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
民選
首長進修 權力助念損官箴
桂宏誠/民主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新北市)
陳菊(左)和蘇嘉全(右)為中山大學碩士在職專班同學。兩人畢業時,陳水扁總統還南下高雄中山大學,頒發「勤學獎」給已升任勞委會主委的陳菊及時任屏東縣長的蘇嘉全。報系資料照。記者林振義/攝影
因選戰指控候選人碩士論文抄襲,本具有波及其他政治人物的高度風險,更可能揭開了我國「回流教育」不甚光明的真相。李眉蓁被控抄襲事件觸發了許多政治人物也有類似情形的連環爆,尤以陳菊和蘇嘉全以政務官和民選首長身分在職進修,值得深思其動機與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中共於六年前發布「關於嚴格規範領導幹部參加社會化培訓」的禁令,第一項即為「嚴禁領導幹部參加高收費的培訓專案和各類名為學習提高、實為交友聯誼的培訓項目。已經參加的要立即退出」。這主要是針對學費高於薪資所得甚多倍的EMBA,而官員念得起及容易錄取的原因,無非是學校為代表權勢的官員和代表金錢利益的商人,藉由社會化培訓名義搭起了官商間交流互利的平台。
台灣的在職專班所需費用雖較一般研究所高出一倍,還不至於讓已工作多年者負擔不起學費。然而,愈有權勢的政治人物愈受到在職專班的歡迎,此因學校和政治人物相互在需求和供給能達致「最適狀態」,但卻也產生了許多負面的外溢成本,如學風敗壞成「學店」,藉同學和師生情誼建構利益和權勢分享的朋黨集團等。
陳菊是在高雄市社會局長,而蘇嘉全是屏東縣長時,以在職政務官和民選首長進入中山大學同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的同學。政務官隨時可被免職,而民選首長任期四年,他們本應都「準備好了」才得到職務,要在期限內實現政見尤須全力以赴,又何有餘力和時間為了推展公務而進修「充電」呢?
官員固然需要訓練和進修以提升政府的能力,但培訓的對象是久任的常任文官,而不是這類「流水的官」。因此,政務官和民選首長不適用《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自然也不能依該法得到進修補助費用。只不過,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做過解釋,地方民選首長及其政務官仍得依自訂的自治法規補助進修費用,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更還認可地方政務官可申領進修補助費。
流水的官熱中在職進修的現象,凸顯權勢、資源、利益和輕鬆「洗學歷」是供需雙方的誘因。也因此,不難從他們撰寫的論文中讀出是靠「權力助念」獲取學位,「吃學位」而無官箴的自覺亦不在話下。
中山大學碩士在職專班學費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政治人物在職專班碩論頻繁抄襲,應全面徹查
研究上的抄襲、拼貼、造假或代寫,在學術界是完全不被允許的。但是,政治人物洗學歷的在職專班碩論不算。
李眉蓁的碩士論文整本抄起來,這並不是個案。
2010年,競選台中市長的蘇嘉全(現任總統府秘書長),被控碩士論文抄襲。
2011年,苗栗縣長徐耀昌的論文,就被指控跟前新竹縣議長張碧琴超過一半都一樣,兩個人還是同一個指導教授。
2019年,新竹市立委參選人鄭正鈐(現任立委)也被踢爆,博士論文跟同門師姐的研究幾乎雷同。
究竟是怎麼樣的在職專班,可以讓抄襲的論文,一而再、再而三地通過口試。這些在職專班的螺絲是不是鬆了,還是只要收了學費,就可以保證畢業,論文怎麼寫都沒關係?
答案恐怕是肯定的。依照中山大學去年處理論文抄襲案件的速度,3月檢舉,8月確認抄襲,9月送教育部,12月才撤銷學位。如此牛步,難怪抄襲者有恃無恐。
我也在思考,是不是可以來發動一個「清查政治人物論文」的專案,大家動起來,讓抄襲論文洗學歷的政客通通現形?
除此之外,我要提醒教育部,大學自治,不是「大學不治」。每年公私立大學都收到教育部的補助,教育部就有義務,運用手上的武器,要求這些學校好好審查論文。該撤銷學位就撤銷,該懲處就懲處。
中山大學碩士在職專班學費 在 周永鴻 台中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學校收學費
#教授交朋友
#李眉蓁拿學位
就這個邏輯
我是覺得啦(柯批上身),李眉蓁如果沒選市長,一輩子也不會有人知道她碩士論文是抄的。其實很多民意代表都漂過學歷,只是沒人在乎。
當了民意代表或者政府官員之後可以拿學位,大多數應該不是好學吧,尤其是像李眉蓁讀的在職專班的,學校跟教授大約也是從收學費跟交朋友的心態來護航這些民代,於是民代學歷愈來愈高,但都是當了民代之後才有的。李眉蓁抄襲,中山大學跟他的指導教授、口試委員不用負責嗎?
希望中選會調整一下,以後選舉公報學歷欄,應該要填寫取得學位的時間吧。也好讓選民知道哪些人跟哪些學校系所在做這些事...
#學校收學費
#教授交朋友
#李眉蓁拿學位
就這個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