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差額醫材管理新制9月上路:改以極端值管理,但異常名單、金額皆未公布引起醫界和民間團體不滿】
健保署針對醫材價格管理政策一波三折,政策轉彎,但爭議仍未平息。
6月8日公告,將民眾自付差額的8大類、352項醫材分組分類,同功能不同廠牌採統一上限價格,原意是為民眾荷包把關,未料引起醫界劇烈反彈,健保署與醫界重新協商,7月24日發布新聞稿指稱,「廢止」6月8日公告的上限價,但醫材管制政策其實未暫停。
《報導者》當日的獨家報導即指出,新的醫材政策將管理異常極端值,透過與17個公會、學會、協會討論,將分類細緻化訂出收費百分位、並由原來採購價改為末端售價計算極端值的金額,並獲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證實。
■健保署新聞稿說明不充分,致各界誤解
但健保署7月24日新聞稿說明不充分,致部分醫界與社會大眾誤以為醫材價格管理政策取消。因而健保署8月24日公告,新的醫材極端值規範,將於9月1日起上路,除「冠狀動脈塗藥支架」外,人工水晶體、特殊材質生物組織心臟瓣膜、淺股動脈狹窄塗藥裝置、特殊功能人工心律調節器、複雜性心臟部整脈消融導管等7大類醫材都會實行「柔性管理」以勸導取得罰責,又再度引發反彈。
由於新政策未公布各類別極端值,不僅部分醫界質疑「蓋牌」,今(9月8日)上午,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督保盟)與台灣女人連線(台女連)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健保署公佈自付差額醫材的極端值數值,同時健保署應說明極端值訂定方式與未來管理與監控的做法。尤其應向民眾公告,哪些醫院超過極端值,價差太大,作為民眾未來選擇醫材的考量之一。
■消基會:健保署應公佈極端值數字,並明定監控機制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表示,健保署2次與各專科醫學會開會討論極端值,從醫材的分類到極端值金額,都由各專科醫學會掌握,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黃淑英也認為,「極端值由醫學會決定,但從過去反應看到,醫生跳出來替廠商說話,怎麼期待醫學會來把關?政府應該加把勁,現在卻因為片面反對就退縮,非常令人遺憾。」
此外,吳榮達說,「目前極端值多少、哪些醫院超標,政府都沒有公布。健保署應提出公開透明的報告,讓所有民眾知道,極端值到底怎麼訂?數值是多少?又有哪些醫院超過極端值?」民眾才能了解哪些醫院價差大,也才能達到健保署為民眾省荷包的核心目的。
吳榮達也質疑,健保署透過新制,要求超過極端值的醫院須改善,但不公開揭露,也沒有相對應的罰則與管理機制,就像「無牙老虎」沒有強制力。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贊成資訊透明,健保署欠缺向下溝通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說,針對自付差額醫材新制,目前的說明確實讓醫界與民眾都不滿意,還有蠻多地方沒有講清楚,「我們希望能有更完整的資訊揭露,現在極端值是讓各專科醫學會決定,但極端值取在哪裡?大家都在猜或是自己算,其實都不準。」
而消基會要求健保署揭露哪些醫院超標,陳亮甫也認為這是一件好事。只要克服技術上的問題,例如在醫材比價網上標示超過極端值的醫院;或採取動態監測,某個月或一段時間固定更新,甚至也可以將價格調漲、調降的記錄公布,「其實這些資訊醫界也不怕被知道。」
陳亮甫說,自付差額醫材從7月第二波討論至今,雖然健保署指出,已經和各專科醫學會有共識、討論好了,但這段期間卻沒有做任何向下溝通。
「其實不止揭露極端值,包括過程如何和學會討論?會議怎麼開?訂定極端值後是每年或多久更動調整?主導權是否都是在醫學會手上?」陳亮甫說,醫界尊重專業,也相信學會會做好監督角色,以科學方式提出極端值,但若外界真的質疑,也應拿出相關會議記錄,公開操作過程。
