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要進步,別當綠電釘子戶!】
台灣電力生產過程的空污與碳排由社會大眾買單,目前許多高汙染電廠的受害社群,已強烈反映台灣用電長年居高不下、用電大戶必須承擔更多責任,各企業大廠都必須加強力道設置再生能源與提升用電效率。然而台灣用電大戶必須設置綠電的條款子法遲遲無法公佈,今日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邀集綠盟及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台灣網站) 召開記者會,呼籲 #用電大戶應在國家能源轉型及環境上盡其應承擔的企業社會責任!
🍀綠盟強調近年台商回流投資案增加,台電已預估在此波回流潮與擴大在台投資的影響下,將在2021年至2023年間出現用電高峰,然而工總等團體近期要求延遲到2027年再執行用電大戶條款,#極為不合理,隨著民眾對環境生態、氣候議題關注度越來越高,這些回流的新設廠房若無法負擔起應有的發電責任、裝設綠電,那麼設廠所增加的用電量,只會轉嫁給既有的高汙染電廠來承擔,未來各廠開發勢必遭遇民眾反彈與批評,除不利於企業形象外,更不利於加速台灣整體能源轉型、解決電廠汙染爭議。
除此之外,產業自備綠能發電已為國際潮流,台灣各類用電大戶必須認知到,未來社會大眾對用電大戶裝設綠電的要求只會增加,#中央也必須說明未來從契約容量5000kw用電大戶繼續擴大列管的具體時程,讓不同用電規模的企業及早做好準備、建立生產綠電的規劃與責任。
詳細文章:https://reurl.cc/aryExl
#汙染都讓全民買單了
#這些用電大戶卻還沒有盡到該盡的社會責任
#呼籲大家一起來關心
#用電大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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