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一篇報導標題是:馬英九嘆兩岸仇視沒前途 呼籲蔡總統回到「九二共識」。
#我是法理建國派的皮筋兒♡
我想跟大家討論幾個重點:
1. 九二共識的本質
2. 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
3. 兩岸的岸不是台灣海峽
#九二共識 #中華民國政權
1️⃣ 九二共識的本質
之前直播有花一集聊「九二共識」,文章連結在這🔗 九二共識 https://wp.me/pd1HGm-5w
九二共識的本質就是一個中國國家底下兩個政權對當前狀況形成的共識,是一中兩政權的共同認知的部分。
並不是兩個政黨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之間的事情,也不是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的事情,就只是兩個政權對於現在當前這個「中國主權國家」的共同認知。
如果只連結到中國國民黨的話,若換執政黨就不承認九二共識存在,其實就會違背目前籠罩在台澎領土上的一中兩政權框架的現實。 這不是某個政黨可以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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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
九二共識這個說法其實是從1992年香港會談出來的。
香港會談就是由ROC海基會與PRC海協會,這兩個民間機構來會談,之所以需要透過這民間團體的原因是因為這兩個政權從1945第二次中國內戰爆發後,一直到1991.5.1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都處於敵對的狀態。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PRC不承認的話就表示中國內戰還未結束;如果已經結束了那就不需要提什麼和平協議了。戰爭無法片面結束,而且中華民國政權軍隊到現在還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認定為敵人呀٩◔̯◔۶)
當時蔣經國時期「三不政策」主因為1979年美國轉承認PRC政權為中國主權國家代表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權用這個方式阻止兩岸人民往來,但實際上雙方政權私底下還是有「密使」往來。
但人民若有互動就會違反動員戡亂條款,被冠上匪諜罪名,即便完全沒互動,也可能被羅織罪名。隨著蔣經國逐步推動「#中華民國台灣化」轉型,並提名台灣人李登輝為副總統,1984.3.21李登輝被選為第七任副總統;1987.7.15蔣經國頒布總統令解除「臺灣省戒嚴令」;1987.11.2蔣經國開放兩岸探親,到1988.1.13蔣經國逝世;李登輝以副總統身分繼任總統,之後1990年由國民大會選出擔任總統。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27 條國民大會之職權選舉總統、副總統;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當時面臨到中華民國來台灣很久,不能只停留在「反攻大陸」的目標,所以才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但是也不能違背中華民國憲法跟本質,在1990.10.7成立隸屬於中華民國總統府的「國家統一委員會」,成立主旨是:主導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發展,依據「民主、自由、均富」,力促中國統一。該單位後來在1991年通過《國家統一綱領》,針對「中國」的統一制定了基本原則。
國統會、國統綱領是李登輝任內出現的,將中華民國政權定位在中國國家分裂需要統一,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華民國政權第一次修憲1991.5.1增修條文為「依國家統一之需要」而制定憲法增修條文,裡面就把中華民國領土區分為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
⚠️ 詳細時間序為:
#陸委會
出現 1991.1.18,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並於1月28日由總統李登輝公布施行。同年1月30日,陸委會正式成立,專門負責中華民國領土不屬於自由地區的部分。 (而香港澳門於1997年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PRC,在這之前基本上中華民國領土裡面是沒有香港的,澳門是租出去,所以是中國領土但沒辦法管。)
#ROC海基會
出現 1991.2.8「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在台北成立。
#國統綱領
仔細看一下1991.2.23國家統一綱領提到幾個目標「建立自由均富的中國」跟四大原則:
1.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2.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的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爭。
3.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
4.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臺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
當李登輝擔任中華民國政權的總統時所成立的單位、所做的事情與立場就是「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PRC海協會
出現 1991.12.16,中國PRC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北京成立。
#一個中國原則
出現 1992.8.1 中華民國國家統一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
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 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臺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台灣方面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臺澎金馬。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二、1949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
三、中華民國政府為求民族之發展、國家之富強與人民之福祉,已訂定「國家統一綱領」,積極謀取共識;深盼雙方均以務實的態度捐棄成見,共同合作,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個中國而貢獻智慧與力量。
#1992香港會談
因為兩政權雙方有越來越多事務要處理,所以後來就有了1992.10.26香港會談。
PRC海協會 認為「一個中國的定義」要說清楚,而ROC海基會 說: 「對一個中國的認知各有不同,不用說得太明確」。雙方都認為一個中國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有共識的部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的部分是:中國是指誰?
