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優先!產創條例投資抵減申辦期間延長到6/30
報稅季節到來,因應疫情嚴峻,
曆年制業者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
由原本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為
➡5月1日至6月30日
研發投資抵減、智慧機械或5G投資抵減申請同樣一併展延!
申辦產創條例第10條或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
研發投資抵減者,仍依辦法檢附
✅研發活動審查意見申請書
✅研發計畫重點摘要書
✅研發支出認定相關證明文件
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適用;
申辦產創條例第10條之1智慧機械或5G投資抵減者
仍採線上進行申辦,
線上填寫基本資料、投資計畫書、支出項目清單
送審後併同營所稅申報向國稅局辧理投資抵減。
👩⚕申辦研究發展投資抵減
詳細資訊請參考👉https://bit.ly/2MgQoiX
🤖申辦智慧機械或5G投資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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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研發投抵辦法 在 鄭麗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疫情發生以來,眼看著這幾年已逐漸成長的藝文產業受創嚴重,但文化部所能獲得的紓困特別預算卻有所不足,我曾憂心而幾度夜不成眠。所幸清明連假第一天,行政院快速拍板第二階段特別預算,藝文紓困預算得以提升,讓我們可以提出「藝文紓困2.0」,落實我對於紓困的核心想法:扶持藝文工作者及其背後家庭一起度過難關,讓人才不致流失,讓理想不被放棄,當疫情過後,振興才有可為。
利用連假期間,寫下我對於此次藝文紓困的政策思維及對策,也將「藝文紓困1.0」升級到「藝文紓困2.0」的歷程做了記錄,不知不覺竟寫了四千多字。報告於此,文長敬請見諒。為了防疫,我們必須拉大彼此的距離,但我相信,憑藉相互的信任與支持,我們一定能一起守護健康,來日一起再振藝文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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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不會將我們離散
面對疫情來襲,臺灣相對成功的抗疫模式,受到國人信任,也受到國際矚目。我們要深深感謝第一線醫護檢疫人員的無私奉獻,以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專業領導。隨著疫情發展,指揮中心透過隔離檢疫等措施阻絕病毒傳播,也針對社會生活持續更新因應指引,促使大家建立了社會防疫體系。在防疫社會共同體裡,為落實防疫,人與人的物理距離拉大了,但人與人的社會連帶反而變得更強壯了,保護自己的同時也保護了他人,我相信,這是我們能否成功戰勝病毒的關鍵所在。
●防疫為重 紓困並行
為了防疫之必要,藝術文化活動受到限制,文化消費急速衰退乃至中斷,藝文產業上、中、下游皆受到衝擊。身為文化部長,我要深深感謝藝文界在疫情初始即以社會責任為念,展開各式防疫措施,而我深信,防疫是社會共同責任,做好防疫,保護好藝文工作者及民眾的同時,也維繫了社會對藝文產業的信賴。另一方面,我每日心心念念如何做好紓困工作,減緩藝文產業受到的衝擊,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讓藝文產業中的員工及藝文工作者受到基本支持,讓人才及熱情不流失,疫情過後,藝文產業才能快速振興,讓已點燃動能的藝文生態系持續壯大。防疫與紓困,是一體兩面的工作,也是我的職責所在。
二月疫情初期,除了防疫工作,我們提出將以「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行政調控、振興措施」四大面向來進行紓困及振興工作。3月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防疫紓困振興的特別預算時,我們公告了《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並於3月18日開始受理第一次藝文紓困補助申請,針對自1月15日以來受疫情衝擊而發生營運困難的藝文事業及藝文工作者進行紓困補助,此為「藝文紓困1.0」。文化部獲編特別預算8億元,另提出本部「移緩濟急」7億元預算,總計15億元,其中包括紓困補助達11億元,以及振興預算4億元(用於藝文振興抵用券及其他振興措施),並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的中小企業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
