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修正草案,18歲為成年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結婚,你同意嗎?
這個修正案不只是規範合法結婚年齡而已,其實是讓刑法和民法的「成年」定義趨於一致,也不再有性別上的差異。男女結婚年齡均調為十八歲,打破目前父母同意下男可於十八歲、女十六歲結婚的差別對待。
艾姬個人觀點,年齡和成熟度是沒有絶對關係的,18歲會衝動結婚離婚,38歲也不見得能把婚姻經營得比較好。
為何這個修正案會讓家長們憂心和跳腳?回過頭來思考,核心問題並非將「成年」定義為幾歲,而是你的孩子有沒有很好的兩性教育和性教育?18歲究竟能夠承擔多少婚姻與家庭責任?這個責任不只是身心上,也是經濟上的。
我認為現行法律之下,未成年的性行為以及未成年未婚生子或墮胎早就在發生了,修法民法之後,只是讓枱面下的事多一點機會合法化,「生育率」也許有機會提高,但小爸爸小媽媽對下一代的養育才是問題所在。
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最終也會是國家社會的問題吧?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家庭教育更加重要,再也不是家裡裝個色情守門員之類以為「禁止」可以取代「教育」了。
有智慧的家長能教育出有判斷能力的孩子,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不在於他是否已達法定成年。至於某些令大人們擔心而不受控的「小屁孩」而言,法條終究是個形式,他才不在乎自己幾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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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法律如何規範
#問題始終在於教育
#以後高中校園就該邀請我分享早婚族的婚姻經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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