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到右前方待轉,會打燈嗎?🤔🤔
-
2021💜IAA慕尼黑車展 https://reurl.cc/ARnvOZ
🚘黃金線秘密基地👉 https://lihi1.cc/0RwNX
同時也有1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590的網紅林俊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交通部將2021年訂為台灣自行車旅遊年,更拍攝許多影片宣傳,鼓勵大家騎乘自行車。騎車看起來是很愜意的一件事,但事實上真的是如此嗎? 根據統計,騎乘自行車所發生的事故由5年前的7700多件暴增到去年的11000多件,增加超過50%,其中事故導致的死亡人數更從90人增加到149人。但是我們的駕照考試題...
「交通事故詢問」的推薦目錄: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TVBS 地球黃金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TVBS 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傅崐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林俊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分享] 車禍事故處理&後續事宜參考- 看板biker 的評價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車禍交通事故討論平台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台中交通事故查詢 :: 現在要去哪裡提錢 - morePTT 的評價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申請時間?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屏東交通事故查詢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屏東交通事故查詢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 關於交通事故詢問 在 【交通事故紛爭系列2】交通事故之處理流程2-製作警詢筆錄 的評價
交通事故詢問 在 TVBS 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編編在路上實際看騎士們,有人打右轉燈,有人沒打,還有人打左轉燈???
交通事故詢問 在 傅崐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49條無辜生命,還是沒喚起台鐵的改革決心?】
今早至花蓮工務段參與「#台鐵安全改革說明會」,台鐵針對「0402台鐵408次太魯閣號重大事故」向罹難者家屬及傷者報告安全改革辦理情形。
然而今日台鐵說明會的內容依舊是千篇一律、老生常談,從2018年普悠瑪到今年的太魯閣號,悲劇一再發生,就是看不見台鐵的改革決心與實際作為。
「邊坡警示系統的建置工程嚴重延宕!」
交通部建置自動化監視預警系統,自行政院107年因應普悠瑪重大傷亡車禍事件所推動的台鐵安全改善計劃 就明文宣誓!規畫109年底要完工 ,全台25處建置設備,但就是因為行政院及交通部門的廢弛職務!沒有完成!
這樣的「人禍」才造成今年4月2日的太魯閣號不幸重大人命車禍事件,而現在還不能痛定思痛,馬上建立安全機制,竟然要延後到111年底才能完成,這段期間乘客的生命安全誰來保障?108年至110年間台鐵局的安全改善工程標案竟有60%以上流標或廢標,顯示台鐵的基本管理嚴重失能!
今日說明會家屬提出的許多問題沒有得到台鐵局回應改善方案,台鐵鬆散的管理機制令人無法理解!現場我向罹難著家屬詢問是否有得到完善的慰問或是否有其他意見陳情,我將在交通委員會一一提出質詢,也請 #台鐵局 要真正拿出改革的決心與態度!
交通事故詢問 在 林俊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交通部將2021年訂為台灣自行車旅遊年,更拍攝許多影片宣傳,鼓勵大家騎乘自行車。騎車看起來是很愜意的一件事,但事實上真的是如此嗎?
