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中國》雷震在「自由中國」被捕】
59 年前的昨天天,雷震被警備總部以涉犯《懲治叛亂條例》「為匪宣傳」為由逮捕。17 年前的昨天,在《雷震史料彙編》的新書發表會上,時任總統陳水扁指示雷震案是冤案,要求繼續尋找歷史資料。
-
🏢雷震是誰?
雷震早年是國民黨的政治人物,隨著國民黨撤退至台灣後,1949 年 11 月 20 日於台北創立《自由中國》半月刊。
當時蔣中正為了獲得美援,積極宣示政治改革決心,在《自由中國》創立初期與雷震關係良好,而《自由中國》起初的方向也是「擁蔣」、「自由民主」、「反共」,但除了擁蔣和反共,「自由民主」國民黨來說似乎有點刺眼,也因此《自由中國》因為堅持「自由民主」的關係,甚至開始受國民黨的迫害。
比如蔣中正曾在辭謝國人祝壽時提示六點:「切望全國報章雜誌,徵請海內外同胞,直率抒陳所見,俾政府洞察輿情,集納眾議,虛心研討,分別緩急,採擇實施。」因此雷震就在《自由中國》規劃「祝壽專號」對國是提出建言。
沒想到國民黨軍中特種黨部批評 《自由中國》「企圖不良,別有用心,假借民主自由的招牌,發出反對主義、反對政府、反對本黨的歪曲濫調,以達到顛倒是非、淆亂聽間,遂行其某種政治野心的不正當目的。」
-
🏢開始迫害
在《自由中國》發表「祝壽專號」後,《自由中國》與國民黨正式決裂。當時軍事體系因為難以被人民監督而可以「依法」打壓言論自由。當時的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黃杰,就認為《自由中國》以民主自由、愛國人士的姿態,展開反政府活動,是匪諜在台進行的統戰陰謀,所以依據《懲治叛亂條例》第 7 條:「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為理由將雷震逮捕。
除了《自由中國》的言論不見容於國民黨外,雷震籌組反對黨的行為也是引發決定抓人的關鍵,但當時國民黨也知道,用這種侵害言論自由的方式處置雷震,一定會招致許多反彈,所以之後偵查方向就有改變,改以《自由中國》職員劉子英是匪諜,雷震「知匪不報」來處置。
雖然避開了言論自由,但蔣中正仍然親自修改起訴書,批判《自由中國》的言論:「(雷震)假借言論自由閉揚民主為藉口, 而可逃避其應得之罪責,核其所為,顯係基於一貫叛亂犯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甚至還在宣判前,未審先判直接指示雷震的刑期「不得低於十年」,而最後軍事法庭也以「知匪不報」和「文字叛亂罪」判處雷震 10 年徒刑。
-
🏢因為堅守民主自由而被判刑
1949 年以後從中國逃到台灣的中華民國,相對於彼岸的「紅色中國」,又被稱作「自由中國」。諷刺的是,「自由中國」的《自由中國》,從被認為是「在自由中國唯一享有言論自由的刊物」,到最後成為入人於罪的工具。
《自由中國》的命運十分坎坷,也能從中看見在那動盪的年代,雷震仍然堅守自由民主,是多麼難得的事情。
時至今日,雷震一案獲得平反,當時成千上萬被陷害的人們,也有機會說出自己的故事,除了控訴政府是在什麼情形下違法濫權,導致冤案不斷發生,我們還必須將這些案件放在心中,更加珍惜得來不易的自由。
-
#法律白話文運動
#雷震 #陳水扁 #蔣中正 #自由 #台灣 #法律 #法律歷史上的今天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