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越多、補助越高!
難怪公車狀況連連....市民怨聲載道!
市府政策的1280元捷運轉公車優惠搭乘專案,鼓勵大家能夠多使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可是大家愈用愈怕....
#但建銘在這次的總質詢
對於公車評鑑的條件藏有非常大的疑惑,建銘本身也有在騎摩托車到處趴趴走,阿嬤也常搭公車,不知道大家跟我有沒有一樣的感受,有時遇上肆無忌憚的公車司機,開很快的、直接內線切外線、急煞的
也曾在市民大道上差點被收掉當肥料了~嚇壞寶寶勒
建銘經向公運處要了資料,才知道公運處不會將公車違規紀錄納入每年度的公車評鑑,讓公車司機在馬路上肆意違規、車上的乘客受傷的件數也居高不下,就算被檢舉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他們的評鑑也毫無影響。
每年的補助也是照拿,對臺北市民的搭乘卻越來越沒保障,違規紀錄和被檢舉次數逐年屢創新高...
所以建銘在這次總質詢中特別要求公運處將違規紀錄都一併納入評鑑標準條件之一,還給乘客及用路人一個安全的搭乘環境
#公車司機也是有很好的
#但不能讓老鼠屎壞了整個公車司機的名譽
#1280真的很好用的
#祖先有保庇沒有被收掉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但建銘在這次的總質詢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但建銘在這次的總質詢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本次定期會第一組總質詢,森堡挑選了十個主題質詢,並要求縣府相關單位在兩週內提具相關的報告或應對措施與議會,十個主題如下:
1. 海洋污染,石蚵與吊蚵同蚵不同命。
縣府核准的吊蚵範圍與實際面積差距甚大,且多數採用保麗龍浮具,除造成海洋污染外,也沒有任何獎懲制度、補助照領,且金門以石蚵聞名,但石蚵與吊蚵的輔導與補助卻有失衡現象。
2. 合法不合理,標案誰處理。
「得標公司甫成立,沒有相關實績,即可標得縣府案件」、「20萬小吃店華麗轉身可標得500的攝影資訊案」、「工策會僱員可承接縣內公部門的委託案」等,合乎採購法但多數不合理,不管廉委會成立與否,請縣府能從最基本的標案管理做好。
3. 不用納管沒有考評稽核的社團,該如何服眾?
縣府工策會所領的社團補助破千萬(今年度1280萬),不需績效,也不用考核,業務內容與委外的三創平台幾近相仿,兩者今年預算編列約近二千餘萬,似有檢討之處,森堡建議未來建設處進行組織再造,是否應全面檢視工策會與三創平台。若工策會確有存在必要,也應針對預算補助建立相應的稽核制度,以善用每一份公帑支出。
4. 工程品質的惡性循環
某設計監造單位在106-108年間金門接案16案,工程規劃設計含監造,總金額近8億,107-108被查核扣點50點,其中一工程案依底價設計服務費用約1400萬,該案記點卻扣罰金額僅5萬餘元,相關單位應加強查核,建立廠商接案能力評鑑機制以及不良廠商的淘汰機制。
5. 是辦學還圈地?
銘傳大學在金門校地15公頃,目前開發面積未及15%,學生人數更與金門大學全然無法比擬,該校不僅校地利用率明顯偏低,憑著一紙公文縣府就要配合向國產署辦理撥用三獅山營地,膨脹需求的作法實不合理,銘傳大學若有戶外探索教育場地教學需求,理應可向縣府租用柳營營區,不僅可增加柳營使用率,也可讓縣府有財政收入。
6. 狀元地與牛屎埔
同樣地段與地目租賃金額相差30倍,請縣府請全面清查縣府所有私有地租用及公有地出租的狀況,並檢討「金門縣縣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計收標準」,平衡價差與公庫損失。
今日承辦處室回應是決標公告價格誤植(決標金額多了一位數)
7. 牧場無管理,全民喝屎尿水
作為民意代表,森堡不忍整個山外區的居民長期飲用糞便與屍體污染過的生活用水,太武山下一處違法養牛場,不僅侵佔公有地且鄰近水源區,縣府還要協助為他解套,另外縣內還有多處鄰近水源與水庫上游的大型養牛場,森堡強烈要求立即處理,否則我們將以民意代表的身份告發並檢舉至相關單位。
8. 野生動物不分貴賤,明星物種
因為明星物種獲得關注,而取得資源是好事,但金門還有很多野生動物也是全台少見的資源,水獺保育中心目前還在規劃中,各項軟硬體還有機會可提高層級,變成「野生動物保育中心」,請不要錯失良機。另外,金門的獸醫培訓制度也沒有對應政策,地方特考缺額難補,若沒有確實處理以後將可能發生有保育中心無獸醫的困境產生。
9. 藝文特區於法何據?
