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長談時事:當儲蓄險利率歸0,保單還能做什麼用?】
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長劉北元提出「資產保險化,保險資產化」概念。
劉北元表示,在保險市場上,透過保單指定受益人的機制,建立資產傳承管道,是人壽保險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能,其實,這樣的規劃,不僅僅是傳承資產的單一功能而已,它也具有理財方面的功能。
保戶透過購買人壽保險,是將自己的實體金錢資產,轉換成保險契約上的一種權利,這個過程叫做資產保險化,投保後保險成為資產的一部分,這叫做保險資產化。
而資產保險化,是將現金轉變成保險契約上的價值,享有一定利率計算的增值、可成為跟保險公司借錢的擔保品、也可以一部分或全部取回來自用應急或養老。
因此,劉北元說,雖然儲蓄險不再具備理財吸引力,但人壽保險具有極高的自益性:在離世之後,保單預設的財務槓桿會發揮作用,將數倍於保費的金錢提供給受益人,發揮資產傳承的效果。
劉北元強調,壽險在不同人生歷程中仍具有不同功能,包括結婚時、40歲、65歲、百年之後,保單資產型態會轉變為「保單價值」、「滿期給付」、「年金」及「死亡給付」,可發揮不同效果。(如附表)
劉北元說,保險的理財功能,有積極面,也有消極面,但在此提供一個觀念:投保人壽保險,因為商品本身就具有儲蓄的性質,便是將資產保險化,資產的管理方式脫離民法、改用保險法,這種法律關係的改變,是保戶更該重視的核心觀念。
【延伸理解】廣播音頻》理事長談時事:當儲蓄險利率歸0,保單還能做什麼用? https://youtu.be/n6TAORIFKFw
【《康健雜誌》專欄文章】7月1日起儲蓄險利率降至零 不能再用保單理財 錢要放哪裡?
https://m.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nid=8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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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長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憂鬱症
日前才分享幾個憂鬱症相關判決,這幾天大家都在談憂鬱症。(...論憂鬱症與知足之關聯......)
那麼,跟保險有哪些相關呢?
📌理事長講判決⓵《被保險人吃了憂鬱症藥物後落水,拒賠有理?》
被保險人生前落水溺斃,請求意外險理賠,保險公司以自殺為由拒賠,受益人反駁被保險人係受藥物影響所致,非出於自由意志(故意)。保險公司拒賠有理由嗎?
這個案件的事實是這樣:意外險被保險人被發現陳屍涵管,經解剖證實為生前落水。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保險公司以自殺拒賠。受益人不服提起訴訟。
在審理過程中,其實雙方都不爭執被保險人是自殺身亡,受益人說,被保險人雖然是自殺,但是被保險人沒有自殺的傾象與動機,而是服用憂鬱症Zoloft藥劑所產生的暴力性自殺,明顯不是出於自由意志的狀態,沒有保險法所謂的「故意使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該賠。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度保險上易字第4號判決受益人敗訴,其最主要的理由是:
一、法官認為受益人要請求保險理賠,應該要舉證證明有意外事故發生,如果受益人無法舉證讓法官產生意外事故確實發生的心證,而保險公司卻提出一些旁證,讓法官感覺被保險人好像不是因為意外事故身亡,那麼受益人就沒有盡到自己該盡的舉證責任。
二、藥物的仿單雖然有記載,服用該藥會出現自殺風險提高的副作用,但無法證明本案的被保險人確實是因為這個副作用而出現自殺的行為,也就是說,服藥和自殺之間有重要的因果關係這件事,沒有辦法被證明。
這個案件是因為舉證上的困難,被法院判決敗訴。但是,老師想請大家思考一下,如果被保險人確實因為服用藥物的副作用死亡,而且有證據可以證明,那麼這樣的結果到底是不是意外事故呢?我想這個案件的最大價值應該自此了。
📌理事長講判決⓶《憂鬱症墜樓是自主?非自主決定?》
『她有憂鬱症,一直都在服藥, 今年3月份開始有透露輕生的念頭,時好時壞....』)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54252.00
自主決定結束生命而故意自殺,客觀上難認係因精神疾病而處於非自由意志之狀態下所為,不符合意外傷害事故。
因此,被保險人係出於自主決定結束生命而故意自殺身亡,難認因精神疾病而處於非自由意志之狀態下所為,非屬保險契約意外傷害事故,不得請求意外傷害身故之保險金。
📌#劉北元康健專欄⓷《憂鬱症住院,保險賠不賠?》
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nid=80415
小張是個自我要求完美的人,因職場競爭及感情挫折出現情緒低落、失眠、體力差、激躁行為,甚至有負面想法,症狀持續數月。後來去看醫生,主治醫師診斷為罹患重度憂鬱症,要他辦理住院兩週。
由於小張有投保醫療險,出院後便請保險業務員協助辦理賠,但一個月後小張接到業務員電話告知: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保險公司的醫療專家認為,小張的病情並沒有「非住院不可」的狀況。
保險公司的做法有理嗎?
其實,不論是日額型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對住院的定義都相同:保戶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
這段文字看似清楚,實務卻常發生兩層面爭議:
住院是否必要,誰最能判斷?以小張為例,主治醫師認為他的憂鬱症必須住院,保險公司在處理理賠申請時,可不可以用其他醫療專家的意見推翻?
