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勞動正義,做勞工的後盾,捍衛各行各業合理權益!
「低薪過勞」一直是台灣勞工的最痛,也是各政黨及政治人物在歷次選舉中對勞工的承諾。然而,在經歷了勞基法二修後,台灣的低薪過勞解決了嗎?
時代力量深入接觸各行各業,包括警消、醫師、社工師、護理師、空服員、教保員、外送員等,發現許多勞工所面臨的問題,至今依舊未解,需要政治部門的正視及提出解方。因此,時代力量針對勞動正義如何實現,提出五大方案:
1⃣強化勞檢能量及落實專業陪檢
➖勞檢裁罰下限分層提高
➖勞檢裁罰金額公開
➖違反勞動法令 全面納入政府減稅、補助、標案等審查標準
➖開放產職業工會陪檢
➖勞檢權收歸中央,勞檢員全面補足
勞基法經歷二修之後各方依舊不滿意,最大的問題就是「落實」。不僅各地方政府的標準寬嚴不一,各產業的勞檢難度也有差異,導致許多勞工常常抱怨法規形同虛設,一且都是老闆說得算,勞動保障極其薄弱。
要加強企業守法、保障勞工權益,除了教育宣導,最重要的途徑就是勞檢及裁罰。讓勞檢「有效檢查」及「有效裁罰」,使違法企業有動機修正問題,停止坐享違法利益,甚至造成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就是勞檢所要擔負的重要任務。
現行勞檢有七大漏洞亟需補足:
❌人力不足: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限制陪檢團體:產職業陪檢問題、希望申訴人得一同出席勞檢,並得指定聯合組織一同陪檢。
❌限制人數:今年某工會收到桃園市政府公文,限制勞檢僅有一人能出席。
❌商業機密不能看、不能檢:今年長榮儲運工會代表被通知陪檢後出席,現場被要求只能出席一人,後又因資方以資料有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陪檢;今年台中市府勞檢通知貨產工會,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工會陪同檢查。
❌查無不法:
郭媛婷案在調解會上老闆拿出打卡資料,卻在事後送出勞檢時,雇主宣稱資料遺失、拒不提供,最終查無不法。
❌裁罰不公:
裁罰除每月加班工時可分案處理,其他超時工作皆多案併罰,長榮航空超時兩年僅僅裁罰150萬。
❌只能2個月後上網查勞檢結果:
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針對勞檢,首要克服的就是人力及專業性問題。各地勞檢員長期不足,造成「要檢查過勞的人自己也過勞」的荒謬現象,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勞檢權回到中央,全面補足勞檢人力,並搭配開放工會進行專業陪檢,以避免因個別產業的工作特性和專業門檻,使得勞檢難以查知真實狀況。
針對裁罰,對於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應該提高最低罰則,避免大型企業被「重罰兩萬」這類常見的荒謬情況。企業違法的裁罰資訊及金額也應透明,讓求職勞工及投資者能夠趨吉避凶。此外,這類違反勞動法規的情事,也應作為政府對企業進行優惠補助的審查標準。
2⃣降低工會門檻,團結捍衛勞權
無論是勞動條件或薪資,國際案例多是透過勞工團結進行協商爭取而來,然而台灣工會覆蓋率僅7%,遠遠低於世界各國。一方面是各界長期對工會有誤解,二方面是對比台灣中小企業盛行,現行工會法的組成門檻過高。
根據統計,台灣的大企業、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家數比例分別為 2%、18%、80%;而1,100 餘萬就業人口中,中小企業就僱用了875 萬人,占了78%。換句話說,許多30人以下的企業及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都成為現行法規下,無法成立工會的勞動權孤兒。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降低工會的組成門檻,讓更多企業能夠成立工會,讓勞工能團結起來,有效爭取勞動權益。
3⃣支持警消組工會
警消人員常因人力編制不足或勤務繁重而有過勞或因公殉職的狀況。外界常說「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對於他們的付出跟心血常常都是被大家忽視的。在法制上警消人員仍然是勞動行為,因此時代力量在過去就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訴求開放警消人員組工會。
最常聽到反對警消組工會的理由,是「公務員不得成立工會」及「擔心警消罷工」,然而參考國外立法例即可得知,不僅連其他公務員都能組工會,組工會及罷工並非同一件事。警消人員需要的,是更制度性的發聲管道,藉此讓第一線的工時、勤務、訓練、獎懲等面向更加合理,讓警消能在更合理的勞動環境中,更有效地捍衛國人的安全。
例如,針對消防員們長期訴求的救災安全,雖然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將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等生命三權入法;若災害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救災人員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這樣的改革當然值得肯定,但消防員還有其他來自第一線的聲音要反映,例如消防衣的長期不足,訓練方式改良等等,工會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4⃣訂定最低工資法
➖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增加公益代表
➖最低工資計算納入最低生活費及扶養比,維持勞工基本生活
➖納入勞檢項目,提高裁罰上限,禁止違法企業參與政府採購
