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業務員跨高級業務員
職稱
主任
職系
名額
1名(另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5/11~107/05/23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鐵路特考高員3級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考試及格,且現敘人事行政職系者
3.符合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高級業務員任用資格之人事人員。
4.具3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者。
5.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作業。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7.本職缺屬交通資位制。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61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等資料影本,於107年05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限時掛號寄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人事室收(100臺北巿北平西路3號5樓),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高雄機務段人事室主任」。
2.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甄選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
4.聯絡電話02-23815226轉3112(黃先生)。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業務員跨高級業務員
職稱
主任
職系
名額
1名(另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4/23~107/04/27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鐵路特考高員3級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考試及格,且現敘人事行政職系者
3.符合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高級業務員任用資格之人事人員。
4.具3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者。
5.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作業。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7.本職缺屬交通資位制。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61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等資料影本,於107年04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限時掛號寄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人事室收(100臺北巿北平西路3號5樓),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高雄機務段人事室主任」。
2.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甄選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
4.聯絡電話02-23815226轉3112(黃先生)。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在 Re: [請益] 行政機關轉任交通事業人員- publicservan | PTT職涯區 的推薦與評價
以下進入主題,使用法規如下: 公務人員任用法:https://tinyurl.com/vj5f9a5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https://tinyurl.com/s9joaoc 二類人員轉任提敘 ... ... <看更多>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在 [討論] 透過鐵路特考及格而任用之台鐵員工資格- 看板Railway 的推薦與評價
小弟有鑒於許多板友
對於透過鐵路特考及格而任用之台鐵員工(交通資位制人員)資格有些疑義及誤解
於是想說就我所了解的部分跟大家討論
一、考試及任用法規
1.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第十三條 (人員任用之法律依據 )
本局人員之任用,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2.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三十二條(非依本法任用之公務人員 )
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
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第三十三條(非依本法任用之公務人員 )
教育人員、醫事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
其中台鐵員工即屬第三十三條所稱之交通事業人員,其仍為公務人員,但並非依公務人員
任用法任用,而是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
3.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 1 條
交通事業人員之任用,依本條例行之。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交通事業人員,指隸屬交通部之事業機構從業人員。
第 3 條
交通事業人員採資位職務分立制,資位受有保障,同類職務,可以調任。
4.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及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五條第
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3 條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下列二類:
一、業務類:高級業務員、業務員、業務佐、業務士。
二、技術類:高級技術員、技術員、技術佐、技術士。
高級業務員及高級技術員考試,按學歷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舉行。
本考試高員一級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一級考試,高員二級考試相當高等考試
二級考試,高員三級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員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
,佐級考試相當初等考試。
依據上述考試規則,鐵路特考(全名為: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
為依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舉辦之公務人員考試,且其各等級考試可與高普初考相對應
二、考試院考選部之見解
「您好:
來信轉本部特種考試司答覆如下:
所詢「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名稱一案,查交通事業人員,係指隸屬交通部各
事業機構之從業人員,其任用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行之,採資位職務分立制;公務人
員任用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行之,採簡薦委制。為區隔二類人員任用制度差異,爰特種考
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名稱並無「公務人員」文字,惟經該考試及格人員,亦為公務人員。
謝謝您的來信。」
參酌第151608號意見
(在意見編號欄位輸入:151608)
https://ppt.cc/FmfU
三、考試院銓敘部之見解
參酌表(一)全國公務人員概況
資位人員項目即包含台鐵員工
銓敘業務統計之表格也有相關資料
https://ppt.cc/-kth
四、台鐵員工退休及撫卹比照公務人員
台鐵自88年1月1日加入退休撫卹基金
參酌下列手冊之第一頁
https://ppt.cc/dSTt
五、結論
依據相關考試與任用法規及各機關之實務運作
台鐵員工仍屬公務人員
只是一般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之人事任用制度為簡薦委制(官職等並立制)
而台鐵員工的人事任用制度為交通資位制(資位職務分立制)
因此導致台鐵員工與簡薦委制人員之權利有差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72.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18494697.A.674.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