●藝文紓困1.0 立基於受疫情衝擊事實認定 人員薪酬優先並兼顧自雇者
然而,藝文紓困1.0的預算,和我們初始提出的紓困需求有相當落差,我自己深知有所不足。由於預算規模受限,而藝文產業類型多元、規模不一,因此我們必須將紓困1.0立基於受疫情衝擊的事實認定,提供對事業(營利或非營利法人、個人商號)「減輕營運衝擊」之紓困補助,並以「人員薪酬」為優先,輔以營運支持補助,亦讓事業可同時提出研發創新等因應提升計畫,但每事業補助合計不超過250萬。另外,為了兼顧不同勞動樣態,接案、承攬case的自然人也可以申請紓困補助,但一樣必須在受疫情衝擊的前提下,以契約或工作約定(舉證即可)之展延或喪失的事實進行認定,每人補助上限為6萬元。
由於預算有限,隨著疫情發展,挑戰接踵而來。雖然指揮中心的因應指引未暫停特定類型場館,但表演藝術、音樂展演及電影院等,幾乎等同停演及歇業狀態,對於此類艱困藝文事業而言,受限於補助上限及中小企業貸款上限,後續營運困難恐將影響員工生計。此外,接case的自然人,由於過去身分認定不易,以及預算有限,必須以受衝擊的自然人為主,無法對於加保於工會的藝文自雇者全面紓困。因此,我們進一步思考,第一次公告的藝文紓困補助,是以減輕疫情衝擊為主,但隨著疫情未歇,紓困必須更擴大為對營運的持續性支持,尤其是維繫產業中的工作者及其背後家庭,讓人才不致流失,讓理想不被放棄。
●政府第二階段特別預算 建立跨產業共同紓困架構並強化基層照顧
當疫情持續發展成全球挑戰,所幸行政院即時提出了第二階段特別預算之規劃,在本部參與規劃及政院支持下,不僅讓我們的紓困振興總預算再擴大,更重要的是,行政院將藝文紓困1.0中的「紓困事業以人員薪酬為優先」及「照顧自雇者」的核心原則,融入了政院的第二階段紓困方案,在事業紓困中更強調對員工的照顧。政院提出了跨部會的艱困事業共同紓困方案,針對衰退嚴重的事業,直接進行員工薪資補助;並由勞動部提出自雇者方案,針對加保工會、投保較低級距的自雇者直接進行全面補助,「藝文紓困2.0」也於焉產生。
●藝文紓困2.0主要目標為「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避免藝文工作者流失
第二階段特別預算文化部新增編列37.2億元,加計第一階段15億元預算,文化部的紓困振興總預算擴大為52.2億元,其中包括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18億元、大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24.7億元、大型藝文事業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預算5.5億元、振興措施4億元。
藝文紓困2.0的主要目標,在於「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紓困事業,是為了照顧事業裡的員工及其家庭生計,但也要同時照顧無一定雇主的自雇者,讓藝文工作者在藝文產業遭受衝擊下,仍有一定的基本支持,避免藝文工作者流失。工作在,理想在,疫情過後一起拚振興。待第二階段特別預算通過後,「藝文紓困1.0」將可升級為「藝文紓困2.0」,並包括四大強化方案:
第一,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方案
擴大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該項補助總預算額度從藝文紓困1.0的11億元,再加碼到18億元,且將延續紓困1.0「人員薪酬優先」之原則,補助人員薪資再加上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亦可同時提出因應提升計畫。每事業每次公告補助合計上限為250萬元;自然人(自雇者)每次公告每人補助上限為6萬元。由於從第一次公告受理申請已初步建立補助模式,預計藝文紓困2.0將可讓紓困作業更快速。
第二,大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
針對表演藝術、音樂展演、電影映演業、出版事業等受重大衝擊,導致營業額衰退50%以上或顯已無法持續營運的藝文艱困事業,新增24.7億元預算,將依據行政院「千億挺就業」中跨部會共同性原則,補助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四成(每人上限2萬元),補助三個月,以及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申請此類補助者,將不像「減輕營運衝擊」受每事業最高補助250萬元之上限限制。
第三,藝文事業貸款利息補貼方案