仔細回想中華民國國統會的一個中國原則,是最早就出現的喔!所以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部分的是中華民國政權,在往前推更早於1945年騙臺灣人光復,騙說中華民國已取得臺灣主權😒
在香港會談時PRC海協會提出五項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對兩岸公證文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而ROC海基會亦提出五項文字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鑑於海峽兩岸長期處於分裂狀態,在兩岸共同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咸認為必須就文書查證(或其他商談事項)加以妥善解決。」
但是PRC海協會不接受,為此ROC海基會隨後又提出三項口頭表述方案,最有代表性的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總而言之,PRC海協會要的是「說清楚一個中國主權國家由誰做代表政府」,ROC海基會要的是「一中各表」,這就與PRC海協會要的是「一中」不同!所以雙方差別在於「各表」的部分。
#九二共識
大家要了解清楚,ROC政權現在說九二共識不存在,是因為ROC政權要「各表」。 PRC政權則是說九二共識存在,因為認同「一中」,這個一中是指PRC政權作為「代表政府」。(意即中國主權國家由PRC政權當合法代表政府)
有趣的地方在於,九二共識中,真正「沒有共識」的地方是「對『共識』的定義」。
所以雙方的認知有共通點的地方是「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唯一沒有共識的地方是「一中」是哪個代表?
PRC政權堅持是PRC是中國代表,ROC政權認知是沒有否認一中,只是對於這個「一中」則認為雙方各說各話.彼此看法不同。
BUT!!! ‼️BUT!!!‼️ BUT!!! ‼️
臺灣人聽到九二共識會生氣的地方不是「一中」,而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一句。 臺灣人根本不在意幾個中國,我們只在意臺灣不屬於中國這個事實,所以否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這一句卻是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的共識阿😩 而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沒有共識的部分只有「一中」是誰。
所以啊!臺灣人跟中華民國政權不承認「九二共識」的理由不一樣。臺灣人不認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民國政權是認為對方PRC說的九二共識沒有一中各表。
//臺灣人根本不清楚中華民國政權要說什麼,真的是至今最荒謬的事情。//
#中華民國在台灣
1995年李登輝時任中華民國政權總統時訪問美國康乃爾大學母校時,對中華民國現況的政治論述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將一中各表與中華民國作為政治主體與自身現實的認識做出表述,算是一大突破。
(題外話,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也是用 “on Taiwan" 這樣的描述方式: TAIWAN RELATIONS ACT Section. 2. The President- having terminated govern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1996年直選總統
1994年第三次修憲後改為總統直選、任期四年。 1995 年中華民國還「在台灣」,1996年在台灣辦個總統直選(而且裡面一堆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海外『華』僑的票)就變成台灣了嗎?
👉🏻Q&A56:台灣透過1996年直選總統建國了嗎?https://reurl.cc/xgpqOV
#寧靜革命 (1987年解嚴至2000年民選總統)
從建國的角度來看,李登輝所謂的「寧靜革命」的確是幫了不少忙,給予肯定是應該的。 只是臺灣人不要把過程當終點,誤把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權當自己國家了。
李登輝於2005年在「群策會李登輝學校」授課時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太平洋戰區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指示蔣中正派軍暫時佔領台灣,後來的《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都沒有明白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給誰,形成台灣法定地位未定,因此他主政時才說「中華民國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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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兩岸的岸不是台灣海峽
中華民國政權在打迷糊仗!並沒有說清楚內容,只說反對九二共識、反對一國兩制。 跟著臺灣同仇敵愾這樣,不知道在裝什麼?講的好像承認九二共識等於承認一國兩制、等於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你各位啊!
看清楚剛剛說的歷史脈絡啊! 臺灣人與中華民國政權反對的理由不一樣,怎麼可以因為一起「反對」就產生了情感連結呢?
殊不知 中華民國政權跟PRC政權有共識的地方是「把臺灣出賣給中國」的這個部分喔!
這讓我想到中華民國政權總是說不同意「一國兩制」,可是仍舊把臺灣算在中國的一國之內。你們想想國統會跟國統綱領的內容(攤手)
更精準一點來說,中華民國政權很早就開始實施「一國、兩岸、三區(嚴格說起來有三區:自由地區、大陸地區、港澳地區)、三制」。
現在中華民國政權避而不談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就是中國流亡政權,都會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臺灣是中華民國主權國家的領土,這真的很荒謬,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中華民國政權從未建國只有建立政權,而且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含PRC/ROC想代表的中國)。
中華民國總是說1912年開始就是主權國家,搞清楚喔!這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喔!所以也不要說中華民國就是臺灣。
1945年中華民國至少還是控制大部份中國領土,來台代管騙臺灣人光復時,把臺灣編入中國的一省,中華民國是遠遠大過於臺灣,所以中華民國也不等於臺灣啊!
所以到底中華民國怎麼變成臺灣?這種說法絕對與「1912年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搭~不起來。
口嫌體正直,中華民國始終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然後不否認自己是「一中」,反而反對的是PRC政權的版本沒有「各表」。為什麼反對?
因為中華民國認為中國分裂中,兩岸分治為兩個政治實體。中華民國政權自始至終都在實踐自己版本的「九二共識」,所以稱呼PRC政權為北京當局,這就是「各表」,要求對方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然後跟臺灣人說:「你們看中國有多可惡,老是想統一我們!臺灣不等於中國!」 ……欸中華民國難道沒有嗎?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省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政權啊!
大家記住兩岸不是台灣海峽,是廈門灣~因為始終是中國的領土是金馬,從未被割讓出去,中國內戰戰場延伸最遠就只能到那邊啦!
