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5年8月底以來,我陸續接獲大樓住戶對於大樓垃圾清運費調漲提出抱怨。許多大樓垃圾代清業者藉市府資源回收廠漲價為由,調漲大樓垃圾清運費用,調漲幅度甚至高達50%以上,讓大樓住戶抱怨吃不消,進而批評市府大幅調漲垃圾處理費。
對此,環保局局長表示高雄市資源回收廠費用分成公營與民營,公營南區資源回收廠的一般事業廢棄物部分預計106年1月1日起調漲為2,413元1噸,是依據環保署所公告的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收費標準定訂準則,調漲金額是按照資源回收廠的土地、興建以及營運的成本計算出來的。民營的岡山、仁武則依本身營運成本作調整,平均調漲500元左右。但針對公寓大廈的收費部分,環保局也有與議會作討論,會針對公寓大廈的收費研擬另外一個收費標準,會低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2413元,現已在進行法制作業程序。如果公寓大廈認為清運業者價格過高,環保局也歡迎公寓大樓回到環保局的清運體系,清運費用隨水費徵收,一度水收4.1元的垃圾清運費。
我在議事廳中也提醒環保局除了留意資源回收廠費用調漲所衍生的問題,要加強宣導垃圾清運可委託市府清潔隊協助清運的方案,以提供民眾更好的選擇,減少民怨發生。
高市議壇電子期刊: http://cityforum.kcc.gov.tw/Alderman/AldermanDetail/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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