台灣的低薪問題,一直是基層及年輕勞工所面臨的困境。然而,現行的基本工資制度,缺乏完善的審議程序規範,且未能反映經濟現況與滿足勞工生活基本需求,違背了國際勞工組織(ILO)1970年通過的《最低工資公約》中「決定最低工資之要素應考慮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水準」的規定,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勞工工作報酬之最低限度應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合理生活水準」的規定。
央行研究報告指出,主要國家包括美、英、德、日及南韓等國均已有最低工資專法,多對適用對象、調整方式及審議組織運作等清楚規範,並定期檢視及調整其最低工資水準。將最低工資規範法制化,可以明確區分權責,更能讓審議及檢視的機制更透明化、常態化,可以降低決策爭議,也以罰則強化規範的落實,有助這個制度的推廣。
勞工的所得,應該至少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是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大選開始就提出的主張,並且於2016年5月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遺憾的是,雖然《最低工資法》同為蔡英文總統2015年時所提出的政見,歷任勞動部長郭芳煜、林美珠及許銘春也都曾在不同年度承諾過「最遲年底提出法案」,至今依舊沒能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立法,以公開透明的計算公式,來取代過程不明的勞資喊價、以可以負擔基本生活水準的薪資,來取代趕不上物價成長的低薪。讓台灣勞工、企業、經濟創造三贏。
5⃣訂定國定假日法
時代力量曾針對「政府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事表達嚴正抗議,並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參考其他國家將國定假日法制化的作法,將「要訂幾天假」及「要訂哪幾天」等攸關國人休息及紀念的要事,透過法律來公開訂定,而非停留在目前的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層級,被政府予取予求。
時代力量不僅推動法案,更身體力行,透過與黨員及網友的討論票選,一改過去不符轉型正義精神的國定假日,重新訂出元旦翌日(1月2日)、言論自由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解嚴紀念日(7月15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的「時代力量七天假」。
時代力量中央及地方黨部,自2017年起已實施進入第三年。這也證明了,訂定《國定假日法》讓所有同仁能充分休息,是可行的。希望國會也能早日完成立法,讓勞工享有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鄭麗君:龍應台不敢還原歷史真相,如何籌辦人權博物館? 2012-05-30 立法委員鄭麗君今(30)針對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建情形」的專案報告質詢龍應台,如果文化部不敢面對台灣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歷史真相,也不敢還原統治者迫害的事實,要如何籌建人權博物館?鄭麗君說,若不能誠實面對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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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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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化勞檢能量及落實專業陪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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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勞檢有七大漏洞亟需補足:
❌人力不足: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限制陪檢團體:產職業陪檢問題、希望申訴人得一同出席勞檢,並得指定聯合組織一同陪檢。
❌限制人數:今年某工會收到桃園市政府公文,限制勞檢僅有一人能出席。
❌商業機密不能看、不能檢:今年長榮儲運工會代表被通知陪檢後出席,現場被要求只能出席一人,後又因資方以資料有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陪檢;今年台中市府勞檢通知貨產工會,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工會陪同檢查。
❌查無不法:
郭媛婷案在調解會上老闆拿出打卡資料,卻在事後送出勞檢時,雇主宣稱資料遺失、拒不提供,最終查無不法。
❌裁罰不公:
裁罰除每月加班工時可分案處理,其他超時工作皆多案併罰,長榮航空超時兩年僅僅裁罰150萬。
❌只能2個月後上網查勞檢結果:
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針對勞檢,首要克服的就是人力及專業性問題。各地勞檢員長期不足,造成「要檢查過勞的人自己也過勞」的荒謬現象,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勞檢權回到中央,全面補足勞檢人力,並搭配開放工會進行專業陪檢,以避免因個別產業的工作特性和專業門檻,使得勞檢難以查知真實狀況。
針對裁罰,對於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應該提高最低罰則,避免大型企業被「重罰兩萬」這類常見的荒謬情況。企業違法的裁罰資訊及金額也應透明,讓求職勞工及投資者能夠趨吉避凶。此外,這類違反勞動法規的情事,也應作為政府對企業進行優惠補助的審查標準。
2⃣降低工會門檻,團結捍衛勞權