「藝文紓困1.0」已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提供舊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貸款和振興資金貸款,並進行利息補貼。但對於大型藝文事業而言,中小企業貸款方案最高上限八千萬元難符需求,因此,「藝文紓困2.0」中,再開辦大型藝文事業納入經濟部之「跨部會八千萬元以上大型融資保證提撥」,由文化部編列提供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經費。
第四,藝文自雇者納入勞動部自營業者補助專案
「藝文紓困1.0」補助範圍已納入以接案、承攬case為主的藝文工作者(自然人),政院新增第二階段特別預算中,特別針對不分業別之自顧者,由勞動部另提出自營業者補助專案,針對勞保投保薪資2萬4千元以下,且107年度未達課稅標準的自營業者,提供每月1萬元薪資補貼,預計補貼三個月。文化部估算,將約有三萬名藝文自營作業者適用此補助條件,可望更全面協助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文化部亦將繼續針對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之自然人提供補助,惟不得與勞動部之補助重複領取。
●「藝文紓困2.0」四大強化方案外,我們也將同步執行「六大扶助措施」:
第一,行政調控
文化部紓困振興專區已公告67項經常性補助之要點清單,可提早進行撥款作業,並調高第一期撥款比率;已核定之補助案如受疫情影響,可變更或展延計畫,並對已支出費用從寬認列;文化部年度補助簡化評量、評鑑及結案作業等,如遇特殊困難情況,則以專案協助辦理。文化部亦將適度調整年度計畫,轉往支持疫情期間民間所提各類適合進行之工作計畫。
第二,減租
為協助藝文產業紓困,本部已研訂本部暨附屬機關(構)所屬文化場館之租金、權利金或規費等減免措施,各廠商可依受疫情衝擊而影響營收之事實提出申請,減免額度最高可達同期應繳納租金、權利金或費用之五成,認列期間自今1月15日至6月30日止,相關申請規定將於近期核定後發布。
第三,延稅
依據財政部「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於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受疫情影響而繳稅困難之藝文事業,只要是符合本部紓困振興辦法之適用對象(包含個人),可在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稅目之規定繳納期間內,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二擇一),延期最長一年、分期最長三年。若是藝文事業中屬免開發票的小型商號則無需申請,國稅局將主動依規定調減營業稅查定稅額,最低可免繳。
第四,法人挺振興
文化部除在特別預算中編列振興預算之外,文化部也已邀請國表藝、文策院、國藝會,一起為未來振興預做準備。為因應疫情期間既有營運模式受衝擊,法人將研擬推出防疫期間可進行、符合產業永續經營模式的傳播方案,以擴大潛在藝文消費人口,為未來振興預作準備。例如,國表藝刻正規畫線上演出付費收看機制;文策院則鼓勵民間創新平台或視覺與科技結合之數位劇場;國藝會也提出將藝文團隊成果以影音、雙語化等方式於線上平臺呈現的構想。
第五,(疫情過後)展演場館國內團隊優先使用
於疫情期間即預先協調本部所屬及法人各場館空間及檔期資源,待疫情趨緩後優先提供國內藝文團體使用,以擴大振興效益。除了本部所屬機關(構)、相關法人外,本部也將請各地方政府協助盤點各地場館資源。
第六,(疫情過後)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
針對受疫情衝擊嚴重的電影映演業,文化部已將映演業納入大型藝文艱困事業紓困方案予以支持。本部也與電影映演業者研商,希望紓困的同時,未來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將國片排片率由目前10%,逐年提升一定比率,於3年內提升至20%;且未來2-3年定期協商,與電影映演業共同振興國片市場,惟若國片產製量低於一定比率,則可於次年度重新協商。
●同舟一命,共度患難,不要讓疫情將我們離散
《文化基本法》第20條已明定:「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生存權及工作權,應予以保障。」因此,紓困的同時,文化部也刻正透過研修《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來強化落實藝文工作者的權益保障。因為,要健全藝文生態系的發展,藝文人才正是產業永續發展的核心關鍵所在。
