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劇 《#綠豆花》談及的革命起義
最近看了中長篇韓劇《綠豆花》(SBS電視台於2019年推出金土連續劇,共48集,每集約30分鐘。)坦白說劇名不太吸引,小編為了男主 #曹政奭 (機智醫生生活)及 #尹施允(火車)而開劇,結果一口氣把48集看完,體力不足的人不鼓勵觀看。
劇中背景圍繞朝鮮1894年的東學農民革命,農民武裝起義反對兩班貴族和日本勢力,這場運動亦被視為是中日甲午戰爭的導火線。革命領袖全琫准於劇中有著靈魂般的存在,革命重要經過「古阜農民起義」、「全州和約」、「日本侵略」都於劇中展示,故事亦隨著全琫准處死完結。
劇中的主角為虛構的白家同父異母兄弟,於革命中分裂為對立陣線下的愛恨情仇。兄弟二人的角色逆轉為全劇的亮點,前半段以哥哥白利康(曹政奭)的轉變為主,中半段則是弟弟白利賢(尹施允)的內心改變。
劇中利用了代號表示兩名主角的陰暗面,白利康的「那傢伙」以及白利賢的「妖怪」。
大哥利康為庶子出身,淪為父親的爭權棋子,只要是父親吩咐便壞事做盡,家中沒有地位只能於「那傢伙」自君,身為正室之子弟弟白利賢在身邊扶持,告誡哥哥為內心而活,成為真正的「白利康」。後段利康右手殘廢終結痞子人生,立意對父親反叛加入革命東軍。哥哥由「那傢伙」變成了「白利康」,從善的過程由弟弟利賢促成,他對庶子出身的哥哥萬般敬重,他應該算是整個家庭最愛護哥哥的人!其實他對哥哥的情懷以內疚居多,因為自己的出生奪走哥哥的一切,自己出國留學更可考名及第,此等內疚更驅使利康立意把哥哥拉上正路。
利賢是個典型的大好人,但他對家族寄予的期望有種莫名其妙的恨(劇情沒有明說),正因如此他對大哥及小媽的關愛深於親生父母,另外他最尊敬的對象為老師黃晳珠。及後他遭老師背叛,送去充鄉軍下見證殺戮,報仇心切渴望立功求位,卻成為狙擊東軍為名的「妖怪」。
兩方的爭論點均是「要使朝鮮變得更好!」,兩兄弟的出發點一樣,哥哥選擇了革命東軍,弟弟選擇了古阜鄉軍。
同樣地,今次是利康把利賢拉回正路,把弟弟從「妖怪」之名拉下變回白利賢。《全州和約》後利賢擔任執綱所執綱,協助廢除奴婢嚴懲兩班不良的階級制度。
兩兄弟之中,小編更愛看弟弟白利賢的轉變,要說大哥利康的人生是苦盡甘來,利賢的人生卻是痛苦沉淪。
利賢出國留學深諳日語,深信「文明會教化人類,並改變世界。」
出身於中人家庭,從小對兩班充滿了恨。要文明先要廢除階級制度,這跟革命東軍的全琫准理念不謀而合。他先後主張告訴全琫准及老師黃晳珠,可惜的是黃晳珠背叛了他。及後他為復仇爭名利而狙擊東軍。
這也是利賢父親所種下的禍,他從小跟利賢說「人要向上爬,只有踩著別人才可以繼續爬!」父親執著名利,大哥利康的叛逆打亂父親的計劃,促成叛逆的弟弟利賢竟取代了哥哥,聽了父親的話踏上官吏道路。
利賢擔任鄉軍期間經歷「妖怪」的成魔道路,除了哥哥利康把他拉回正道外,另一個就是他的愛人黃明心。
可惜的是這愛人也是炸彈! 東軍成員揭發利賢「妖怪」的過去後搶婚,利賢痛苦求饒:「我不是妖怪!」說畢後卻發瘋殺了所有人,眼前愛人目睹一切,利賢覺得一切都沒所謂了,乾脆當個妖怪吧!
於是他投靠日軍,改名「妖怪」。他先後被朝鮮及東軍背叛,他認為日本是文明之國,能把朝鮮帶向更好的一面。
他更把長髮剪掉,換上日本裝束,捨棄過往的一切(這裡指他善良的童年),以「妖怪」之名生存。
及後他對日軍的行為作出質疑,到底日本是為了開發朝鮮,還是侵蝕朝鮮? 自己是以朝鮮之名辦事,還是只是一名賣國賊?
全琫准臨終前跟他說「你是真的相信?還是你只是騙自己? 以你的才智,沒理由看不出來!」
利賢知道這是後者(劇情沒有明說),他換上了韓服於古阜當上使道,服裝暗示了他的心理轉變。
最後利賢跟獄中的利康相見,即將面臨處決的利康深知這是二人的最後相見,利康對利賢充滿了恨,提到的只有後侮不能親手殺死對方。
然而利賢跟大哥訴說兒時時光,希望能以兄弟相稱。
「如果你以白利賢活下去,而不是妖怪的話,我們在黃泉下相見時便兄弟相稱吧!」
利康及後發現弟弟安排了越獄,更意識到這場「最後對話」的用意。
利賢回到家中,家人菜餚招待「為家爭光」的兒子,然而利賢補上這句...
