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沒有永遠的關係】
愛,是什麼?
「愛」這個字,從字面上來看,上面是個心,下方也是個心,立在友情之上,彼此心心相映的兩個人,在友愛的頂端發展的情誼,便是愛。
只是,這兩個心的中間,卻隔著一堵牆。
這完全詮釋了何謂愛。
愛一個人,若沒了愛自己的意念,那份愛,不是慈悲之愛。
若只顧著愛自己,忘卻愛眼前重要的他人,這也不是慈悲之愛。
這意思是,若我是個只顧著看見自己受傷的傷口,那麼我將帶著受傷的眼鏡看待一切事物,眼神所到之處,就會是受傷的景象,即便心中有愛,愛隔著牆,彼此也會開始猜忌對方。
愛,是兩顆心對等的,毫無懸念的一心一意的為他人善想,而這份善想,源自於自己對自己的一份信念與慈愛。
這意思是,若我是個看重自己的有價值之人,那麼即便遭人傷害背叛,我仍會寬待自己,允許自己是可以失敗的,接納自己的傷心與委屈,那麼自己安定了,看待他人的目光也將更清透。
年輕時談戀愛,愛的死心塌地,但第一次就遭人背叛劈腿。
男孩背叛我的愛不只一次,但我與之相戀五年才發現對方的出軌。原來他相戀的第一年,心就不在我身上。
男孩分手時,對我說了聲對不起,說他之所以背叛,是因為他的母親不喜歡他和單親的女孩交往,於是只得如此。我痛徹心扉,終日胸悶頭痛,抑鬱度日,夜夜想起此事皆以淚洗面,時光長達一年。那一年,我責怪我的母親為何當年離家,為何要讓我成為單親的孩子。我不只責怪母親,也砲火猛烈的批判自己,肯定是自己做的不夠好,才不能得男孩的喜愛。
我愛他人,勝過愛自己,此為愛?
此愛,當然不是真的為愛,而只是為了想得到他人的愛而以苛責自己的方式來交換他人的愛,此為利益之愛。
愛,理應是兩個彼此有心之人,即便有堵牆檔在彼此之間,仍然可以透過方方面面的傳遞,彼此心意相通而不是猜忌,更不是自責。
何謂愛他人,也愛自己?
得先從自我價值奠定起基礎。
幼兒出生時,自我是沒有重量的,亦沒有價值的厚度。想增長自己的價值,父母若願意寬廣的慈愛,給予真誠的欣賞與讚美,孩子的自我才能開始有了厚度,價值也才能有了重量。
隨著孩子長大,價值的增長,則不再限於父母,而來自八方四面,如學校的師長、課業的優異、傑出的表現、重要人士的讚譽、老闆的賞識,工作上的成就,這些都能增長內在的價值,但最重要價值來處,是自己對自己的認定。
一個能認定自己能力的人,無論外界遭遇多少困境,終究可以倚賴自己給予自己力量,自己給予自己信任,自己給予自己支持,自己接納自己的挫敗,自己允許自己是個不完美的人,這是自己對自己的愛。
一個對自己擁有愛的高價值之人,可以明辨真正的愛,與一切外表現出來的行為都無關,就只是信賴他人,愛他人的本質,是為真愛。
年紀漸長,我越清楚明白真正的愛視為何物,與界線的分別是什麼。
我幾乎不曾在婚姻裡,談論離婚或分手,那是源自於我對先生的愛,更源自於我對自己的愛,因此特別珍惜我與先生的情感。但,我也因為明辨真正的愛,因此曾經和先生談論我們之間的愛。
我:我很愛你,所以我想要你明白一件事。
先生:什麼事?
