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工程預付款還款保證債務之不履行與契約之解除
http://www.angle.com.tw/news/post28.aspx?ip=5351
藉由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57號判決所涉及之政府工程採購契約,探討被上訴人(廠商)未依約定提供「預付款還款保證」,並經上訴人(業主)書面通知後,仍不提供,上訴人乃依系爭契約第21條(1)11約定解約,是否有據? 詹森林大法官在本文先紹契約當事人所負義務之類型,並著重於論述主給付義務、從給付義務及附隨義務之區辨,同時指出此一區分及最高法院歷年裁判發展之見解,與德國2002年新民法規定相符。
◎本文出處:提供工程預付款還款保證債務之不履行與契約之解除──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57號判決之評析:主給付義務、從給付義務及附隨義務之區辨/詹森林(司法院大法官),月旦裁判時報第104期
📚居家安心學,全站折扣滿799免運:http://qr.angle.tw/x2m
📚公職、警特書籍三本85折:http://qr.angle.tw/79x
📚比較法研究、滿2000贈500:http://qr.angle.tw/dww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訂閱 #月旦雜誌,贈〈充電包〉&《月旦簡明六法》一本: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購買3,000元 →加贈1000點
※購買5,000元 →加贈2000點
📢加入 #月旦講座 會員,限時活動享知識庫3,000點及其他好禮。 詳情
http://qr.angle.tw/m7v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1萬的網紅尤汐伯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只要在影片底下留言「長勝電動麻將桌太佛啦!竟然要在麒麟盃決賽抽一台M6過山車!」即可參加電動桌抽獎 本次抽獎活動是由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提供 中獎者可獲得 長勝電動麻將桌 M6 II 過山車餐桌款 定價及產品功能特色請見官網:http://www.chanshen.com.tw/ 註:依法須繳...
主給付義務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每個人的日常生活中,時時刻刻都在成立與完成契約。
像是用電子票證搭公車、去便利商店買飲料、用app叫計程車、打電話去餐廳訂位等等,這些行為都沒有傳統上的白紙黑字,但都不妨礙契約成立👌有些透過定型化契約,有些則是雙方都對契約的必要之點有共識。
而契約類型各式各樣,買賣、贈與、租賃等等,不同的契約對雙方來說都有各自最主要應盡的義務,法律上稱為「主給付義務」。以買賣為例,賣家的主給付義務就是把商品交給買家,買家則是把錢交給賣家😊
而契約的必要之點通常就是契約的主給付義務,雙方達成共識,就算只是口頭約定,契約也就成立了😳
這裡介紹幾種生活常見的契約,首先是買賣契約,必要之點就是「價金跟標的物」,只要對買賣什麼東西跟多少錢確定好,契約就成立。如果跟朋友借個五百一千,就是消費借貸契約🤓🤓必要之點就是「借款金額」,沒約定什麼時候還錢或利息都不妨礙契約成立。或是有人拜託你幫忙去排限量商品開賣,這個關係在法律上屬於委任,必要之點是「事物之處理」,也就是雙方對要完成什麼事情同意了,委任契約就成立😬
這種方法讓日常的商業運作得以進行,因此並不是白紙黑字寫下來才有法律上的效果喔😘🥰
另外,針對鍾明軒與木棉花公司的契約究竟是否成立,在上支影片播出後,網友們提出許多質疑,或是其他疑惑。這些問題,瑩真律師在👉今晚8點的影片裡將有更進一步的解答,千萬記得要準時收看✌️✌️
賴瑩真律師 鐘煒翔實習律師 合撰
主給付義務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司律二試民法考前重點05:定作人之協力義務作為給付義務>
各位好,我是賴川,今天考前重點回顧,要複習的問題是,定作人之協力義務有沒有辦法在雙方無約定之情況下,法院透過誠信原則將之提升成給付義務,而在定作人違反協力義務時,使承攬人得直接依債務不履行之規定主張權利?
一、協力義務基本說明
承攬契約,通常須定作人之協力,承攬人始能完成其工作。例如:定作人挑選材料或指定顏色等,在定作人不為協力義務時,承攬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定作人為之,但不得訴請強制履行,而定作人不於期限內履行者,承攬人得解除契約,並請求「因契約解除而生之損害賠償」,即請求賠償承攬人若未解除契約繼續完成工作所能獲得之報酬,並扣成承攬人因未完成工作所節省之費用及另外已取得或應取得之利益(類推適用民法第267條)。
二、協力義務提升為給付義務?
爭點:定作人協力義務之性質為何,在何種情況下得認定,定作人之協力義務,亦為給付義務?