「對不起,父親的願望完成不了。」
「這是兒子給父親的最後禮物。」
他在家人面前吞槍自盡。這亦是他對父親的控訴,利賢的貪權賣了國家,他對不能挽回的局面自責,然而家人對此漠不關心,有生之年利賢曾多次嘲諷家人的無情,所以他以「禮物」來形容這次的自盡,彷似失去了這個罪人才是最好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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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雖然這個過程實際上是由一個「沒有」黃金準備的貨幣轉換為「有」黃金準備的,#幣值換算本身也基本沒有影響到購買力,但不要說是現在,就連當時都有人信誓旦旦說四萬塊換一塊的過程使得他或他的長輩財產大幅縮水。
其實我是相信某些人的財產會大幅縮水的真實性,這就是理論和現實的差距,不要說七十幾年前,就是近幾年印度政府的換鈔政策,也是害慘了了一堆人,那些存了私房錢又不識字不能去銀行換鈔的印度家庭主婦,被迫在拋棄財產或曝光財產中二選一,許多 #賺黑錢或有洗錢需要的人,#由於他們真正的財富狀況不能曝光,也選擇直接作廢舊鈔。當年的老台灣當然也有同樣的問題。
簡單來說,雙方講的都對,#幣制的轉換沒有造成貨幣本身的購買力下降,但的確會造成某些人的財富縮水,只是造成財富直接縮水的,不是幣制轉換這個政策本身,而是有許許多多的人,基於他們各自不同的實際狀況,不能或不願參與到官方的貨幣轉換機制上來。
台幣「四萬塊換一塊」往事
所謂「四萬塊換一塊」,是指1949年6月15日,台灣省政府下令將舊台幣以40000比1的比率折算為新台幣。
雖然這個過程實際上是由一個「沒有」黃金準備的貨幣轉換為「有」黃金準備的,幣值換算本身也基本沒有影響到購買力,但不要說是現在,就連當時都有人信誓旦旦說四萬塊換一塊的過程使得他或他的長輩財產大幅縮水。
其實我是相信某些人的財產會大幅縮水的真實性,這就是理論和現實的差距,不要說七十幾年前,就是近幾年印度政府的換鈔政策,也是害慘了了一堆人,那些存了私房錢又不識字不能去銀行換鈔的印度家庭主婦,被迫在拋棄財產或曝光財產中二選一,許多賺黑錢或有洗錢需要的人,由於他們真正的財富狀況不能曝光,也選擇直接作廢舊鈔。當年的老台灣當然也有同樣的問題。
簡單來說,雙方講的都對,幣制的轉換沒有造成貨幣本身的購買力下降,但的確會造成某些人的財富縮水,只是造成財富直接縮水的,不是幣制轉換這個政策本身,而是有許許多多的人,基於他們各自不同的實際狀況,不能或不願參與到官方的貨幣轉換機制上來。
長期的、間接的財富縮水,其脈絡就必須要上溯到戰爭末期。
戰爭還沒結束,各國其實已經在討論戰後怎麼整理貨幣的問題,對於當時人來說,他們主要參考的,就是一次世界大戰戰後的慘痛經驗。
由於一戰後,世界各國陸續陷入長期的經濟蕭條,各國為了消化國內過剩的生產,紛紛採取了貨幣貶值(脫離金本位)的方式增加其產品的競爭力,傾銷到世界各地,但與此同時,又在同一貨幣區域內(特別是殖民地與殖民宗主國),築起關稅壁壘。這個大家有志一同的作法,最終經過複雜的演化,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最重要的導火線。
例如日本,一戰為日本帶來戰爭景氣,但一戰後,日本經濟就陷入了長期低迷,他們也學著歐美列強將貨幣與黃金脫鉤,試圖以超貶的貨幣將貨物傾銷到世界各地,但日本人馬上遭遇困難,傾銷到歐洲或東南亞的貨物,遇上了關稅壁壘,傾銷到中國的貨物,則遇上了從五四運動以來的抵制日貨風潮。日本的菁英想來想去,找到了問題的癥結,認為之所以卡關,是因為他們沒有像英國的印度這樣廣大的原料來源與市場作為殖民地,於是盯上了中國東北,後來東北的腹地還是遠遠不夠,又再盯上華北。
這就是貿易保護主義演化成戰爭的邏輯鏈條。
二戰的侵略國,像是日本或是德國,在他們內部都有類似的「爭取生存空間」的聲浪,用來正當化他們侵略鄰國的行為,而且至少在他們內部輿論的語境下,都非常受到大眾乃至於菁英的認同。二戰末期,許多有識之士就非常擔心這樣的狀況會再度重演,於是催生了現在的WTO的前身GATT(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以及以美元與黃金掛鉤、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的布列頓森林體系,至少在表面上,就是為了防止各國在戰後再度競貶貨幣、高築關稅壁壘。
二戰結束時,各國都處於嚴重的通貨膨脹,由於戰爭時期大量印鈔,戰後怎麼整理貨幣,就成為最重要的課題。對當時的人來說,能夠參考的,就只有一戰後整理的經驗,基本上就是兩條路線,一種德國式的、一種英國式的。
德國的方法,說穿了就是「抵賴法」。當時的德國發行了以地產為擔保的臨時貨幣(Rentenmark),以「一兆比一」的比率回收戰時濫發的馬克,幾乎是等於將原先的貨幣直接作廢了,經過抵賴之後,最後再回到老辦法,以黃金作為保證發行新貨幣,再以一比一的比率收回Rentenmark,才算完成了戰後的貨幣整理。
相較之下,英國的方法,就是立刻回歸金本位制,實行通貨緊縮。依照當時的討論,如果通膨還算合理,則實行通貨緊縮來整理貨幣即可,但面對惡性通貨膨脹,不得已還是要採取抵賴法。
二戰敗戰後的日本,基本就是採取和一戰戰敗國德國一樣的抵賴法,有興趣的可以查一下「新円切替」、「預金封鎖」這些當時金融緊急措置令的關鍵字,由於舊台幣是直接承接日本時代的台灣銀行券,有人以為如果不拿舊台幣以四萬比一的比率換新台幣,還可以拿去一比一換回日圓,算一算賺翻了,殊不知,早在戰後第一時間,日本就已經使用抵賴法整理了通貨,在整理過程中,台日基本上是斷絕往來的,如果不是陳儀以舊台幣一比一承接了台灣銀行券,不用等到新台幣發行,這些舊幣在更早的1946年3月3日後就已經全部作廢。
陳儀承接日本人濫發的貨幣,大致上有兩個計畫。
一是當時中華民國的國幣「法幣」,正要進入戰後的貨幣整理階段,效果還未可知,陳儀希望等法幣整理完成、發行新幣時,再讓台幣回歸與中央一致。
二是陳儀打算用接收自日本的日產,作為整理台灣通貨的子彈,以當時的預想,基本可以扛下日本在戰爭中與戰後接管空窗期所濫發的貨幣,當然,在這個過程中,陳儀也使用了類似日本政府「預金封鎖」的手法,把日本在最後期所濫發的武尊千圓券鎖死在銀行裡,限制持有者所能動用的比例。
但陳儀沒有想到的是,戰爭最後期,盟軍對於台灣的轟炸所造成的破壞,遠遠超乎他的想像,這個轟炸是戰略性的,可以生產戰略物資酒精的糖廠,承受了毀滅性的破壞。陳儀以出售日產所得來整理貨幣,但後來為修復炸毀的工廠,又大肆舉債,僅僅台糖一家,1946年所獲得的貸款就相當於當年台灣省整年政府總預算的一半這樣的規模,在這段時期,對公營事業的放款正是台幣膨脹的最大因素。