我:如果萬一將來有一天,不論因為何故,也許是意外也許是刻意為之,你在婚姻中出軌了,我要你知道,我們的婚姻會在你出軌的那一刻瓦解,我不會央求你回來,更不會與你複合,但即便如此,我仍然要你知道,我依舊愛你,只是我們的愛不會立於婚姻之中。
先生:我想不會有那一天,但我記住你說的了。
這是我對先生的愛,立於他在婚姻的忠誠時,也立於他不在婚姻的關係中,只是不會再以原來的樣貌展現而已。
人與人之間,彼此的愛從來都不會同質同量,因此能否真誠相待,成了彼此能否永久保持關係的關鍵。我們無法要求他人的愛該有什麼表現,但,我們永遠可以選擇如何愛自己,如何表達愛。
你們對於婚姻中的愛,展現在何處?該有什麼樣的展現?在婚姻裡,愛自己的表現又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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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https://wp.me/pd1HGm-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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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2.情感面的理由
3.族群面的理由
開始前先說一下我的想法。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因此來台的中國人法律性質是屬於「『非法』難民」。讓「『非法』中華民國難民」沒資格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的,是難民身上的合法中華民國國籍。
難民並非貶抑,這是具有國際法上的法律身分。
中華民國國籍法是屬人主義(這就是血統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的折衷主義。所以,「『非法』中華民國難民」的後代也具有合法中華民國國籍,這使得他們的後代在台澎一樣是「『非法』中華民國難民」。
而 1949 來台的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之所以不能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就是源自於中華民國政權當年將其違法移置到台澎在他們身上附加的「非法」性質。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法理建國派主張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在「去殖民化」脈絡下,依國際法行使自決權建國,目的是要讓目前所有在中華民國政權治下地區生活的居民(也包括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生活的居民),能夠成為在台澎建立的主權獨立國家的國民,在台澎安居樂業,徹底遠離中華民國政權這個中國流亡政權身上的一切包袱(一中、中國內戰)、徹底摧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叫囂「武統」的一切法律上藉口,讓台澎能以主權國家的身分跟有台國家簽署共同防禦條約,有效嚇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侵台野心。
而對以「『非法』難民」身分居住在台澎的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我們台澎法理建國派不是主張「依法」全部遣返回中國本土,而是主張這些人可以依其意願直接歸化成為台澎國家的國民,從而徹底擺脫「『非法』難民」身分,可以在台澎安居樂業。
法理建國派想要做的事情,是讓所有台澎居民有一個全新的開始,而這個全新的開始,必須以一個在建立的過程中沒有任何可被質疑的法律上瑕疵的主權國家為基礎。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是要為包括「非法」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在內的全體台澎居民打造這個基礎,是要為所有台澎居民開啟通往國際社會的大門。
如果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後代,不管是第幾代,口中的「愛台灣」、「認同台灣」、「以台灣為故鄉」是真心的,那就可以理解建國的心。誠實面對自己的身分,也不需要背負負罪感,也不用去繼承祖先的遺志統一中國,支持、協助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建立一個能讓大家世世代代安居樂業的國家。
我們在前幾集有說明很清楚法律層面上的差異,大家可以先行回顧。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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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集還說明了具體的建國步驟,有說到台澎人的使命就好比一個開門的人,大家住在地窖中,這個門只能被台澎人打開,因為台澎人握有KEY,就是法律資格可以行使去殖民化。
開門以後,大家都可以走出去,走出去的人是大家,所以我們不是只為台澎人而建國,我們是希望現在居住在台澎上的所有人都可以獲得自由,透過了解客觀史實,有了共識認知,一起前進,所以法理建國派並沒有要割捨任何人,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私利。