無論是勞動條件或薪資,國際案例多是透過勞工團結進行協商爭取而來,然而台灣工會覆蓋率僅7%,遠遠低於世界各國。一方面是各界長期對工會有誤解,二方面是對比台灣中小企業盛行,現行工會法的組成門檻過高。
根據統計,台灣的大企業、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家數比例分別為 2%、18%、80%;而1,100 餘萬就業人口中,中小企業就僱用了875 萬人,占了78%。換句話說,許多30人以下的企業及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都成為現行法規下,無法成立工會的勞動權孤兒。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降低工會的組成門檻,讓更多企業能夠成立工會,讓勞工能團結起來,有效爭取勞動權益。
3⃣支持警消組工會
警消人員常因人力編制不足或勤務繁重而有過勞或因公殉職的狀況。外界常說「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對於他們的付出跟心血常常都是被大家忽視的。在法制上警消人員仍然是勞動行為,因此時代力量在過去就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訴求開放警消人員組工會。
最常聽到反對警消組工會的理由,是「公務員不得成立工會」及「擔心警消罷工」,然而參考國外立法例即可得知,不僅連其他公務員都能組工會,組工會及罷工並非同一件事。警消人員需要的,是更制度性的發聲管道,藉此讓第一線的工時、勤務、訓練、獎懲等面向更加合理,讓警消能在更合理的勞動環境中,更有效地捍衛國人的安全。
例如,針對消防員們長期訴求的救災安全,雖然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將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等生命三權入法;若災害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救災人員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這樣的改革當然值得肯定,但消防員還有其他來自第一線的聲音要反映,例如消防衣的長期不足,訓練方式改良等等,工會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4⃣訂定最低工資法
➖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增加公益代表
➖最低工資計算納入最低生活費及扶養比,維持勞工基本生活
➖納入勞檢項目,提高裁罰上限,禁止違法企業參與政府採購
台灣的低薪問題,一直是基層及年輕勞工所面臨的困境。然而,現行的基本工資制度,缺乏完善的審議程序規範,且未能反映經濟現況與滿足勞工生活基本需求,違背了國際勞工組織(ILO)1970年通過的《最低工資公約》中「決定最低工資之要素應考慮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水準」的規定,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勞工工作報酬之最低限度應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合理生活水準」的規定。
央行研究報告指出,主要國家包括美、英、德、日及南韓等國均已有最低工資專法,多對適用對象、調整方式及審議組織運作等清楚規範,並定期檢視及調整其最低工資水準。將最低工資規範法制化,可以明確區分權責,更能讓審議及檢視的機制更透明化、常態化,可以降低決策爭議,也以罰則強化規範的落實,有助這個制度的推廣。
勞工的所得,應該至少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是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大選開始就提出的主張,並且於2016年5月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遺憾的是,雖然《最低工資法》同為蔡英文總統2015年時所提出的政見,歷任勞動部長郭芳煜、林美珠及許銘春也都曾在不同年度承諾過「最遲年底提出法案」,至今依舊沒能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立法,以公開透明的計算公式,來取代過程不明的勞資喊價、以可以負擔基本生活水準的薪資,來取代趕不上物價成長的低薪。讓台灣勞工、企業、經濟創造三贏。
5⃣訂定國定假日法
時代力量曾針對「政府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事表達嚴正抗議,並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參考其他國家將國定假日法制化的作法,將「要訂幾天假」及「要訂哪幾天」等攸關國人休息及紀念的要事,透過法律來公開訂定,而非停留在目前的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層級,被政府予取予求。
時代力量不僅推動法案,更身體力行,透過與黨員及網友的討論票選,一改過去不符轉型正義精神的國定假日,重新訂出元旦翌日(1月2日)、言論自由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解嚴紀念日(7月15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的「時代力量七天假」。
時代力量中央及地方黨部,自2017年起已實施進入第三年。這也證明了,訂定《國定假日法》讓所有同仁能充分休息,是可行的。希望國會也能早日完成立法,讓勞工享有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編制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949年,八千多名山東省流亡學生在煙台聯合中學校長張敏之帶領下到達澎湖,39師師長韓鳳儀強迫學生編入軍隊,學生多不願意,於7月13日發生流血衝突。校長張敏之、鄒鑑和五名學生劉永祥、譚茂基、明同樂、張世能、王光耀以匪諜罪名被押到台北馬場町槍決,另有2名學生王子彝、尹廣居死於獄中,有的學生被裝入麻布袋中投海,此案的失蹤者可能超過兩百人,然確切人數仍不詳。此稱「澎湖713事件」,也被視為台灣白色恐怖第一大案。
