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朗仕祝好朋友冬至 快樂
冬至
二十四節氣之一
冬至,又稱日短至、冬節、亞歲等,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二十四節氣中一個重要的節氣,也是中國民間的傳統節日。冬至是四時八節之一,被視為冬季的大節日,在古代民間有「冬至大如年」的講法。冬至習俗因地域不同而又存在著習俗內容或細節上的差異。在中國南方地區,有冬至祭祖、宴飲的習俗。在中國北方地區,每年冬至日有吃餃子的習俗。
冬至是「二十四節氣」之第22個節氣,鬥指子,太陽黃經達270°,於每年公曆12月21-23日交節。冬至是太陽南行的極致,這天北半球的太陽高度最小。冬至這天太陽光直射南回歸線,太陽光對北半球最為傾斜。冬至是太陽南行的轉折點,這天過後它將走「回頭路」,太陽直射點開始從南回歸線(23°26′S)向北移動,北半球(我國位於北半球)白晝將會逐日增長。
冬至日是北半球各地白晝時間最短、黑夜最長的一天,並且越往北白晝越短。冬至日的白晝雖短,但是冬至日的溫度並不是最低;冬至之前不會很冷,因地表尚有"積熱",真正寒冬是在冬至之後;由於我國各地的氣候相差懸殊,這天文意義上的氣候特點對於我國多數地區來說,顯然偏遲。時至冬至,標誌著即將進入寒冷時節,民間由此開始「數九」計算寒天(民諺:「夏至三庚入伏,冬至逢壬數九)。
冬至的意義:冬至到底是什麼意思?
冬至,是「二十四節氣」之第22個節氣。「二十四節氣」與「十二月建」是干支歷的基本內容,「二十四節氣」原以北斗七星斗柄旋轉指向確定,北斗七星循環旋轉,這鬥轉星移與廿四節氣有著密切關係。在不同的季節不同的時間,北斗七星會指向不同的方位,也因此成為上古時代人們判斷季節節氣變化的依據,即所謂「鬥柄指東,天下皆春;鬥柄指南,天下皆夏;鬥柄指西,天下皆秋;鬥柄指北,天下皆冬」的星象規律。在傳統文化中,干支時間與方位以及八卦是聯繫在一起的,寅位是後天八卦的「艮位」,是年終歲首交結的方位,代表終而又始,如《易·說卦傳》:「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鬥柄從正東偏北(寅位,後天八卦艮位)為起點,順時針旋轉一圈,為一週期,謂之一歲(攝提),立春為歲首。當鬥柄指向正北的「子」位時為冬至節氣。[3][4]
鬥柄指向(秦漢前)
在西漢的漢武帝時期,將「二十四節氣」納入《太初歷》(《太初歷》將一日分為八十一分,故又稱「八十一分律歷」)。在黃河流域採用「圭表測影法」測定節氣,作為指導中原地區農事的曆法補充。在黃河流域用圭表測出日短至(白晝最短)這天作為冬至日,將冬至與下一個冬至之間的日期平均分成十二等分,稱為「中氣」,再把相鄰「中氣」之間的日期等分,稱為「節氣」;平均每月有一個「中氣」與一個「節氣」,統稱為「二十四節氣」。「圭表測影」(「平均時間法」)測定的節氣,將冬至排在「二十四節氣」首位,每個節氣間隔時間15天,計算不考慮太陽在黃道上運動快慢不勻。圭表測影法測定的節氣,以日影最長這天為冬至日。
圭表測影(漢至清初)
現行的「二十四節氣」來自於三百多年前(1645年起沿用至今)訂立的根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來確定節氣的方法,即在一個為360度圓周的「黃道」(一年當中太陽在天球上的視路徑)上,劃分為24等份,每15°為1等份,以春分點為0度起點(排序上仍把立春列為首位),按黃經度數編排。也就是視太陽從黃經0度出發(此刻太陽垂直照射在赤道上),每當前進15度為一個節氣,運行一周又回到春分點,為一回歸年。黃道圓周360度,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為一個「節氣」,每「節氣」的「度數」均等、「時間」不均等。廿四個節氣是24個時間點,「點」具體落在哪天,是天體運動的自然結果。該方法劃分的節氣,始於立春,終於大寒。當太陽運行至黃經270°時為冬至點。
冬至都有哪些習俗?
