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分享一篇十年前刊於《聯合文學》的文章。(266期,2006年12月號)
【王鵬的散文小集-7】酒與墨:探求一套研究文學中葡萄酒的方法
自古墨客多是酒客,許多文人嗜酒成痴早已為人熟知。韓波(Arthur Rimbaud)在生活中以酒會友,在詩中展現品酩之樂;莒哈絲(Marguerite Duras)與酒的關係更形親密,她喝酒不是因為口渴,而是為了讓鬧酒荒的身體得到滋養;繆塞(Alfred de Musset)喜歡風味繁複卻含蓄的波爾多(Bordeaux)老酒。的確,從飲酒的態度可以看出一個人的修養與品性,拉‧布呂耶爾(Jean de La Bruyère)的《性格論》也是這樣說的。葡萄酒是文本與作者的聯繫,作家喝酒,作品中的人物也喝酒,作品中的人物有時就是作家的另一個自我。波特萊爾(Charles Baudelaire)說對待葡萄酒的態度就反映一個人如何對待自我,葡萄酒本身甚至成為一個文本,它承載作家的書寫,也反映作家心靈。若此,斯湯達爾(Stendhal)宣稱他最喜歡布根地的「梧玖莊園」就相當耐人尋味了。對於略有接觸布根地葡萄酒的人來說,“Clos de Vougeot”這個特級葡萄園的大名可真是如雷貫耳呀!我們彷彿可以想像他的案前放著《紅與黑》的文稿,一杯紅酒,一瓶黑墨……杯中散發出櫻桃、黑莓與黑醋栗果香、紫羅蘭花香,或是誘人的皮毛與麝香氣息……。作家與葡萄酒的故事說也說不完,然而,毋庸諱言,從這個角度出發的研究只是繞著作家打轉。
葡萄酒是文學創作的動機,它在作品中具有象徵意義。葡萄酒在作品中現身的意義不僅在於作品中人物的飲趣,也在於酒本身豐富的文化意涵。關於葡萄酒的描寫反映作家的社會想像,它是作家世界觀的微型反映。從這層意義說來,文學中的葡萄酒研究其實與作家研究同屬文學外部研究。當我們在俄羅斯作家伊凡‧布寧(Ivan Bunin)的短篇小說集《幽暗的林蔭道》中讀到:「我從不同時喝葡萄酒和水,水壞了紅酒,就像馬車壞了路面,女人壞了心靈一樣。」同時在作家日記中讀到摘錄福婁拜「為女人而死比跟她在一起生活更容易」這樣的文字,不難推測作品中的人物話語其實或多或少反映了作家對待女性與愛情的態度。此外,葡萄酒也反映作家眼中的社會,巴爾札克(Honoré de Balzac)筆下的葡萄酒就是社會現實意義的載體。他的《人間喜劇》彷若一座由文字砌成的酒窖,這座文字酒窖中的每一種酒都有其社會意義:組成《喜劇》的九十五部作品幾乎建構了一門葡萄酒的社會學:香檳成為巴黎舞會繁華景象的提喻(synecdoche),市井小民喝的胡西雍(Roussillon)地區餐酒也反映了他們所屬的社會地位。
話說回來,文學研究當然包括作家傳記研究與文化研究。但是我們在這裡談論文學中的葡萄酒,到底是談作品內部的葡萄酒還是作品外部的葡萄酒?這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比較令我感興趣的不是作家們的醺醉,也不是他們筆下反映的社會真實或世界觀。他們在酒後口發囈語還是口吐真言,說實在的,與文學內部研究沒有太大關係。借用俄國形式主義者的話來說,文學作品中的葡萄酒是自足的,它的審美價值應該在文本內部求索,而不是在歷史檔案中打滾,也不是拿著放大鏡在傳記資料中找尋蛛絲馬跡。如果只因為克勞岱(Paul Claudel)是一個宗教性格鮮明的天主教作家,而將他筆下的葡萄酒一古腦地視為永恆生命的象徵,不顧作家的文字經營與敘事技巧,這樣的文學研究要來何用呢?不過,退一歩來說,文學內部研究也不能沒有這些文本語境的輔助,甚至這些前提是我們瞭解作品內蘊的必要條件。
那麼,我們到底該怎樣看待文學作品中的葡萄酒?讓我們重新開始。
