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音樂人的被動收入 」音樂著作 @gr_0121
今天下午跟哥哥一起撰寫製作專案的合約時 @g.b.joseph
又再次意識到音樂著作的重要性
剛好今天收到M U S T的入會通知
所以今天來簡單跟大家分享一下音樂著作是什麼?
音樂著作:大多是指詞曲著作,著作財產權人擁有重製權、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播送的相關權利,除非屬於輕微合理使用外,否則應獲得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才能合法利用。
版稅(音樂人的被動收入):簡單來說就是你的作品每次使用就會得到一定比例的費用。
這時很多人會誤解說:哇!好像音樂人很好賺!播一次你的歌就可以拿到錢!看那些厲害的明星版稅都很高!
但其實被動收入你懂的就是要投入很大的心力跟資本,但是回收得很慢又少😭
最後套一句 @yifengzhuo 常說的:你播一次我拿0.01塊,你只要幫我單曲循環播放一千次,我就可以買一個茶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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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音樂著作 #音樂人 #音樂製作 #版稅 #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must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被動收入 #music #royalty #創作 #寫歌 #詞曲 #加油 #加油好嗎 #請加油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公視新聞網 http://news.pts.org.tw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http://pnn.pts.org.tw PNN 粉絲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PNN Youtube頻道 http://www.y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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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在 [新聞] 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1.88億買屋挨批吳克羣為創作人哭窮 的推薦與評價
蘋果日報 2011年 07月01日
【吳禮強╱台北報導】「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MUST)前陣子搬新家,在南京東路
2段購買241坪新辦公室,耗資1.88億元,不少創作人聞之大感訝異,吳克羣為創作人說話
:「很多詞曲作者,1年賣不到1首歌,日子過得苦哈哈。」青峰則說:「辦公不用這麼奢
華吧!」F.I.R.團長陳建寧曾任MUST監察人,也說:「不一定要買這麼市中心。」
MUST每年向電視、電台、KTV等單位收取音樂公開播送、演出、傳輸的使用報酬,扣除15
至20%的管理費後,將所得分給會員(詞曲作者)。但其實不少創作人、唱片公司,都不
知MUST搬家、不到40名員工使用200多坪辦公室一事。
黃立行酸不意外 陳建寧覺得不妥
青峰聞訊哀怨表示:「林暐哲工作室的錄音室,還不到10坪。」吳克羣則說:「真的假的
?我很驚訝!」而黃立行語帶酸味:「我不意外,聽說他們每年都收到很多錢。」
MUST總經理朱程吾則表示,協會現在每年收入約2億元,因此去年會員大會董事會通過,
得在2億元範圍內購置自有房舍,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也都有發函通知會員。陳建寧說:
「不是所有會員都會去看通知,這麼大的事,如果能事先調查、徵求會員同意會比較好。
」
至於何以要買如此精華地段、面積會不會過大?朱程吾說:「要考量協會未來10年的發展
空間,且市區不動產的保值與增值性,都比郊區來得好。」他強調,MUST的錢是屬於1000
多名會員共有,購置自有辦公室,也比原本的租用方式符合經濟效益。
報你知
MUST靠權利金生存
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成立於1999年,是為管理音樂著作權(詞、曲)的協會
,舉凡電視、電台、網路、現場演唱或其他使用音樂的店家,如要公開播送、演出、傳輸
音樂,都須取得MUST授權。
MUST目前有1000多名會員,協會向這些使用音樂的單位收取權利金,扣除必要的支出後,
再將其分配給音樂創作者與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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