即便全球正面臨疫情的嚴峻挑戰,但我相信,這四年來,我們已經將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的底子打得穩固。文化內容策進院已經成立,確立「獎補助—投融資」雙軌資金制,將可由政府扮演點火角色,推動跨業、跨平台、跨國合資合製,引導民間多元資金互相合作,進而帶動臺灣文化內容產製量提升,讓更多創作者有機會能持續創作。於此同時,我們也鼓勵文化科技的創新應用,拓展國內外文化內容產品的傳播通路,落實「越在地,越國際」的國家文化品牌化。我相信,疫情趨緩後,臺灣藝文產業一定能在穩固的基礎下快速站穩腳步,重新再出發,持續壯大臺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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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增10例,8例境外移入、2例本土;行政院加碼紓困特別預算1,500億;明起入境有症狀旅客須集中檢疫等待結果;各醫院禁止探病,陪病維持1人】
台灣今(2日)新增10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病例,其中8例為境外移入、2例為本土個案。現全台已確診339人,包含5人死亡、50人解隔離。此外,行政院今日上午召開臨時院會,拍板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將加碼特別預算1500億,紓困規模達1兆500億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宣布,為了加強邊境檢疫,明(3日)開始,自機場入境的民眾,如果有發燒或呼吸道等症狀,必須集中檢疫,若採檢陰性、症狀舒緩,才能回家檢疫。
■1新增本土個案為社區保全;境外移入又1奧捷旅遊團員確診
今日確診的個案,主要為求學、探親或工作,年齡介於10多歲到60多歲,入境日在3月14日至31日、發病日在14日至30日之間。
2例新增本土個案中,一名為北部50多歲女性社區保全(案336),近期無出國史。3月17日出現喉嚨痛、流鼻水,26日、30日因發燒兩度到診所就醫都未改善,30日當天再至醫院診斷出肺炎,隨即住院採檢。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目前已展開疫調,分成三部分:告知社區主任委員通知住戶,匡列接觸者同時先要求住戶自主健康管理;對社區整體消毒;調閱社區錄影帶了解接觸狀況。
另一名為北部50多歲男性(案335)。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該案3月20日與自印尼返國確診者案291喝咖啡1小時,23日起出現腹瀉,以為是腸胃炎,分別於23日、27日二度去診所就醫都無改善。29日得知案291確診,31日持續腹瀉前往醫院,告知為確診者接觸者,立即住院採檢。
其餘8名境外移入個案中,一名60多歲男性(案331)2月27日至3月22日參加南美旅遊團,該團已有1人確診(案259),居家隔離期間出現全身倦怠、喉嚨乾,因此就醫採檢。
一名60多歲女性(案333)1月14至3月14日與丈夫(已確診,案155)前往丹麥探親,於3月15日出現喉嚨痛等症狀,但20日採檢為陰性。因症狀持續,29日發燒、30日再次採檢確診。
另外,此次境外移入案例中,也有兩起4人以上的群聚感染。一是一名30多歲女性(案334),1月前往加拿大就學,3月7日至19日前往美國自助旅遊,該團10人中,加上此案已有4人確診(案182、303、304)。
而另一起群聚為一名60多歲男性(案338),是奧地利、捷克團團員,與案61、72、104、108(已死亡)同團。此案14日回國返家即出現腹瀉症狀,但未就醫,居家隔離期間亦未告知身體不適,於30日才就醫採檢。由於此團先前確診4人中3人重症,比例相當高。指揮中心諮詢專家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表示,案338目前有肺炎現象,症狀仍算輕微,不過接下來幾天仍須密切追蹤。
另外,3月30日晚間抵台的第二架滯留湖北台人「類包機」,214位民眾雖採檢全為陰性,但今日有1位民眾發燒,莊人祥表示,該民眾昨晚發燒就醫,住院後到晚間11點多就退燒,已採檢,正等待結果。
■行政院通過特別條例修正案:加碼1,500億,紓困預算達1兆500億
在蔡英文總統昨日宣示後,行政院今日上午加開臨時院會,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加碼特別預算1,500億,總紓困預算達1兆500億元。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之前推動第一波的紓困措施時,疫情還僅出現在中國;如今擴展到全球190多個國家、每天5、6萬人確診,疫情險峻,因此勢必得增加預算,希望達到「企業不能倒、就業不能失、物流不能停、金流不能斷」的目標。