(一)傳統實務
最高法院過去曾多次表示,定作人依民法第507條規定所負之協力義務,性質上非屬其承攬契約上的給付義務(附隨義務),除當事人已於承攬契約中將定作人的協力行為「約定」為給付義務,否則定作人協力義務之違反,承攬人僅得依民法第507條規定催告、解除契約,並於解除契約後請求損害賠償,不生定作人義務違反之債務不履行責任問題。亦即,定作人之協力義務並非給付義務,定作人違反協力義務時,原則生不生債務不履行責任。
(二)學說與晚近實務
然而,學說認為,在契約自由下,當事人得約定將協力義務提升給付義務(對他義務、真正義務),且縱使當事人未為約定時,法院亦得在個案中本於民法第148條規定之誠實信用原則加以認定,即如定作人不履行協力義務,將造成承攬人之利益受有損害時,將協力義務解釋為給付義務,此時承攬人即得直接依債務不履行(如不完全給付或給付遲延等)規定向定作人請求損害賠償。
就此,最高法院近期已轉向學說見解表示,定作人協力義務,除民法第507條所規定者外,即使當事人並未特別約定,仍得基於誠信原則發生,且性質上屬附隨義務,其違反,仍得發生債務不履行責任。
以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466號民事判決為例,在本件中,中油公司與中興公司成立承攬契約,中油公司為定作人,中興公司為承攬人,中油公司依承攬契約之約定負有遷移光纖、地下電纜線、審核電氣管線圖面等義務,該等義務係屬中油公司依契約所負之協力行為。若中油公司因可歸責事由而遲延為該協力行為,致中興公司受有損害,則中興公司得否依民法第227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就此,原審法院認為,民法第507條第1項所謂「工作需定作人之行為始能完成者」,係定作人之協力行為,並非定作人之給付義務,於定作人不為必要之協力行為時,尚不構成遲延給付或不完全給付情事。故中興公司不得請求中油公司賠償系爭展延費用。然而,最高法院認為,中興公司是否不能依民法第227條規定,請求中油公司賠償該遲延期間所增加之人事、費用及相關成本,仍有疑問。蓋中油公司對中興公司所負之協力義務,是否得基於「誠信原則」而提升成為給付義務(附隨義務),仍應加以探究。
此外,應注意的是,如承攬人主張定作人違反協力義務(給付義務),而依債務不履行規定向定作人請求賠償時,其權利行使期間,基於承攬性質及法律安定性,仍應優先適用民法第514條第2項1年短期時效(參見100年度台上字第592號判決)。
▎最高法院 106 年台上字第 466 號民事判決
契約成立生效後,債務人除負有給付義務(包括主給付義務與從給付義務)外,尚有附隨義務。所謂附隨義務,乃為履行給付義務或保護債權人人身或財產上利益,於契約發展過程基於誠信原則而生之義務,包括協力及告知義務以輔助實現債權人之給付利益。此項義務雖非主給付義務,債權人無強制債務人履行之權利,但倘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而未盡此項義務,致債權人受有損害時,債權人仍得本於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是承攬工作之完成,因定作人違反協力義務,且有可歸責之事由,致承攬人受有損害時,承攬人非不得據以請求賠償,定作人非僅負受領遲延責任。查中興電工公司主張中油公司依約應遷移光纖、地下電纜線、審核電氣管線圖面等,為中油公司所不爭執,此似係中油公司應為之協力行為;倘因可歸責於其事由,遲延為該行為,致中興電工公司受有損害,則中興電工公司是否不能依民法第227條規定,請求中油公司給付該遲延期間即展延期間所增加之人事、費用及相關成本,即滋疑義。乃原審未遑推闡明晰,遽以上揭理由,一律否准中興電工公司請求展延工期期間,其所增加之人事、費用及相關成本,自有未合。
▎最高法院 100 年台上字第 592 號民事判決
按承攬契約之工作需定作人之行為始能完成,而定作人不為其行為,經承攬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定作人,定作人不於期限內為其行為時,承攬人請求定作人賠償損害之請求權,其行使期間,民法債編各論基於承攬之性質及法律安定性,於第514條第2項已定有應優先適用之一年短期時效,此項定作人之協力義務倘經當事人特定為契約義務,定作人不履行,而承攬人得請求定作人賠償損害者,基於相同法理,承攬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亦應優先適用上開規定,其時效期間為一年,縱承攬人係依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請求定作人賠償損害,亦同。
#星期五民商法教室39
主給付義務 在 尤汐伯夷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只要在影片底下留言「長勝電動麻將桌太佛啦!竟然要在麒麟盃決賽抽一台M6過山車!」即可參加電動桌抽獎
本次抽獎活動是由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提供
中獎者可獲得 長勝電動麻將桌 M6 II 過山車餐桌款
定價及產品功能特色請見官網:http://www.chanshen.com.tw/
註:依法須繳納定價之10%稅金
以下是參加抽獎的條件~
⊙抽獎資格
1. 年滿20歲
2. 安裝考量,請確定安裝地點為台灣本島地區,偏遠郊區安裝困難恕無法參加。
3. 須配合到府安裝時間,以個人使用為優先。
4. 中獎後資料需填寫完整並確認填寫信箱可正常收信,電話能正常接通,若未完整填寫、因資料錯誤致信件無法寄送,將視同放棄抽獎、得獎資格。
5. 本次獎項產品為非賣品禁止轉售。
6. 於2/6 SML麒麟盃決賽賽事直播中2分鐘內私訊遊戲BOY粉絲團身分證照片與聯絡電話並接起核對電話完成核對。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所填寫之抽獎資料,僅供本活動抽獎使用,兌獎完畢後將一併銷毀。
2. 得獎者獲產品將由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以裝機地址提供商品保固,若自行搬移或轉售保固將自動失效。
3. 抽獎產品為贈品,後續保固與維修服務比照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規定之收費辦法辦理。
4.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提供個人證件資料與相關領獎同意書,得獎者須依法扣繳10%。若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5. 得獎者需於領獎通知上所載之領獎期限內依領獎通知之內容回覆相關領獎資料,逾期或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贈品通知無法寄送者,則視為放棄領獎資格。
6. 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人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7.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之事由,導致參加者資料無效之情況,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8. 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項內容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