雙乳山營區在戰地史蹟學會與文資局的努力下,成為全國第一個具備文資身份的近代戰役史蹟,縣府卻在沒有建立相應保存計畫的情況下,就發包藝文特區相關規劃設計與調查案,讓金門珍貴戰地資源成為雞肋,司法大道得標的規劃廠商甚至在文資審議會上,省略部份資料欺瞞委員,曾呼籲相關單位正視金門頻傳的戰地文化資產悲歌的楊縣長,應立即實現承諾比照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建立相關法令讓戰地史蹟,另外府內相關單位可按照國產法28條規定或是特別法的促參法,讓已撥用的營區部分租用民間業者,增加縣庫與國庫收入,重要文物更需善加利用國產法的「珍貴財產、珍貴不動產」,讓我們可以保留下更多珍貴的文物資源,轉化為觀光助力。
10. 此外,7月26日是大膽戰役70週年紀念日,請縣府重視這個日子,並與金酒研擬高端紀念酒銷售,除可對戰役紀念,亦可增加金酒營收。
但建銘在這次的總質詢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請院長繼續推進國家正常化的工程
今天進行院會總質詢,我請賴清德院長能繼續推動國家正常化。這一代的年輕人在社會運動有很強的行動力,被稱為天然獨,我相信院長一定了解,他們的願望跟很多前輩都一樣,希望台灣能成為一個正常、健全的國家。因此,日前總統公開宣示要推動憲改,許多人都期待國家正常化也包括這次憲改的範圍。
時代力量在去年進入國會以來,也推了許多國家正常化相關的提案,包含修憲廢除一國兩區、廢台灣省福建省、廢除蒙藏委員會、僑委會,陸委會由外交國防委員會監督...等等,這些都與賴清德院長過去擔任立委時的提案理念相同,但目前這些案子都在國會動彈不得。賴清德院長長期堅定支持國家正常化,並化為具體的行動,成為他當立委問政或台南市長施政的內容,我們期待他今天在行政院長的職位,也能持續為這個理念推進。
我詢問院長,在他任內能做哪些「國家正常化」的具體工作。例如,每年包含陸委會、僑委會、台灣省福建省政府與省諮議會等將近三十億的預算,花在這些大中國意識形態下的怪部門,是否能進行整併,避免浪費稅金,提升政府效能?而明年即將裁併的蒙藏委員會,卻將其人事與業務轉到陸委會,增設蒙藏的部門「蒙藏科」,究竟有何道理?中國有五大自治區,包括藏、蒙、回、維、壯族等,陸委會過去並沒有針對這些自治區設立特別部門,業務也沒有發生問題,為什麼要為了安置這些人,特別為蒙藏增加部門?同樣的,文化部也為安置部分蒙藏會的人,增設了蒙藏交流的工作,究竟有何必要?為什麼這些人不能在文化部去執行現階段的重要的文化政策,例如新南向政策的文化交流?這其實是大中國黨國意識形態的遺毒,讓蒙藏會永遠廢不了。
如果連蒙藏會都不能徹底廢掉,我們如何能對國家正常化有所期待?因此,我要求院長承諾,徹底廢除蒙藏會,別再把相關業務藏到其他部會。同時我也勉勵院長,他在過去在立委和市長任內對國家正常化的堅持,大家都銘記在心,現在作為最高行政首長,台灣人民有很深的期待,希望賴院長能夠再深思這些問題,國家正常化的工程,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我一定全力相挺,但這個目標,絕對不容打折。我也會拭目以待!