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呂秋遠律師舉松山、板橋做例子,說明其地名的由來與變遷,但偏偏講到自己的故鄉「和平島」的由來,卻出了問題。
基隆的和平島一直以來都有著「二二八事件之後,政府為了祈求和平,所以改稱和平島」的傳說,只是這個說法並非事實。
「和平島」的稱呼,在二二八事件之前就已經存在,當地的文史工作者考證如此(google 和平島 美麗的錯誤),而我自己去查證的結果,也發現的確在二二八事件前一年,長官公署推動「道路名稱改正」,將日本時代的「町」再改回道路線性命名的傳統,當時社寮町的道路就在此時命名為「和一路」、「平一路」,接續基隆市區的忠孝、仁愛、信義各道路命名方式,「和平島」的名稱、本來的基隆橋改「和平橋」,都是從此開始。
但我今天不是要講和平島地名的由來,也不是要炫耀我比呂律師更熟悉、更愛和平島這塊土地,而是單純對於像呂律師這種拿「熟悉自己身邊的小河流水」對比「大江大海過客心態」其背後的心理,感到非常非常的疑惑。
我的疑惑來自三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這些人說「熟悉土地」,可是我們仔細看他們所提出的內容,卻又不是針對土地,往往都是指土地上面的「人的活動」。就拿地名的變遷來說吧,地名叫做什麼,這跟土地本身其實沒有半毛錢關係,玫瑰取了別的名字一樣芬芳,名字根本不重要。反之,這些人似乎不由自主的把人類的活動、特別是與自己身份認同有關的活動,當作是土地本身的固有性質,這才是我想說的,他們的地理已經變成歷史了,這背後所隱含的心理,可能是已經把這塊土地當作是他們自己的了。
第二個方面,其實鄉土教育什麼的,我是持保留態度,因為根據我自己當老師的經驗,如果你希望一樣東西學生出了課堂後再也不會碰,那你就強制他非得學不可。更遑論,有沒有相關的鄉土知識、熟不熟悉身邊的小河流水,追根究底和愛不愛這片土地一點關係都沒有。真正知識性都東西,都是得靠專家抽離自身的情感才挖掘得出來的,我們一般人本來最多也只能停在表面的理解。如果你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卻居然認為自己對城市的認知並不停在表面,那你可能是看了懶人包。
第三個方面,各位鄉親父老兄弟姐妹,在此推廣一下,希望大家今後都能對自己身處的土地抱持一種「過客心態」,千萬不要把這塊土地、這座島嶼當作是自己的、甚至是自己族群的。我們最終都會離開的,這一點真是要感謝上蒼。法律哲學中,所有權其實是有著兩種源頭,一是先占,二是工作,你可以簡單想像成一個是遊牧民族先占水草、一個是農耕民族辛勤勞作,很不幸的,我們在台灣,居然一直以來都存在著一個說法,即以族群的先來後到,定其擁有台灣這個島嶼的正當性,而忽略了在這個地方付出勞力與智慧的人,其實都有著同樣的正當性。
我永遠不會承認這片土地屬於哪個先來占有的族群,但我可以承認,我們都會過去,我們這些過客,必須把這塊土地留存給後來的人。
只有意識到這一點,愛才能油然而生。
愛,即在別人的身上,看到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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