而且陸委會出來說開羅宣言、臺灣光復的時候,就會讓人覺得匪夷所思啊!難道開羅宣言說的是臺灣光復給臺灣(若ROC等於台灣的話)嗎?所以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無誤。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就寫得很清楚,一個中國兩政權。目前的15個邦交國建交時間點,有的是流亡之前,有的是流亡後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時,這些都不是台灣邦交國。
所以不要以為建交是跟臺灣建交!
❤️延伸閱讀:
👉🏻一中兩政權的困境:九二共識+ ROC政權不等於KMT+ROC不等於台澎+兩岸衝突的岸+PRC/ROC政權的防空識別區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31482435100311/?d=n
👉🏻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台澎在國際組織的參與(WHO、UN等)、台澎人在海外的身分問題(國籍、出身等):https://wp.me/pd1HGm-cJ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台海中線的意義、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https://wp.me/pd1HGm-k2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談台灣共識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4561149459106/?d=n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主旨」的推薦目錄:
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主旨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直播EP10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時間:4/10(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一、「九二共識」的本質
二、「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1992香港會談」
三、對「九二共識」口嫌體正直的中華民國
🔗 https://www.facebook.com/Journeyshin/videos/786116992289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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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二共識」的本質
九二共識的本質就是一個中國國家底下兩個政權對當前狀況形成的共識,是一中兩政權的共同認知的部分。並不是兩個政黨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之間的事情,也不是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的事情,就只是兩個政權對於現在當前這個「中國主權國家」的共同認知。
如果只連結到中國國民黨的話,若換執政黨就不承認九二共識存在,其實就會違背目前籠罩在台澎領土上的一中兩政權框架的現實。
這不是某個政黨可以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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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1992年香港會談」
九二共識這個說法其實是從1992年香港會談出來的。
香港會談就是由ROC海基會與PRC海協會,這兩個民間機構來會談,之所以需要透過這民間團體的原因是因為這兩個政權從1945第二次中國內戰爆發後,一直到1991.5.1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都處於敵對的狀態。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PRC不承認的話就表示中國內戰還未結束;如果已經結束了那就不需要提什麼和平協議了。戰爭無法片面結束,而且中華民國政權軍隊到現在還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認定為敵人呀٩◔̯◔۶)
當時蔣經國時期「三不政策」主因為1979年美國轉承認PRC政權為中國主權國家代表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權用這個方式阻止兩岸人民往來,但實際上雙方政權私底下還是有「密使」往來。但人民若有互動就會違反動員戡亂條款,被冠上匪諜罪名,即便完全沒互動,也可能被羅織罪名。
隨著蔣經國逐步推動「#中華民國台灣化」轉型,並提名台灣人李登輝為副總統,1984.3.21李登輝被選為第七任副總統;1987.7.15蔣經國頒布總統令解除「臺灣省戒嚴令」;1987.11.2蔣經國開放兩岸探親,到1988.1.13蔣經國逝世;李登輝以副總統身分繼任總統,之後1990年由國民大會選出擔任總統。(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27 條國民大會之職權選舉總統、副總統;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當時面臨到中華民國來台灣很久,不能只停留在「反攻大陸」的目標,所以才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但是也不能違背中華民國憲法跟本質,在1990.10.7成立隸屬於中華民國總統府的「國家統一委員會」,成立主旨是;主導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發展,依據「民主、自由、均富」,力促中國統一。該單位後來在1991年通過《國家統一綱領》,針對「中國」的統一制定了基本原則。
國統會、國統綱領是李登輝任內出現的,將中華民國政權定位在中國國家分裂需要統一,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華民國政權第一次修憲1991.5.1增修條文為「依國家統一之需要」而制定憲法增修條文,裡面就把中華民國領土區分為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
👇🏻詳細時間序為:
#陸委會 出現
1991.1.18,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並於1月28日由總統李登輝公布施行。同年1月30日,陸委會正式成立,專門負責中華民國領土不屬於自由地區的部分。
(而香港澳門於1997年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PRC,在這之前基本上中華民國領土裡面是沒有香港的,澳門是租出去,所以是中國領土但沒辦法管。)
#ROC海基會 出現
1991.2.8「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在台北成立。
#國統綱領
仔細看一下1991.2.23國家統一綱領提到幾個目標「建立自由均富的中國」跟四大原則:
1.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2.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的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爭。
3.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
4.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臺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
當李登輝擔任中華民國政權的總統時所成立的單位、所做的事情與立場就是「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PRC海協會 出現
1991.12.16,中國PRC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北京成立。
#一個中國原則 出現
1992.8.1 中華民國國家統一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
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
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臺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台灣方面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臺澎金馬。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二、1949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
三、中華民國政府為求民族之發展、國家之富強與人民之福祉,已訂定「國家統一綱領」,積極謀取共識;深盼雙方均以務實的態度捐棄成見,共同合作,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個中國而貢獻智慧與力量。
#1992香港會談
因為兩政權雙方有越來越多事務要處理,所以後來就有了1992.10.26香港會談。
PRC海協會 認為「一個中國的定義」要說清楚,而ROC海基會 說: 「對一個中國的認知各有不同,不用說得太明確」。
雙方都認為一個中國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有共識的部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的部分是:中國是指誰?