冬至農村習俗:冬至甚至比過年還重要,在外打工的一般會回家探望親人,另外還有包餃子、祭祀祖先的風俗。
古代農耕社會的人們在安居樂業之余擇日拜神祭祖便有了各種定期節日,拜神祭祖豐盛祭貢品發展出節日宴飲活動,也漸漸形成一些約定俗成的慶祝方式,即所謂節慶民俗。早期的節日文化,反映的是古人自然崇拜、天人合一、慎終追遠、固本思源的人文精神;一系列的祭祀活動,則蘊含著祗敬感德、禮樂文明深邃文化內涵。冬至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自然節氣點,也是傳統的祭祖節日。「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天地是生命的根本,祖先是人類的根本,祭祖是一種傳承孝道的習俗。冬至祭祖、宴飲活動,相沿成習,遂成冬至風俗。
冬至是時年八節之一,先民們自古以來就有在冬至祭祀祖先的傳統,以示孝敬、不忘本。因各地禮俗的不同,祭祖形式也各異。祭祖的同時,有的地方也祭祀天地神靈,供品主要有三牲飯菜、三茶五酒等。冬至被視為冬季的大節日,古時候,漂在外地的人到了這時節都要回家過冬節,所謂「年終有所歸宿」。在我國南方部分地區廣泛流傳著「冬至大如年」的講法,冬至又被稱為「亞歲」、「小年」,一是說明年關將近,二是表示冬至的重要性。冬至一到,新年就在眼前,所以古人認為冬至的重要程度並不亞於新年。很多地方至今仍保持著冬至祭天祭祖的傳統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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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的鹽
每當看到有人說「台語不能叫台語,只能叫閩南話」其實還挺誇張的.
這其實就是早期國民黨政府禁止台語的衍伸物,只不過,現代黨國沙文把這歧視當作自然,而且做起來理所當然「好像沒有歧視的樣子」,把他當作一種真理,既然是真理,你就只能接受了,我沒有歧視你.
歧視而沒有自覺,想歧視卻又不想被說是歧視,於是造就了這種赤裸裸的黨國歧視.
郭國基在國民黨統治早期,用台語在街頭演說,被說要講國語,他怒斥「乞丐趕廟公」,現在,他們不敢逼人不能講台語,改說你台語不能叫做台語.
如果你不是該語言的使用者,卻要逼迫他人的語言改名,或者說,規定你的語言只能叫什麼名字,怎麼稱呼,只能用我規定你的方式稱呼,而去掉他真正而且大多數人使用的稱呼,這就是實實在在的歧視,換作是其他族群的語言,早就被批到體無完膚,不過,對象換作是台語,好像就沒這種問題了,可以理所當然的對台語使用者進行歧視.
而且居然連官方的人都在犯這樣的歧視.
先前有人送審課本,有評審委員大言不慚的表示,要用「閩南語」不能用台語,所操還是同樣的謬誤,「台語不能代表台灣」,所以不能叫台語.
我說某些人的心態很奇怪,早期操著北京話打壓本土語言,現在看本土意識提升了,又轉而竄改台語,本土語言不能代表本土,簡直是笑話.
不然要用北京話來代表「台語」嗎?把布農語、阿美語,叫做「台語」,恐怕原住民也會排斥吧?認為是在侵奪自身語言的邊界.
尊重該族群的自主意識,這是很重要的,無論是哪個學理上的學究,還是中國沙文主義的意識形態,命名這件事,不是在逛動物園,我叫那隻動物什麼名就是什麼名,因為你的對象是人,他們聽得懂你在說什麼,他們不是你的寵物.
早期看過有篇文章寫自己的經驗,他說,
有個男的聽見捷運站四種語言的廣播,如此說道,
「『這是假族群主義.』她的男伴批評道:『何必要中台客語加英語播報,假裝族群平等?幹嘛不要只是國語就好』,並不忘補了一句,『為了選舉而民粹,這就是台灣最大的問題.』」
該文作者感嘆,「如果真要族群平等,恐怕還要加上超過十個原住民語,可能報完都過好幾站了.的確,妄想族群平等,語言平等,是不可行的.」
其實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把「假平等」當成「真平等」,訴諸於完全的平等,你做不到,於是就得服膺他們的「假平等」了.
