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大咖陳由豪 感謝國共與台灣人的包容?】
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因掏空623億台幣,潛逃出國並被列入台灣「十大通緝要犯」,現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在中國建立翔鷺石化,還可以在福建就繳稅達14億元人民幣。
陳由豪涉及的刑事案件中,通緝時效最晚的東鼎掏空案將在今年5月屆滿,屆時返台可不受相關刑事追訴。
因此,陳由豪的一天又平安地過去了,感謝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總統馬英九、法務部長羅瑩雪的努力!
#以及最重要的某些台灣人民的包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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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互助協議 白簽了 遣返經濟犯 大咖沒半個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689825
陳由豪通緝5月期滿 返台解套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1130142-1.aspx
捲款700億潛逃之後 陳由豪現在在做什麼?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201/606134.htm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口頭質詢─ ▶本席提出「難民法」多年,很高興這個法案終於有機會進入審查。本席的版本和行政院的版本,主要差異在於具中國大陸和港澳身分別的人士是否要在「難民法」處理。我的主張是尊重普世的人權原則,不應該歧視特定國家或地區的人士;雖然行政院認為這要納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是本席也不認為我的版本有任何違背兩...
以及最重要的某些台灣人民的包容心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口頭質詢─
▶本席提出「難民法」多年,很高興這個法案終於有機會進入審查。本席的版本和行政院的版本,主要差異在於具中國大陸和港澳身分別的人士是否要在「難民法」處理。我的主張是尊重普世的人權原則,不應該歧視特定國家或地區的人士;雖然行政院認為這要納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是本席也不認為我的版本有任何違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精神。我的重點是希望這個問題能獲得處理和解決,因為看到包括王丹等等許多中國籍民運人士由於政治迫害無法回到自己的國家,或者他們回去後有可能遭到更嚴重的迫害,我們希望他們能在以民主、人權治國的台灣,合法居住、工作、享有有相關的生活保障,繼續推動他們的理念。此外,更多來自西藏圖博的難民,處境也非常困難,這麼多年來,我國一直都採用個案方式處理,而且過程中常受到行政機關的刁難,對於這些處境艱困的西藏人來說儼然造成更大的傷害。不論中國或港澳人士要納入哪一個法處理,我們都要針對問題解決。
葉部長俊榮:兩岸關係條例的相關修正法案已於2月1日送至大院。
▶難民的問題換個角度,對我國未必不利。以下分享兩個案例,第一,德國的前經濟部長,小時候是越南難民,正值越戰期間,被安置在德國成長,他表現非常優秀,後來成為德國的經濟部長,他是我們的友黨(自由民主黨)很重要的成員,他的外表是越南人,但事實上他的心在德國,對德國有諸多貢獻;另一個例子,早在數十年前,中南半島戰亂期間引發難民潮,很多人搭船逃離柬埔寨和越南,美國有個特殊的安置系統,本席美國的親戚就認養了一整個柬埔寨的家族,協助媽媽有穩定的工作,也讓小孩們接受美國教育。最後,男孩子長大後成了報效美國的職業軍人,所以當這些難民進入另一個國家後,如果該國願意接受他們,他們大多會心存感恩,成為社會上的另一種移民。
▶是以,法案通過後,後續配套措施,除擬定審查機制來確認對方身分是否真實為難民以及身分條件外,國內安置作業不應只是被動地接納那些因逃亡或各種因素到台灣來的人,也可以考量採用配額制、國家的人口政策以及社會環境因應力,甚至是在我國某些勞動力市場中較為缺人力的項目中進行指定,像是可就農村缺乏勞動人口之地、特定場域或在看護人力等有明確工作條件的場域進行安置,相信這對我國來說未必會是個包袱與負擔。同時我也相信,他們對台灣社會將有所貢獻。畢竟台灣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與環境,不像陸上國家會因隔壁鄰國的戰亂馬上有大批人潮湧入,所以我們有主動選擇的條件。沒有一個國家是可以無限制收容難民的,且每個國家的條件不一樣,建議在規劃完整配套之後,朝訂出一定人數的試辦方向規劃,長期來說,我們社會也會需要新移民的加入,同時也讓我們在國際上扮演人權立國所應付的國際責任。
葉部長俊榮:會先就制度面的細節進行類似討論,讓它變得更周延、更有前瞻性。至於在後期的運作上,對於是要有積極的難民政策,還是消極的,這不只要跟社會宣導,跨部會之間都要進行相當程度的量能建構。一個包容的社會,也會得到福報。
以及最重要的某些台灣人民的包容心 在 法務部長羅瑩雪的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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