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月票全市停車(機車)。
能同時減低委外開單的業務和費用,和給超商的每單手續費,如此一來,機車停車費也可以大幅降低。
合理價格的月票,除了降低年輕人和經濟弱勢者的負擔,讓有「多點」停車需求的騎士,能大大的減輕負擔。
桃園目前已在推動汽車路邊停車格月票制,但比較複雜的狀況是,汽車停車格因不同路段而費率不同,因此月票費各路段不一,因此無法全市通用。
但台北的機車收費則沒有這問題,全市大部分是同一費率, #讓月票卡更有推動的空間,也讓月票更便利。
這是我一直思考的政策,從前年柯文哲宣布全市機車格要收費開始。
#市政府變成大土匪
只管搶錢、收錢,不管市民負擔與市府責任。但,真的划算嗎?
北市府將啟動 #第二階段捷運站周邊地區收費,一旦畫入, 北市可能有三分之二以上範圍停車都要收費。
說來說去都是一句「#使用者付費」。
但上個會期,我已經問過柯市長,那市府用人家的地付費了嗎?
那些「已開闢但未徵收」的道路用地,卻已被柯文哲拿來收費,不荒謬嗎?
柯文哲說市民停車要「使用者付費」,但當市府佔私人地來賺錢時,市府卻擺出「老子沒錢買(徵收)」的態度!
#開單成本高
此外,目前機車格收費政策,其實效益也是很不合理的;因為不只機車騎士的「負擔重」,而且市府的「成本也高」。
「按次計費」的收費方式給每天需「多點停車」的騎士極大的負擔,例如跑業務的、例如要上課、打工及補習的年輕人。
而且外界不知道的是,一張20元的機車停車費,其中居然高達35%的行政支出。
給委外開單業者,一張單約是2.73元到4.74元開單費,看區不同。
給代收業者手續費,一張單3元以上成本。
一張20元的停車單,單是行政支出就高達6元到8元。
市府把道路劃一劃來收費,但機車騎士所繳的停車費,卻變成市府、代收業者、開單勞務業者三方均分。
所以去年我就建議過,就算若機車停車格真要全市收費,可以考慮規劃發行月票。
政策可以雙贏,而非總把義務加在民眾身上。
#五年85億還不夠嗎
#到處佔用私人地來收費要臉嗎
#若不鼓勵騎車_哪任內要趕快通個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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