完全的平等,是訴諸於純潔的謬誤,完全的平等的內涵,就是完全的不平等,平等的概念也就不復存在-舉例來說,因為無法放入全部的語言,所以通通只能用國語,這就是服膺於國語的霸權.
比如火車途經花蓮,廣播播送阿美語,怎麼只有阿美語可以代表原住民語言呢?還有賽德克語跟達悟語阿,於是,因為你沒辦法做到完全平等,就不准放上任何原住民語言,這樣看似最平等,其實就是要讓任何原住民語都不能代表原住民,原住民語也就沒有推廣存在的必要了,大家只能一起講國語,這樣子最公平.
台語不能稱呼為台語,也是同樣的意思,把台語這個稱謂去掉,只能稱閩南語,或者是台灣閩南語,其他語言也不會稱呼台語,因為照著他們的標準,「不是所有人的母語都是xx語」看似任何語言都能代表台灣的「假公平」下,其真正的意涵是,「沒有任何語言能代表台灣」.
也就是讓台灣沒有代表性罷了.
不只是消滅台語,更是消滅台灣的主體性.
照他們的邏輯,恐怕只有最多人使用的國語,可以是所有人的母語,也就變成台語了.
至於國語為什麼是國語呢?這個就不能深究了.
如果你只會國語,甚至把國語當成自己母語的話,基本上,是沒有任何資格去改動其他族群的語言稱謂的,為何?因為國語就是外來殖民政權,推行國語運動,打壓各個本土語言的元凶.
既然打壓過台語,打壓過客語,打壓過原住民語,那根本就不可能作為台灣本土語言的代稱,或者阻止其他語言被稱為台灣話,或者台語.
台灣話,台語,作為反抗國語政策壓迫母語的代表,他是被打壓最嚴重也最為慘烈的語言,同時也是維繫台灣本土意識對抗黨國的語言使用者的大宗,在台灣整體意識被貶抑,台灣的輪廓被碎散,台灣人被視為二等公民,操著國語的人用機槍掃射,對說台語、客語、原住民語的人掛狗牌,台語使用族群以「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台灣獨立」等,建構整體台灣本土意識,抗拒外來殖民政權的殖民政策,以及中國人的陸封文化,所有人都是中國人,母語必須消滅,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台灣只是地名等等的錯誤認知.
光這一點,台語就夠資格叫台語.
總不能台語使用族群撐起台灣意識,國語沙文主義者從不承認到成為一個抹消者,如今卻起來收割,說台語不能叫做台語,台灣人不能代表台灣吧?
如果台語不能是台語,那麼我們要問問,台灣這個概念如今還存在嗎?台灣會被視為是一個國家嗎?還是只會是中國或中華民國的一個省份,上面的人都是中國人?如今的台灣島已經被中國統一?或等待尋求與中國統一?
因為「同文同種」嘛.
語言牽涉著記憶,例如「台灣人」的認同,就是從清朝以前就有,連橫13歲時,其父親購買一部余文儀的《續修臺灣府志》跟他說:「汝為台灣人,不可不知臺灣事.」可知其更早以前即有「台灣人」的概念.
而台灣的概念,陳第所稱之大員、周嬰所記載的臺員,這是文獻上「台灣」前身,皆是台語發音,由此可知「台灣」的概念,和台語族群密不可分.
「台語」方面,1852年劉家謀的《海音詩》,即有稱「台語」,「傷財翻被居財誤,浪說紅龜是吉祥。吉凶事,皆用『紅龜粿』;臺語『龜』若『居』,取『居財』之意也.」日治時期亦稱台語,如相關著作《臺語類編》、《國語對譯臺語大成》,就連外殖民政權,也稱台語為台語,如1955年出版的《臺語方音符號》,後來中華民國因「政治因素」,稱「不符事實,且易滋不良後果」,改稱閩南語而禁止當時慣稱的慣用的「台語」、「台灣話」,由此可知,硬要「台語不能說是台語,只能說是閩南語」毫無疑問,才是在搞政治.