仔細回想中華民國國統會的一個中國原則,是最早就出現的喔!所以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部分的是中華民國政權,在往前推更早於1945年騙臺灣人光復,騙說中華民國已取得臺灣主權(笑)
在香港會談時PRC海協會提出五項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對兩岸公證文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而ROC海基會亦提出五項文字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鑑於海峽兩岸長期處於分裂狀態,在兩岸共同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咸認為必須就文書查證(或其他商談事項)加以妥善解決。」
但是PRC海協會不接受,為此ROC海基會隨後又提出三項口頭表述方案,最有代表性的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總而言之,PRC海協會要的是「說清楚一個中國主權國家由誰做代表政府」,ROC海基會要的是「一中各表」,這就與PRC海協會要的是「一中」不同!所以雙方差別在於「各表」的部分。
#九二共識
大家要了解清楚,ROC政權現在說九二共識不存在,是因為ROC政權要「各表」。
PRC政權則是說九二共識存在,因為認同「一中」,這個一中是指PRC政權作為「代表政府」。(意即中國主權國家由PRC政權當合法代表政府)
有趣的地方在於,九二共識中,真正「沒有共識」的地方是「對『共識』的定義」。
所以雙方的認知有共通點的地方是「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唯一沒有共識的地方是「一中」是哪個代表?
PRC政權堅持是PRC是中國代表,ROC政權認知是沒有否認一中,只是對於這個「一中」則認為雙方各說各話.彼此看法不同。
BUT!!! 臺灣人聽到九二共識會生氣的地方不是「一中」,而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一句。
臺灣人根本不在意幾個中國,我們只在意臺灣不屬於中國這個事實,所以否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這一句卻是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的共識阿。
而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沒有共識的部分只有「一中」是誰。
所以啊!臺灣人跟中華民國政權不承認「九二共識」的理由不一樣。臺灣人不認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民國政權是認為對方PRC說的九二共識沒有一中各表。
臺灣人根本不清楚中華民國政權要說什麼,真的是至今最荒謬的事情。
#中華民國在台灣
1995年李登輝時任中華民國政權總統時訪問美國康乃爾大學母校時,對中華民國現況的政治論述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將一中各表與中華民國作為政治主體與自身現實的認識做出表述,算是一大突破。
(題外話,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也是用 "on Taiwan" 這樣的描述方式:
TAIWAN RELATIONS ACT
Section. 2.
The President- having terminated govern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1996年直選總統
1994年第三次修憲後改為總統直選、任期四年。
1995 年中華民國還「在台灣」,1996年在台灣辦個總統直選(而且裡面一堆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海外『華』僑的票)就變成台灣了嗎?
Q&A56:台灣透過1996年直選總統建國了嗎?https://reurl.cc/xgpqOV
#寧靜革命
(1987年解嚴至2000年民選總統)
從建國的角度來看,李登輝所謂的「寧靜革命」的確是幫了不少忙,給予肯定是應該的。
只是臺灣人不要把過程當終點,誤把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權當自己國家了。
李登輝於2005年在「群策會李登輝學校」授課時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太平洋戰區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指示蔣中正派軍暫時佔領台灣,後來的《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都沒有明白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給誰,形成台灣法定地位未定,因此他主政時才說「中華民國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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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對「九二共識」口嫌體正直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在打迷糊仗!並沒有說清楚內容,只說反對九二共識、反對一國兩制。
跟著臺灣同仇敵愾這樣,不知道在裝什麼?講的好像承認九二共識等於承認一國兩制、等於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你各位啊!看清楚剛剛說的歷史脈絡啊!
臺灣人與中華民國政權反對的理由不一樣,怎麼可以因為一起「反對」就產生了情感連結呢?殊不知 中華民國政權跟PRC政權有共識的地方是「把臺灣出賣給中國」的這個部分喔!
這讓我想到中華民國政權總是說不同意「一國兩制」,可是仍舊把臺灣算在中國的一國之內。你們想想國統會跟國統綱領的內容(攤手)
更精準一點來說中華民國政權很早就開始實施「一國、兩岸、三區(嚴格說起來有三區:自由地區、大陸地區、港澳地區)、三制」。
現在中華民國政權避而不談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就是中國流亡政權,都會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臺灣是中華民國主權國家的領土,這真的很荒謬,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中華民國政權從未建國只有建立政權,而且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含PRC/ROC想代表的中國)。
中華民國總是說1912年開始就是主權國家,搞清楚喔這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喔!所以也不要說中華民國就是臺灣。
1945年中華民國至少還是控制大部份中國領土,來台代管騙臺灣人光復時,把臺灣編入中國的一省,中華民國是遠遠大過於臺灣,所以中華民國也不等於臺灣啊!
所以到底中華民國怎麼變成臺灣?這種說法絕對與「1912年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搭~不起來。
口嫌體正直,中華民國始終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然後不否認自己是「一中」,反而反對的是PRC政權的版本沒有「各表」。為什麼反對?因為中華民國認為中國分裂中,兩岸分治為兩個政治實體。
中華民國政權自始至終都在實踐自己版本的「九二共識」,所以稱呼PRC政權為北京當局,這就是「各表」,要求對方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
然後跟臺灣人說你們看中國有多可惡,老是想統一我們!臺灣不等於中國!
