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34,916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7/20~109/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3.具主計業務及GBA系統操作經驗者尤佳。
4.須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行政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主計室(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kcsjkz@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於109年7月22日(星期三)前檢具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基本知能之訓練或經驗之證明等資料,以掛號郵寄本處主計室楊小姐收〈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電話08-7893456-1707〉,逾期(以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 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4日 (惟以該職員實際銷假日為準),如該職員奉准育嬰留職停薪,以現任約僱人員表現良好或以備取人員甄選次序,擇優遞補,儲備有效期間至111年7月29日止,上開職缺於該職員復職前1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
4.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標準,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新台幣34,916元)。
5.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儲備有效期間至111年7月29日,如有相當之約僱職務出缺,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6、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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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3/02~107/03/0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3.具主計業務及GBA系統操作經驗者尤佳。
4.須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行政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主計室(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amy1119@thb.gov.tw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07年3月9 日(星期五)前檢具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基本知能之訓練或經驗之證明等資料,以掛號郵寄本處主計室楊小姐收〈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電話08-7862172〉,逾期(以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8年1月30日,上開職缺於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
4.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標準,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新台幣34,916元)。
5.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儲備有效期間至107年12月31日,如有相當之約僱職務出缺,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6、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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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3/02~107/03/0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3.具主計業務及GBA系統操作經驗者尤佳。
4.須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行政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主計室(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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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1119@thb.gov.tw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07年3月9 日(星期五)前檢具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基本知能之訓練或經驗之證明等資料,以掛號郵寄本處主計室楊小姐收〈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電話08-7862172〉,逾期(以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8年1月30日,上開職缺於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
4.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標準,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新台幣34,916元)。
5.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儲備有效期間至107年12月31日,如有相當之約僱職務出缺,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6、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