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忌:近日親共傳媒不斷傳出,北京將會大改香港的選舉制度,包括可能會把已推遲一年的立法會選舉,再進一步取消,大改香港的立法會選舉方法,以及2022年的特首選舉辦法等等;而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則接受訪問指《中英聯合聲明》之內,對香港特首的選舉要求,只需要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因此即特首不再是由選舉產生,而只是由協商產生的話,英國也不能指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因此北京可以放棄由選舉來選特首,而改由協商來產生特首云云。
然而這種說法真的非常奇怪。首先北京不是經常都對人說,《中英聯合聲明》只不過是歷史文件嗎?既然已經是歷史文件,以及過往已經有多次被英國指控違反聯合聲明的紀錄,那麼為何還要斤斤計較,是否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呢?如果英國指控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事情,中國根本不關心,亦不放在眼內,那麼再來討論特首產生方法,是否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又有何用?難道中國還關心外國的看法嗎?中國外交部近日,幾乎日日都對英美等國家抗議,那麼還有甚麼可以害怕的?
當然大家又會記起,當中國一再指出《中英聯合聲明》只不過是歷史文件,但這份歷史文件所附帶的英方備忘錄,有關於「英國屬土公民」(BDTC)這種已經早在1997年6月30日後,成為「歷史護照」,不會擁有居英權的英方保證,卻被中國指是違反「國際條約」;基本法委員副主任譚惠珠,近日更表示「因為兩個國家簽署備忘錄,是一件很嚴肅的事」、「國際上的協議應有約束性」云云。
然而英方對BNO政策的改變,在於指控中方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即中方在聯合聲明正文上,聲稱香港50年不變,擁有獨立的立法權、司法權、終審權的部份呢?還有香港依法保障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遷徙、通信、罷工、選擇職業和學術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項權利和自由呢?如何可以令一條國際條約的正文不受國際法約束,而只令條約下的備忘錄受到約束呢?這絕對是一條宇宙級的難題。
然而更奇妙的,是以往多次人大釋法之中,聲稱香港可以在2017年後普選特首,而只是要通過「循序漸進」的原則,以此多次推遲以往全面普選特首的承諾;那麼如今人大是否要再次釋法,例如把「循序漸進」四字,有如2004年的釋法一樣,解釋為「循序」即可以「不循序」,「漸進」即可以「漸退」呢?又或者「協商」原來是「循序漸進」的一部份?還是「協商」比起「選舉」,更符合「民主」的原則呢?(未完,全文按連結)
人大釋法2022 在 Kai Chi Leung 梁啟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是說要做順民,不是說唔使抗爭,只希望公權力有幾大、責任就有幾大的議員醒少少,尤其是不少新議員都由街頭走入議會,或未意識到公眾期望,同閣下昔日仲係示威者時,已經不一樣;也不排除距離當選先個幾月,民意蜜月期未過,仲享受緊歡呼同掌聲,輕視了前路之凶險艱難;還望謹記,你出事唔係你一個人的事,是全城跟手埋單。//
大家都估今屆立法會唔會順利,但大概冇諗到未開會先癱瘓。梁游宣誓風波發展到今天,如果仍只糾結於「支那」二字是口音定侮辱,是錯放焦點;特首提司法覆核更是悲哀。但點解我唔覺得驚奇呢?我以為,自從上次為阻梁天琦出選,不惜推公務員做眾矢之的,信息已然明顯:梁振英是豁出去了。想想,特首戰馬上展開,但至今「聖向」未明,更可怕是成報系列式怒插梁振英同西環,越罵越兇。梁振英一心爭取連任,若能2022年先下台,是叫光榮退任;連任不成,則損失的不只是一個特首職位,更反映佢失卻北京信任。想這幾年來,梁振英觸動了幾多政商界神經;西環靠山經成報連環狙擊,穩健得幾耐尚未可知。梁若成為棄子,前景如何,邊個敢講?所以,對梁振英而言,而家都唔豁出去,更待何時?
由此路進,要論梁游「政治小學雞」,就唔只係佢地的「議會抗爭」的方式有幾幼稚,或事後解釋有幾語言偽術咁表面。老實,如果梁游唔係一心覺得「支那」語帶侮辱同挑釁,根本唔會精選呢兩個字入誓詞吧。就是梁游支持者,亦唔係低智到真心信服甚麼「鴫脷洲口音」。我睇過其中一位支持者的留言最精明扼要:「佢地就係玩野。我就係支持佢地玩野。佢地咁講,係要矮化要詆譭共產黨政權呀。」
呢幾年,好多香港人對政局有強烈的無力感,甚至絕望,有人認同梁游「玩野」,不足為奇。但梁游唔係普通網民,宣誓場合亦非街頭或者FB,而係全港憲政地位最高的議政建制機構 – 立法會。由你步入建制一刻,得到權力的同時,亦意味你已置身一個可以隨時被建制系統及規條擺弄、整治的脆弱處境當中,這個 give and take 的事實,唔係單憑「我唔承認」、「我鄙視」就可以避免的。亦因此,要在建制內作出任何政治行動,不可能不審時度勢、不計算建制系統會點樣反撲、不衡量後果係咪最多贏粒糖、輸間廠。
不幸這正正是刻下情況。你以為在梁振英和袁國強心中,唔清楚梁游所為只是有姿勢無實際的把戲嗎?但正如政府「小心扒手」的宣傳短片金句:「咁樣俾晒機會,唔要?對唔住老細啦。」順水推舟,拋個波俾法院,說不定還能一石二鳥:
一方面,明知港獨議題是北京的錐心刺,這邊廂才傳出北京最高層下令必阻梁游入局,那邊視廂政府已提JR,出手快如閃電,好「能幹」。
另一方面,還記得佔中前夕,國務院發布的「一國兩制白皮書」嗎?當時最大爭議,是提出法官及司法機關要員是「治港者」,必須「愛國」,雖引起軒然大波,但肯定北京此志未了,就欠東風。港獨議題的官司正是順勢的東風。交法院判決了,就算不合心意,北京尚有人大釋法的後路,但結果及判詞正好為「法官需要愛國」留憑據,待有需要時取用。換言之,梁振英提司法覆核,已把置法院處於一個艱難境地。
所以,若我是梁振英,要多謝梁頌恆同游蕙禎,多謝兩人莽撞,梁振英多了競選連任的籌碼;流會拖延了立法會追究自己UGL的醜聞;還加送法院難題,錦上添花。無論如何,我睇唔到點解梁振英唔係大贏家。
立法會選舉前我說過,未來四年是關鍵四年,請大家珍惜議會政治,當時有人不以為然:屆屆都話關鍵架啦。而家正好突出了點解關鍵。近看,有特首選戰;遠看,新一屆政府成立後,無論邊個做特首,北京對港政策必然收緊,管治手段亦必然比以往更謹慎、高招,可以想像,各方勢力都會伺機而動,任何莽撞但求玩野的行動,隨時被有心人利用,大做文章,引發不可預知並不可逆轉的後果,愚不可及,慘在要全城陪玩,豈一句「玩野」了得。
不是說要做順民,不是說唔使抗爭,只希望公權力有幾大、責任就有幾大的議員醒少少,尤其是不少新議員都由街頭走入議會,或未意識到公眾期望,同閣下昔日仲係示威者時,已經不一樣;也不排除距離當選先個幾月,民意蜜月期未過,仲享受緊歡呼同掌聲,輕視了前路之凶險艱難;還望謹記,你出事唔係你一個人的事,是全城跟手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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