如果一個語言,清治時稱台語,日治時稱台語,國民政府初期也稱台語,到現代反而不能稱台語,這就是在掰他人約定成俗,累積下來的歷史,慣稱的語言記憶,可以說,這樣的行為就是承襲黨國灌輸給他們的,中國人矯正方言的傲慢,誠如同幾十年前的犯罪,現在還要再犯一遍,犯的更加合理而且無知,完全就是個共犯.
用原住民來打台語,使台語不能稱台語,更是莫名其妙,可以說是一種廉價的犯罪手法,好比硬要將蘭嶼的達悟語稱台語,只為了滿足打壓台語族群的目的,我想達悟人跟台語族群都會感覺被冒犯了,達悟語跟台語相安無事,怎麼會是一個國語至上主義者,來規定誰跟誰該怎麼叫?當初不就是這種思維,侵犯了各族裔母語的平等,現在居然當起語言法官,來判決各族群語言的名稱?這不就是殺人犯扼殺完全體母語後,再來將受害者吊起來審訊,由我來歸類擬半殘的身軀該怎麼分類?誰給你這種權柄的?去破壞各族裔的語言記憶?
這種虐待的想法,不就跟性變態沒啥兩樣?
我們可以這麼說,企圖矯正其他人語言,規定台語只能叫做閩南語的,可以稱之為「國語性變態」,或者,「華語性變態」or「北京話性變態」.
如果說「真正的台語是原住民語」,那麼,哪一族的語言要被叫「台語」?是不是其中一族被叫台語,對其他原住民族又是不公平的,照著國語性變態的邏輯,又不能稱台語為台語?
台語族群又為何被排除在台語之外?明明有如此鮮明的語言記憶,卻只針對台語族群不能稱之為台語?只有台語族群沒有資格叫台語?
有病.
架起一個莫須有的「台語」標準,只是為了讓「台語」消失而已.
原住民對於台灣的認知,應該更早於「台灣」的概念,應屬於「福爾摩沙」的範疇,古原住民對於台灣本島的認知,各族也不相同,對於古代原住民而言,他們的世界觀台灣究竟是「島」還是「世界」?哪些族群認知台灣是「島」?哪些族群認為是其他的,如「高山」?
例如大霸尖山是泰雅和賽夏的發祥地;賓士布干(Pinsbkan)「曾經迸裂之地」則是泰雅族賽考列克亞群的起源地,阿美、卑南、達悟,則是世世代代流傳祖先飄洋過海的傳說.
事實上,台灣更早的居民還有長濱文化的長濱人以及左鎮人,這些都和現代原住民沒有直接關連,可否說,他們的語言才有資格叫台語,台灣島上各個族群都不能稱台語呢?
不能,由此可知,國語性變態者,所操之謬誤,為分割合成的謬誤.
如果執著於學術術語,硬要台語只能稱閩南語的話,那麼,國語是不是該正名成北京話或官話?可否把國語課本改成漢藏語系課本?或者國文正名成漢語課本?又不准台語之下改以「台灣閩南語」的稱謂,那麼國語是不是也該正名成「台灣國語」?
近來,有女星吳子霏被矯正「台南腔」的事件.
「吳子霏過去擔任網拍模特兒,之後被經紀公司相中,還拍過陳奕迅、李榮浩MV,近日在HBO新影集《獵夢特工》中首挑大梁,演出女主角,昨受訪時談到……
吳子霏提到演戲這條路,光是口音就讓她一個頭兩個大,因她是台南人,從小講台語長大,先前上郎祖筠的表演課時,就被嫌棄腔調太重,後來靠每天練講國語,調整咬字,『結果打電話回家,我爸媽還配合我,變成用台灣國語對話.』……」
可以看出,這個「國語矯正」的變態環境,還在影響21世紀的台灣.
諷刺的是,這個字正腔圓的國語,被中國人稱呼「台灣腔」,並且投以各種關愛欲望的眼神,令人不禁想問,這種語言的特定使用方式,以及各種壟斷,甚至替代,有達到「平等」嗎?
如果是國語性變態式的平等,那寧可不要,那是屬於強暴式的平等,到處去強姦他人的語言,告訴別人要怎麼稱呼自己的語言,然後你的語言很髒,不要汙染到我的語言上.
神父認為,台語的正式稱呼,就是叫台語,不是閩南話,或什麼台灣閩南語.
