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3/10~109/03/31
資格條件: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具分享海洋知識之熱忱及統整資訊撰文報導能力,並具品牌形象經營及行銷能力、熟悉各種社群媒體經營管理及文案編輯。
(二) 曾任職廣告業、出版業、市調或市場行銷公司、多媒體或影視業等,有相關工作經驗。
(三) 具有英文溝通、專業攝影或影音剪輯等能力(非必須)。
(四) 具有中小學教師資格或代理教師經驗(非必須)
二、 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 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 經營"奧秘海洋"部落格等網路媒體、多媒體企劃行銷、客群分析開發、行銷策劃與執行。
二、 "奧秘海洋"館訊雙月刊企畫編輯(紙本及網路版)及專題採訪報導。
三、 「海洋閱讀心得徵文」等推廣活動規劃執行。
四、 圖書管理。
五、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車城鄉後灣路2號(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09年3月31日前,填妥「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自僱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格式請至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網頁下載列印),報名資料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館人事室邱小姐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圖書館暨多媒體出版中心專業類專案人員(多媒體行銷及文案企劃)」職缺。
(二) 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 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含學經歷、個人近照、自傳等基本資料等;雙面列印並簽名)
2. 大學或研究所碩士班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對於應徵職務之規劃或自我推薦說明,以及有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與應徵職務內容有關之作品、研究論文、報告、教學經驗或執行案例等)
6.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7. 英文能力證明文件或相關說明(無則免附)
8. 中小學教師資格或代理教師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9.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 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 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 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 工作期間:自109年5月1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六、 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32,422元起。
七、 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08-8825001-5541,聯絡地址:屏東縣車城鄉後灣路2號(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代理教師履歷表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徵才機關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一般行政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6/11~107/06/15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具工作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4、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5、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e-mail及網際網路應用等。
6.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或曾受政府採購相關研習訓練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7、如獲錄取,原服務機關同意過調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工程業務及辦公物品採購、宿舍、工友之管理等。
2、辦理財產管理。
3、勞工(含代理代課教師、兼任教師)之勞保、健保之加退保。
4、校園設備維護。
5、校園綠美化修剪。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七十九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x960411@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民國107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前將報名資料以掛號逕寄(一律以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七十九號恆春國中人事室收(信封加註應徵職務), 繳驗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乙份(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最高學歷及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銓敘審定證明文件
4.最近五年考績證明(但不足5年者以實際考績為準)
5.現職派令
6.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7.英語能力(英檢合格證書)及專業證照影本等等相關資料影本;依序裝訂成冊,簽名或蓋本人私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補充說明:增列候補名額1員,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電話:08-8892039轉16;聯絡人:人事室謝小姐。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簡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個人簡歷開放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