台澎住民要意識到這個行使自決權是為了大家,也為了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其他人。
沒有經歷日本殖民的人,沒辦法行使住民自決,但仍舊可以了解這個目標,來支持台澎人握著KEY。
就好比參加運動會,班上會派出選手去比賽,其他同學在場下會為上場的同學加油,獲得勝利時,榮耀是整個班級,並不只限於選手,大家各司其職,都可以知道目標是什麼。
大家有空可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直系血親日治時期的戶籍資料,可以清楚判斷在台澎自決建國程序中,誰可以是上場選手,誰是當啦啦隊。例如:我的戶口調查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327559092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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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法律層面來看是沒有模糊空間的,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就屬於國際法上的難民身分,其後代也會是難民後代,這沒有任何貶抑喔!在這情況之下,如果沒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去賦予新的身分的話,那難民的身分就會一直跟著。台澎在國際法上是主權未定的狀態,不是主權國家,所以1949年落難的中國人來到台澎就沒有正當權限,法律性質就會產生許多影響,而且難民的心態也會存在,如果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身分定位,那留在台澎上思想、視角也會不同。
舉個例,敘利亞難民在歐洲有數百萬的難民,他們身分是有明確標示出來,也因為這身分在法律上受到許多限制,但同時也因為這身分也得到法律上的協助。沒有人會希望自己從原本的國家、土地逃難到他國,犧牲了原本生存的空間,但若真的發生了,真的要探究法律身分就會被他國認定為外來者、避難者、暫時居住未必久留。
1949年流亡的中國難民的心態,要逃的是中國內戰,以他們視角就是國共內戰,這個威脅始終存在,對他們來說台灣離中國還是很近,心中仍舊會有強烈的不安,因此有很多中國人逃難來台,無論是用非法還是合法得到的財富,他們下一步幾乎會是移民到其他國家,就是海外移民潮。而1952.4.28以前的日籍台澎住民很少會主動移民海外,比較常見會是戒嚴時期被列入黑名單被迫移民海外。
這樣相比之下1949來台的中國人會把台澎當作一個暫時地,不會想久留,會想逃到更遠的地方。就算移民到很遠的地方,擁有雙重國籍,心態上仍舊還是會自認為中國人的想法,就是華人依戀,所以若中華民國政權辦選舉,還是會回來投票選親中政黨,就算移民也沒辦法真正當他國的國民,割捨不了原本是中國人的心。
中華民國政權本身的國籍,有在國籍法上要求,若要歸化必須先放棄原有的國家國籍,對很多國家來說,是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代表政府,也不會承認中華民國國籍有國際法上的效力。因此若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在這些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立場上來看這就屬於 「非法」中國國籍(此處的「非法」指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不承認其核發的國籍為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的狀態。若是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中華民國政權所核發的國籍就是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
所以如果為了歸化到他國國籍要先出具放棄原本國籍身分的證明時,拿ROC政權發的沒有用,而要去找PRC政權申請,這就會很尷尬了。
在國際法上有基本原則,世界人權宣言中有說人有權擁有國籍 ,國際公約上也有說要盡量減少無國籍人士。因此持有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的中華民國人,移民前的申請放棄國籍的申請會遇到困難,而他國國籍的人士,來台多年想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要放棄原本國籍時,也會遇到原本國家不給放棄,因為要避免無國籍情況,主要原因就是該國不承認ROC政權的 「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 。
(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只對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才會是「非法」的國籍,平時避免單獨將中華民國政權發的國籍稱為非法中國國籍,應稱為「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或「無效的中國國籍」。事實上,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這個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