......欸中華民國難道沒有嗎?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省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政權啊!
大家記住兩岸不是台灣海峽,是廈門灣~因為始終是中國的領土是金馬,從未被割讓出去,中國內戰戰場延伸最遠就只能到那邊啦!
而且陸委會出來說開羅宣言、臺灣光復的時候,就會讓人覺得匪夷所思啊!難道開羅宣言說的是臺灣光復給臺灣嗎?所以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無誤。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就寫得很清楚,一個中國兩政權。目前的15個邦交國建交時間點,有的是流亡之前,有的是流亡後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時,這些都不是台灣邦交國。
所以不要以為建交是跟臺灣建交。
[#時事]
https://www.facebook.com/mofa.gov.tw/posts/1050782808779694
這個新聞說台宏建交80週年。推算一下是1941年,但這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日本的。
1941年還是日本領土的臺灣居然跟宏都拉斯建立邦交關係?不覺得很荒謬嗎?這就是中華民國臺灣化啦!這其實就是中華民國自欺欺人,穿著臺灣的外衣招搖撞騙的鐵證。
錯誤的方向用力走會到達目的地嗎?不會。
我想要選擇的是正確的方向但不簡單的路,慢慢走終究會到達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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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問1
Q:改名是第一步!
A: 改名如果改成很清楚的法理地位那就ok
但不要混淆事實,如果將中華民國改成臺灣共和國,但未來在解釋客觀史實時,就會變成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屬於臺灣共和國?! 是不是很錯亂🤪
再來,希臘為什麼要求「馬其頓共和國」要改名「北馬其頓共和國」?因為希臘內部有個馬其頓省,這樣就很混亂,會讓人誤會馬其頓省是不是馬其頓共和國的屬地。
法理建國派唯一可以接受的改名是「台澎代管區暨中華臺北」,講清楚就ok,不要越搞越亂。
#網友提問2
Q: 建國以後新台幣會不會變成廢紙?
A: 建國以後新台幣不會變成廢紙,貨幣是一種價值交換工具,它的價值高低取決於背後的支撐。
新台幣的價值源自於台澎土地、人民,台灣企業的技術與生產能力、台灣的經濟實力,這些都不會因為建國而消失。
貨幣的靠山是在於這塊土地上的一切與人民,而不是中華民國政權。
#網友提問3
Q: 中華民國軍政權已經不在了!
A: 中華民國來台代管受盟軍指令代表全體盟軍而非中國政府,沒有什麼中華民國軍政權已不在,中華民國軍隊還在啦,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現實存在。
而且中華民國政權還在治理中國領土,如果中華民國不是中國的話,怎麼可以治理他國領土?侵犯他國領土呢?
法理建國論述的是反對「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反對中華民國難民喔!台澎建國後,人民可依自由意願歸順新國家,台澎建國是要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建立多民族的國家。👉🏻法理建國派的目標:https://wp.me/pd1HGm-3U
#網友提問4
Q: 所以建國就不會戰爭嗎?
A: 我們從未主張建國以後就不會遇到國際戰爭。
成為主權國家,與還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這兩個能產生的國家支持,很難理解差異嗎?
成為主權國家可以與他國簽訂共同防禦條約,也能建立軍事同盟,戰力可以加上盟友的戰力。
建國之後可以跟其他國家簽共同防禦條約(如美、日),讓他國駐軍,結成軍事同盟。
沒有人能保證敵人不來犯,但建國可以讓敵人更不敢來犯。
這就好比:沒有人能保證將門上鎖就不會遭小偷,所以這就表示將門上鎖沒意義嗎?
更別說現在沒建國,被中華民國政權這個主張「因為台灣光復,台澎成為中國一部份」的中國流亡政權治理,不就是給主張自己是繼承中華民國政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使用武力侵犯台澎的正當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侵犯台澎是有提出法律上理由的,建國就能讓它失去這個法律上的理由,到時候它武力攻擊台澎就完全是非法侵略違反國際法。
一邊罵壞人很邪惡,又死不建國,給壞人繼續有作惡的理由是有什麼問題呢?
先建國再來談國家的長治久安,如果連談長治久安的資格都沒有,是要說什麼呢?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就是比別人矮好幾截。
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就是具有國家法人格(statehood)的政治實體。
台澎欠缺的就是國家法人格,這需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才能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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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補充問與答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580496457172/?d=n
把國統會廢掉、國統綱領廢止,中華民國政權也仍舊是沒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流亡政權,國際社會用「一中」來處理 ROC 政權可不是因為它有國統會、國統綱領。
要「彰顯台灣主體意識」,老實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沒有台澎主權,台澎不是中華民國一省,不是更乾脆嗎?
