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四等250薪點(31,175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30~110/10/06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商業相關科系尤佳 (以熟諳艾富基金電腦作業者優先錄用、熟諳電腦WORD、EXCEL)
工作項目:
(一) 收支傳票之編製及裝冊。
(二) 每月月報編製。
(三) 年度結束決算編製。
(四)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屏東市建國路25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甄試方式及日期: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另行通知)。
二、名額:1人 (得置候補1人)
三、約僱期間:本職缺係主計室佐理員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自實際到職日(另行通知)起至主計室佐理員請假期滿日止(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方式:電話:08-7523781轉219、聯絡人:吳美樺
五、檢具文件:
1.報名表、
2.身份證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證照影本。
請於110年10月6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主計室(地址:90083屏東市建國路25號,屏東高工主計室收;信封註明:職務代理人甄選,以郵戳為憑,須於110年10月6日前寄達,可電洽本校確認)。請自行上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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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四等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2~110/09/06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薪點250)
工作項目:
辦理主計室業務及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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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a250015@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並貼2吋照片。
2.自傳:含簽名及蓋章。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於110年09月06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上班時間內送達)。(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其他相關規定:
1.具商科或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不符合資格者及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4.僱用期間:本案係列入110年度公務人員考試普通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5.僱用報酬:依薪點支薪(薪點折合率:124.7)。
連絡電話:08-8782012轉21蔡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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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聘用六等一階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12~110/08/17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大學以上會計、管理、商業等相關科系畢業。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
3.工作認真、主動積極及品德操守良好,配合度高。
4.具會計或相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及第5條之情事。
6.本職缺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1.辦理歲計會計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派駐高雄分處主計室服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中一路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ssh@epza.gov.tw
聯絡方式:
1.請至本處網站/首頁/就業資訊(https://www.epza.gov.tw/info.aspx?pageid=fb7b56f7a69ce4bc&cid=b05806eba6b61396)下載報名表及履歷表。
2.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履歷表(自傳務必填寫)、最高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書影本(檔案請勿大於10MB,以免無法傳送),並請將相關電子檔案掃描後於110月8月17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ssh@epz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主計室職務代理人-000姓名)。
3.逾時報名或履歷表電子檔案未傳送、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4.本約聘職務代理人為專員職代,依約聘六等1階280薪點支薪(月薪約
34,916元),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如聘用期滿或聘用原
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聘。
5.備註: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翌日起
至110年12月31日止。
6.本案聯絡人:07-3611212轉622洽許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