舉個例,在台生活多年的傳教士,遲遲拿不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就是因為原本國家申請不到放棄國籍,拿不到放棄原國籍的證明就無法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後來ROC政權有修法寬待給在台灣有貢獻的外國人,可以不用這些麻煩手續,就能拿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
再舉個例,若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但原先國家不承認ROC政權是中國政府,就不會讓他國民放棄原本國籍,拿不到原國籍放棄證明就無法完成歸化程序。
台澎建國後,原1949難民及其後代要住在台澎,在法律面要除掉中國難民身分,就是拿到新的國家身分,就可以理直氣壯的生活在台澎。
台澎建國後,台澎人就會是在國際法上合法擁有台澎主權的國家的國民,不會再受限一中兩政權的框架下,被ROC/PRC政權給制約。若生涯規劃要移民他國要放棄台澎國籍取得新國家國籍,也會很容易取得放棄台澎國籍的證明,也不會被他國質疑這份「放棄原國籍證明」的法律效力。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法律面就是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台澎人的國籍就會是國際法上合法國籍,能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歸化新的國籍身分在台澎安居樂業,也可以有其他人生規劃移民他國,也會讓路走得更順,如果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台澎國民也會容易許多。
法律面也不一定是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會遇到這些問題,也會是現在台澎人在國際法上無國籍的身分會遇到的難題,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處理原本因為中華民國國籍造成的問題。所以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法律面後來共同合作來完成自決建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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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感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有的位階身分較高的會帶有優越感,我會稱他們為既得利益者,但我後來也發現他們的後代也不一定會有這樣的心態,也可能有不同政治立場,就會想為了台灣做點什麼,但是在剛接觸法理建國論述時,就會因為「沒辦法參與住民自決」而感到氣餒,但就像開場時說的,他也可做啦啦隊,可以成為法理建國的推廣者,大家來分工合作完成自決建國前的條件。
情感面很好的理由其實就是從小生長在台澎的人,對中國的依戀會比較少,不會像長輩總想著認祖歸宗,對台灣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不在意。在台澎成長的中國難民後代也不一定跟祖父母輩一樣對中國大陸有情感,也不會覺得骨灰要葬在中國大陸,反而對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充滿感恩。
其實只要愛著從小生長到大的台澎這塊土地,願意以台灣為出發點思考,就會知道對台澎最好的未來就是建立個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紛擾。
情感面可以分兩個方面,第一是對台灣的情感,第二是對中國的情感。
1949來的中國人(第一代)對原本的中國有強烈的依戀,希望落葉歸根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第二代、第三代在台灣出生長大的,會面臨到情感面的衝突,因為缺少對中國的記憶,對中國的情感則是源自於祖父母、父母,所以對中國的連結就沒有直接接觸,那如果對台灣的土地有連結,這個連結是「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這個立基點,但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根本無法「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客觀層面來說這已經是無法達成的事情,所以這種心態認同會導致他覺得自己是愛台灣的,但是與「不認同 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的人來講就是不同,因為對「愛台灣跟台灣未來的想像」不同,所以就會不斷遇到情感面的衝擊與矛盾。
台澎住民上有許多「愛台灣」的主張,但是「怎麼去愛」大家做法不盡相同。
探究到底就會發現「愛台灣」最終的目的跟理由,如果是要「從台灣以中華民國視角統一中國」,就會受到另一群「愛台灣」,但最終目的是脫離「一中兩政權」的人的撻伐。
換句話說,當你是1949中國難民後代,你對台灣的連結卻是中華民國,目標則是統一中國,想著中國,那你今天忠於自己的情感坦承這個想法,就會面臨到大多數不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人對你的指責,這個情感面的對立就會很難以有共識。
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真正讓大家的情感面都從建國後這個當作起點開始發展。
舉個例子,就好比你苦苦追求一個人,屢屢遭到拒絕,但真正可以讓你死心,就是對方已經有對象,或甚至已經結婚了。當對方法律定位已經很明確了,那你也會有很好的理由不要繼續依戀下去,可以好好的割捨重新出發。