Q&A95:中共是國際法資深玩家嗎?和平協議是什麼?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0251225890099/?d=n
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主旨 在 吳文遠 Avery 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長毛打官司
在今年的六四維園悼念大會中,四位大學生火燒《基本法》,形式雖然不是首創,但效果顯然十分轟動。因我素來不關心政治,又缺乏時事脈搏,突然現場觀看火燒《基本法》,不知就裏,反感之餘,好奇梁國雄會說什麼。
起這念頭,是由於早前修讀法律掃盲課程時,對《基本法》略有認知,為了應付功課,還填鴨式地背了不少梁國雄的案例,一邊死記硬背,一邊暗忖這人怎麼回事。
由2002年起,梁國雄每年都在打官司。早年是「四五遊行」,遭律政司首次引用《公安條例》檢控非法集會,他一路上訴至終審法院,結果輸掉官司。後來,他開始熟練運用《基本法》,打起司法覆核的官司。累計掛名的案例(作為被告或原告),已經超過三十單。
他的官司無非四個主題:司法覆核,行政訴訟,刑法(主要是遊行示威中發生的衝突),人權。著名的案例有:違反《公安條例》非法集會、告《電訊條例》違憲、最低工資、立法會剪布、訟費官司等,不少都打到終審法院。其中,亦不乏因為入獄被剪頭髮或不按規矩在立法會宣誓之類的「小官司」。
有報章罵梁國雄濫用訴訟權利。他的確帶起了回歸後的一個新現象,就是將政治民生的困難議題促請法庭判決。這個現象,近十年來,幾乎每一年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都會拿出來講一次,主旨是:法庭不是解決政治問題的適當場合。
這在時下的香港,似乎是無可奈何的事。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都沒有多大的認受性,唯獨法庭,難得有《基本法》網開一面,彷彿還享有高度自治。如今付之一炬,所為何由?
問王雅雋
寫過感情專欄,做過飲食記者,從不關心政治,偶然當一回民主小學生,看看香港政治熱廚房,常出什麼菜式。
答長毛議員
問:你認同《基本法》嗎?
答:對我有利的就認同,不利的就不認同,全世界的人對待憲法都是這樣的。(所以你視它為憲法?)那有憲法當然好過沒憲法,有憲法才可以反對它,總好過無法無天。
問:你經常用《基本法》打官司,不能說不認同它吧?
答:你混淆了概念。既然給我這個權利,我為什麼不用呢?這跟我對它有沒有幻想,那是兩回事。好比有賊入屋,告訴你他不是要謀財害命,還可以給你吃飯和看電視。可是到第二天,突然不可以看電視了,那我不可以問他一下啊?作為一個弱者,一個被剝奪權利的人,對一部強加給他的法律,有利的就認同,不利的就否定,是很正常的事。好像他們說黃絲帶反對警方,被人襲擊的時候為什麼又要找警察?原因很簡單,警力是公器,這是一個政府對市民的承諾——我被人打,我當然要報警啊,保護我的人身安全是你作為政府的責任。放到《基本法》也是一樣,不會因為我反對它,我就不可以用它,它本來就是我的權利。
如有選舉就不用這樣迂迴
問:打官司能夠解決政治問題嗎?
答:打官司不是要解決政治問題,法庭不會審理政治案,法庭是根據法律,看政府有沒有做錯。至於結果是不是政治性的,社會自有公論,不由我說。那如果政府真的做錯了,我通過司法程序來阻止,因而產生了政治變化和影響,你不能怪我。你說這樣做能不能取代別的方法?當然不行。本來司法制度的局限就很大,如果有其他制度,比如選舉,那不是更直接嗎?一個政治危機就可能足以使它下台,完全不必這樣迂迴。尋求司法制度來制衡政府,一點也不理想,時間又長,又不一定達到目的。即使判了違憲,也不一定能夠怎麼樣。
問:聽說你次次都是輸了才籌錢?
答:是,因為未打完都未知輸幾多錢。(不怕埋不了單?)不怕,其實我都不算輸了多少錢,扣數而已,我也贏過不少,有些涉及公眾利益,又被法庭豁免訟費,所以拉勻來算還好。(以後還會繼續打?)現在都不用我出頭,像跑道三,好多人去打,輪不到我。好多人誤以為,下下司法覆核,其實法官把關很嚴,有法律爭議才能打,近七成司法覆核申請都被法庭拒絕。
燒《基本法》與「港人立憲」關聯
問:你對學生燒《基本法》怎麼看?
答:沒什麼特別。老實說,你問我要不要《基本法》,當然要,但是這一本我不要——都不是我、或者我選的代表參與制訂的,從一開始就是你強加給我的。既然我不滿意,燒了它又怎樣?那你說燒了就什麼也沒有了,其實本來就什麼都沒有。燒《基本法》燒過好多次,沒什麼大不了,我都燒過兩三次,意思就是告訴大家這本《基本法》靠不住。但在十幾萬人的集會裏燒,它的份量確實重些,跟街頭行動不同,一下就有十幾萬人支持。
問:所以你認同這個行動?