根據統計,騎乘自行車所發生的事故由5年前的7700多件暴增到去年的11000多件,增加超過50%,其中事故導致的死亡人數更從90人增加到149人。但是我們的駕照考試題庫2372題中,有多少是與自行車安全相關的,答案是「零」。
我找出最基本的自行車手勢來詢問次長,次長表示他有開車也有騎自行車,卻回答的支支吾吾。可見自行車事故增加這麼多,已不僅僅是道路設計不友善所導致,而是連最基本的安全教育都沒有做到,不僅開車的人看不懂,連騎士也沒有多少人會比,因無法預判動作而造成事故。
近年來政府大力提倡騎自行車,在硬體的部分,各縣市都陸陸續續建設自行車道,雖然仍有不足,但至少有在進步,反而較容易做的安全教育等軟體措施裹足不前。既然交通部將今年定為自行車旅遊年,那就更應該趁這個時候推廣安全教育,讓自行車成為民眾上路的安心選擇之一。
交通事故詢問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警察局(4/15)】
#有效的匿名諮商讓需求被看見
昨天在消防局的質詢中,智翔提醒「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可能對消防、警察人員造成的結果,以及現行的心理輔導機制可能因沒有匿名保護,導致效果有限。
身處第一線的警察,可能會面臨自殺、兇殺案等重大刑案,或瓦斯氣爆現場等,有時對心理造成的影響不會馬上顯露出來,也有可能隨著時間,累積出更多問題。
現有的心理輔導機制,由於沒有匿名的設計,讓有需求的人深怕接受心理輔導會被貼上「懦弱」的標籤,或是可能被長官過度的關切,進而遭到調職,反而無助壓力的釋放,雖然局長稱不會刻意去詢問何者有接受心理輔導,但智翔認為匿名就是要做全套,長官只需看到最後的統計數據即可,不需要知道「誰」去尋求協助。
因此智翔建議警察局可以先試辦看看,研擬匿名心理諮商機制,且是面對面的諮商,而非僅用電話,鼓勵更多需求者接受諮商,第一線的警察若能降低更多心理壓力,對接受服務的市民而言也會有正向的感受。
#警員福利以及保障
警察人員勤務繁重,執勤過程中難免發生交通事故,如不慎發生,後續得面臨官司與民事賠償事宜,近期也有新北市各分局加碼汽機車保險額度的新聞,想請教桃園市警察局有無相關的保障?
今天警察局長稱,新北加碼都沒有桃園的額度高,包括傷害責任險額度,所以智翔要求警察局提供相關數據,以供檢視。由於桃園地狹人稠,道路狹小,警察執勤時有交通事故發生,提供更高的保險額度正是來自基層的心聲。
智翔也希望以此為後盾,讓警察人員在執行勤務時沒有後顧之憂,警察安全,才能保障市民安全。
第二項則是警察的健檢福利,新竹市自去年起,不分年齡皆每年補助3500元,健康檢查還可以公假一天,桃園目前的措施為何?
警察局回覆,桃園市目前分層級,依警察人員安全基金給予補助,舉例若40歲以下,每兩年補助5000元,40以上的補助也優於其他縣市。
智翔要說的是,提供警察人員在健康檢查上有更多優惠與福利,並非斟酌於一年補助的金額上,除了剛剛提到的提供公假之外,也可以考慮與桃園市的長庚醫院合作,打造為員警量身定做的健檢方案。
#易壅塞路段即時監控影像
接下來要為改善桃園的塞車狀況給予建議。
桃園區的交流道在尖峰時段動彈不得是許多通勤族的日常,包括南崁交流道與國道二號交流道,尤其南崁交流道,從春日路開始,至經國路路口,再到匝道,所屬道路涉及公路總局、高公局與市府交通局管轄。
據聞目前的監控與調度,並無法有效整合三個單位的資訊,因此智翔想建議,是否可建置一套設備,結合公路總局、高公局及本市交通局即時路況於一平台上,監控轄內易壅塞路段(口)及交流道沿線車流。
透過整合各系統即時影像,並隨時調整各鏡頭,讓警察局可以精確掌控堵塞路段、擴充路況資訊涵蓋率,遇車禍事故或交通壅塞立即派遣線上警網支援,盡速疏導車潮並降低事故發生機會。
畢竟若有交通事故或是壅塞需疏導時,三個單位資訊有落差,調度還得依賴通訊軟體來聯絡,造成更大的溝通成本,及早建立單一資訊以及調度平台才能一勞永逸。
#未禮讓行人之取締成效
根據報導,桃園市每年都有因公車未禮讓行人造成死亡事故,智翔認為,每個用路人只要下了車都是行人,行人的安全是用路安全的根本,公車禮讓人行,是否除了宣導之外,也需要加強取締?