法理建國派很理解情感面要真正切割「中國依戀」是很不容易,特別是情感連結源自於家族,讓1949中國難民後代沒辦法背棄家族,就會放不下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的執念,所以當台澎建國以後,就可以協助 中國難民後代 「斷捨離」,可以斷的乾脆一點。在國際法上台澎的領土主權就會歸屬於台澎新的國家,就不會有任何理由去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無論是ROC/PRC政權),而反攻大陸的心態也會放下。
那1949中國難民後代如果有認同台灣的人,不認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人,也就不會有大中華主義,所以對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跟中國PRC政權藕斷絲連,也會感到很不舒服,這時候可能會產生「原罪」負罪感、愧疚感、自卑感,會想到自己這個身分造成現在台澎的困境,而感到難受,這樣的中國難民身分其實也不是可以選擇的,你並沒有做錯什麼,1949中國難民也算是大時代的受難者,跟著中華民國政權逃難來,無論是主動被動的決定,來到台澎後生下的後代也是非自願的,在台澎成長後了解台澎的歷史,當聽到台澎人指責二二八、白色恐怖時也會感到煎熬跟歉意,這樣的煎熬心結其實是很需要解開的。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情感面來說就是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可以找到放棄的理由,放下大中華主義、放下中華民國、擺脫一中兩政權、重新在台澎出發、愛著台澎土地在此生根。而對支持法理建國的1949中國難民後代就是可以放下心裡的負擔跟愧疚感重新出發,會有更開心的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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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族群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台灣人四百年史,就是不斷的有不同民族來到台灣,在四百年中台灣的意識逐漸被重視,法理建國派想的是建立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就可以包容任何年代來到台灣與在台灣出生的人,不用再分你是原住民、新住民、客家人、福佬人、以及台澎人、中國人。
大家都知道史明主張「台灣民族主義」,如果台灣民族已經形成,就不需要倡議,但這是一個進行式跟目標,因為建國以後就會形成以國為本的生命共同體,就是「國族」認同感。
國族之內會有不同民族,就像說自己是「美國人」,美國人就是國族認同,而細分美國人裡面還有不同民族。我期許的是台澎建國後,台灣人成為如同「美國人」般的國族名稱,這個國族裡面包含屬於各種民族的國民,沒有任何民族會被抹煞。台灣四百多年來的殖民給我們的的最大啟示,就是惟有建立真正屬於自己「具有國家法人格」的國家,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多民族國家」,才能真正終結殖民悲劇。
族群面要處理的族群之間的衝突。
在台灣主張的台灣獨立運動,許多主張者都會提到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做的暴行,這就產生的族群緊張對立,就會由所有具有相關屬性的人來承擔,這樣對立存在就會很明顯。就好比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做的轉型正義,就會發現族群邊界就會出現,追究不當黨產時也會提到族群的不同。
舉個例,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曾經辱罵中華民國榮民身分的人上新聞,如果說台澎建國了,這些中華民國榮民若選擇歸化台澎新國家,大家的身分基礎就都一樣了,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重新開始了,不會因為你是從哪個時期來,受到怎樣的遭遇、得到法律上的利益,這些不平等的福利就會被重置跟修正。
無論你是以優越感的身分、或者是背負原罪有愧疚感的中國難民及其後代,都會說自己是「外省人」,這個身分標籤及說法會把自己說成「外」,就是把自己當成外來者;無論是哪個台灣原住民族,被說是原住民的身分,這個「原」就是被歸類在很早就住在台澎上的人;還有「本土」族群的說法這個「本土」就會形成族群上的差異性。這個差異性就會有排斥性,不只對「本土」族群來說,也會對「中國難民」這個標記造成根本上的對立。
這樣的情況下對自己的稱謂有這樣的標記,要與其他族群生活,要怎樣成為「想像的共同體」?
其實建國前有「同在一條船上」的共同體意識存在其實就足夠了,不需要將族群身分明顯做出標記。建國後都可以成為第一批的國民,也不會再有內外之分。
法理建國的論述其實是包容性很大,我們想建構的國家是可以包容所有不同時期來到台澎的族群,我們誠實面對現在的狀況,提出的論述是所有的台澎居民一起來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台灣其實善用台澎法理地位這個「領土主權未定」的法律狀態,可以很好的切割中國(PRC/ROC政權)與台灣。
❤️台灣有的優勢有:
1. 沒有主權母國的干涉,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簽署《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的國家都不能漠視的法理地位。
2. 天然海島屏障,天然的戰略地位。