9. 上述活動辦法依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公告為主;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具有審核參加者資格和保留擴大、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10.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違反法律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本活動結果者,一經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得追回贈送獎項。參加者應自行承擔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生之一切法律責任。
主給付義務 在 尤汐伯夷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M6是雙除溼功能~洗牌時吹冷風、自動偵測熱除溼;每次五分鐘的唷!
6/21下午13:30-16:30 也會有直播喔~到時候大家一起來投票吧!
⊙送桌注意事項
1. 得獎者獲產品將由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以裝機地址提供商品保固,若自行搬移或轉售保固將自動失效。
2. 抽獎產品為贈品,後續保固與維修服務比照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規定之收費辦法辦理。
3.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提供個人證件資料與相關領獎同意書,得獎者須依法扣繳10%。若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4. 得獎者需於領獎通知上所載之領獎期限內依領獎通知之內容回覆相關領獎資料,逾期或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贈品通知無法配送者,則視為放棄領獎資格。
5. 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人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6.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之事由,導致參加者資料無效之情況,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7. 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項內容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
8. 上述活動辦法依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公告為主;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具有審核參加者資格和保留擴大、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9.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違反法律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本活動結果者,一經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得追回贈送獎項。參加者應自行承擔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生之一切法律責任。
主給付義務 在 尤汐伯夷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只要在影片底下留言「長勝電動桌也太佛了吧竟然要在1/18抽桌子」即可參加電動桌抽獎!
本次抽獎活動是由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提供
1/18直播中隨機時間在聊天室抽出一台電動桌
中獎者可從以下四種機型選一安裝:V12過山車-餐桌款、R8-極薄餐桌款、A8Ⅱ-極薄折疊款、V2過山車-折疊款
定價及產品功能特色請見官網:http://www.chanshen.com.tw/
註:依法須繳納定價之10%稅金,不同桌款定價不同稅金亦不同
以下是參加抽獎的條件~看清楚捏(尤其第六項謝謝大家)
⊙抽獎資格
1. 年滿20歲
2. 安裝考量,請確定安裝地點為台灣本島地區,偏遠郊區安裝困難恕無法參加。
3. 須配合到府安裝時間,並同意節目方進行拍攝,以個人使用為優先。
4. 中獎後資料需填寫完整並確認填寫信箱可正常收信,電話能正常接通,若未完整填寫、因資料錯誤致信件無法寄送,將視同放棄抽獎、得獎資格。
5. 本次獎項不含頂級至尊麻將椅四張、此產品為非賣品禁止轉售。
6. 抽中得獎者須擁有2020年長勝限量紅包袋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所填寫之抽獎資料,僅供本活動抽獎使用,兌獎完畢後將一併銷毀。
2. 得獎者獲產品將由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以裝機地址提供商品保固,若自行搬移或轉售保固將自動失效。
3. 抽獎產品為贈品,後續保固與維修服務比照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規定之收費辦法辦理。
4.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提供個人證件資料與相關領獎同意書,得獎者須依法扣繳10%。若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5. 得獎者需於領獎通知上所載之領獎期限內依領獎通知之內容回覆相關領獎資料,逾期或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贈品通知無法寄送者,則視為放棄領獎資格。
6. 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人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7.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之事由,導致參加者資料無效之情況,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8. 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項內容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
9. 上述活動辦法依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公告為主;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具有審核參加者資格和保留擴大、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10.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違反法律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本活動結果者,一經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長勝電動麻將桌-總公司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得追回贈送獎項。參加者應自行承擔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生之一切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