事件發生後近一甲子前夕,澎湖終於在海濱建起國家紀念碑。建碑固然是遲來的歷史正義,然台灣社會向來缺乏對於白色遺址的保存概念,遑論將之轉化為民主教育素材的積極作為。於是各類建碑與例行的紀念儀式常流於形式,無助於深化國人對白色恐怖事件的理解,包括以歷史為縱深、地點為橫寬的脈絡。
澎湖713事件中的重要場景如馬公國校、天后宮,本是教育的場域、心靈的依歸,在事件中卻成為流血衝突、羈押、審訊、刑求的所在。此案絕非特例,全台各地都有學校、宮廟曾經是國家暴力的見證者。較為人所知者如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現西門町獅子林大樓及周邊),日治時代為淨土真宗東本願寺,白色恐怖時期則有大量政治犯在此羈押問訊、嚴刑拷打,此從特務稱其為大廟、台灣人稱閻羅殿可見一斑。
1950年初台北內湖國校內的「內湖新生總隊」,不是小學一年級的新生編制,而是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在綠島新生訓導處成立前的過渡單位。或如鹿窟事件中,數百名村民被捕後,多被送往鹿窟菜廟(今光明寺)問訊、刑求。南投名間國小、彰化員林國小曾設有「海軍反共先鋒營」,拘禁1950年代海軍案的政治犯,與同時期的「綠島新生訓導處(1951-1965)」類似,其管訓方式為勞動生產、興建設施,還必須接受思想改造。同時管理人員也會用強迫刺青等手法,要求這些受訓者展現忠誠。
而澎湖713事件中倖存的學生,後多轉往彰化員林實驗中學就學。此也並非政府盡其安置責任,員林實中乃是情治機關控管的單位,及至1970年代,仍負有此任務,例如接收偷渡來台的反共義士,監控其思想行為。另在白色恐怖口述史中,則出現了未記載於各種出版品及教科書中,但深深地烙印在政治受難者心中的拘禁問訊地,例如台北市蓬萊國小、屏東市孔廟。
上述場址至今多安在,也持續擔負著教育和信仰的工作,或成為人群熙攘的公共空間,卻遺落了它們的白色記憶。缺乏國家侵犯人權的各類地點的認識,將使得歷史與現在斷裂,也失去這些空間得以成為面向威權歷史、警惕教訓的教育意義與功能。
轉型正義工程尋求的真相,不僅是受難者所遭遇的事件,還包括他們經歷過的時間與空間。細數各地的白色遺址,不是為了引起社會對白色恐怖的恐懼,而為喚起眾人了解我們的生活空間中可能有所疊合的歷史感,以及呼籲政府負起整合此類白色恐怖歷史的責任,不只為知名政治案件立碑,也要揭露其行經各處的歷史源由和說明,使之成為教育下一代的重要場所。
(作者為白色恐怖研究者)
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編制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鄭麗君:龍應台不敢還原歷史真相,如何籌辦人權博物館?
2012-05-30
立法委員鄭麗君今(30)針對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建情形」的專案報告質詢龍應台,如果文化部不敢面對台灣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歷史真相,也不敢還原統治者迫害的事實,要如何籌建人權博物館?鄭麗君說,若不能誠實面對歷史、還原真相,國家人權博物館根本是「集體怯懦的呈現」,也失去了最重要也最根本的教育意義。
鄭麗君指出,德國二戰納粹「傷痕記憶博物館」忠實呈現希特勒、納粹迫害猶太人的史實;韓國「光州事件紀念館」所設立的「加害者之牆」,列出所有加害者姓名與照片,甚至包括當時下令鎮壓、後來成為韓國總統的全斗煥。這說明了在處理有關屠殺及政治迫害事件,國家應該設法還原史實,確立加害與受害對象,如此才能落實轉型正義重要的一個環節。鄭麗君認為,德國、韓國願意如此處理歷史傷痕,然而龍應台不僅二二八、白色恐怖死亡人數說不清楚,連加害者蔣介石的名字也說不出口。
鄭麗君指出,在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年代,因為當權者的高壓統治和迫害造成無數家庭破碎,比如施儒珍為了躲避迫害自囚十八年這樣的人倫悲劇,只是冰山一角。鄭麗君表示,歷史的傷痕,必須透過人權博物館的方式被完整地保留下來、藉此作為後世的警惕或教育,這才是設立「人權博物館」的主要目的。
鄭麗君質詢龍應台:「如果真相不釐清,如果沒有加害者,人權博物館除了呈現集體的怯懦,還能教育民眾什麼?」
鄭麗君進一步指出,現在人權博物館的館長人選王逸群,非但不是人權工作者,也沒有史料研究背景或博物館工作背景,而國家級的人權博物館目前的人力編制僅有六人,未來是否能正常營運,十足堪慮。鄭麗君認為,文化部未來應選用具有相關背景的人選擔任館長,並應重新檢討人權博物館對於預算與人力編制。
鄭麗君要求文化部成立「官民合作」的籌備委員會,讓民間力量協助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籌建與運作,並期許龍應台用謙卑誠懇的態度,勇敢面對歷史。
至於龍部長二度備詢,仍堅持以「不願簡化歷史」為由拒絕回答、不願以官方力量還原史實的態度,鄭麗君則表示高度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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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deathdecay (VOID)》之銘言::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 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預計5月底前成立: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5月任期屆滿將退場,政院官員今天說,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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