另外在宣導上,也應採用「應」讓行人,讓駕駛在轉彎時慢下來,把行人優先內化為駕駛行為的準則,這點再麻煩警察局與執法人員多加強,強化行人的用路安全。
交通事故詢問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太魯閣事故釀50死、逾200傷悲劇,根據本報掌握,肇事工程車滑落鐵軌疑與協助它脫困卡住的怪手鬆脫有關,且駕駛都是李義祥。運安會主委楊宏智稍早承認「怪手操作不當,整台車掉下去」。另外他也透露,現場第2人除了李義祥,還有助理駕駛。
知情人士昨表示,當時工程車因施工便道轉彎半徑太小,導致轉彎時卡在樹叢中動彈不得,而李義祥下車,試圖用一旁的怪手,想把卡住的工程車「拖」回道路中間以藉此過彎,不料過程中,怪手的吊帶鬆脫,由於工程車內無人控制方向盤,工程車順勢朝著右斜前方前進,最後滑落邊坡。不過楊宏智對外都說,基於和檢調默契,無法透露。
立法院交委會今天邀請行政院工程委員會、交通部、運安會就太魯閣是件工程發包、監造、施工等作業安全管理權責釐清及後續改善處置做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林俊憲質詢是問楊宏智,是不是怪手操作不當,導致整台車掉下去,楊宏智說,大致如此。
至於解讀後錄音檔是李義祥跟誰對話?楊宏智說,應該是助理駕駛。林俊憲追問是不是外勞?楊宏智說,交給檢調調查。
林俊憲追問,錄音檔的內容是甚麼,楊宏智說主要就是談到車子卡到樹叢,後面處理方式。
楊宏智也說,昨天找到工程車第二個晶片,他說第二個晶片很重要,所以在垃圾堆裡搜尋。
據了解,檢警昨天拘提年約26歲的越南籍非法移工「阿好」,他來台灣已有四至五年。檢警調查,「阿好」在事發當天與李義祥一同到場,移民署花蓮縣專勤隊查出阿好的身分資料,由花蓮縣刑警大隊拘提到案調查。警方在晚間9時30分透過通譯完成詢問,將「阿好」移送地檢署偵訊。
交通事故詢問 在 車禍交通事故討論平台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車禍案件」與自車禍延伸的提告、求償等「法律問題」,總令人措手不及。希望在這裡,你可以把自己的遭遇分享出來,讓有自己處理過車禍的、懂保險的人、了解法律的人、 ... ... <看更多>
交通事故詢問 在 台中交通事故查詢 :: 現在要去哪裡提錢 - morePTT 的推薦與評價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申辦服務·線上申辦·表單下載·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道路交通事故為民服務系統·臺中交通違規便民服務網;法規查詢·自治法規查詢 ... ... <看更多>
交通事故詢問 在 [分享] 車禍事故處理&後續事宜參考- 看板biker 的推薦與評價
網頁版:https://www.ptt.cc/bbs/biker/M.1531040814.A.962.html
其實這篇本來很久之前就想發,不過一直很懶得弄。
再加上其實整起事故到處理完花了一年半,最近比較有空就稍微弄一下。
文中有大量圖片,有些可能有點模糊,我也懶著拍了。
有些相關個資已經碼了,看起來很粗糙請別介意。
提告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重點是拿回損失,純粹要出口氣,那可忽略這篇,直接提告
提告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重點是拿回損失,純粹要出口氣,那可忽略這篇,直接提告
提告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重點是拿回損失,純粹要出口氣,那可忽略這篇,直接提告
時間上有些已經不清楚,所以抓個大概,讓一些板友參考
保險狀況:我方: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對方: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可是不簽字出險,__)
原車禍當下影片:https://youtu.be/kfawURCcRXg
車禍現場圖集(有興趣請自行點入,這部分不開圖):
一、各事件時間表
日期 事件名稱、備註
--------------------------------------------------------------------
2016.06.27 車禍、筆錄、就醫、探望
2016.07.04 申請事故現場圖
(7天後)
2016.07.27 申請初判表
(30天後)
2016.08.03 拿到初判表
2016.12.2X 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有點忘詳細時間了QQ)
2016.12.27 第一次調解
(邊提告邊申請調解)
2017.03.03 收到偵查庭傳票
(這邊是公文寄出日期)