但要說中華民國政府拿走了台糖的存糖,導致台糖不能正常盈利,所以才需要貸款進行修復,這是把當時真實的狀況顛倒了講。實際的情況是,早在中華民國尚未接管的空窗期間,這些存糖就已經被大規模掠奪至民間,而台灣糖業由於長期有日本作為保證市場,導致生產成本過高,欠缺國際競爭力,台糖送去上海賣的食糖,最後是在面對批發價僅一半的爪哇糖的競爭之下,大敗虧輸。當時的輿論還分為兩派,一是希望台糖趕緊轉型增加競爭力,二是希望中華民國政府實行關稅保護,讓中國大陸取代日本成為台糖的保證市場,台灣本地的輿論還是傾向於後者。
但糖業畢竟還是台灣經濟的命脈,在此情況下,修復糖廠勢在必行,也因為修復所需的資金實在太龐大,也排擠了其他產業修復,這中間的取捨,也導致現在台灣人對於官方「台灣的產業不必全都恢復」一說的誤解。
對於修復台糖所需的資金,這裡的「資金」,光是有台幣並不夠,向國外購買機器設備是要用美元的,而當年的台灣基本沒有什麼賺取美元的手段,要重建台糖,所需要的舊台幣廿多億是台灣銀行印的,但美元的部分,則是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先行墊支的,一共是500萬(時約舊台幣五億)。這也就是為什麼台糖的生產成本雖然過高,甚至早在日本時代,日本本土從爪哇進口食糖都還比從台灣便宜,但日本人還是選擇向台灣購買,因為這還是可以幫日本節省珍貴的外匯。
順帶一提,在台糖重建的過程中,美國是有表達願意提供技術和貸款,至今仍有不少人對於當年政府沒有接受美國的計畫感到不解,因為依照美國的計畫,顯然修復成本更低、時間更短,因此他們認為政府不接受,這中間必有貪瀆。但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些人並不去提,當年美國人提出的要約,是以大比例的股權移轉給美國做為條件的。接受這樣的條件,實為賣國行為。
從美國在當時國際所扮演的角色,我們就可以拉回「四萬塊換一塊」的事情上。我們先談當年的中華民國在戰後整理貨幣時,所遇到的具體問題。
首先,雖然你的國家作為戰場,殘破不堪,甚至比某些戰敗國還慘,但你畢竟是戰勝國,你可以接收敵國在本國的資產、可以主張戰爭賠款,把復興的成本轉嫁給侵略國的國民,直接抵賴這大家心理上難以接受,且對經濟衝擊太大,不利於國共內戰的局勢,在此前提下,中華民國政府也承接了台灣銀行券、汪精衛政權的中儲券,並在戰後初期就開始以庫存黃金回收市場上過量的法幣,試圖穩定區域情勢。
第二是更大的問題。當時的中華民國和各國都面臨一個共同的難題,就是隨著戰爭的進行,世界上絕大部分的黃金都集中到了美國手上,貿然採行金本位緊縮貨幣,金融必受美國支配,幣制也失去獨立性。為此,英國提出了凱因斯所設計的超國家貨幣「班科(Bancor)」作為國際貿易的清算工具,只是最終美國所主導的美元中心模式還是勝出,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美元與黃金掛鉤。這是戰後美元中心架構的開始,也由於美元直接與黃金掛鉤,各國就很難避免國內資本大量出逃到美元的狀況,這一點連英鎊都扛不住,這也是大英帝國解體的經濟上脈絡。
為了遏止資金出逃,各國政府祭出更強硬的外匯管制措施,但這一方面限制了檯面上的正常經濟活動,另一方面也使得繞過管制的檯面下經濟活動收益更大。
1946年3月,中華民國政府頒布外匯管制辦法,規定凡申請結購外匯者,限於三個月內可以進口的物品。這個辦法的初衷,本來只是杜絕投機、防止資本逃避,但實際上除了讓檯面下的經濟活動更加蓬勃,在檯面上,也使得隨時隨地可以裝船輸入的民生消費物品大舉輸入,需要較長時間製造的生產設備反而難以順利取得外匯購進。
另一方面,美國所鼓吹的、表面上十分中性的禁止競貶貨幣、禁止關稅壁壘的國際自由貿易原則,實際上起到的作用,則是獨厚當時沒有受到戰火波及的美國本土產品,這一來一往,就是一個美國貨把本地的產業摧毀殆盡的局面。
本地產業被摧毀,除了國內生產不足,也更難輸出賺取外匯,外匯不足,就更難穩定本國貨幣匯率,本國貨幣不穩定,又加速資本出逃,為了遏止資本出逃所祭出的管制又進一步扼殺了本有競爭力的本國產業,這是死循環。這些討論,都見於當時的政府資料與報紙。
再來看舊台幣與法幣。
舊台幣兌法幣的官價一直都是被低估的,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是,現在居然所有關於這件事的討論,都是說這是便於國民政府掠奪台灣的物資,這也是把實際的情況說顛倒了。
匯率政策一定都是雙面刃,貶值有利於出口,這對於當時的台灣商人來說是巴不得的事。戰後初期,台灣的出口還是以米糖為主,在陳儀政權嚴令禁止米糖出口後,米糖仍然以走私的方式繼續外流至大陸換取相對被高估的法幣,並利用中華民國政府在戰後初期回收法幣的機制,將法幣兌為黃金。在當時,國民政府打算檢討舊台幣對法幣匯率的市場消息,還曾經直接造成金價下跌,而走私的目的地福建省的福州,也成為戰後初期全中國唯一一個居然米價會下跌的地方。台灣海峽走私有其季節性,在東北季風強勁、不利於渡海走私的冬季,就以囤積的方式暫時存放,這就是在二二八事件之前,陳儀政權大規模查獲包括板橋林家在內的台灣巨商囤積米穀的歷史背景,只是這段「走私白米換取一箱箱黃金」的往事不知道從何時開始,走私的主角從台灣商人改寫成了陳儀政府的官員。
光從貨幣發行量來看法幣與後來金圓券的崩潰,只能看到這個現象本身,卻不能窮盡這個現象背後的脈絡。除了貨幣發行量之外,市場對於法幣的信心,除了上述的幾個因素之外,當然還有戰爭的因素。
由於戰爭時期中華民國作為戰場,許多國土相繼被佔領,此時有多少法幣在國民政府控制區域內流通,是說不準的。事實上,在日本佔領區中,日本人也發行軍票、或以傀儡政權發行貨幣與法幣競爭,並以包含硬搶在內的各種方法將法幣強制集中,作為傀儡政權貨幣的發行準備、套買外匯,或轉過來向國民政府控制區域搜刮物資之用。而戰時國土支離破碎,法幣並沒有辦法有一個統一的發行,這也使得偽造相對來說更容易,偽鈔充斥市面,也是一個頭痛的問題。
戰後,國共內戰繼續開打,同樣的經濟戰一樣存在於國共之間,我們現在說國民黨以金圓券搜刮人民的黃金,事實上,早在1946年,內戰的另一方中國共產黨就已經開始在其控制的區域內,以其發行的貨幣強制收購區域內的黃金現貨。而同一時期,國民政府正在釋出庫存黃金回收法幣安定通貨膨脹。在這整個回收法幣的過程中(1946年3月至1947年2月),央行釋出了庫存黃金589萬盎司中的352萬盎司(即約167公噸中的100公噸;334萬市兩中的200萬市兩)。
轉折點發生在1947年1月底,國共雙方結束了一年多以來的打打談談,撤回談判代表,這被視為可能是內戰即將全面開打的信號,引發了資本瘋狂逃亡。由於外匯有所管制,除了美元、港幣黑市之外,資本要逃,當然就集中在政府還在釋出的黃金,物價劇烈波動,也引來了米糧棉紗等實物的短期炒作,甚至借錢來炒,這就是1947年2月,也就是二二八事件的同一個月,上海的「黃金風潮」。