大家都會同意,葡萄酒是文學作品中的「物品」,它也是有意義的「符碼」,它在文本中並不是僅僅為了裝飾餐桌而存在,它本身具有功能並營造感受。有時作者會明白點出葡萄酒的意義,譬如普希金(Aleksandr Pushkin)在詩體小說《尤金‧奧涅金》(Eugene Onegin)中寫道:「我叛離喧囂的泡沫─/它對我的胃實在不好。/現在我已經改喝/理智溫和的波爾多酒。/艾鎮香檳不再合我胃口,/這來自漢斯的香檳就像/花枝招展、輕浮善變、/任性而頭腦簡單的情人。/但是波爾多酒截然不同:/不論在何時何地,/在痛苦還是不幸,/它隨時都能伸出援手,/伴我渡過閑暇。/啊,波爾多,你真是我們的朋友!」(第四章46節)文字反映小說人物的生活遭遇與心靈的轉變,這裡運用排比、設喻、誇飾以及擬人,與作為物品的葡萄酒交織在一起,文字的感染力因而增強,達到特殊的美學效果。而懂得品飲葡萄酒的人在讀到「理智溫和的波爾多酒」應該會感到心有戚戚,波爾多葡萄酒就是以均衡協調的古典結構著稱的呀!而香檳在文字中被譬喻為「花枝招展」、「輕浮善變」、「任性」、「簡單」的女子,從現代品酒學的角度看來,這些詞彙是「香氣開展,風味直接」、「香氣輕盈,不夠集中」、「酸度充足,結構方正」、「餘韻缺乏變化,複雜度不足」等描述葡萄酒風格詞彙的擬人化變體,也就是說,普希金描述葡萄酒的詞彙與形容女子品性的詞彙是一組對應的平行結構,而懂得品飲香檳的人一讀到這一組文字,應該會對普希金筆下的「漢斯香檳」(Champagne de Reims)發出會心一笑。
《奧涅金》提到香檳與波爾多兩類截然不同的酒種,原本不具有高下之分的兩種葡萄酒在這裡承擔了作者藉由人物之口所道出的主觀評價,饒富趣味地道出人物性格的轉變。類似的手法在文學中俯拾即是,但有時文學中葡萄酒的隱喻意義並不清楚,需要讀者在兼具文學修養與文字敏銳度之餘,擁有一定程度的葡萄酒知識,才能解開文字的重重符碼。
讓我們來看賈畢索(Sébastien Japrisot)《未婚妻的漫長等待》的一個例子。女主角瑪蒂德在煩悶之時喝的是安茹(Anjou)省的葡萄酒,字裡行間看不出是什麼類型的酒,但是懂得的人會知道這個產區的酒具有輕盈爽口的個性,不論是使用白梢楠(Chenin Blanc)葡萄釀製的安茹白酒或是加美(Gamay)葡萄的紅酒都帶有品種本身的輕巧風格,就連口感較為飽滿的卡本內‧蘇維濃(Cabernet Sauvignon)、卡本內‧弗朗克(Cabernet Franc)、白蘇維濃(Sauvignon Blanc)與夏多內(Chardonnay)葡萄所釀成的酒也帶有幾分安茹酒特有的清爽感,粉紅酒尤然。平常不喝酒的瑪蒂德在餐桌上一杯接著一杯地喝,很可能是喝安茹省的粉紅酒(Rosé d’Anjou)。在小說下文中,她卻喝起波爾多酒來了。波爾多酒以耐久藏聞名,穠纖合度、中規中矩的古典架構與安茹葡萄酒輕盈、爽口、易飲的風格截然不同,小說人物在飲酒選擇上的改變正標誌著人物心境的轉變,這是具有深層意義的暗喻修辭手法。瑪蒂德從滴酒不沾到借酒澆愁,從色澤清亮的安茹酒開始喝,最後喝到色深如墨的波爾多,這也與瑪蒂德幽暗得看不見底的心湖構成巧妙的形象對照,這種意象化地呈現人物心境的手法,無獨有偶地,文中將她的心境比擬為「一個比一個更幽暗恐怖的隧道」。由是觀之,作為一個符碼的葡萄酒在文本中極具意義,它是構成象徵語義場的一件物品。
走筆至此,我們當然還沒有找到一套可供研究文學作品中葡萄酒的系統方法。不過,顯然從事這個主題的研究必須先鑽研一些葡萄酒才行,畢竟它是這項研究中的主要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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