住院是否必須是治癒疾病的唯一選項?因為住院雖有可能加速病情控制與恢復,但也可能不是治療的唯一選項,例如保險公司專家就質疑:小張可以把憂鬱症藥物領回家服用,就能達到治療目的,並不需要住院。
針對第一項解決爭議,金管會日前已宣布2020年起販售的醫療險中,保單條款內都將新增一項新規訂:醫療險住院理賠,保險公司可以參考其他醫師的專業意見。
因為,過去太常發生保戶要申請住院理賠金,卻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甚至對簿公堂。這其中,精神疾病住院爭議特別多,光是2019年前10個月,就有10件人身保險理賠訴訟與精神疾病有關,平均每月1件。
另一項常見爭議是:保戶病情並未達到可理賠範圍,卻有保戶拜託醫師開立出可請領理賠的診斷證明。
因此保險局為解決上述爭議,宣布明年1月1日起,醫療險保單的示範條款中將新增一項重大條文:保戶申請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可徵詢其他醫師的醫學專業意見,衍生的費用由保險公司負擔。(備註:已投保保單不受影響,明年起新購買跟續保的保單才適用。)
保險局雖修改醫療保險示範條款,希望一舉解決爭議,但保戶的主治醫師、跟保險公司聘請的醫療專家意見不一的爭議時有所聞。
有的法官認為主治醫師在第一線診治病患,醫師的判斷最能反映保戶是否應住院,若保單條款沒有其他要求,醫師認為該住院,保險就該理賠。
有法官認為保戶住院的必要性,應用醫療常規衡量。意即:主治醫師的意見固然難被取代,但仍須符合醫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這才符合住院的必要,所以保險公司可以委請專業醫療顧問提供意見、協助判斷。
換句話說,主治醫師雖收住院,但若處置不符合醫理,保戶不能請領理賠。
因為主管機關將專家意見引入保險契約條款中,象徵其認同保險公司可徵詢醫療專家意見,避免醫療保險資源遭濫用。因此,未來法官有可能會尊重契約條款的規定,將保險公司的專家意見納入考慮。
不過,縱使保險公司可以參考其他醫療專家的意見,但如果專家認為住院可加速復原,或較有利於復原,就有法官認為保險公司該理賠,不需要將住院治療是唯一選項當作理賠的要件。
所以,小張的情況,如果他不能接受保險公司拒賠,依法可提出申訴、評議,或最終上法院打官司。現行司法讓小張還能一搏,主張保險公司要尊重主治醫師判斷,應該理賠。
小張也可從保險公司專家意見中找尋對自己有利的方向,除非住院對病情的治療與復原毫無助益,否則仍有機會得到法院支持。
(本文作者為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長、北宇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劉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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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長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的文章刊登在2/1最新一期《康健雜誌》(第255期)了!
相信大家都記得,三個月前,我在《康健雜誌》網站開始撰寫保險及法律專欄,3個月寫了5大主題,就在2020年,文章刊登在雜誌上。
但最重要的是,那篇文章不是花錢上版面的,不是廣告、不是業配、不是置入!
《康健雜誌》隸屬於天下集團,是國內最權威知名的健康類雜誌,所有醫院架上都有,是全台醫護人員最熟知、重視的媒體。
所以,當《康健》今年給予我篇幅來發表文章時,真是我多年從事法律與保險生涯的最佳亮點,也是對我的專業,一大肯定。
雖然當過10多年 #律師、幾年作家,但2019年才真正開啟我的「第三人生」:勇敢創業,從事 #法律、#保險教育訓練課程。
還當上了「#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長,代表公會更多地和政府、組織、產官學界開會、交流、討論、協商。
保險界的朋友曾建議我像一些業界老師一樣,花錢在媒體下廣告,可以衝高知名度、曝光度,他說,「絕大多數的讀者,其實根本分不出來廣告和新聞的差別!他們根本不知道很多都是買的、是置入、業配!」
但我左思右想,最終仍選擇:運用自己當過律師的經驗和專業,好好耕耘臉書上的小園地。
我願意好好教授每堂課程,默默做好「在臉書上率先開創 #法院判決深入解析」,以及大家所熟知的「首創 #民法、#保險法、#訴訟實務 3大專業小班讀書會」的那位老師。
認真教課、低調筆耕。
終於,《現代保險雜誌》、《Money錢雜誌》、《康健雜誌》等,愈來愈多記者注意到我、並致電訪問,訪問內容陸續刊登。
《康健雜誌》網站的專欄文章瀏覽人次也動輒4萬、5萬以上,許多人都注意到《康健》提供了獨家、專業的法律保險、理財規劃、醫療訴訟分析報導。
這不只是我一個人的成果,也謝謝保險界先進們不吝賜教,像是
Chnang Wen Liang(莊文良)、李培瑾、Zhongsheng Lin(林中盛)等,在我的寫作過程中提供豐富建議,讓文章更專業。
各位好朋友們,上架的《康健雜誌》第255期《50歲練肌肉OK:名醫熱血運動》封面故事,訪問台大、北醫、義大、雙和等各大名醫。
雜誌內容橫跨逆齡運動、癌症療法、健康飲食,
以及我在這次『富足人生』觀點欄位,寫的《失能險、長照險、傷病險,一張表看懂 你該怎麼選?》
過年後想跟高資產客戶談醫療新知、健康資訊、理財規劃,和各種保險與法律嗎?
可別錯過我的文章、以及這本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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