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雜誌能有點水準嗎?到底是看不懂判決文,還是刻意扭曲事實帶風向啊!
我說陳柏惟是共幹的部份獲判無罪,有罪的是賺紅錢的部份。
法官參考我提供陳柏惟向中共當局,檢舉別人搞台獨的證據,陳柏惟也坦承是他所為,電腦沒有被入侵,法官因此認為我有所本,所以共幹部份無罪。
賺紅錢部份,也並非我抹黑,陳柏惟明明一段時間,在中國大陸工作,這不是賺紅錢,難不成在中國大陸領的是新台幣嗎?
賺紅錢這部分,我認為法官刻意要修理我,說陳柏惟在大陸工作的那一家公司是台商,所以不能說是賺紅錢,重判我80天,刑責比帶人砸毀警察局的罪,都還要重,這不是法官對我的政治迫害嗎?
同時也有28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5萬的網紅新聞挖挖哇!,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意外癱瘓獲賠三千萬 豪氣借兄弟下場令人唏噓 👉https://youtu.be/VxENUswJV78 大樓連鎖離奇命案 鬼魂抓交替驚動當地人 👉https://youtu.be/DRA2VNrCEH0 姊姊相逼交腹中胎兒 難解執著難倒心理師 👉https://youtu.be/_chv3TITgA...
中 天 判決 在 紀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幾天在整理幾篇期刊,其中一篇講到不認同實務上發展出來的超法規補強法則。
不認同的理由,除了沒有類推的基礎、類型恣意以外,另外一點,沒參與過實務的同學或剛考上的律師,我想只能用背的,無法體會。
也就是這樣的適用,等同解除了某個程度的法院調查義務。
一個性侵案件裡,幼童的證言,如果是有受到成人的影響,在法院澄清義務概念下,當然要去調查如何的受影響。否則就有可能落入應調查未調查之違法。但如果調查完而確認沒有受到不良的影響,並可以依該證詞確信被告犯罪,在不需要超法規補強法則下,就能判處被告有罪。
但使用超法規補強法則後,該名幼童的證詞如果沒有補強證據,在法官的立場,根本不用再去調查上述是否受到影響,依照這個法則的數學公式,無罪判決。
這樣的適用對於發現真實,或許反而是個妨礙。
簡單來說,在解決事情的手段上,大家選擇了不同的途徑。這其實才是學法律好玩的地方。
只不過,在沒有一定累積程度的實務經驗下,學習這種東西,99%的學生沒有意義,因為只能死背。
要提高律師、司法官水準,考個超好笑的法學倫理能解決事情嗎?何時才能夠大學部取消法律系,何時才能落實必須要一定實務經驗才能轉任法官?
從我踏入台北上大學開始,就不斷聽到司法改革,這麽久過去了,整個司改的決心,難道只能拿出國民法官?人本身的改革呢?
回想當年在大學的法扶,不知道害了多少人,狗屁亂講一通。絕大部分大學部的法扶,頂多只能去事務所當觀察員的角色。實體法,訴訟法都是背的。
教師節那天看完文章,居然有點失落感。趁著心裡還有靠爸靠爸的心情趕快寫出來。
另外,教師節那天你應該沒去殺當初教你死背的老師吧。算了,大家都沒勇氣。
近期唯二高興的是,猴子參完展回來了。還有,要出新年度讀書會很活的考題了。
中 天 判決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NCC真有客觀中立?
狂電陳耀祥、啞口無言!
交通委員會今天安排NCC業務報告,針對NCC再度躍上新聞版面,傳出鏡電視新聞台申請案初審過程中,陳耀祥主委私下關切下指導棋,導致評審不滿審查意見外洩因此暫停初審會議,對此陳主委竟然以「不在場」所以無法下指導棋!?試問如果要下指導棋會在公開在現場嗎?更何況說好的要政風調查變成只是要做調查,媒體已經繪聲繪影結果做出的調查,只跟一個評審私下說明就結束,不需要跟全體國人報告澄清嗎?
我明白告訴陳主委,從總統府駭客案、中天關台、台數科、鏡電視電視台申請案,國人看到的就是NCC有特定立場,違背專業獨立行使職權原則,導致原本NCC應該公正的形象一點一滴的踐踏毀損。
再以最近T台報導新店隨機殺人案被NCC裁罰20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已經以NCC開諮詢委員會應遴選19人而NCC僅14名出席開會,判決撤銷20萬裁罰處分,孟楷認為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NCC既然是政府機關就應該更遵守相關程序。
對於同樣是政治人物客串戲劇節目,綠委演媽祖沒事,台中盧市長就讓電視台被罰錢,如果NCC沒有一個客觀公正的標準,讓每一次「個案認定」都是NCC說了算,「法條是死的人是活的」,NCC自由心證的結果就是讓爭議不斷發生,也讓NCC就是有特定立場的不公正機關形象越來越深植民心!
要的是公正中立客觀,不要因人設事、為特定人服務!這才是我們期待的行政機關。
中 天 判決 在 新聞挖挖哇!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意外癱瘓獲賠三千萬 豪氣借兄弟下場令人唏噓
👉https://youtu.be/VxENUswJV78
大樓連鎖離奇命案 鬼魂抓交替驚動當地人
👉https://youtu.be/DRA2VNrCEH0
姊姊相逼交腹中胎兒 難解執著難倒心理師
👉https://youtu.be/_chv3TITgAs
【分段重點】
00:00 開場介紹
00:57 林玉紫被告借名登記 千萬透天厝沒了?
10:58 老公在外頭欠債 為什麼是我要還?
20:16 戶籍地借朋友住 房子竟變成別人的?
25:54 開公司登記老婆名字 真的是保障嗎?
32:45 岳父想節稅 用女婿的名義買股票?
42:40 買豪宅怕被分走 登記給妹妹下場更慘?
56:01 「大孫頂尾子」房產卻被爸爸要回去?
01:05:18 人性不容挑戰 夫妻間也要明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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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天 判決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針對亞洲水泥新城山礦場礦業權展延案,判決撤銷確定,不過,依照礦業法規定,亞泥仍可挖礦。環保團體29日呼籲立法院儘快修法,否則目前70個礦業權展延得申請案,也可能會如法依循,持續對環境造成傷害。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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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天 判決 在 徐瑄灃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第五會期市政總質詢pt.2 適用法規標準不一🔎
📍當官僚選擇與權貴站在一起,小市民要如何對抗龐大勢力?在各版本的法規中明定重劃會的職責,但仍見到局處放任,一次一次給予違規機關補正機會,無視法院判決結果,市府亦未依法審查。
📍在市政府公報中,曾揭露地政局前測量科長違失記過,肇因是任職期間成立重劃公司,經檢舉與同為地政局的同仁擔任人頭地主,互相的利益輸送,而民眾陳情卻也是科長代行回函,以致瞞天過海。
🖋遭重劃的地主在龐大的利益面前是弱勢,市府如果不能依法介入、實質審查監督、給予協助,這即是失職失能。
#質詢實況
#為您發聲改變發生
#臺中市議員徐瑄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