2017.03.20 開偵查庭
2017.05.03 第二次調解
(檢察官希望我們再調解看看,我方也接受)
2017.05.XX 收到車鑑報告
(大學快畢業前收到掛號)
2017.08.XX 收到我方不起訴及對方起訴書
(詳細時間沒記,但公文是07.25出來)
2017.10.XX 再次收到法院傳票
(詳細時間沒記,但公文是10.18出來)
2017.12.09 對方願意談和解
(簽署和解書時間)
2017.12.11 投遞刑事撤告書
2017.12.14 原調解庭、法庭開庭時間
(因最後撤告所以也不用去了)
二、車禍當天(2016/06/27)
事故當下先注意自身安全,可以的話有三角錐之類的可擺放提醒,然後馬上先關電門。
盡可能不要動車輛,然後立刻報警,如有傷亡報警時請告知,因為交通隊會介入。
之後交通隊、救護車來後,傷患會先送救護車,交通隊也會做酒測、記錄事故現場。
然後會請當事人去交通隊做筆錄,筆錄當下會錄影,請好好思考自己當下情況。
做完筆錄後會請當事人簽名確認筆錄內容正確。
最後會拿到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上面會有雙方資訊,包含姓名、車牌號碼、地址,以及一些注意事項。
民事追訴期 2年、刑事追訴期 半年、7天後可申請道路事故表、30天後可申請初判表
之後我先走到平常去的車行告知發生事故,
需要道路救援到車行,然後車行老闆載我回去宿舍。
之後我聯繫家父、家母前來,先到醫院就醫,拿取驗傷單(告刑事用)、醫療收據(理賠用)
驗傷單:
醫療收據:
然後透過事故聯單聯絡到對方,因為對方也有傷,所以去了解一下傷勢。
三、事故後處理 (調解、提告前)
由於我方有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所以就連絡保險員。
然後請車行開立估價單後,對方保險員也來車行看車後就先修車了。
估價單:
收據:
之後事故發生後7天,申請事故現場圖
期間對方保險員一直很希望和解,但對方完全不想簽名出險
然後30天後我方申請初判表,很幸運的無肇事責任。
對方看到這初判表後,一直說要去問承辦員警為什麼會這樣
然後...就失聯了,包括她的保險員也聯絡不到他。
四、第一次調解及提告
由於對方基本上就是一個已讀不回,期間有去詢問公所常處理事故的人員。
他說這情況建議提告及調解並行會比較好。
因此,我方在刑事追訴權結束前提告並同時申請第一次調解。
車禍提告過失傷害有2種方式,
1. 到交通隊拿驗傷單、事故聯單提告並做筆錄 (我方採取這方式)
2. 直接到法院寫訟狀 (對方就是用這方式)
然後也收到了調解通知書:
到了調解當日(2016/12/27),對方沒出席且聯絡不上,因此調解失敗。
如果是這樣,請記得跟公所人員說要申請調解不成立書,已證明是對方不來或不肯調解。
調解不成立書:
五、偵查庭及第二次調解
由於第一次調解沒成功,自然我不會撤告,因此收到了偵查庭傳票
偵查庭當天(2017/03/20),我終於再次見到對方了,雖然互相沒對話。
開庭後,只能本人進去不可錄音,不然對話蠻有趣的。
檢察官是位年輕的大姊姊 >///<
然後基本上我進去沒被問話,都是檢察官再問對方。
對方又很天才的胡說八道,檢察官都傻眼一直重問想問清楚。
最後檢察官問說有無調解過,我回答有過一次,但對方未到。
對方則回答沒收到通知,檢察官再次吐槽,那為什麼收得到偵查庭傳票。
對方再次沉默,之後檢察官問我說能不能再調解一次。
我表示接受,之後案子又被送回調解委員會。
之後又收到調解通知,然後第二次調解(2017/05/03)
對方又無故未到,公所人員打電話聯絡,這次有接電話。
但對方稱忘了,希望我方等她一小時,我方拒絕,第二次調解再次失敗。
然後又申請到一張調解不成立書:
六、收到車鑑報告
之後這件事其實就一直沒下文,我方也只能等候法院通知。
在2017年5月左右突然收到掛號,裡面是車鑑後的報告。
當下我跟家父告知收到這掛號,他還一度以為是詐騙XDDD
最後查了一下資訊,確認是正式公文的,結果是再次無肇責,心中有鬆半口氣。
車鑑報告:
七、收到雙方起訴書(我方不起訴、對方起訴)、法院傳票
收到我方不起訴書及對方不起訴書(2017年8月),心中的才真正的鬆了口氣。
接下來就是等法院開庭,之後在2017年10月收到法院傳票,開始等待開庭。
我方不起訴書:
對方起訴書:
法院傳票:
八、和解及撤告
最後在開庭前一週,對方突然很積極的與我方聯絡,想要談和解事宜。
當然不免得一直哭窮,我方原本希望賠償金額為25K左右,但家母心軟答應降為20K。
之後(2017/12/09)就是對方堅持約在交通隊,當下我方拿15K現金,剩餘5K分期(1期1K)。
和解書:
簽完和解書當下其實我方原本想直接把撤告書簽完名後給對方投遞,但對方一直說不要。
由於簽和解已經是晚上,我也不住在桃園了,之後3天才有空去投遞撤告書。
撤告狀:
由於撤告所以原定的開庭也就沒去也不必去了
和解分期的5K其實是抱持著,有就算撿到。
最後意外的在第一期對方將全額匯款過來,雖然後來在Line上有說些不太好聽的話。
但總之事情就是終於落幕了!