答:這要跟它的理念聯繫在一起,它的理念是「港人立憲」,除非你不認同這個理念,不能單單針對表達的方式。你可以不認同它的方式,但你不能因為否定方式,就連內涵也否定了。你要看它的內涵,其實我覺得學生講得一點不差,《基本法》已經不由我們制訂,現在你還要變本加厲,利用《基本法》內置的機關,一而再、再而三地踐踏我們的權利,那我不如燒了它算了。
問:你這麼講我就懂了。
答:我覺得這是香港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不分宣傳和鼓動。其實那天的做法應該是鼓動,應該每人拿一本去燒,可惜沒準備那麼多。如果宣傳能做得好些,鼓動就會產生預期效果。宣傳是平時不斷對各種人解釋同一個簡單道理,鼓動則反過來,是在一個特定時間,召集所有人發出同一個信息。如果學生計劃當天是一個宣傳的活動,那十幾萬人坐在那裏,是否都收到了你的信息,這又值得商榷。現在學生面對的是,燒了不要緊,反正不管方式正確與否,做都已經做了,現在應該趁着這個影響,多向大家解釋他們的信息。
831 後港人等不下去
問:你覺得在維園六四做這件事合適嗎?
答:其實在六四晚會上經常做些與六四無關的事,是大家健忘罷了。黃毓民在2003 年的六四晚會上, 就問過大家「妥唔妥董建華」,這是一例。
問:那為何早又不燒,等到現在才燒?
答:因為香港人等不下去了。原本以為放棄了立憲權,還可以有憲立權,即根據憲法制訂法律的權力。可是這些年過去,《基本法》規定的行政立法一點也沒放鬆過,甚至在政改上由大陸一路霸過來管,歪曲《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原意,真是忍無可忍。我覺得香港人不生氣才不正常。
問:所以無論如何混不下去了?
答: 「831」是一個分水嶺。你若不說破,香港人可能會一直等下去。現在既然說破了,想拖也拖不下去。與其怪香港人,不如怪中共自己講過頭,沒有轉彎的餘地。我一路跟共產黨說,只有香港人才知道什麼適合香港。你可以說我不給你,但是你不可以逼香港人說,這個就是合適的。共產黨從來無法解釋一個問題:為何一個施行在香港的制度不能由香港人自己決定,而要由它來決定?(它素來都不用解釋的啦。)對不起,香港人最講道理。而且其實除了講道理,我們也不能怎麼樣它,權力不在我們手上。
問:可能大家本來想把這個懸念拖五十年呢?三十年前不也拖過去了嗎?
答:一個政治體系如果建基在懸念上,那就沒命。三十年前的人和社會環境跟現在也不同。我真覺得香港人太溫和,如果普選是我應有的權利,那我就要去爭取,我管你什麼時間表呢?以前我們那種所謂壓力團體式的爭取政治改革如今已經不存在了,以後的鬥爭將更加直接而尖銳,由此反對派將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大家要有心理準備。
香港, 總有許多人隨時準備走
問:《抗爭者》一書中提到你說,八十年代幾十萬人移民,使你對現實感到悲觀,那時候不是還有四百多萬人沒走嗎?
答:我明白你的意思。但至少對於民間力量來說,那是極大的損耗。只有走不了,人才會被迫反抗。一個地方如果有許多人隨時準備走,你也不用指望在這裏能產生一個抗爭運動,因為能夠走的人才是比較有能力反抗的人——他願不願意那是另一回事。其實香港八十年代出現的這個情况,到現在也沒有解決,就是總有許多人隨時準備走。
問:現在也有移民潮,歷史不斷重演。
答:沒辦法,在這點上你只有搖頭嘆息的份。坦白地說,有時候聽到在外國的人說很贊成香港現在搞的事,我心情總是很複雜,因為他都已經走了,不以香港為家了,他倒不是覺得事不關己,但他並不是一個參與者。好像主張香港獨立的,很多都是那些人,什麼「今生不做中國人」、「來世不做中國人」,說什麼呀!像鍾祖康啊,陶傑——根本就不是中國人(指二人持有外國國籍),講這些其實沒意思。我覺得把「做不做中國人」當作一個議題來討論真好笑:第一,這又不是你選的;第二,如果有得選就不必說了。你不想做中國人就走,既然走都走了,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政治運動將面對血腥
問:你曾說香港革命者有天然的脆弱性,我反而認為這種脆弱很寶貴,鬥爭起來不至於太凶狠,搞得像文革那樣。
答:我明白。但是一個事業沒有人願意犧牲,是不會成功的,尤其當你面對強權搞政治運動的時候。香港人的脆弱源於他沒有處理過一個問題:如果要成功,就必須付出代價。我不是叫你惡,文革那種兇狠,跟我說的堅強,是兩回事。文革那種是權力鬥爭。
問:這世上大多數鬥爭不都是為權力嗎?極少是為理念,理念常常是面具。
答:你要這樣想就不會贏,或者說,贏了也會輸。就這麼簡單。如果人人都不願付出代價,社會就不會進步,或者進步得慢些。
問:你不可以忍受社會慢點進步?
答:慢同快不是由我決定的,由其他人決定。我覺得要令社會進步已經很困難了,所以大家應該多出些力使它進步。再說,政治鬥爭的結果並不是單方面決定的,是各方角力的結果。
問:你搞了這麼多年政治,厭不厭?
