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屏東縣屏東市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新台幣31,175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6/11~110/06/15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熟悉電腦作業,有戶政工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所戶籍登記及戶籍資料處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戶政事務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3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150116@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或自製表格:(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任用-項下查閱及下載,並詳填履歷資料、日夜聯絡電話、自傳,自傳欄位:須簽名及蓋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4.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報名方式
1.凡具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0年6月15日前(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上述報名文件,掛號郵寄至本所。或另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 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不須上傳相片),另請上傳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並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紙本或線上方式擇一報名)
2.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並註明。
3.本次甄選必要時,得辦理面試;由本所擇優錄取1名,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本案係短期代理延長病假人員之工作,代理期間自110年6月(以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0年11月30日止,期滿即應無條件解雇,期間若遇用人經費不足支應、僱用原因消滅(請延病同仁銷假上班)、工作結束或僱用人員不適任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聯絡電話(08)7332520人事室 蘇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屏東縣屏東市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新台幣31175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26~110/03/29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3、有戶政工作經驗者佳。
4、熟悉電腦作業。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所戶籍登記及戶籍資料處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戶政事務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3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150116@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項下查閱及下載,並詳填履歷資料、日夜聯絡電話,自傳,自傳欄位:須簽名及蓋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4.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及僱用期限:
1.凡具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0年3月29日前將上述報名文件,掛號郵寄至本所(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另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不須上傳相片),另請上傳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並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
2.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並註明。
3.本次甄選必要時,得辦理面試;由本所擇優錄取1名,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本案係短期代理延長病假人員之工作,代理期間自110年4月(以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0年11月30日止,期滿即應無條件解雇,期間若遇用人經費不足支應、僱用原因消滅(該同仁銷假上班)、工作結束或僱用人員不適任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聯絡電話(08)7332520人事室 蘇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34,916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24~110/04/0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具公共工程相關監造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潮州工務段(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7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my1119@thb.gov.tw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另請上傳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並點選「確定應徵」後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將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僱用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土木工程科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四、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所上傳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工作待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僱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台幣34,916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