總結:
基本上我完全不同情對方,
明明有保險不出險,調解也完全不在乎。
這事情從我升大四暑假搞到我研究所才落幕,還要一直跑桃園。
算上時間成本,完全不划算,所以某些板友很愛推人提告的。
請先想想有沒有這麼多時間處理後續法院部分,傳票來是不管你有沒有空的。
最後,感謝我研究所法律系畢業的室友提供諮詢。
以及之前PttLifeLaw的
ych1022、bearq258、wallachia、iscu、bluedolphin、justicesword提供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43.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31040814.A.962.html
第一次和解對方直接不到又失聯,害家母搭車來桃園又回去,我當下其實很火。
還好我只是桃園讀完書搬回到汐止而已,還不算很遠。
但我同意對方愛理不理,不告她就繼續當沒事。
不過就算沒有第二次調解,依車鑑的時間,我想從事發到開庭至少一年差不多。
打民事不划算,要扣押也扣不了東西,還要花錢去執行。
大家都可以多討論,不管喜不喜歡我做法都可以。
這篇目的本來就是寫來給一些沒處理過車禍的人參考用。
然後車禍當天我有去對方住處探望,她的確是連自己車上有保什麼都不清楚。
是後來對方保險員說她有保第三人責任險的,但保險員也無奈她不想處理。
然後我跟對方碰撞點明明再她車道外側,總之我聽到也是傻眼。
更別提像我這案子對方直接壓半年期限直接去法院投訟狀,如果有一點過失就去了。
因為在警局提告,承辦員警還會通知對方來筆錄,直接丟訟狀到法院好像不會?
兩萬對她應該已經不是能隨便抽出的錢了,但我真心不會同情她就是了。
說白了,很多事情她都做了最糟糕的選擇。
不然我看的方法還是會差不多,因為右方直行後會有左轉燈的車轉進來。
看影片可以發現對方雖然逆向,但極度貼著線,撞擊點非常靠雙黃線延伸過來的部分。
所以有些人提到通常穿越前是會再看一下左側,問題我當下要注意右側「正常」來車。
然後由於我前面就等待好汽車補滿網狀線前的空間了,黑車又停的非常靠中線。
所以我認為右側轉彎進來的車風險高於左側,然後就遇到對方衝過來了。
從筆錄上來看,對方速度不慢,我當下看到就是心理OS:X,然後就撞了。
光是我這案子,如果沒自身的行車紀錄器證明我已應注意而未能注意,結果不會是無責。
所以我才說對方拿訟狀丟法院這招超狠,如果想說對方不管,沒在半年內提告。
就變成單方面被告,而知道後可能已經是收到傳票了。
可是她還是跑來跟我和解了,反正我只能說對方真的很逗這樣..
大概執行官也會無言,因為5K要扣東西也不知道扣什麼。
再加上所有可能手段都會讓整件事情從刑變成民,還要自付上訴費用,更麻煩。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