當時不只是民間,就連軍餉、公務人員的薪餉也都被各級主管挪用去兌換黃金,但你站在他們的立場,薪水發下來馬上因為黃金上漲貨幣貶值而縮水,那還不如跳下去跟著炒高黃金,沒準還能賺,他們也沒辦法。事實上也因為這樣的問題,有些地方政府乾脆不發薪資、改發實物。
黃金風潮所引發的物價上漲實在太過劇烈,國民政府於是頒布了經濟緊急措施方案,期間內禁止一切黃金外匯買賣、嚴打囤積走私,此時是1947年2月18日,也就是二二八事件爆發的前十天。經濟緊急措施對於防止資本逃逸效果有限(一說黃金是大規模經由陸路運至廣州再轉香港),但經濟緊急措施對於舉債炒作、囤積居奇的商人是有立竿見影的效果,除了台灣,廣州乃至於各地都有投機與囤積商人破產、血本無歸的報導出現,這也就是二二八事件中,圓環緝私煙事件之所以引發民間如此巨大反彈的歷史脈絡。
順帶一提,即使是在此時,國民政府還批准了陳儀向中央申請的490億法幣的「肥料借款」,以解決台灣本地肥料短缺的問題。之前是有國際援助台灣的肥料,但援助的肥料根本不符台灣本地的使用種類,要轉售去中國本土,中國本土農民又尚未建立使用肥料的習慣,這個問題最終還是中央解決的。
無論是當時或現在,都有研究把法幣的崩潰原因簡單歸結為鉅額的軍費支出,只是我們現在隔了七十幾年回頭看,應該看得更清楚。戰後初期開始的布列頓森林體系,它最後崩潰是在1970年初期,崩潰的原因是美國黃金儲備不足、開始拒絕讓美元自由兌換為黃金。但這個體系,其實在更早的戰後初期,它也差點崩潰。
我們先來看崩潰背後的機制。
布列頓森林體系是一個以美元為國際貿易清算標準的系統,它是建立在美國巨量的黃金儲備以及承諾美元與黃金可自由兌換之上。只是這個黃金美元雙本位的系統,其邏輯缺陷(Triffin dilemma)也是非常明顯的:
簡單的說,就是美元的流動性與對美元的信心無法兼得。
其一,如果美國對他國出現逆差,他國將賺得的美元兌換為黃金,美國所持有的黃金減少,長此以往就會威脅到各國對美元的信心,這其實就是1970年代布列頓森林體系崩潰背後的機制;
其二,如果美國對他國出現順差,則他國的美元儲備就會不足,進一步對該他國對外貿易與通貨穩定造成嚴重問題。如果美國對所有的國家都是大幅順差呢?這個整體美元流動性不足的系統性問題,實際上就是戰後初期所遭遇的狀況。
此現象立刻對世界的局勢帶來了巨變。第一個出來大聲疾呼的是英國的首相邱吉爾,即著名的「鐵幕演說」,一般咸認這是冷戰即將展開的序幕。
戰後初期,美國或美國貨在區域利益上的絕對優勢地位,事實上不斷為共產主義者所謂「美國帝國主義」的宣傳提供素材,特別是在既有的反共政權被摧毀的國家,像是日本,更是迅速赤化。在此階段,布列頓森林體系的缺陷、美國在二戰後生產能力獨存的事實,都被當做了自由貿易本身的缺陷。看到這個現象的大家,特別是年輕人,想到的根本解決之道,自然也就是直接取消自由貿易。
要維持這樣一種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貿易系統不至於崩潰,擺在眼前的明路,事實上只有一條,那就是美國對各國的直接援助,容忍美國在國際收支上的赤字來換取美元的流動性,這就是美援的基本脈絡。
由於美援在美蘇軍事對抗脈絡上的強烈連結,我們很容易忽略美援在經濟上的脈絡,乃至於將美援簡單當作一國能在戰後復興的唯一因素,而忽略了美元體系在更早的階段對他國的復興所造成的嚴重阻礙。
相較於美國的馬歇爾計畫在1947年就開始對歐洲的土耳其、希臘提供實質性的援助,美國對亞洲國家的援助則遲得多,要等到1950年韓戰爆發之後,這不是只有中華民國如此,日、韓亦然。這中間的時間差,正是本文「四萬塊換一塊」的事情所發生的舞台。
這個時間差的由來,還是要回到美國國內一直以來的孤立主義氛圍,即不干涉、不捲入他國衝突的基本態度。這個孤立主義傳統,使得美國政府,相較於干預歐洲事務,更難以說服國會去干預亞洲事務。甚至美國在二戰參戰之前對英國的援助,都尚且必須小心繞過國內孤立主義的反彈聲浪。當時美國總統羅斯福曾經提過「四大自由」的說法,我們今天常常誤用其中所謂「免於恐懼的自由」,拿來要求政府積極與造成人民恐懼的事物戰鬥,殊不知當時這個詞的意思,實際上是呼籲各國裁減軍備:「不要再打了」。
還有一點容易被忽略的,就是美國政府也必須面對國內非常巨大的同情、甚至支持共產黨的聲浪。這些同情、支持共產黨的聲音,是在盛行於1950年代美國的麥卡錫主義的肅清之下,才逐漸消失。
順帶一提,二二八事件的討論中,經常有人引用的《密勒氏評論報》關於國民黨血洗台灣的報導,這則報導的撰寫者John W. Powell,實際上是原為美國戰時情報局(Office of War Information (OWI))的運用人員,他後來因為引述中共官員的說法指控美國於韓戰中使用細菌戰而被控叛國罪。
二戰後期,美國政府雖然在檯面上支持國民政府,但也以美軍觀察團(Dixie Mission)與中國共產黨的延安方面建立官方關係,這個觀察團是在1947年的3月11日結束,隔天3月12日,美國總統杜魯門發表國情咨文,要求國會撥款4億美元支援土耳其與希臘,使兩國不至於落入共產黨手中,一般咸認這是美國支持反共政權的開端。
現在台灣流行一個說法,認為是韓戰的爆發救了國民黨。這個說法並不確切,因為韓戰爆發和中國內戰,同樣都不構成美國干預亞洲事務的正當理由。實際上使輿論翻盤的分水嶺,應該是1949年8月29日蘇聯的核子試爆,這才是普通美國人民真正有感的因素,民間輿論開始歇斯底里,也造成所謂「紅色恐慌」、麥卡錫主義等現象。哪怕這些行為客觀上救了誰,本質上都是美國人的自救。
1949年6月15日,台灣省政府下令將舊台幣以40000比1的比率折算為新台幣,有黃金作為保證的新台幣暫時穩定了下來,但事實上美元系統性的問題當然還是存在,長期下來新台幣的幣值還是不可能安定,這個系統性的問題的確是美援來解決的。但當時人並不知道,當各國復興之後,開始將賺得的美元兌換為黃金,最終一樣也導致這個系統的崩潰。
布列頓森林體系崩潰後,美國是以石油以美元計價來繼續維持美元的中心地位,這就是2001年宮崎駿導演的動畫《神隱少女》中,故事所發生的舞台「油屋」所影射的自由市場經濟體系。動畫中,大家以為自己追逐的是黃金,但實際上卻是以魔法障眼的廢土。
但那就是另一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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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1:二二八事件爆發於2月28日。
事實:
天馬茶房的緝菸事件,是發生在2月27日。官方之所以用2月28日命名二二八事件,是因為就在這一天早上,民眾闖入專賣局台北分局,當場打死2人、毆傷4人。隨後並繼續前往總局和前後任的專賣局局長私宅行兇,只是因總局已有防備、前後任局長也正好不在家中,才沒有釀成慘劇。2月28日,是群眾開始無差別使用暴力的開端,這是「二二八」的原始意義。
不同的團體,對於同一個事件,就會有不同觀點。好比說共黨系統謝雪紅的「二七」部隊,就是以2月27日來命名的,他們當然不會承認28日群眾有什麼不合理的行為,要說群眾的道德至高點,拿27日的事情來講才是名正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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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2: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是專賣局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
事實:
當時被追打的,反而是專賣局的查緝員與隨行警察。
延伸資訊:
我們現在認知的天馬茶房緝菸事件的樣貌,主要是來自一個藝術作品,也就是黃榮燦所製作的版畫「恐怖的檢查」。在版畫中,我們可以看到主動朝著民眾開槍的便裝緝私人員,也可以注意到,畫面中也有一群手持長槍、身穿制服的人,用槍托敲擊民眾。民眾則毫無招架之力,只能逆來順受。
實則現場的情況是完全相反。
從法庭供詞還原案發現場,6名查緝員、4名警察,並非人人帶槍,這是因為陳儀禁止在市內查緝時帶槍,偷帶的拿的也是手槍,不會大張旗鼓持長槍。他們來到天馬茶房時,就跟我們現在看到警察在夜市抓攤販一樣,警察還沒到,攤販早就望風而逃,只是當天逃得急了,地上滿是私菸,而林江邁一介婦人,跑得慢了,這才被抓到。
在發給林江邁收據的同時,旁邊已經有人開始鼓譟不滿,並扔擲石頭物品,一名查緝員急忙甩開抱著他不讓走的林江邁,這才用槍托敲擊她頭部,他在法庭上辯稱林江邁可能是被旁人丟的石塊擊中,但法官沒採信,判了他4年6個月。
要知道,故意傷害罪法定刑度是三年以下。刑度頂天,再加上公務員身份加重二分之一才會判到四年六個月。在刑法中,殘人肢體或五官致難以回復正常的傷害行為會被歸類為「重傷害」,除此之外從皮破擦傷到摧筋斷骨的事件就會落入普通傷害的範圍。而以槍托擊傷頭部在普通傷害的刑度要能頂天,這並不能算是很尋常的裁量。
另一名被群眾追打的查緝員,姑且不論他是鳴槍示警誤殺路人還是慌忙逃命中還不忘蓄意謀殺了一名看熱鬧的民眾,同一個審判庭中,他居然被判了死刑(上訴後改判10年)。過失致人於死的刑度是兩年以下,故意殺人罪才是十年以上。無論是死刑或十年以上徒刑,這是故意殺人罪才會達到的刑度。要判到死刑,更是必須其行為達到窮凶極惡、人神共憤的程度。而地方法院做出的死刑裁判,與其說是針對事實的量刑,更像是對民眾訴求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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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3:二二八事件是外省人與本省台灣人之間的衝突。
事實:
狹義的二二八事件,是台灣的資產家與圍繞著資產家謀生的底層民眾,反撲左派計劃經濟性格強烈的陳儀政權。而同樣是本省台灣人,農民、工人就沒有參與進來。
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還要包括了「反對陳儀的陣營」與「陳儀政權」之間的鬥爭,以及「反對陳儀的陣營」他們彼此之間的內鬥。而反對陳儀的陣營中,並不只有本省台灣人;站到陳儀這一邊的,也並不都是外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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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4:二二八事件起因是「官逼民反」。
事實:
官逼民反說,無法解釋為什麼台灣的農民與工人並沒有參與動亂,甚至到了事件後期,工人還站到了陳儀這一邊,跳出來反對由民間組成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所擬定的處理大綱。
而既然衝突的雙方從來也不是「本省與外省」,則官逼民反說,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暴民不只是攻擊官署,還要針對性的攻擊外省人。
延伸資訊:
天馬茶房周邊是私菸銷售的大本營,有銷貨當然就有供貨的,有供貨的當然就有走私的,走私當然不會空船而歸,他們也會把本地貨運回去賣,整體是一個跨境的走私集團。與台灣對接的,主要是對岸的福州、廈門,另外還有香港、沖繩、日本、朝鮮,最遠也有中國東北。
你可以注意到,這些地方都是二戰時大日本帝國的勢力範圍。走私集團最早的源頭,可以追溯到五四運動時所盛行的抵制日貨運動,導致日貨進口地下化。當時日本對中國還享有領事裁判權,大量的台灣人就以日籍的身份,進入中國沿海的城市大搞偏門,中華民國的警方抓到了,
也只能送當地領事館。中日關係惡化後,日本政府繼續支持這些人在沿海的武裝走私活動以打擊中華民國的關稅收入,因為關稅收入是中華民國當時僅有的穩定歲入。早在此時,台灣的走私集團,就和時任福建省主席的陳儀,有過精彩的交手紀錄,走私集團一度幾乎被消滅。
1941年中華民國對日正式宣戰,撕毀《中日通商行船條約》,廢除領事裁判權,但此時沿海城市基本都已經被大日本帝國佔領,走私活動更為直接。在長達二十多年的過程中,兩岸的資本家建立起了檯面下的通商管道,這個模式在戰後繼續運轉,只是台灣已經易主,原本支持走私的大日本帝國已經垮台,換了走私集團命中的煞星陳儀上台。在陳儀延續日本時代的政策,以專賣收入作為台省主要財源之一的大方向下,陳儀嚴打走私的作法,就激起了走私集團的反撲。
這就是我們在事件初期中看到的,專賣局受到民眾針對性的攻擊。
這些人中有一大部分是在中國沿海做偏門的,在戰後滯留中國沿海各城,遭到當地居民與政府報復性的清算,在官民聯手迫害下,狼狽逃回台灣(他們並不知道經費與美方船隻是陳儀安排的),也因此在二二八事件中,特別針對外省人攻擊。
在事件的初期,準確的講是1947年的3月2日以前,陳儀就透過當時的商會會長蔣渭川,以絕不追究個人刑事責任的優厚條件,勸退了其中的絕大部分。狹義的二二八事件,到此基本算是結束了。
