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認為,美國的一中政策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或者指 1955 年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就已經承認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但這些都不是事實。
美國的一中政策不同於中國的一中原則,在第三段對於台灣是否屬中,刻意不使用承認(recognize)而是認知(acknowledge)到中國的立場。如果美國當時決定台灣誰屬,為什麼要刻意迴避掉這一段?
而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寫說「中華民國的 “territories” 應指台灣與澎湖」,這是指治理中的領域而非法律上的領土,否則條文中所指美國轄下的西太平洋島嶼,包括帛琉、琉球等,豈不就變成美國的領土了?
但在中文版的這些文件裡,卻都做了對中方的有利解釋,像是把 acknowledge 翻成「承認」,把 territories 翻成「領土」。可是不論近幾年美國不斷重申「他們的一中政策」不同於中國的一中原則,或是制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時,美國國會審議該條約就已經做出決議「不是在承認台灣歸屬中華民國」,既然締約當事國自己都沒這個意思,怎麼能說台灣的地位被美中兩國決定了?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條文 在 黃珊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親民黨關於南海問題之嚴正聲明】
一、南海各島礁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南海11段U形線更是中華民國自1947年以來所提出之主張,長久未有來自此一地區其他國家強烈異議;世界各國或所謂國際法庭,以各種虛偽理由或以任何技術手段,提出對於南海島礁有違事實的仲裁或宣示,中華民國政府應概不承認。
二、中華民國長期以來擁有主權並有效統治之太平島,絕不受任何威脅利誘而放棄。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在中日和約第二條條文中,日本明確承認已在舊金山合約中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也就是說,日本表態承認台灣、澎湖群島以及南海諸島之主權歸屬於中華民國;1954年,中華民國與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956年,中華民國在太平島改由中美共同訓練、配備美式裝備的海軍陸戰隊駐守,以防止任何其他國家的侵入;以上均證明中華民國擁有南海、特別是太平島的主權。因此,任何形式對於太平島的侵犯行為,皆將視為對於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的侵犯,政府應動用一切力量捍衛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的完整。
三、任何政府官員如主張或決策放棄太平島,或因作業失誤而丟失太平島,均應依刑法第120條瀆職罪起訴,其條文為:「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面對今後可能升高的南海軍事對峙危機,我軍方更應加派海軍艦艇、充實補給、加強守備兵力,防止任何其他國家以對抗為由襲佔太平島,確保我國主權與領土完整。
五、呼籲透過協商,由南海周邊國家共同建立「南海通行熱線機制」,維護各國海、空航行船艦飛機自由無害通過之權益。
六、政府應重申維護我固有疆域與領土完整之決心,呼籲南海各國應避免軍事衝突,透過協商、共同開發南海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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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在南海主權不能退讓,太平島主權絕不能放棄,同意各國船隻能自由航行於公海上,南海各國要建立熱線來解決爭議。
【親民黨關於南海問題之嚴正聲明】
一、南海各島礁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南海11段U形線更是中華民國自1947年以來所提出之主張,長久未有來自此一地區其他國家強烈異議;世界各國或所謂國際法庭,以各種虛偽理由或以任何技術手段,提出對於南海島礁有違事實的仲裁或宣示,中華民國政府應概不承認。
二、中華民國長期以來擁有主權並有效統治之太平島,絕不受任何威脅利誘而放棄。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在中日和約第二條條文中,日本明確承認已在舊金山合約中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也就是說,日本表態承認台灣、澎湖群島以及南海諸島之主權歸屬於中華民國;1954年,中華民國與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956年,中華民國在太平島改由中美共同訓練、配備美式裝備的海軍陸戰隊駐守,以防止任何其他國家的侵入;以上均證明中華民國擁有南海、特別是太平島的主權。因此,任何形式對於太平島的侵犯行為,皆將視為對於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的侵犯,政府應動用一切力量捍衛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的完整。
三、任何政府官員如主張或決策放棄太平島,或因作業失誤而丟失太平島,均應依刑法第120條瀆職罪起訴,其條文為:「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面對今後可能升高的南海軍事對峙危機,我軍方更應加派海軍艦艇、充實補給、加強守備兵力,防止任何其他國家以對抗為由襲佔太平島,確保我國主權與領土完整。
五、呼籲透過協商,由南海周邊國家共同建立「南海通行熱線機制」,維護各國海、空航行船艦飛機自由無害通過之權益。
六、政府應重申維護我固有疆域與領土完整之決心,呼籲南海各國應避免軍事衝突,透過協商、共同開發南海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