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桃園市中路一號社會住宅」及「桃園市中路二號社會住宅」受理申請。
依據:依桃園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4月12日(星期一)至110年4月23日(星期五)止。
二、租賃標的、租期、租金:
(一)標的位置:
1、中路一號社會住宅:桃園市桃園區崇法街鄰司法園區旁。
2、中路二號社會住宅: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 296、298 號。
(二)戶數:
1、中路一號社會住宅:共151戶。
2、中路二號社會住宅:5戶。
(三)停車位數:
1、中路一號社會住宅:汽車停車位102格(含2格無障礙車位)、機車停車位249格(含6格無障礙車位)。
2、中路二號社會住宅:停車場係委外由專業停車場業者營運管理,車位現況已滿租,將由業者視後續車位狀況與承租戶逕行簽約。
(四)租期:以3年為一期,承租人於租賃期限屆滿時仍符合承租資格者,得申請續約一次,合計租期最長不得超過6年;惟政策戶、其他特殊情形經本府專案核准,租期得酌予延長。
(五)租金:住宅租金含管理費,詳申請須知「附錄四、中路一號社會住宅分級租金表」、「附錄五、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租金表」。
三、申請資格及戶數分配:
(一)中路一號社會住宅:一般戶70%,105戶(含5%警消戶,8戶)、政策戶30%,46戶(含5%原住民戶,8戶)。
(二)中路二號社會住宅:一般戶3戶、政策戶2戶。
四、受理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03)3324700轉7)。
五、申請方式:
(一)現場申請:申請人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於上班時間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填寫申請書,逾期則不受理。註:受理申請期間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網路申請:申請人於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0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至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網站線上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且必須按出「送件」,申請狀態顯示為「送出申請」始完成申請或補件程序。(網址:http://housing.tycg.gov.tw/HouseRent/portal/default)
(三)一般戶(警消戶):請洽本府警察局及消防局內部受理申請,並統一由兩局檢送名單予本府住宅發展處,如係以其他方式申請而未列於上述名單者,則非屬警消戶。
六、詳細公告內容,如「桃園市中路一號社會住宅」及「桃園市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須知;附件資料及相關訊息,請至本府住宅發展處網站(網址:https://ohd.tycg.gov.tw/)、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網站瀏覽、下載,若有修正,以上開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七、若有未盡事宜,依「桃園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須知 在 桃園市議員林俐玲 服務勤快 守護龜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08/01/26(週六)
好朋友們大家早安!
俐玲向大家報告!
「桃園中路二號社會住宅」於今(108)年2月20日至3月5日受理申請,提供三種房型共212戶住宅單元,租金最低5,700元起跳,最高不超過1萬6,400元,民眾可透過線上申請,或至桃園市政府2樓川堂、龜山住宅發展處辦公室送件。
住宅發展處指出,申請條件:(1)18歲以上、(2)設籍桃園市滿一年或於桃園市就學、就業、(3)家庭成員於基隆、臺北、新北、桃園、新竹縣市均無自有住宅、(4)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新臺幣5萬1,023元、(5)不動產總價值低於540萬元、(6)未申請社會住宅、租金補貼、包租代管者,即符合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資格。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租期以3年為一期,得續租1次合計為6年。
如對申請程序想進一步瞭解,市府將於1月20日(星期日)及2月17日(星期日)下午1點,在「永安、長安、長德三里聯合活動中心」舉辦中路二號社會住宅受理申請說明會,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前往聆聽、提問。
建議民眾於農曆年前先將應檢附文件備齊,並注意相關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避免退、補正及節省後續申請作業時間。
住宅發展處已公布「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須知」,相關資訊亦即時公布於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暨線上申請網站(網址http://housing.tycg.gov.tw/HouseRent/portal/default)、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網址http://ohd.tycg.gov.tw/),歡迎民眾瀏覽、下載。
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須知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桃園中路二號社會住宅」於今(108)年2月20日至3月5日受理申請,提供三種房型共212戶住宅單元,租金最低5,700元起跳,最高不超過1萬6,400元,民眾可透過線上申請,或至桃園市政府2樓川堂、龜山住宅發展處辦公室送件。
住宅發展處指出,申請條件:(1)18歲以上、(2)設籍桃園市滿一年或於桃園市就學、就業、(3)家庭成員於基隆、臺北、新北、桃園、新竹縣市均無自有住宅、(4)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新臺幣5萬1,023元、(5)不動產總價值低於540萬元、(6)未申請社會住宅、租金補貼、包租代管者,即符合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資格。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租期以3年為一期,得續租1次合計為6年。
如對申請程序想進一步瞭解,市府將於1月20日(星期日)及2月17日(星期日)下午1點,在「永安、長安、長德三里聯合活動中心」舉辦中路二號社會住宅受理申請說明會,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前往聆聽、提問。
建議民眾於農曆年前先將應檢附文件備齊,並注意相關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避免退、補正及節省後續申請作業時間。
住宅發展處已公布「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須知」,相關資訊亦即時公布於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暨線上申請網站(網址http://housing.tycg.gov.tw/HouseRent/portal/default)、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網址http://ohd.tycg.gov.tw/),歡迎民眾瀏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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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發展處指出,申請條件:(1)18歲以上、(2)設籍桃園市滿一年或於桃園市就學、就業、(3)家庭成員於基隆、臺北、新北、桃園、新竹縣市均無自有住宅、(4)每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