而陳儀拿這批人束手無策的狀況,暴露了當時陳儀政權實力的空虛,反對勢力趁機蜂起,這就是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這些人中,有表面上是台籍日本兵實際由共產黨領導的、有潛伏在三民主義青年團中的共產黨份子、有美國支持的知識份子、有國民黨內反對陳儀的派系、有親日的勇武派、有地方的實業家、有前述的走私集團、有因為侵佔日產與陳儀政府發生糾紛的……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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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5:戰後,外省人抱持勝利者的優越感,對於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
事實:
當年中華民國派來接收台灣的外省籍官員,都是與日本有深厚淵源的人,與說日語的台灣人溝通,完全無障礙。陳儀本身更是如此,他不但早年留學日本,娶了日本太太,他在來台灣之前的福建省主席任內,就飽受輿論攻擊他「親日」。任台灣行政長官時,還因為留用日本人太多、又把日本時代的台籍官僚(含警察)大部保留了下來,被台灣人一狀告到蔣介石那邊,說他重用日本人、歧視台灣人。
對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的,主要是兩種人,第一是當時的本土派,特別是在日本時代大受迫害的本土左派。第二,則是堅定的親日份子,他們看不慣那些原本在日本政府服務、卻跑去中華民國繼續做官的叛徒。
延伸資訊:
弄清楚這一點,就不會弄錯像是陳朝輝這種案件。
陳朝輝,台北工業職業學校礦冶科畢業,自己與妻子兩人在日本時代都是國語家庭出身,父親為日本早稻田大學的畢業生。陳儀治台灣後,陳朝輝受到臺灣省煤礦公司基隆煤礦的重用,在1946年11月升助理工程師。二二八期間,在21師尚未登陸前,曾經收留一對外省夫妻在家裡避難。3月14日,陳朝輝回煤礦公司上班,遭到身穿黑色軍服、說日語的數人帶走。屍體發現時是用日本軍用綁腿布矇眼,嘴中塞棉花,手反綁在後、絞鐵絲,腳也用鐵絲綁著,還綁一塊石頭。(資料來源:《基隆雨港二二八》,頁58-60)
現在主流見解卻還是認為此案是國軍整21師在清鄉時幹的,連家屬都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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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6:國民黨政權以「漢奸罪」清算原是日籍的台灣人。
事實:台灣人「不適用」漢奸罪。
為此,司法院還曾在民國35年做出了一則司法解釋,明令:
「台灣人民於光復前已取得日本國籍,如在抗戰期間內,基於敵國人民之地位,被迫應徵、隨敵作戰,或供職各地敵偽組織,應受國際法上之處置,自不適用懲治漢奸條例之規定。」
事實上,當年陳儀是用的是戰爭罪,而不是漢奸罪,來處理像是辜振甫、葉廷珪等人涉及的案件。
差別在於,漢奸罪會連帶沒收財產與禁止擔任公職(即使無罪亦禁止擔任公職,這是因為有所謂雙面諜的狀況)。這就是為什麼現在辜家依然有錢,而葉廷珪後來可以馬上出來選舉。
在當時的人眼中,用戰爭罪處置這些人,其實是一種把這些人保護起來、免受戰後仇日者迫害的做法。
由於陳儀是台灣行政長官,權力比一般省主席要大得多,如果他願意的話,他是可以發布台灣一地適用的法令,真的把這些人以漢奸罪處斷。但陳儀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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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7:外省人壟斷權位,台灣人因為不會講國語而被歧視,難以擔任公職,擔任公職的,薪水也只有外省人的一半,差距比日本時代相較於日本人還大。
事實:
相較於日本統治時代的五十年,台灣人擔任公職的比例,無論是高中低階,在中華民國時代的第一年都是瞬間爆量。日治末期,台籍僅佔整體公務員的55.53%,這個數字到了二二八事件當時,已經來到了72%。
國語、中文不好沒關係,只要肯學,陳儀大量開辦了在職中文補習。此外,當時的政府公報都是中文、日文雙語發布。反而是因為當年公務員待遇不好又經常欠薪,大量的台灣人寧可待在民間也不願意繼續擔任公務員,這個現象最明顯的是在醫務人員,還引得長官公署發布署令,棄職或違法兼職的醫務人員,不發給開業執照。
值得一提的是,維基百科中的二二八事件條目中,引述李筱峰《解讀二二八》,稱:
「監察委員何漢文在1947年的調查報告中即指出:『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這是一段偽造的資料,何漢文根本沒有說過上面的話,他原文反而是「稱讚」長官公署時期任用台胞狀況已經大幅改善:
「此固較之日本時代十一萬公務員中僅有台胞簡任者一名、薦任者六名已顯有進步,然此後台省既重歸我國國土,自應設法培植其本省高級幹部人才,以求糾正過去之偏頗現象也。」
(資料來源:〈臺灣二二八事件(2)〉,《國史館》,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02/0031)
至於薪水的問題,由於薪津都是法定給予,並不會出現同一級職,只因為省籍不同所得就有差異。
延伸資訊:
硬要說的話,同一級職的台籍公務員與外省籍,要新津出現差距,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領外派加給的外省人。但這一種人僅限於受長官公署出具公函特別邀約來台任職的外省人,台籍非外派,當然沒有加給。
第二種,是因為部分在台機關,是中央機關,好比說郵政。由於中央不像陳儀那麼好說話,堅持這些郵政人員必須先通過考試才能任用,雙方就僵持在那邊,在爭議解決之前,為了維持機關運作,只能先將這些人先掛在省底下臨時僱用,這部分的確就會出現「臨時雇用者的薪津」與中央「正式雇用者的新津」有所差距。但這也僅限於中央在台機關,並且也不是因為省籍差異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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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8:來台的外省官員都貪污腐化。
事實:絕大部分的所謂貪污案,都是張冠李戴。