答:不能說厭不厭,老實說,在香港搞政治,代價並不大——又不用殺頭。這個我覺得是香港未來政治運動要面對的問題,(真要殺頭了?)是,這是一個新時代的開始,沒辦法,共產黨來了。大家要明白,英國人也有血腥暴力,但共產黨更習慣用這種手段,而且素來認定殺中國人是管中國人的一個辦法,因此一定會比英治時殘酷。不過,經過這麼多年,社會也有個制約,我覺得歷史的演變受很多因素影響,中共現在不會那麼離譜,是因為它想要那樣做也難,並不是因為它變仁慈了,但它一直有那個基因。
搞運動要群眾接受
問:你抗爭了這些年,對手似乎愈來愈下三濫?
答:這當然跟梁振英上台有很大關係。最實質的變化是這三年,開始慣用大陸的做法,而且加大力度來對付反對者。第一任特首的時候,中共還沒有錢,它真正開始有錢是這十年的事。曾蔭權沒做多少事,到梁振英,才真是賣力為中共幹這些違背香港社會倫理的事。
問:你打算怎樣應對?
答:這要說起來,就是群眾運動的裝備。政治運動是建基於理念,分析的架構、方法、結果,是否有效、準確、為群眾所接受,這樣才能將群眾運動裝備起來。我覺得香港的反動派在這方面還要下很大的苦功:怎樣去揭穿共產黨的謊言,拆解它的論述。在這件事上,所謂「本土派」和「獨立派」是最懶的: 「根本與我無關,所以不用管。」你看,多懶啊。
問:怎麼講?
答:第一,不管你喜不喜歡,它都已經來到香港了。你不可以簡單宣布你跟它沒關係,就算解決問題。在「獨立派」來說,問題更嚴重,他們要搞獨立運動,一定要使用暴力,不會有其他的方法。(暴力那套怎麼行?難道打巷戰啊?)未必不行,但你搞獨立運動,必須爭取香港人的支持,那你總要有個論述,才能說服人。第二,你要有人肯去犧牲才行,愈是簡單直接的運動,它需要的行動勇氣愈大。
問:你可算闖了一條路出來?
答:倒不覺得。只能說是遇到香港發展的一個階段,令我可以多做些事。我無所謂去闖一條路出來。(那有沒有闖出來呢?)我覺得如果不是因為共產黨對香港的干涉愈來愈清晰,而它在大陸的統治又愈來愈腐敗,我也很難發揮什麼我所設想的功能,現在這局面不是我搞出來的。
問:你對社會有什麼想像嗎?
答:當然有,就是社會主義。但現在我們面臨的問題是共產黨的統治,先要解決這個障礙。可以這樣說,現在我們承受的後果,是中國社會主義受到挫折的後果,即它變成了一個官僚資本主義。這使我們距離社會主義的目標愈來愈遠了。
問:可能香港人不想要社會主義呢?
答:那這是他們的問題。不同的人,理想不一樣。
議員不僅做「民意授權」的事
問:不是應該多研究一下民意,少談些主義嗎?
答:你說的是所謂「民意授權說」的一個根據,即民眾想你做什麼,你拿了他們的選票就應該去做什麼。但是當議員不僅僅是這的層次,除了競選時的承諾,在有機會多做些事的時候,沒說他不可以去做。這也是政黨的競選綱領和基本綱領的區別。
問:如果肖友懷向你求助,你會受理嗎?
答:我想所有議員都會受理的。視乎個client 想怎麼樣, 我想大多數議員都傾向於相信client,但他總要提供足夠證據,沒證據的話,想幫也幫不了。那不是我不相信他,而是社會不相信他,這中間有一條界線,要分清楚。我覺得有些client 也不是非要有個什麼結果,有時候是想讓人知道他的冤屈。話說回來,其實懷仔如果是被親生父母遺棄,他是可以來香港的,現在是在這件事情上搞不清楚。這是個酌情的案件,當然不能夠高調處理,除非在酌情的過程中不公道,那才要開記者會。
問:不過像肖友懷這樣的,也不太可能來找你。
答:那倒未必,通常搞到要向議員求助的人,都已經到了十分絕望的地步。他不來找我,可能是覺得我跟大陸沒有關係。
問:你認為你的群眾基礎是什麼?
答:這個我真不知道。我覺得大概有三個因素:窮人、有良心的人和反對共產黨的人。我的擁躉中應該至少是具有一個因素,或者兩者兼備,如果有齊三者,那就非常堅定。
問:明年會選立法會嗎?
答:我還沒決定,到時候看情况。因為年紀大了,我曾經說過準備不選, 現在好像社民連說要我再選一屆。
問:你不選,誰能接班?
答:我覺得講接班是多餘。根本無所謂接不接班,不過是看那個人會不會當選。表面上好像是接班,但他會有不同的風格、才能、着眼點。如果說接班是用一個位換一個位,那我覺得這個討論沒有必要,因為是由選民決定,不是由我決定。
(未完,續後頁)
文/王雅雋
圖/郭慶輝
明報 | 2015-06-14 | P04 | 什麼人訪問什麼人 | 政治冷感問系列 | By 王雅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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