其是,不斷延宕修法的期程,酒駕防制真的禁不起這樣變來變去。
附註:
2019-3-22 深夜有感
https://ppt.cc/fU9iax
2019-3-21 「關於拖延防制酒駕法案的各種虛偽藉口」大破解
https://ppt.cc/fufq5x
2019-3-20 可以別再胡扯了嗎?
https://ppt.cc/fDt3Ax
2019-3-19 關於酒駕防制修法、誰說協商沒完畢?
https://ppt.cc/f8n58x
2019-3-19 蔡其昌別再騙!
https://ppt.cc/fxRKsx
2019-3-19 酒駕防制立法、為何休息不審?
https://ppt.cc/fIu8Xx
2019-2-25 交通委員會質詢
https://ppt.cc/fBdM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