這些不只職稱、事件,連名字都會寫錯的報導,之所以能夠引用至今,是因為這些報導並不是登在台灣境內的報紙,而是透過共產黨的宣傳系統,發布在上海。當年的上海民眾並不了解台灣的政局,後來台灣的黨外人士不知為何又大量引用共產黨的宣傳資料來理解二二八事件,所以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延伸資訊:
最明顯的例子,是所謂的「李卓芝貪污案」。
這個案子是要指控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擔任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的任上盜賣印刷機、貪污兩千餘萬的事情(請參閱維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條目)。
事實上,李從未當過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他是專賣局台北分局的分局長,上任幾個月,就因為沒能留住日本員工和發生一件底下人的貪污案而引咎辭職。在他辭職的時候,印刷紙業公司(那時還不叫這個名字)還未成立,還是日本員工繼續經營的監理階段。印刷紙業公司(昭和纖維加臺灣紙業株式會社)的總資產價值大概只有44萬台幣左右。
而且此人也不叫李卓芝,他叫李卓「之」。
原始爆料者寫錯後,後面所有人不查證照抄,這個「之」就一路錯到今天。台灣本地的報紙有提到此人的可都沒寫錯。這個案子在台灣本地的資料不存在。
其他如葛敬恩侵吞黃金案,侵吞黃金的其實是美軍。在上海變賣,所以案件從上海紅回台灣,台灣人並不了解。此軍官最後在美受審,日方證人,也就是送黃金的日軍,也押到了美國作證。辯方律師攻擊日軍對美軍有偏見,供詞不可信,最終陪審團沒能達成一致決,差兩票,嫌犯無罪獲釋,此事不了了之。日本人想在遣返中間得到方便,行賄一個地方官員、還只是個秘書長,根本無用。
再如陸桂祥夥同裘區長變賣日方物資獲利5億元台幣(一說1億)、放火燒縣政府煙滅證據案。
此案件是上海媒體爆料的,用的幣值是「法幣」,現在幾乎所有引用的人都將它自動換成台幣,也就是誇張了30倍到50倍。當年度台北縣政府總預算僅有2億台幣。
此外,縣政府失火,是貪污案件見報之後4個月才發生的事情,而且起火點是三和銀行,縣政府是被波及的。
陸桂祥的案子,其實是原告變被告。
縣長舉發底下的區長貪污,區長逃回上海後,上海媒體(上海聯合晚報,背後金主為中共上海局)再爆料這些貪污都是縣長指使區長幹的。
這名區長,是如假包換的共產黨員,化名裘伯紀,本名裘振綱。此人大有來頭,因為他的媽媽是辛亥革命元勳尹維峻,包括裘自己和他的妹妹,都是忠實的共產黨員。妹妹化名「左克」,就是「左派布爾什維克」,1941年跟日軍作戰死於河北,才21歲。這樣一個有字號的角色曾經來過台灣,台灣幾十年來居然無人發現,可謂無能。
而會引述以上這些案件,用來論證長官公署官員貪污腐化的人,他們最原始資料來源,其實都同一筆:
張琴,〈台灣真相〉,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1991年版,頁141-143。
執筆的人叫做張琴。但這是筆名,他真名叫做胡允恭。長官公署時期化名胡邦憲來台任職,擔任宣傳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出版組主任,他來寫長官公署貪污,感覺上就成了長官公署內部的人爆料自己人貪污,實則他是資深的中國共產黨員。
他透過共產黨在上海的地下刊物《文萃叢刊》發表,反正是在上海爆料,隔著台灣海峽,上海輿論界也搞不清楚臺灣到底怎麼樣。我們現在也輕信他的資料,只是以前上海人隔著的是空間,我們隔著的,則是時間。
(資料來源:胡允恭,〈臺灣二二八事件真相〉,收錄於李敖編,《二二八研究續集》,頁23-50。)
而真正比較確實的貪污案,基本都是監察院自己舉發的,後來有些判有罪,而一般會被引述的,反而是那些被判無罪的,而且幾乎不見有人會去看判決書,去了解一下為什麼他們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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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9:外省政權掠奪台灣的物資。
事實:由於美國不願意讓日本負擔戰爭賠款,因此將海外的公私日產充當戰爭賠款賠給了中華民國。
延伸資訊:
日本的戰爭賠償問題,最早可追溯到〈波茨坦宣言〉。該宣言確立了索賠兩大原則,即要求日本以工業設備及產品等實物賠償、賠償應以日本人民能維持合理生活水準為前提。
1945年9月3日,國民政府以備忘錄,向美國大使館聲明中國政府決定沒收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以及日本在華經營之事業,以抵償日本侵略所受之重大損失。美方回以「關於日本在華公私財產,對中國政府將之沒收一事並無異議。」
(資料來源:秦孝儀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四)》,頁35-36)
而日本在台灣之公私財產能否視為上述所謂「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中國戰區美軍總司令魏德邁為此請示美國陸軍部。美方則回覆,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對台灣地位的安排,台灣視同其他日本在中國的佔領區一樣,業已回到中國的控制。
(資料來源:陳翠蓮,《重構二二八》,頁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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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10:國軍駐軍軍紀敗壞。
事實:
部隊一定會有軍紀事件,但客觀地來說,當時所謂軍紀敗壞,並不見得真的是軍人所為。因為當時正值戰後,大量軍人被裁員,而許多並非軍人的平民,也喜歡穿著軍服到處走,甚至是打著軍官之名招搖撞騙,舞刀持槍者亦所在多有,一般老百姓根本難以區分真假。當時的國民政府、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都曾經下令嚴查,禁止一般老百姓穿軍服逛大街。
而那些由真正軍人犯下的嚴重軍紀事件,當事人幾乎都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受審後直接槍決。
延伸資訊:
軍服除了耐穿之外,由於當時大眾運輸都有軍人票,只要穿軍服、或是假借復員返鄉的名義,就能獲得許多優惠,因此大家趨之若鶩。
「案准國防部本年十一月廿九日勤憲軍字第二八一四號公函開:「查取締非軍人穿著軍服,迭經政府明令禁止,並飭由憲兵司令部登報公告在案。近查,軍人服制改革以來,各地文職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學生,競好奇異,常有穿著軍服及類似軍人服裝者,實屬淆亂軍容,亟應禁止。除分別函呈外,相應函達,即請通飭嚴加制止為荷」等因;奉此,合行電,希遵照。」
(資料來源:〈電各縣市政府為奉令制止公教人員穿著軍服,轉希遵照〉,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公報,36:夏:1,頁14。)
另引三則民眾冒充軍人犯案的報導作為參考:
—
【中央社訊】本市近常發現有冒稱憲兵之歹徒,持刀執械,藉搜查密藏武器名義,侵入民家行劫。憲兵隊據報,派員嚴密調查,於十月九日有流氓林軍先一名,匿局本市北門街民義旅社,冒稱憲兵特派員,犯案累累,作惡多端,已由憲兵隊捕送有關機關究辦。(資料來源:〈冒稱憲兵,歹徒就逮〉,《民報》,1946年10月21日)
—
【高雄訊】在左營方面,惹起的海軍軍人之不法行為,尚未完結之時候,日前穿軍服之怪漢投宿高雄市某旅社,每天呼入遊女,花天酒地經過幾天後,旅社之主人,由怪漢請取宿費八百元及代墊的遊女之纏頭等,此時該怪漢露出惡相,擬出拳銃自稱他是軍官,脅迫旅社之主人,現尚未解決。
(資料來源:〈要錢!你不識六響仔嗎?參客竟是李逵。投宿人花天酒地,要取值現羊羔面〉,《民報》,1946年1月29日)
—
【新竹市訊】葉在瑞浙江餘姚縣人,四十八歲,自昨年十二月底,離開軍籍流浪到本省覓職,上下不就,生活遂告困難,竟意圖不法,乃於台北某印版店,偽印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用箋,又在高雄某刻印店,仿冒陳長官私印,文曰「陳儀之印」偽造行政長官命令、通行證明書,派偽令等八紙。又在嘉義火車站拾得省公署農林處封條一張,便穿佩少校軍服自稱緝私大隊長,自今年五月廿三日至同月廿八日,前後五次,往竹南區後龍鄉公司寮港及台中梧棲港,以緝拿私運◯類行商為名,向貿易商某某公司、船頭行等五處,假稱奉陳長官密令,示以文書、封條,脅迫敲詐。走私的人等信以為真,以旅費名目,被詐去台幣共三萬二千元。事被竹南區警察所司法主任馮清浪,指揮警員楊長波緝獲,現在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受審云。
(資料來源:〈偽造長官圖章,假冒軍人行敲詐,竹南警察所緝獲騙子〉,《民報》,1946年8月17日)
—
願以真相破解迷思,以此紀念二二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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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應該沒幾個國家放到台灣位置做得到
重點是
開戰後能不能下定決心做這些表明抗戰意志
1.立刻宣布全國戒嚴令,進入戰爭總動員體制
2.停止民主政治活動,包含在戰爭結束前不改選,現有民代,不論是立法院或縣市議會立刻
到上班的地點集合,確認戰爭時期效忠政府的議會組成
拒絕集合的民代立刻被剝奪民代職務,由同黨推派願意接受的補上
3.安全體制升級,限制言論自由,通敵(包含倡導放下武器換和平的)立刻抓起來
就算是二戰沒有停止選舉的美國,親軸心國的言論也是一出口就等著被送集中營
還別說珍珠港後在美日本人和日裔美國人直接遭到莫須有的迫害,直接當作隱性間諜送集中
營
台灣能做到在戰爭爆發後直接把堅持親中的關起來嗎
這是必要的震懾作業
沒做到的話,任由親中派甚至精神中國人宣傳「投降換和平」「家人不該同室操戈」「不要
被西方白人騙了」
抗戰意志將會很難凝結,甚至有成為內戰導火線的可能性
4.接續1,開戰後就要確立全面戰爭路線
不能怕萬一嚇到人民怎麼辦
不需要攻擊中國本土,但要嚴肅執行中國軍隊一旦跨入台灣領海就是直接擊沉、擊墜、射殺
,而不是什麼喊話驅離,除非對方打出投降來歸的信號
個人擔心的是,不鬧大主義在台灣生根已久,不論國內國外,特別是這八年,任何政策只要
民間反應激烈通常政府就會縮了,結果變成正反方加起來除以二的四不像鬧劇
會不會中國飛機已經開始投彈或灑宣傳品了台灣空軍還是在勸離而不是直接攻擊?
政府會不會因為害怕支持度下降而遲遲不啟動總動員而是國軍前方打仗、但後方連宵禁都沒
做甚至還承諾馬照跑舞照跳?
敢不敢開戰就老實說全台都是戰場、民眾也要配合作戰,沒當兵的也要配合軍需工作?
敢不敢直接挑明不支持抗戰就是叛國,非台即中,沒有第三條路線?
老實說我覺得台灣現在分裂和對立沒有戰前烏克蘭嚴重
但也不覺得哈爾科夫那種開戰後俄裔和親俄派馬上調轉槍口,一致對外抗擊俄羅斯侵略者
「我親俄,認同自己是俄羅斯族人,但我是烏克蘭國民,所以入侵我國的就算是俄羅斯我也
他媽的會宰了他們」
的故事會發生在台灣,更可能的是有人拿憲法的統一義務來大吵大鬧,罵抗中的政府是西方
走狗、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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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88387099.A.C5C.html
承平時代政府才是以民選國會為核心
總體戰狀態的國家核心是國安會議和軍方,而不是民意機關
二戰美國是公開雙標喔
親軸心國言論不算言論自由,直接集中營
同時代同盟國其他成員是更嚴格
英國是直接把親德派政黨解散,黨員直接給抄了
完全無視英國憲法保障言論和結社自由
連二戰前合法存在的法西斯政黨在戰時也被直接扣上德國間諜的帽子抄掉
你覺得這樣過份嗎
放心吧,戰爭結束就會恢復民主了
不管執政集團想不想恢復都得看羅馬帝國凱撒和元老院的臉色
放心,台灣沒有敢像南越那樣對美國比中指「內證不容美國人說三道四」的執政者啦
羅馬凱撒的發言人只要說一句「台灣應該回覆民主,結束戒嚴」
第二天台灣就會宣布戒嚴解除和中選會恢復運作了
英國在1930年代前民主早就成熟了
但是並不妨礙在1939後逮捕親德人士、解散政黨,把親軸心言論當作犯罪
然後把綏靖派人士趕出政府
這種緊急情況就算換成2019英國也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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