■消基會公佈醫材差額大調查:同一產品在同一層級醫院價差高達9萬
吳榮達表示,衛福部於6月13日針對醫材加開臨時會議時,衛福部部長陳時中承諾,會優化特材說明機制,提供詳細周到的醫材資訊給民眾,讓民眾方便做選擇,「但非常遺憾,但現在都沒有看到。」
因此,消基會執行董事兼發行人徐則鈺說,為了維護病人權益,消基會此次自己進行醫材價差調查。透過健保署的醫材比價網,針對5大類醫材,人工心律調節器、生物組織心臟瓣膜、冠狀動脈塗藥支架、人工水晶體、治療心房顫動之冷凍消融導管列出價差前3名,並列出各類醫材前15名價差醫材,找出極端價差最多的醫療機構。
結果發現,5類醫材中,生物組織心臟瓣膜的價差最高,前三名價差介於9萬2,500元到6萬2,726元;人工心律調節器、生物組織心臟瓣膜以及冠狀動脈塗藥支架,高價差醫材有近一半都在區域醫院;而台安醫院共有3款人工心律調節器、4款冠狀動脈塗藥支架進入高價差排行,是件數最多的醫療院所。
吳榮達說,此次調查的結果是要告訴民眾,醫界不斷在恐嚇老百姓,設立極端值優良特材就會退出台灣市場,但透過結果可以發現,同樣的醫材,甚至在同一層級醫院就有這麼大的價差。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也表示,同一個產品就算在不同層級醫院,也沒有出現大醫院便宜、小醫院就貴的議價結果。而且,比價網效果本來就不高,民眾不可能會因為醫材價格,而隨意更換與醫師有長期信任的醫院,「即使民眾知道價格比較貴,也沒有選擇能力,面對醫院開出的價差,民眾毫無招架能力。」
台女連理事長黃淑英說,過去爭議點聚焦在「有上限就沒有好醫材」,以及「醫材價差反映醫療技術」。但透過調查結果看到,是連同一個品項的醫材都有價格差異,「這就不是好醫材會不見,而是政府如何管理價格的問題,」至於醫術,黃淑英說,應該要討論不同的給付,而非用醫材來養醫。(文/陳潔 )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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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更新
媒體報導,健保署8/31表示,9月1日起,除「冠狀動脈塗藥支架」外,包括人工水晶體、特殊材質生物組織心臟瓣膜、淺股動脈狹窄塗藥裝置、特殊功能人工心律調節器、複雜性心臟部整脈消融導管等7大類醫材,都將改以院所費用極端值管理。
醫療院所「收費百分位」的概念為,將同樣醫材在各醫療院所的收費從低至高排到100,若設定好這百分位的門檻,超過就是極端值。
極端值的計算是以6月15日前登錄在醫材比價網的費用和各公會的共識的極端值收費百分位,計算出極端值的價格。
以人工水晶體為例,依據不同功能有7種等級的極端值,依序為3萬856元、4.5萬、7.5萬、8.5萬、9萬和11萬,各醫療院所像民眾收取健保給付以外的自付差額,不得超過該功能所屬等級的極端值。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副組長黃兆杰表示,健保署已經請各醫學會針對不同醫材訂出不同的銷售極端值。
黃兆杰表示,健保署已發文通知超過極端值的醫療院所,需於9月底前改善,相關的醫療院所可以說明理由,否則得調整費用,目前健保署也正在研擬針對未配合做適當費用條診的院所相關懲處規範。
#醫界反應
醫師蘇一峰在網上直指:「自費醫材上限,本宣布說無限期停止,公告一天即上路,過程黑箱手法粗暴,除了保險業獲利之外,全民健康連帶受影響。」
#PTT網友反應
醫材自費上限爭議懶人包(最新進度)
就在今天8/31
咱們的政府直接公告自費醫材上限政策明天9/1上路
於是我建議各位 以後身體不要出事啊
然後各位醫生 原本用高級醫材能一下子解決的刀
變成傳統刀搞好幾小時可能也是常態了啊
#北小編喃喃自語
自費醫材.捲土重來了嗎?
