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實務選評 第1卷第2期(2021.8)
📒本期目錄
【裁判精選】
🔸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
🔸行政法裁判精選──以行政處罰為中心/李建良
🔸刑事法裁判精選──未逾1年之羈押日數不算入無期徒刑假釋之已執行期間違憲(釋801)/林鈺雄
🔸商事法裁判精選──內線交易之犯罪所得(108台上大4349刑事裁定)/邵慶平
【裁判評析】
🔸誠信原則適用於拆屋還地事件之衍生難題──使用對價之請求權基礎?/吳從周
🔸股東會決議之多數決與權利濫用之判準──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民事判決/曾宛如
🔸再論內線交易罪之犯罪所得──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4349號刑事裁定/薛智仁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7
📌訂閱 #月旦雜誌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月旦講座 會員http://qr.angle.tw/m7v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交易 誠信原則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鬥陣來關心】勞動基金全權委託運用弊案裁罰
作者:李宜芳律師
去年轟動台灣社會、遭到揭發的勞動基金運用弊案,其中涉及勞動基金運用局(「勞金局」)的官員涉嫌與投信業者勾結,將勞工退休金與勞工保險金之全權委託投資資產,在未根據投資分析報告之狀況下,逕依勞金局官員之指示買進遠百公司股票,意圖使他人牟利,且該等交易行為已造成勞動基金之鉅額損失,核有違反忠實義務及誠信原則等情事。金管會於109年4月22日正式對涉入該弊案之三家投信公司--復華投信、群益投信及統一投信--正式做出總金額高達新台幣1350萬元之裁罰案,並對共計10名部門主管、投資經理人及研究員等做出解職或停職的處分,同時限制三家投信於一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新增受託業務、申請募集投信基金的案件、五年內不得參與政府基金的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招標案等處分。
金管會強調,資產管理業者首重經營誠信,且投信業者又為管理眾人資產之事業,應以更為謹慎的態度執行業務,並應善盡善良管理人之忠實義務。對於違法之公司及個人,金管會將嚴懲不貸,以確保國人對國內資產管理業者之信賴。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交易 誠信原則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Tues金法尤物Day⚠️
上週有一則新聞:台南黃昏市場旁有一處停車場,規定機車免收費;汽車停1小時內免費,超過1小時過後收費500元,每天最高收1000元。但是這樣子的收費資訊在停車場入口處並不會看到,是要走進停車場內才能看到收費的跑馬燈。日前就有一名民眾,沒有注意到這樣的收費方式,汽車停了2小時,就收到500元的繳費單,而且車輪還被停車場管理人員上鎖。
謝憲愷律師表示,雖然這個停車場可能屬於私人所有,但是停車場管理人員私自使用鎖頭鎖民眾車子的輪胎,還是有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強制罪。刑法第304條第1項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可能有的民眾會疑惑,停車場管理人員鎖輪胎的行為,也算是強暴、脅迫的方式嗎?是這樣的,依照法務部函及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強暴」,不以直接施加於人為必要,間接的對物施加力量(實力)而影響到別人的,也算是「強暴」的一種。所以這種鎖輪胎的行為,實際上很有可能被法院認為是停車場管理人員對於輪胎實施「強暴」,而因為鎖輪胎的行為,會導致汽車駕駛人沒辦法開走汽車,等於妨害汽車駕駛人使用自己汽車的權利。因此,才提醒民眾,實施鎖輪胎的行為人有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強制罪。當然,行為人有可能會主張自己的行為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停車費債權,依照刑法第24條第1項的阻卻違法事由「緊急避難」,來主張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有關這點到底能不能主張、事實上實施鎖輪胎的行為人到底有沒有在緊急的情況下不得已才實施鎖輪行為等,都要由具體審理案件的法官來判斷。這邊就存在不確定的因素。所以還是建議民眾不要做這種有爭議的行為。
至於有的民眾可能會覺得停車2個小時收費500太貴,是否就無法可管呢?其實不是的。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1、12條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3、14條,定型化契約,也就是經營者預先訂立好打算對所有民眾都一樣適用的契約條款而不論是否有紙本,類似這種停車場的跑馬燈公佈收費方式也算是定型化契約的一種,應遵守平等互惠原則、誠信原則,如果對消費者顯示公平的話,無效。而是否顯失公平,可以斟酌約定內容、交易習慣等情況綜合判斷。像本案中,如果有民眾覺得停車場收費2個小時500元而且收費標準標示不清楚顯失公平的話,其實是可以提告主張這樣子的收費無效,應該按照一般行情例如一小時60、70元收費。但這個就是民事糾紛,而跟刑事上的強制罪無關了。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