至於在一般民間使用,或是學術上,可以以河洛話、福佬話、閩南語,這無所謂,但應以台語為正式通稱.
並且應該要嚴正拒絕各種語言鹹豬手,拿著自己貧乏而偏狹的認知,去代替語言的主人決定自己的語言,並且騎劫他們,套句郭國基的說法,這就是乞丐趕廟公.
或許我們可以稱之為,乞丐改廟名,乞丐搶佛經,乞丐訓神明,乞丐教如來佛經不能念梵語.
套一句台語說的,這種變態的行為,沒知識,兼沒衛生,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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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親摸寧星期四自我對話時間
要特別感謝南投縣臨床心理師公會
整合不同的人才一起參與重要的心理健康議題。
阿啾做完這話題最後發現
其實遇到的難題不是聽眾對預立醫療不了解
真正的大難題
難以處理的都是當事人以外的聲音
有聽眾說:「我的爸爸很偉大,臨終前把我們叫來交代後事,他就是不要他走後親戚們插手(一人講一樣,花錢花精神的都是喪家,永遠不會是出那張嘴的人),他連要走了都還在保護我們,說實在,幫他簽下不急救同意書時,我很平靜,沒太多的悲傷,因為我們都知道結局不會改變,這才是他的解脫」
仍有不少人以為自己未來若是病危,
就算想放棄急救,唯有家人簽名同意才算數。
不過其實,
每個人都有權決定自己的生命在終了時選擇不再急救,
也就是在健保卡上自行選擇加上DNR註記。
DNR是英文do not resuscitate(直譯:不要心肺復甦)的縮寫。
今天,試著讓『病人自主權利法』成為你今天要跟朋友討論的話題吧
『病人自主權利法』立意良善,為的就是至少可以自主決定最後的選擇。看看臨床心理師怎麼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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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雅善終,尊嚴告別
台南奇美醫院永康總院
臨床心理師 何詩君
我們總是希望為自己的人生做最萬全的準備及最精彩安排,而醫療決定是在人生的最後一哩路,需要事先討論和準備的一項重要安排。每一個人總是會遇到自己身體病痛的時候,到時候,你會怎麼做決定?誰會幫你做決定?你自己或其他的家人有沒有辦法做出一個符合你想要,而且平安的決定?
政府在今年1月6日正式實施一部新的法案,稱為『病人自主權利法』,為亞洲第一部以病人為主要對象,強調病人可以在醫療上擁有知情、選擇、決定的權利,也就是說一個人應該要對自己的疾病、治療計畫都有充分的瞭解,並且和家人及醫療團隊溝通後,最後做出一個適合自己的決定。而這部法案主要內容是可以讓民眾預先在身體健康、意識清楚的情況下,與家人及醫療團隊討論,預先為未來可能會遇到的醫療狀況做了解、規劃和決定,最後 #以法定文件寫下來、#註記在健保卡上。目前在各大醫院皆有『#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預約窗口,可以先做詢問和預約。
#誰可以來做?
只要是具完全行為能力,年滿20歲以上成年人,或未成年但已合法結婚者皆可來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做哪些決定?
當醫師判定符合特定臨床條件(病得夠嚴重),依照預立醫療決定,可以接受或拒絕以下兩種:1.維持生命治療、2.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維持生命治療包含心肺復甦術(插管、心臟按壓、電擊)、機械式維生系統(呼吸器、葉克膜、洗腎機、洗肝機)、以及其他維生醫療(抗生素、輸血)。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部分,則包含靜脈注射水分及營養(俗稱營養針)、鼻胃管、胃造廔管灌食。
#什麼情況下這份文件才會執行?
只有在兩位專科醫師及兩次緩和醫療團隊確認,判定病人符合以下五款條件之一,包含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其他政府公告疾病,才能依照預立醫療決定的內容執行。
#怎麼做?#需要準備什麼?
來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時,除了你本人以外,需要帶一位二等親內親屬,以及如果有醫療委任代理人也需一同出席,目的是很多醫療上複雜的情境,是需要透過與家人及醫療團隊做一個比較正式的溝通討論,才有辦法做出比較符合你個人需求,且未來可執行的決定。
星期四自我對話時間「最後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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