3. 台灣人有辦法透過民主自由選舉來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使其承認「盟佔代管機構的身分」。
4. 台灣的民主、經濟、人民素養有一定的水準。
善用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靠自己站起來,必須先自助而後才會有人助、天助。
願大家一起走在法理建國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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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決定 高雄重開機】
一年前,高雄人勇敢站出來,寫下臺灣第一次直轄市罷免成功的紀錄。陳其邁市長上任後以「兩年拚四年」為己任,帶領市政重開機。在一切市政逐漸步上軌道之時,武漢肺炎捲土重來,殺的許多城市措手不及,每天確診及死亡人數更是讓許多朋友憂心忡忡,焦慮不安。
陳其邁 Chen Chi-Mai 市長沒有過多的拍桌咆嘯,沒有可能造成恐慌的宣示封城,更無帶頭與中央對抗。他以公衛的專業,以及中央地方的歷練,要求各局處抽絲剝繭找出所有感染源及匡列所有可能接觸者,讓高雄逐漸防堵疫情。市長甚至發揮「 #同島一命」精神,要大家團結抗疫,共同度過難關。這些作為都讓高雄市民更肯定去年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充實整備醫療及防疫量能_避免院內感染果斷清零
面對疫情嚴峻,第一線的醫療量能顯得十分重要。陳其邁市長積極盤點及充實醫療量能,包含集中檢疫所、社區篩檢站、防疫旅館、專責病房等。以社區篩檢站及防疫旅館為例,社區篩檢站從五月23處醫院採檢站,到月底預計擴充總數達43處;防疫旅館在五月初為3351間,五月底就增加到4530間。這些都是讓高雄市倘若疫情劇升時,能夠擁有充分面對的後勤能力。
而當接獲確診者為醫院工作人員時,市府立即啟動「清零專案」,並邀集3名醫療及感染控制專家組成專家小組,進行擴大疫調、採檢、清空、消毒等緊急防疫工作。陳其邁市長更指示天亮前要完成,確保所有醫護人員及住院病患安全。此果斷作為,僅再多發現一名確診,並未形成院內感染。
#紮實列冊疫苗施打順序_迅速完成疫苗接種
在世界各國都在搶疫苗之下,這樣稀缺的物資分配及運用就成為重要大事。為了確保醫療量能,第一線的防疫人員應優先接種,然而看似簡單的指令卻有繁瑣的過程,誰該打、該去哪裡打、如何快速打完都是該謹慎考量。
市府事先針對高危險群,依照證照或公會等相關資料進行造冊,將施打對象、時間、地點如同課表般排定,在通知成功後相關人等即可前往指定地點施打,同時避免排隊群聚,如此安排才能短短三天施打完第二批2.1萬劑疫苗,市府仍不斷精進,設置大型接種站,讓第三批將近2.9萬劑疫苗同樣三天就施打完畢,在在顯示市府針對細節均有所準備,才可發揮施打效率。
高危險群優先施打疫苗就如同未來全民接種的前哨站,除了人與時間地點如何安排外,疫苗的分配、運送、廢料處理以及施打後狀況追蹤,這些亦是需要細心謹慎安排,從中更可以看到一個首長對於城市治理的統整及基本功夫。
#鐵腕政策_嚴格執法絕不寬待
在緊要關頭下,需要所有人共同防疫才可守護家園。但常有民眾抱持姑且一試的心態,往往成為防疫破口。陳其邁市長將防疫視同作戰,面對違規堅定執法,包含針對違規營業業者直接斷水斷電,不給予寬限期;外出不戴口罩直接開罰,第一天就查獲633件;針對疫調不老實者,直接祭出30萬元重罰;同時宣布「不戴口罩垃圾車拒收垃圾」、「禁止非同住者室內非必要社交」,這些動作看似鐵腕無情,卻也是面對疫情嚴峻應有的態度。
#暖心政策_看見平時被社會忽略的人們
做工辛苦的勞工、遠赴重洋來到臺灣的漁工、在街頭上的街友,這些人們跟我們一樣生活在於這塊城市,卻常常被社會所忽略。陳其邁市長看見他們,在前鎮漁港興建衛廁設備讓漁工可以安心盥洗;在餐廳不能內用之下,體諒無固定用餐的人員飲食,放寬限制條件,並請大家別拍照檢舉;甚至規劃三處住宿旅社,短期安置街友,除了減少群聚,也避免承受外界過度恐慌的眼光及驅趕。
#疫情與水情雙重挑戰
不只面對疫情,臺灣也正面臨近年來最大旱象,水變成極為珍貴資源,各地政府也紛紛與中央努力合作找出水源。市府針對淨水廠增加深水井抽水量及伏流水供水量,將濁口溪重新施作分流設施,使其原水導入下游高屏堰,也陸續開鑿32口抗旱井,這些作為都讓高雄市能在5月29日從水情橙燈轉為黃燈,成為台灣首個水情反轉城市。
#若無疫情攪局_高雄即將百花盛開
在高雄轉型之際,陳其邁市長不斷爭取相關軟硬體經費及活動,除了爭取到2021國慶煙火,2022的臺灣燈會及臺灣設計展都將在高雄舉行;硬體方面,市長上任後力促環狀輕軌二階復工,並與中央合作建設南部科技廊帶,包含橋頭科學園區、循環技術及材料專區等。同時延續亞洲新灣區政策,開發5G AIoT創新園區,打造高雄港土地活化的亞灣2.0等,這些都是對於高雄產業發展與轉型,以及城市進步具有重要意義,更有意讓國際看見高雄。
今年適逢打狗更名高雄百年之際,回顧過去高雄,自日本統治時期即作為工業城市治理,後來高雄承擔起重工業與基礎工業的重任,扛下臺灣經濟起飛的重要關鍵。然而過去長期重北輕南,資源分配不均下,使高雄面臨國際經濟整合趨勢下,受到嚴重的衝擊。
這樣大環境因素及長期資源分配不均下,有人以「又老又窮」來指責,羞辱高雄,再以「發大財」魅惑高雄,卻針對二階輕軌是否復工搖擺不定、連「愛情摩天輪」都無法實現。面對疫情與水情攪局,更考驗首長的危機能力,陳其邁市長在專業判斷下,無論防疫、水情、建設等等都持續穩紮穩打前進。
市政建設不只需要相當大的遠見與魄力,更需要有對城市的縝密規劃來奠基。高雄人有不服輸的精神,勇敢的一年投三次,投出正確的選擇,不只為臺灣民主歷史寫下新頁,更讓高雄轉型走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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