行政院主計長朱澤民表示,第二階段的擴大紓困振興方案,財源分成三類。特別預算部分,原預算600億,此次再追加1,500億元,達2,100億元;移緩濟急部分,原規劃400億,現加碼到1,400億元,將提供公務預算與非營業基金移緩濟急、公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增加投資採購;最後則是貸款協助,從3,500億增加到7,000億,主要針對央行、郵政儲金及銀行等融資協助。總計1兆500億,占109年名目GDP約5.4%。
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表示,此次紓困方案最重要的是針對就業提供補助,包括經濟部將協助服務業、製造業66萬人;交通部觀光部分協助14萬人、計程車、遊覽車自營商12萬人、自營業者100萬人,交通部長林佳龍補充,針對計程車、遊覽車、自營業者,未來皆會以每個月補助1萬元、補助3個月方式執行。此次紓困將協助192萬人、約占就業人數16.67%。此外,為確保金流,龔明鑫說,將提供勞工、中小企業、中型企業、大型企業共7,000億貸款額度。
而2,100億元的特別預算,主要分配給四大部會:經濟部975億、勞動部622億、交通部472億、衛福部365億。
經濟部包括薪資、企業營運補貼、也加碼振興抵用券、消費優惠達180億、水電折扣;交通部主要針對陸海空運提供紓困貸款、補助防疫旅館,一間一天1,000元;衛福部除了增加防疫經費,也針對弱勢者如老人、兒童、身障提供津貼,預計編列40億、有87萬人受益;勞動部則主要新編列自營工作者補助,並增加勞工紓困貸款的利息補貼。
陳時中補充,衛福部的經費將會多數用於補充防疫物資,備足防護衣、隔離衣、N95口罩;另外,由於居家檢疫者愈來愈多,也會增加相關的補償費用編列;最後是針對醫院,對有風險者、直接涉入風險者提供津貼。
其他部會如文化部輔導的電影、表演藝術等藝文產業,也因疫情而受到嚴重衝擊,預算從15億增加到45.2億。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文化部是等同文化產業歇業的狀況加強紓困,將加強薪資、營運資金,以及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教育部亦在此次加碼20億補助運動事業、體育團體;科技部也將有10億,進行科學研發,如疫苗、病毒檢測等。
針對2.0紓困內容,民眾該如何申請、真正拿到補助的細節,蘇貞昌說,接下來每個部會首長會直接宣布相關辦法、懶人包QA,之後每天都會在記者會中宣布。
■加強邊境防疫,明(3日)起入境有症狀旅客需集中檢疫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雖然入境人數逐日下降,一天約1,500多位民眾入境,但每日平均約100多位旅客,在入境時就有身體不適的症狀。為了確實做好防疫,自明(3日)開始,入境旅客在14天內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除了在機場配合採檢之外,也需搭乘防疫車隊至指定地點進行集中檢疫、等待採檢結果,居住期間不收費。如採檢結果陰性,將請其回家居家檢疫或住防疫旅館。陽性則送醫院進行隔離治療。症狀改善後,才能返回社區。
陳宗彥表示,目前旅客入境是由三個機場松山、桃園、小港機場入境。指定檢疫的場所會以現有規劃的集中檢疫所為主,也會就近尋找離機場較近的適當場所。而檢疫所都會配置醫院副院長等級的指揮官,由專家、醫護人員評估後,才會同意民眾返家檢疫。
■加強醫院防疫,陳時中:已發文各醫院禁止民眾探病
陳時中表示,為了減少零星的社區感染,可能進到醫院引發感染,將禁止民眾到醫院探病,請民眾改以視訊方式探病。若有緊急狀況,需要家屬到場則不算在規範內,特殊狀況的細節將會研議後再公布。目前已發文給各醫療院所與機構即刻執行。
莊人祥也於會後表示,疾病管制署於3月3日公告的「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陪病及探病管理原則」中,原本規定為病房探視時段(如早、午、晚時段), 每次以 1 小時為限,且同時段訪客至多2人、長期陪病者1人。此規定將再行修改,改為禁止探病,但陪病者依然維持1人。
■腹瀉症狀暫不納入通報定義;確診個案中近1成有味、嗅覺喪失症狀
今日確診的10名個案中,有3名出現腹瀉症狀。張上淳表示,過去確診的個案中本來就會有少部分有腹瀉症狀,剛好今日的確診個案較多,不過一般只出現腹瀉症狀的患者相對較少,目前還需要更多資料,才會考慮將腹瀉症狀納入通報條件。
張上淳並表示,在今日之前,已有28例確診個案有喪失味、嗅覺的症狀。加上今日後已達32位,比例近乎確診個案中的1成。由於味、嗅覺已納入擴大篩檢條件,分成兩部分,一是有旅遊史且味、嗅覺喪失者,通報採檢後需留在醫院等待結果;若沒有接觸史、旅遊史,僅出現味、嗅覺喪失,則採檢後可返家進行居家檢疫,等待結果。(文/陳潔;圖/楊子磊、余志偉、王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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