不管你是一般民眾還是保險業務員,這個熱議超過2個月,活了又死、死而復生的政策,怎能不可了解下一步?
究竟,該怎麼因應變化中的自費醫療項目?
若要投保,分散「醫不起」風險,有哪些注意事項?
台灣《保險法》權威劉北元,在台灣最知名醫療雜誌《康健雜誌》的專欄,與您分享觀點:
【投保眉角:買了醫療險卻派不上用場?投保前必看4重點】
台灣有全民健保,但據衛福部統計,2018年台灣每人經常性醫療保健支出為4萬7千元,是20年前的2.53倍。而這並不含健保費。
從這些數字看來,相當程度可以解讀成為:台灣數十年薪水漲得不多,國人其他開銷省吃儉用,收入卻被醫療保健費用吃掉。
有健保,為何經常性的醫療保健支出反而變成20年前的2.5倍?
除了長壽因素,拜醫藥科技進步之賜,更好的藥物、儀器及材料問世,是將醫療費用推向新高的主因,而許多費用是健保不給付的項目,這個時候,民眾只剩下兩條路走:
一是接受健保給付的醫材、藥物和手術,
二是用商業保險來補足缺口。
在面對科技的進步,許多舊醫療保單會出現盲區。但是,從這些盲區,我們可以找一個可行方案,妥適規劃未來5〜10年的醫療保險。
以下4件事,是避免因為時空改變,保單出現盲區,你該做的事:
1.一次性的高額保險給付不能少。
2.雙實支實付保單,至少一張可副本理賠。
3.優先選擇門診手術為承保範圍及不受比例限制給付的保單。
4.雜費項目給付,宜採概括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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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時,健保署希望將八大類「健保部分給付」民眾自付差額的醫材,訂出收費上限。政策立意良善,但缺乏公開對外溝通機制,且由於醫療涉及專業性高,一般民眾平常難以接觸,對醫材價錢也比較沒有概念,將每一項品項都設最高上限,是希望能替民眾把關,不要讓能夠議價的醫療機構,制定不合理的價錢,導致民眾權益受損。但因當時健保署並沒有向民眾說明清楚,引發社會輿論與醫界的強烈反彈。
隨後,健保署也提出修正方案,不訂定自付差額醫材的收費上限,改由各醫學會直接輔導超出銷售價格極端值的院所。健保署表示,從今天開始有一個月勸導期,輔導醫院改善,除了「冠狀動脈塗藥支架」外,包括人工水晶體、特殊材質生物組織心臟瓣膜、淺股動脈狹窄塗藥裝置、特殊功能人工心律調節器、複雜性心臟不整脈消融導管、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等七大類醫材,都將改以院所費用極端值管理。
事實上,這件事情和自由市場有關,很多的醫材來源不同,有的來自台廠,有的來自原廠,而這次被納入的七大類醫材幾乎都是來自原廠,價格透明化雖然是必要的,但健保署除為全民把關價錢合理外,更需要為安全性和品質把關,有明確的品質和效果,才更能明確衡量醫材合理的價格。
今天開始為期一個月勸導期,我們的執政黨似乎已經忘了他的口號:最會溝通的黨,已經變成一黨說了算的執政黨。在此,壁如有兩點提醒:
第一,醫學會在直接輔導超出銷售價格極端值的院所時,要特別注重品質管理,醫材的品質很重要,絕對不能打折扣!
第二,針對健保署,要持續的強化自費醫材比價網站的資訊,在醫學會的部分,也希望能夠即時的上網公布各項自費醫材的極端值,最低價和最高價,建立公開透明的比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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